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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竞争性优选(第二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竞争性优选(第二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优选

    预算金额:29.1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1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注:本次竞争性优选评审以标段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整个标段进行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获取了优选文件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5)通过国家计量认证资质(提供质量内控管理相关制度);

    (6)其中标段Ⅰ,投标人需要提供具有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样品测试能力考核(五十二种元素)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7日,每天9:30至11:00,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为响应国家防疫政策要求,只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获取优选文件。电子邮件领取时,供应商可将要求所提供的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qi_d@mail.cgs.gov.cn。邮件标题格式必须为“XXXX(供应商全称)申请领取(标段名称)优选文件材料。”优选文件获取人对优选文件获取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获取人自行承担。获取文件时请提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80号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提交方式:邮寄或专人送达(送达人员应遵循沈阳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五、开启及优选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80号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请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3)根据相关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不得以供应商身份参与本委托业务投标。

    (4)本次采购业务为国家财政预算投资项目,国家财政预算安排有调整或取消的可能。采购人在采购开始至合同正式签订前可能对磋商文件的内容做出调整直至取消项目,采购人将不对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做出任何补偿,请供应商注意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80号

    联系人:刘琦联系电话:024-86002980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竞争性优选(第二批...

    政府“权力减法”和“责任加法”,换来的是“市场乘法” 

     

      

     

      2014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考察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看到简政放权后一枚公章取代过去109枚公章的权限,他拿起一枚作废公章说,这章做得多结实啊,不知曾经束缚了多少人!在他的见证下,109枚公章被永久封存。总理特别叮嘱,这些公章一旦封存绝不能再打开,要让它们彻底成为历史。 

     

    截至7月28日,本届政府已召开10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播发100篇新闻通稿。你知道“简政放权”这4个字在新闻通稿中出现了多少次? 

     

      65次! 

     

      这100次会议中,40多项议题与简政放权直接相关。 

     

    说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的“先手棋”、“当头炮”,不仅是形象比喻,更有实实在在的数据支持。 

     

    梳理过往这100次常务会,简政放权毫无疑问是其中最具有标志性的议题——本届政府2013年、2014年、2015年的首次常务会,分别都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 

     

    召开常务会议的国务院第一会议室,两年多来见证了国务院这项庞大的“权力减法”事业。 

     

      李克强总理大力推进的改革,自壮士断腕的简政放权始,也义无反顾要把简政放权进行到底。 

     

    ■ 不要贪恋手里那点小小的权力,阻碍政府工作的大目标,那样做得不偿失 

     

    2014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现场见证了1枚公章取代109枚公章的过程。废弃的109枚公章“被贴上封条永久封存”。这一幕发生在天津滨海新区,这里成立了全国首个“行政审批局”,将分散在18个不同单位的216项审批职责归并到一个部门。 

     

    当时李克强拿起一枚作废的铜质公章感慨:“这章做得多结实啊,不知曾经束缚了多少人!” 

     

    在其后不久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重提这件事。“大家想一想,在这项改革之前,老百姓要办一个企业,需要跑多少门槛,盖多少个‘戳子’!这样创业者怎么能有创业热情?”他说,“我们要把民之所望作为施政所向,要以百姓之心为心。中国人是想干事的,又有聪明才智,但束缚手脚的条条框框实在太多了!” 

     

    自本届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强总理便“铁下心”毅然决然要打破这些条条框框。 

     

    他就任国务院总理后首次中外记者会上的一番话,至今常被人引用:“不是说政府有错位的问题吗?那就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这是削权,是自我革命,会很痛,甚至有割腕的感觉,但这是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的愿望。我们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 

     

    总理确实“言出必行,说到做到”。 

     

      上任之初他承诺,本届政府要将国务院各部门的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砍去三分之一。结果5年的目标,只用了2年时间就已完成。 

     

      两年多来,国务院相继取消和下放了8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公布取消了211项职业资格。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曾在2014年11月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李克强总理及其他国务院领导同志对简政放权的亲笔批示达150多件,平均每4天就有一件。 

     

    为保证这套庞大“权力减法”不折不扣向前推进,2014年6~7月,国务院组织了一次规模空前的督查,对27个部门和16个省份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19个督查项目中“简政放权”位列第一。 

     

    在“有意见说意见,客套话免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多次以直接了当的说话风格,表达过他对这项改革的坚定决心。

     

    在去年一次常务会上,他语重心长对参会者说:“我们必须要充分依靠市场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来激发社会创造的潜力。希望我们的一些同志,不要贪恋手里那点小小的权力,阻碍政府工作的大目标,那样做得不偿失。” 

       

     

    2015年3月20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考察,着重了解商事制度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是哪块?负责人直言,是将工商、税务、质检的“三证三号”合并为“一证一号”。总理随后对相关部门提出硬要求:“三证合一、单一号码”改革年内务必实现。 

     

    ■ 审批过程完全可以加快,否则政府就跟不上时代步伐,更称不上是现代政府 

     

      有关简政放权改革,中外媒体都十分关注2014年开年的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 

     

    那次会议决定,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除公开的事项外,各部门不得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向审批事项“负面清单”管理迈进,并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审批清单之外事项,均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 

     

    “这次是真的对自己‘动刀’了。”一位自始至终参与审批制度改革的官员表示,“这是以前没有过的。这个清单公开,就意味着以后取消和下放都是在这个框架内进行,你别给我边减边增了,也别给我拆解或者合并同类项了,社会上都在盯着呢!” 

     

    这是李克强更在意的“权力减法”——让权力只能在法定框架内运行。 

     

    他很清楚有些地方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搞“变相审批”或“有偿服务”。“有些中介机构戴着政府的帽子,拿着市场的鞭子,收着企业的票子!”他在2015年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痛斥这种行为。 

     

    让总理十分反感的还有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个“灰色地带”。“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就要取消,该转化就要合理转化。政府做事一定要光明正大,决不能再搞‘模糊边界’、再玩‘模糊权力’!”李克强在一次常务会上郑重宣告。 

     

    从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到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这意味李克强总理言出必行,也意味着简政放权正在走向“深水区”。 

     

    事实上,相比于“取消、下放”,如何让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运行,同样是李克强念念不忘的环节。 

     

      2014年11月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2015年1月7日的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 

     

    “简政放权改革就是要给政府削权,把不该有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下放到位;同时,对于那些确实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还要规范流程,构建一个‘行政权力的法治化系统’。”在2015年开年的首次常务会议上,李克强这样说道,“审批过程完全可以加快,否则政府就跟不上时代步伐,更称不上是现代政府。” 

     

    ■ 中国历史上若干次重大改革,其主线都是“删繁就简” 

     

    2015年4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第一次详细解释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引发各界广泛热议的“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他阐述道,《论语=雍也》里有一句话:“居敬而行简”。“‘居敬’,就是我们作为公务人员,首先要在内心敬畏人民。‘行简’,朱子(朱熹)后来解释了,就是不要用太繁多的东西去扰民。”总理说,“这与我们简政放权的理念非常吻合。” 

     

    李克强进一步解释说,这句话后面还有一句:“居简而行简,无乃大简乎?”“这就是说,太‘简’了也不行,就过于简慢、怠慢,就没有法度了。” 

     

    总理因此强调:简政放权的同时,还要“放”“管”“服”结合,三者不可偏废,必须把握好其中的平衡。 

     

    事实上,此前李克强已经多次在常务会议上强调,政府管理要由事前审批更多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优化服务。 

     

    他曾在常务会上讲起一些发达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先进经验,并进而要求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严重违法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下一步要将违规企业“踢”出市场。 

     

    在不久前的一次常务会上,他引用《韩非子》中的古语阐释这一理念:“不简政放权,就无法调动市场的创造力;但如果监管和优化服务没有跟上,就没有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样难以激发社会的创造力。所谓‘不明察,不能烛私’。” 

     

      与这一思路相伴的,是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改革举措。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明确了27条具体改革措施,并颁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 

     

      2015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 

     

    2015年年中的一次常务会议上,专门部署运用大数据优化政府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一个月后,总理再次在常务会议上强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这三者“三位一体”,不可分割。 

     

    这就是国务院第一会议室进行的政府“权力减法”和“责任加法”,换来的是“市场乘法”,激活了全社会的创造潜力。自2014年以来,国内平均每天就有1万户新注册企业诞生。 

     

    “权力减法”远没有结束。不久前的一次常务会上,李克强重提“大道至简”。他说,中国历史上,但凡一个时代的政治比较“简”,让老百姓休养生息,多被后世称为“盛世”。而中国历史上的若干次重大改革,其主线都是“删繁就简”。 

     

    李克强总理强调,简政放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今年4月,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正式成立,由国务院领导亲自挂帅。此间观察人士称,相对容易改的差不多都改了,剩下要改的“比割肉还疼”。简政放权要啃硬骨头了! 

    国务院常务会议回顾解读(一):把简政放权进行到底

     201919日,为了使每位职工充分了解新个人所得税法内容,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邀请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九峰税务所干部,为单位职工举办个人所得税知识专题讲座。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干部结合大量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2019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办理途径、条件和标准等,详细讲解了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的新变化新要求,特别强调了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的注意事项,并对纳税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

    通过本次讲座学习,广大职工对个人所得税知识有了系统深入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纳税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纳税行为,为地调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武汉地调中心举办个人所得税知识讲座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根据《国土资源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5〕164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6〕87号)和2016年地质调查项目计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2016年度地质调查作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
      2、项目名称:2016年度地质调查作业项目
      3、采购编号:ZYTZ20168001
      4、标段数量:   54个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二、项目需求一览表



      注:
      1.本次招标共分为54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在同类项目(标段)的中标项目(标段)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一览表》中注明优选标段的排序。若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且有三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推荐排序第一时,按投标人所声明优选标段号的排序,确定其中标标段。
      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标段2016年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标段为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详见“二、项目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同类项目。
      5.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为独立法人,任何一方需具备至少一项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相应专业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工作任务及预算金额,并指明牵头负责单位。
      6.除岩矿测试外,其他工作不允许转包。
      
      四、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6年5月 6日起至2016年5月13日止(工作时间)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50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报名资料可邮寄或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邮箱地址:532380445@qq.com。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表》原件;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二、项目需求一览表”)、类似业绩合同、ISO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5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
      
      七、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一号会议室。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69号
      联 系 人:吴珊珊
      电    话:027-81381815   传真:027-8138180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周家大湾)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联 系 人:宋成伟、孙 伟、陈 瑜
      电    话:027-83763018
      传    真:027-87360813
      
      九、信息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网站(http://www.wuhan.cgs.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行    号:881098
      账    号:12790 54338 10603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docx
      附件二: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中心调查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docx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2016年度地质调查项...

    为进一步推进地质大数据工程的实施,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于近日邀请南京师范大学张雪英教授作了题为“面向自然语言的地理信息挖掘理论与方法”主题报告。来自地调局机关,地调局发展中心、地质图书馆、航遥中心、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吉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单位的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地调局发展中心总工程师、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谭永杰主持。

    张雪英教授针对自然语言中地理信息描述的非结构化、定性和模糊性等特点,围绕“时间、空间、人物、事件、场景”五大要素,详细阐述了面向自然语言的地理信息挖掘的三个关键技术,即标注规范和语料库、地理信息抽取和虚拟地理场景重构。分享了该方法体系在人文历史文化、公安、测绘、新媒体与网络等方面的应用案例。最后从自然语言中地理信息挖掘的可行性、领域知识和自然语言知识的人工理解、规则模型和机器学习的瓶颈、空间和属性的语义解析、挖掘、发现四个方面作了系统思考和总结。与会人员踊跃参与提问与讨论,会场气氛热烈,报告会取得圆满成功。

    谭永杰总工程师对会议作了总结,对张雪英教授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认为报告系统地论述了面向自然语言的地理信息挖掘的理论、方法及其应用实践,这对地质大数据的研究、地质信息的挖掘等工作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并指出,近年来地质野外数据采集技术方法取得突破进展,推动了由非结构化的采集到半结构化、结构化采集转换;大量地质数据的信息挖掘研究工作刚刚开始,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合作与交流探讨,共同推进非结构化文字信息的专业化挖掘工作。

    据悉,这是国土资源部地质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进入建设期以来举办的第27次学术报告会,也是今年举办的第1次,会后实验室主任谭永杰为报告专家颁发了学术报告证书。

    张雪英,教授、博士生导师。信息管理学士、经济管理硕士、计算机应用专业博士(中德联合培养博士)。2006年作为高级专业人才引进到南京师范大学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现任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公安部警用地理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地理信息资源挖掘与利用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等职务。南京师范大学“青蓝工程”中青年学科方向带头人,主要从事非结构化地理大数据挖掘、智能空间位置服务、电磁环境、警用地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主持国家“863”课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题1项、国家“863”重大课题专题1项、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公安部“科技强警”计划1项、行业GIS应用项目多项,申请软件著作权10项和专利5项,出版学术专著2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研究成果已成功应用于公安、测绘、物流、税务、民政、灾害监测等领域。

    面向自然语言的地理信息挖掘理论与方法学术报告会成...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武汉用实际行动向全世界诠释了什么是责任与担当,彰显英雄本色。

    从这座英雄的城市,走出了无数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担当的儿女,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援利比里亚矿产资源调查项目组就是其中之一。

    确保援外项目顺利实施

    为落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总体部署及中利两国政府2014年2月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保证援外项目既定目标实现”的要求,今年1月11日,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组织7名技术人员赴利比里亚开展野地质外调查工作。

    “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做好疫情期间的援外地质调查工作,保证援外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各个援外项目顺利实施。”这既是郑重的承诺,更是责任担当。

    2月14日,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援利比里亚矿产资源调查项目组致以诚挚慰问,充分肯定了项目组疫情防控工作。武汉中心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各项援外工作任务,并向商务部合作局承诺:“我们将加强与受援国地矿管理机构的沟通联系,全力开展野外地质调查与项目综合研究,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和援外地质调查工作。”

    野外工作期间,正值国内及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利比里亚政府加大了对输入性病例管控和排查力度。按照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和驻利使馆经商处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项目组全体人员在当地完成14天隔离观察后,随即开始了野外调查工作。

    援利比里亚矿产地质调查项目专家组开展野外地质调查

    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

    经过为期3个月的野外工作,项目取得以下阶段性进展:一是调研了在利比里亚投资矿产的中资企业需求。我国中利联公司获得邦州铁矿为期25年A类采矿权,目前因铁矿石价格低迷而停产。宝豫公司取得了博米铁矿勘查开发权,已完成前期勘查工作。一些民企如亚妮、莫亚公司也获得了金矿、锆石和钛矿勘查开采权,具有较好的矿业开发基础。中资民企对查明矿权区域内及边部矿产资源前景、登记矿权及升级矿权具有强烈需求,表达了进一步扩大矿业投资的意愿。二是搜集利比里亚矿业权及矿业投资环境资料:搜集整理了357个矿证信息,其中A类采矿许可证5个,B类采矿许可证47个,C类采矿许可证191个,勘探许可证56个,普查许可证48个,采石许可证10个。搜集利比里亚现行的矿业法(2000)、矿业政策(2010)、矿产勘查规定(2010)、环境保护管理法(2002)、土权法(2014)、投资法(2010)、税务法(2011)、劳动法(2015)等法律法规资料,并与利能矿部等关键部门建立良好关系。三是查明工作区成矿地质背景。通过对利比里亚Harper工作区开展1∶25万矿产地质图修编等工作,查明该地区地质特征及构造特征,厘定区内主要赋矿岩石类型为基底片麻岩、上覆的片岩和变火山沉积岩等,确定区内主要控矿构造为北东向展布的剪切带。四是取得找矿突破。检查工作区金、锰、铁、铌钽等各类矿化点35处,发现矿化点21处,初步确定Topo、Dougbo金矿带2处,Pleebo锰矿带1处,确认Dougbo金矿带具有极好找矿前景,并对潜力较大的Dougbo金矿带、Pleebo锰矿带等开展详细野外调查和分析评估工作。五是输出我国地调技术,扩大中国地质调查局国际影响力。组织完成35名利技术人员地质地球化学技术方法培训,培训效果明显,获得利能矿部好评,同时推广了我国成熟的地质地球化学调查方法,提升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在西非地区影响力。

    圆满完成各项野外工作任务

    在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驻利使馆经商处、中国地质调查局等关于境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下,以及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业务推进”的部署要求和工作管理下,援利比里亚专家组在加强防疫管理的同时,圆满完成了各项野外工作任务,截至目前,项目全体成员身体状况良好、无异常情况。

    疫情无情,人有情。中国地质人的援外步伐从未停止,他们用默默无闻的行动谱写了新时代地质调查的援外赞歌!

     

    谱写新时代地质调查援外赞歌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第三条 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第四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五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但是,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

    (二)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八条 纳税人的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不予免税或者减税。

    第九条 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

    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第十二条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第十三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则,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

    水资源税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

    水资源税试点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务院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就征收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及时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

    2011年11月1日前已依法订立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合同的,在该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合同期满后,依法缴纳资源税。

    第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低丰度油气田,包括陆上低丰度油田、陆上低丰度气田、海上低丰度油田、海上低丰度气田。陆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开采储量丰度低于二十五万立方米的油田;陆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开采储量丰度低于二亿五千万立方米的气田;海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开采储量丰度低于六十万立方米的油田;海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开采储量丰度低于六亿立方米的气田。

    (二)高含硫天然气,是指硫化氢含量在每立方米三十克以上的天然气。

    (三)三次采油,是指二次采油后继续以聚合物驱、复合驱、泡沫驱、气水交替驱、二氧化碳驱、微生物驱等方式进行采油。

    (四)深水油气田,是指水深超过三百米的油气田。

    (五)稠油,是指地层原油粘度大于或等于每秒五十毫帕或原油密度大于或等于每立方厘米零点九二克的原油。

    (六)高凝油,是指凝固点高于四十摄氏度的原油。

    (七)衰竭期矿山,是指设计开采年限超过十五年,且剩余可开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开采储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下或者剩余开采年限不超过五年的矿山。衰竭期矿山以开采企业下属的单个矿山为单位确定。

    第十七条 本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图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资源税税目税率表》(1)新华社发

    图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资源税税目税率表》(2)新华社发

    图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资源税税目税率表》(3)新华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民生有关的地质工作——轨道交通地勘作业

         当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转入新常态,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已经或即将发生诸多重大转变:经济发展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从资源环境约束的角度看,过去我国经济体量较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经历30多年的高速发展,现在环境的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因此,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美好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这就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那么,面对形势的变化,地勘系统或地勘单位如何因势而动,主动作为?到底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呢?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地质找矿工作具有超前性,不能盲目地跟着矿产品市场的周期而波动,但在新的形势下,地勘工作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从矿产勘查方面来看,应当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寻找油气特别是清洁能源领域。


    近两年来,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矿业经济发展进入低谷,国内矿产勘查市场遇冷,对于地勘行业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因此有人对地质找矿前景不看好。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全球矿业出现大幅调整,但新兴国家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巨大,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世界仍将维持对矿产资源的强劲需求。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同时,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深入实施,为拓展地质工作领域带来了许多新的机遇。


    众所周知,地质找矿涉及到国家的长期战略发展问题。从设立目标找矿,到目标矿投入生产,少则七八年,多则二三十年。因为找矿周期长,现在用的矿都是前10年、前20年找到的;如果现在停止找矿,那将来就无矿可用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资源的持续供给,否则就成为空中楼阁。


    地质勘查工作是为国民经济服务的,目前最重要的服务内容还是找矿,即解决资源保障问题,尤其是提供油气资源等重要矿产资源的保障。虽然目前油价等一些矿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但是这种状况不会永久持续。地质找矿不能盲目地跟着矿产品市场的周期而波动。因此,不管市场上矿产品的价格走势如何,国家和政府对于找矿工作的支持与投入力度都不会随意缩减。实际上,据国土资源部地勘司的领导介绍,尽管近几年随着矿产品价格的波动以及矿业形势的变化,社会资本对地质找矿的投入有所减少,但从国家层面来看,中央财政用于地质找矿的投入从总体上说始终没有缩减。


    与此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尽管预计2015年市场去过剩产能、去金融化的进程仍将继续,以铜、铁、铅锌等为主的大宗矿产勘查投入进一步理性回归,但随着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发生重大调整,我国能源供应安全威胁的不断加大,这对能源矿产找矿勘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需求。旨在推动能源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于去年出台,加上国家油气勘探开发体制改革的推进,与之相关的石油、天然气以及铀矿等矿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获更多资金青睐。


    事实上,在新常态下,国家对能源资源保障的需求正在发生变化,其中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对矿种的需求倾向性更加明显。比如,我国的能源战略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尽量减少对煤炭资源的依赖,加大油气勘探投入力度。过去,我国在资源勘查开发方面比较注重“量”的积累,各类资源的产量增长都比较大。现在,按照新的发展模式,根据调结构、转型升级、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政府在能源资源保障方面加大了对清洁能源勘查开发的支持力度,油气资源的勘查开发越来越受到重视,“三气”(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开发现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中,这将为全国矿产勘查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同时,我国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资源勘查、开发实行了管控。例如,发改委明确指出,对于部分地区特别是东部地区,要严格控制煤炭勘查项目的数量;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继续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因此,从矿产勘查来说,地勘单位要根据本地的资源分布状态,因地制宜地开展矿产勘查。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力量,加强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以及铀矿、地热、浅层低温地热等资源的地质勘查。


    其次,政府从商业性矿产勘查中退出之后,加大了与民生有关的地质工作的财政投入,这实际上为地勘单位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队伍结构调整及重新确立地质工作的主攻方向与服务方向提供了机会。


    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了服务民生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围绕保护环境及环境治理的地质勘查工作需求逐步增长,这些都拉动了水文地质、环境地质与灾害地质调查工作的投入增加。


    比如,中央财政地矿专项围绕重要经济区、重要城市群开展了环境地质调查,围绕重要构造活动带、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围绕生态脆弱区、岩溶地区开展水文地质调查,引领和拉动地方财政对服务民生水工环地质调查的投入。2014年1月~6月,全国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投入19.21亿元,同比增长51.5%。其中,中央财政7.6亿元,同比增长51.1%;地方财政9.32亿元,同比增长89.1%。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这方面的财政资金仍将保持相当增长势头。


    由此可以看出,尽管相对于矿产勘查,国家和地方财政在这些方面投入尚少,但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是,改善民生与生态文明建设将贯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即实现中国梦的始终,而要留住青山绿水,“留得住乡愁”,都需要开展大规模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环境和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同时,随着国家加快推进环保进程,“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措施相继出台和实施,包括大江大河重金属治理、土壤污染物的处理、对二氧化碳等大气污染物的捕获和储存等相关工作需求将进一步增长而这些,无疑为地质工作的转型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从前几年及目前一些省份地质工作体制及地勘行业事业单位改革的情况看,除了提供矿产资源保障外,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将地勘单位列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看中的正是他们可以充当政府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环境和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等的技术支撑。在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后,这种技术支撑显得尤其重要。


    第三,抓住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给地勘工作带来的新的发展机遇,不断扩大地质工作发展的空间,向地质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拓展、延伸,着眼于“大地质”,提高地质工作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壮大自身的综合实力。


    地勘行业和地勘单位要紧紧抓住国家推出“四个全面”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梦”建设、加强海洋强国战略,继续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四大板块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及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有利时机,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克服不利因素,找到有利因素,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


    事实上,从最近各省相继召开的地质工作会议来看,各地都找到了一些克服困难、做大做强的好点子。比如,浙江省地勘局提出实施“两大工程”,做好“六项服务”,即实施好资源能源保障以及地质环境安全两大工程,积极做好为资源、能源、安全保障做好技术服务,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服务,为防灾减灾做好服务,为新型城镇化、现代工业、现代农业、重大工程建设做好服务,为海洋经济发展做好服务,为民生服务。湖南省地勘局提出把“大地质、大服务、大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把地质找矿、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勘察(尤其是线路勘察)四大支撑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并且要“以创新新的发展模式,向创新型、质量效益型、智能专业型转轨来提升竞争能力;以追求人才、技术、管理等要素红利来打造适应新的支撑发展动力;以借助改革开放、倚重市场机制的手段来激发新的活力”。江西省地矿局则提出,除了继续扎实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把水工环地质工作摆在更高战略位置外,要加强旅游地质,加快页岩油气、致密油气、地热、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开辟新的战略产业;同时,“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什么效益好就发展什么,什么有利于单位创业、职工增收就发展什么”等等。


    第四,在国家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商业性地质勘查逐步减少的情况下,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立国内的风险勘查资本市场,为矿产勘查提供更可靠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众所周知,矿产勘查的风险很大。一个中等规模的矿产勘查项目,少则需要几百万元,多则需要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投资,再加上95%的高风险,一般企业很难承受。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或西方矿业发达国家,都是通过矿产勘查资本市场来融资和化解风险的。通过矿产风险勘查市场,找矿企业(或叫初级勘探公司)通过发行股票,不仅募集了大量资金,也分摊了风险。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风险勘查融资的主渠道。但在我国,矿业资本市场还很不成熟,矿产风险勘查市场更是尚未起步。


    前些年,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矿产勘查工作,找到国家急需的矿产资源,针对在高风险、高投入的矿产勘查面前,企业大都不能、不愿、也不敢涉足的情况,作为我国商业性矿产勘查资本市场缺失的情况下的一种补位,国家和大多数省份都设立了地勘基金,在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矿产勘查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为解决地勘投资不足和运行不畅的问题起到了很好的牵引作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风险勘查融资已向多元化、商业化、国际化发展。在我国地勘单位事业改革即将完成,转企的地勘单位已经明确并将成为符合市场要求的企业主体和商业性矿产勘查主体,同时,熟悉矿产勘查规律、善于风险管理的矿产勘查公司不断涌现的情况下,要创造条件,比如,制定适合我国矿产勘查工作特性和投资特性的上市融资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探索推进在地质勘查设计、地质勘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编写等领域的独立地质师制,培育综合性矿产勘查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加快探索建设我国的矿产风险勘查资本市场,为矿产风险勘查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如期实现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创造更好的条件。


    第五,地勘行业及其主管部门要系统地收集、总结与提炼近年来各地地勘系统改革的经验与教训,对各种改革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同时,要对各地正在进行的地勘单位事业改革的进程、效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从而为地勘单位进一步改革搞好顶层设计,促进地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曾就地勘单位改革进行过一些调研,并设计过一些整体的方案,提出过诸如探者有其权、探矿权配置向国有地勘单位倾斜,对实施企业化改革的地勘单位采取各种鼓励与优惠政策。但囿于地勘单位早已实施属地化管理,各地难以形成共识,加之改革牵涉到方方面面,非一个部门所能包揽,最终难以变成现实。


    众所周知,尽管同样是事业单位,但与一般事业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比较,地勘单位所从事的地质工作无疑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因此,在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本着既要有利于规范管理,有利于调动地勘人员积极性,又要有利于促进发展的原则,根据地质工作的性质和地勘单位的具体特点,推进地勘单位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目前一些省份推进地勘系统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践情况来看,有些情况并不乐观。


    因此,作为行使行业管理职能的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关心与支持地勘单位改革,尤其是对具备条件的或者列入公益三类的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改革。同时,各地推进地勘事业单位改革要因地制宜,要允许他们有一个过程,要以促进发展、增强实力、改善与提高民生为目的,不搞一刀切。一方面,各地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项目、矿业权配置、地质装备更新改造升级、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为地勘单位转型与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另一方面,确定改企的地勘单位应当多借鉴外省区地勘系统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实际,转变思想观念,适应新常态,多想办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作为,走出一条切合实际的地勘单位企业化之路。


    第六,地勘行业和地勘单位要继续加强自身的文化软实力建设,坚定自己的核心价值观与理想信念。但我们不仅要让地质工作者得到精神上的鼓励,也应当让他们得到物质上的激励,努力使地质勘查工作成为人们羡慕的职业。


    半个多世纪以来,地矿行业职工为了寻找祖国急需的矿产资源,战严寒,斗酷暑,跋山涉水,风餐露宿,奋战在人迹罕至的荒沟野外、戈壁沙漠,不仅找到了一座座大矿富矿,而且把一座座荒山野岭变成了金山银山。即使是在地质工作陷入低谷、地勘行业举步维艰的那段岁月里,地勘人也没有倒下,而是咬紧牙关,一路蹒跚地走了过来。实践证明,正是以“三光荣”、“四特别”精神为核心内容的地矿文化发生了作用,并且转化为巨大的精神力量,一直支撑着一代又一代的地矿人,并且成为他们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归宿。


    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地质工作面临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人们的物质世界日益丰富,价值追求日益多元化。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尴尬:比如,地勘行业已经不再是年轻一代义无返顾的选择和从业者始终如一坚守的职业,他们向往待遇高、福利好的行业,地勘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改行”、“跳槽”时有发生;比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年轻学子愿意报考地质院校的越来越少,地质院校的大学生、研究生想方设法留在大城市的越来越多,愿意到野外一线的越来越少;比如,我们行业出现的贪污腐败现象越来越多……


    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必须思考一个问题:地矿文化如何与时俱进,如何不断丰富其内涵,如何吸引广大地矿职工尤其是年轻一代对地矿文化的认同感,并且外化于形,内化于心,真正成为地勘行业特别是年轻一代地质人员价值观的基因。我们不仅要系统总结并融入新中国成立以来地矿文化建设的成果,也要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更加宽阔的视野,研究如何从中华传统文化、西方软实力学说中吸取有益的营养。同时,要将地矿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研究与诠释,使之有机融合,反过来,为地矿精神提供新的血液与养分。


    我们必须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中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求”,只单纯地讲精神而不讲物质显然是片面的。实现中国梦不仅要实现国家的富强梦、社会的和谐梦,也要实现个人的幸福梦。对于地矿行业来说,弘扬“三光荣”或“四特别”精神的目的,绝对不是让广大地质工作者永远忍受“远看像要饭的,近看像逃难的,仔细一看是搞勘探的”的清贫与无奈,而是要通过弘扬这种精神,实现找到大矿的梦,实现为国家富强做出贡献的梦,同时也要让他们的艰苦奋斗和奉献得到回报,实现地质职工家庭和个人幸福的梦。


    因此,我们要正视并肯定年轻一代对于工作、生活环境,工资待遇、物质财富的基本要求与正当追求。更重要的是,要切实通过政策设计、做大做强地勘经济等办法来增强地勘行业的经济实力,改善地质工作的环境与条件,提高广大地勘行业职工的待遇,让他们的家属过上比较富足的日子,让地质工作成为年轻人向往的职业。


    第七,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下,地勘行业要学会运用媒体包括新兴媒体宣传报道自身的优势,为自身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主动为自己赢得市场和机会。


    应该说,相对于其他行业,由于地质工作的特殊性,加之长期处在“国家大包大揽”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上面下达地质工作任务,地勘单位开展工作,完成任务后撰写地质报告交给国家,整个工作和队伍都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不愁吃喝,不愁活干,与社会老死不相往来,很有一番“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的“世外桃源”之感。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地勘行业都觉得无需宣传与推广自己,不太重视宣传报道工作。


    市场不相信眼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产业都不能自己拉动自己,必须由它服务的对象来拉动,即需求驱动。地质工作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通过自己的产品或劳务为需求者或客户服务的,并从客户那里得到成本和效益的补偿,然后实现再投入,从而保证地质工作的良性循环。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国家对地质勘查工作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绝大部分地勘队伍实施属地化管理之后,根据“两个更加”即地质工作必须更加紧密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要求,地勘行业克服重重困难,开始走出“深闺”,走向社会,市场竞争意识明显增强。


    在这个过程中,地勘行业从竞争对手那里学到了什么叫实力比拼,并逐步意识到,要在市场中克敌制胜,除了吃苦的精神、专业的知识和过硬的技术外,还要重视塑造本行业的形象。应该说,这些年来,地勘行业和媒体密切配合,发现并树立了一批英雄集体、先进典型与典型人物,像全国英雄地质队山东六队、全国模范地质队浙江七队,还有物探专家杨衍忠、水文地质专家刘振江等等。通过宣传报道,进一步弘扬了地勘行业特有的“三光荣”精神,地勘职工敢于吃苦、甘于奉献、不怕孤独、勇于牺牲的精神在社会上广为传颂。


    尽管如此,我们也毋须讳言,与其他行业或产业比较,地勘行业的宣传报道与品牌推广意识还有很大的距离。有不少地勘单位的领导仍然抱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思维,认为一个单位要搞好,主要的秘诀就是埋头苦干、只干不说或多干少说;有些人则认为,单位搞宣传报道无非就是为某些领导脸上贴金,是哗众取宠;也有一些单位的领导认为,单位本来安安静静的,虽不是太富余,但小日子也过得去,经媒体一报道,立即引起社会各方面注意,肯定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当然,可能也有极少数单位的领导心里本来有个“小九九”,干了一些违规甚至违法的事儿,你一宣传报道,岂不把他们都暴露在阳光之下?说不准就把工商、税务、审计、纪检都引来了……


    在市场经济体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切合地勘行业特点与实际的法规、制度、标准、规范有待于进一步建立,一些制度的灰色地带需要进一步厘清的情况下,产生这样的心态是可以理解的。但随着事业单位的进一步推进,特别是反腐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各种法规、制度都将进一步完善,各种财经纪律会进一步严格,靠“低调”与沉默恐怕会无济与事,而且可能因为宣传、推广缺位,无法互通互联而错失很多发展的良机。我们认为,地勘行业尤其是作为市场主体的地勘单位,一方面,要继续发扬其精神优势,不断增强自身的文化软实力,全面宣传报道地勘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年轻一代观念前卫、思想解放、技术精良、业务精湛、熟悉市场、热爱生活等风貌,塑造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勘单位的现代企业形象;同时,要进一步增强市场意识,增强单位的品牌意识或广告意识,从品牌和广告中推销自己,从市场中获得丰厚回报。

    新常态下地质工作向何处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灾区的长远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
      《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22号)
      编制单位: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灾后重建规划组
      组长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组长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成员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支持单位:
      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国家测绘局 

    谨 以 本 规 划

        向汶川特大地震中不幸遇难的同胞致以深切悼念
      向自强不息重建家园的广大灾区人民致以崇高敬意
      向所有关心支持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人们致以真挚感谢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区概况
       第二节 灾害损失
       第三节 面临挑战
       第四节 有利条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重建目标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重建分区
       第二节 城乡布局
       第三节 产业布局
       第四节 人口安置
       第五节 用地安排
      第四章 城乡住房
       第一节 农村居民住房
       第二节 城镇居民住房
      第五章 城镇建设
       第一节 市政公用设施
       第二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第六章 农村建设
       第一节 农业生产
       第二节 农业服务体系
       第三节 农村基础设施
      第七章 公共服务
       第一节 教育和科研
       第二节 医疗卫生
       第三节 文化体育
       第四节 文化自然遗产
       第五节 就业和社会保障
       第六节 社会管理
      第八章 基础设施
       第一节 交通
       第二节 通信
       第三节 能源
       第四节 水利
      第九章 产业重建
       第一节 工业
       第二节 旅游
       第三节 商贸
       第四节 金融
       第五节 文化产业
      第十章 防灾减灾
       第一节 灾害防治
       第二节 减灾救灾
      第十一章 生态环境
       第一节 生态修复
       第二节 环境整治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
      第十二章 精神家园
       第一节 人文关怀
       第二节 民族精神
      第十三章 政策措施
       第一节 财政政策
       第二节 税费政策
       第三节 金融政策
       第四节 土地政策
       第五节 产业政策
       第六节 对口支援
       第七节 援助政策
       第八节 其他政策
      第十四章 重建资金
       第一节 资金需求和筹措
       第二节 创新融资
       第三节 资金配置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第二节 规划管理
       第三节 分类实施
       第四节 物资保障
       第五节 监督检查

    前  言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数万同胞在灾害中不幸遇难,数百万家庭失去世代生活的家园,数十年辛勤劳动积累的财富毁于一旦。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大灾难,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奋起自救,国内各界和国际社会积极施援,经过顽强努力,抗震救灾斗争在抢救人员、安置受灾群众等方面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面对受灾面积广大、受灾人口众多、自然条件复杂、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的困难局面,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异常繁重,工作充满挑战。灾后恢复重建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充分依靠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弘扬中华民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秀品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举全国之力,有效利用各种资源。通过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重建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使灾区人民在恢复重建中赢得新的发展机遇,与全国人民一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为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重建美好家园,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特制订本规划。

    第一章 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区概况

    汶川地震波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10省(区、市)的417个县(市、区),总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四川、甘肃、陕西3省处于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总面积132596平方公里,乡镇1271个,行政村14565个,2007年末总人口1986.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41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3050元、3533元。

    专栏1 规划范围

    所在省

    县(市、区)

    个数

    四川

    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39

    甘肃

    文县、陇南市武都区、康县、成县、徽县、西和县、两当县、舟曲县

    8

    陕西

    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宝鸡市陈仓区

    4

    规划区的主体区域地处青藏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地带,以龙门山山脉为界,西部与东部的地质地貌差别明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总体上具有以下特点:
      ——地形地貌复杂,平原、丘陵、高原、高山均有分布,部分地区相对高差悬殊,气候垂直变化明显,属典型高山峡谷地形。
      ——自然灾害频发,高山高原地区地震断裂带纵横交错,发生地震灾害的几率较高;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多、范围广、威胁大。
      ——生态环境脆弱,山高沟深,高山地区耕地零碎、土层瘠薄、水土流失严重。
      ——生态功能重要,高山高原地区的动植物资源丰富,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属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
      ——资源比较富集,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自然保护区比较集中,旅游资源丰富,水能、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等资源蕴藏较多。
      ——经济基础薄弱,平原地区工业化程度相对较高,高山高原地区经济规模较小,产业结构单一,贫困人口集中。
      ——少数民族聚居,有我国唯一的羌族聚居区,是主要的藏族聚居区之一,多元文化并存,历史人文资源独特。

    第二节 灾害损失

    汶川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灾害损失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害。震级达到里氏8.0级,最大烈度达到11度,并带来滑坡、崩塌、泥石流、堰塞湖等严重次生灾害。
      ——人员伤亡惨重,截至2008年8月25日,遇难69226人,受伤374643人,失踪17923人。
      ——城乡居民住房大量损毁,北川县城、汶川县映秀镇等部分城镇和大量村庄几乎被夷为平地。
      ——基础设施严重损毁,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系统大面积瘫痪。
      ——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严重损毁,大量文化自然遗产遭到严重破坏。
      ——产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耕地大面积损毁,主要产业、众多企业遭受重创。
      ——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森林大片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丧失与破碎,生态功能退化。

    第三节 面临挑战

    ——生态环境恶化,植被、水体、土壤等自然环境被破坏,次生灾害隐患增多,余震频繁,导致生存发展条件变差。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下降,人均耕地减少,耕地质量下降,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难度极大。
      ——部分地区可供建设的空间狭小,不少地方失去基本生存条件,异地新建城镇、村庄选址及其人员安置难度很大。
      ——企业损毁严重,就业压力大,而许多地区并不具备通过就地发展工业解决就业问题的基本条件。
      ——不少灾区群众成为无宅基地、无耕地、无就业的人员,加之灾害造成的恐惧心理,医治灾区群众心理创伤需要较长过程。
      ——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大量损毁,保护和传承羌族文化更加紧迫。
      ——依法解决灾区群众当前急迫问题与保持区域长远可持续发展面临十分复杂的矛盾和情况。

    第四节 有利条件

    ——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为科学重建新家园提供了思想保障。
      ——灾区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自强不息、互助自救和寻求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是重建新家园的不竭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累的强大物质基础和良好市场环境,为恢复重建提供了经济、技术基础和体制环境。
      ——各地区的支援,全社会的支持,国际社会的援助,是恢复重建的重要力量。
      ——国内外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经验教训,为科学重建新家园提供了有益借鉴。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优先恢复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尽快恢复生产条件,合理调整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和生产力的布局,逐步恢复生态环境。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以灾区各级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在国家、各地区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又好又快地重建家园。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要把保障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把修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摆在突出和优先的位置,尽快恢复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切实保护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
      ——尊重自然,科学布局。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考虑灾害和潜在灾害威胁,科学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优化城乡布局、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着眼长远,适应未来发展提高需要适度超前考虑,并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注重科技创新,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提高灾区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增进民族团结。
      ——创新机制,协作共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正确区分政府职责与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对口支援的重要作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责任明确、公开透明、监督有力、多渠道投资的重建机制。
      ——安全第一,保证质量。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抗震设防标准。城乡居民点和重建项目选址,要避开重大灾害隐患点。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做到监控有力,确保重建工程质量。
      ——厉行节约,保护耕地。要坚持按标准进行恢复重建,不超标准,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尽量维修加固原有建筑和设施,尽量统建共用设施和用房。规划建设城镇、村庄和产业集聚区,要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林地。
      ——传承文化,保护生态。要保护和传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历史建筑,保持城镇和乡村传统风貌。避开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古迹、水源保护地以及震后形成的有保留价值的新景观。同步规划建设环保设施。
      ——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进行恢复重建,充分考虑经济、社会、文化、自然和民族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重建方式、优先领域和建设时序。要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恢复重建。

    第三节 重建目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努力建设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的新家园,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家家有房住,基本完成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恢复重建,灾区群众住上安全、经济、实用、省地的住房。
      ——户户有就业,有劳动人口的家庭至少有一人能稳定就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灾前水平。
      ——人人有保障,灾区群众普遍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有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
      ——设施有提高,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功能全面恢复,保障能力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经济有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科学发展能力增强。
      ——生态有改善,生态功能逐步修复,环境质量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重建分区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按照国土开发强度、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适宜程度,将规划区国土空间划分为适宜重建、适度重建、生态重建三种类型

    专栏2 重建分区

    类型

    面积
    (平方公里)

    占规划区比重
    (%)

    人口(万人)

    占规划区比重
    (%)

    适宜重建区

    10077

    7.6

    772.8

    38.9

    适度重建区

    38320

    28.9

    1180.1

    59.4

    生态重建区

    84199

    63.5

    33.8

    1.7

    一、适宜重建区
      ——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灾害风险较小,适宜在原地重建县城、乡镇,可以较大规模集聚人口,并全面发展各类产业的区域。
      ——主要分布于四川的龙门山山前平原和与龙门山山脉接壤的浅丘地区,甘肃的渭河泾河河谷地带和徽成盆地,陕西的汉中盆地边缘和关中平原过渡地带,以及其他零散分布的少数地块。
      ——功能定位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集聚人口和经济,建成振兴经济、承载产业和创造就业的区域。四川、甘肃、陕西各自的适宜重建区要分别成为成(都)德(阳)绵(阳)经济区、天水经济区、关中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适度重建区
      ——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灾害风险较大,在控制规模前提下可以适度在原地重建县城、乡镇,适度集聚人口和发展特定产业的区域。
      ——主要分布于四川的龙门山山后高原地区和山中峡谷地带,甘肃的西秦岭山区,陕西的秦巴山区,以及其他应当控制开发强度的区域。
      ——功能定位为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建成人口规模适度、生态环境良好、产业特色鲜明的区域。
      三、生态重建区
      ——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很低,灾害风险很大,生态功能重要,建设用地严重匮乏,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代价极大,不适宜在原地重建城镇并较大规模集聚人口的区域。
      ——主要分布于四川龙门山地震断裂带核心区域和高山地区,甘肃库马和龙门山断裂带,陕西勉略洋断裂带,以及各级各类保护区等。
      ——功能定位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为主,建成保护自然文化资源和珍贵动植物资源、少量人口分散居住的区域。

    第二节 城乡布局

    ——位于适宜重建区的城镇应原地恢复重建,其中条件较好的,与经济发展和吸纳人口规模相适应,可适当扩大用地规模。村庄应就地恢复重建,并相对集中布局。
      ——位于适度重建区的城镇应以原地重建为主,其中不宜发展工业的,应调整功能;发展空间有限的,应缩减规模。村庄应以就地重建为主,有条件的可适度相对集中。
      ——位于生态重建区且受到极重破坏、通过工程措施无法原地恢复重建的城镇,应异地新建。通过工程措施可以避让灾害风险的村庄,可在控制规模的前提下就地重建;灾害风险大或耕地灭失而且无法恢复的村庄,应异地新建。
      ——规划区的县城(城区)可以分为重点扩大规模重建、适度扩大规模重建、原地调整功能重建、原地缩减规模重建和异地新建等类型。
      ——就地重建县城(城区)的重建类型,由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需要异地新建县城和市级行政中心异地迁建的选址,应从灾区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地质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群众意愿等各方面因素,由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报国务院审定。
      ——乡镇的重建类型,由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村庄的重建类型,由灾区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节 产业布局

    ——适宜重建区应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增强配套能力,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带和产业基地。
      ——适度重建区应重点发展以旅游、生态农业为主的特色产业,建设精品旅游区,适度开发优势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工业园区的规模,撤并或迁建不具备恢复重建条件的工业园区。
      ——生态重建区应在不影响主体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旅游业和农林牧业,严格限制其他产业发展,原则上不得在原地恢复重建工业企业。

    第四节 人口安置

    ——受灾群众安置总的原则是,主要在规划区内就地就近安置,不搞大规模外迁。人口安置的对象主要是耕地和宅基地因灾严重损毁、无法在原村民小组范围内生产生活的农村人口。
      ——坚持就地就近分散安置为主,尊重本人意愿,按就地原址、村内跨组、乡镇内跨村、县内跨乡镇、市(州)内跨县、省内跨市的顺序在本行政区域内安置,并实行农业安置与务工安置相结合。
      ——少数民族人口的安置,应尊重其生产生活习俗,原则上在本民族聚居区安置。
      ——适宜重建区在本区域内就地就近安置受灾人口,并适当吸纳生态重建区需要异地安置的受灾人口。适度重建区原则上在本区域内就地就近安置受灾人口。生态重建区的少量受灾人口先考虑在县域内安置,无法安置的可以跨行政区安置。
      ——在政府有序组织和政策引导下,遵循市场规律,对少量自愿通过投亲靠友、自主转移等方式到其他地区安家落户的灾区群众,尊重其自主选择。
      ——鼓励规划区长期在外地务工经商的农村人口及其家庭成员,转移到就业地安家落户,就业地应当在就业、居住、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

    第五节 用地安排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各类重建项目都要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农用地,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空旷地。
      ——统筹安排原地重建与异地新建用地,合理安排各重建任务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
      ——适度扩大位于适宜重建区的城镇特别是接纳人口较多城镇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适度重建区和生态重建区的城镇建设用地,结合工业园区撤并和企业外迁,适度压缩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恢复并逐步扩大生态用地。

    专栏3 恢复重建新增用地
                                             单位:公顷

    类  别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城镇建设用地

    23190 19200 1910 2080

    农村居民点用地

    11000 9500 726 774

    独立工矿用地

    6246 4000 762 1484

    基础设施用地

    16367 14600 1212 555

    其他建设用地

    590 500 90

    合  计

    57393 47800 4610 4983

    ——优先保证异地新建城镇、村庄的建设用地,以及重点重建任务、项目的新增用地。
      ——增加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的用地,适度扩大少数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用地。

    第四章 城乡住房

    城乡住房的恢复重建,要针对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和消费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政府补助支持政策。对经修复可确保安全的住房,要尽快查验鉴定,抓紧维修加固,一般不要推倒重建;对需要重建的住房,要科学选址、集约用地,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尽快组织实施。

    第一节 农村居民住房

    ——农村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农户自建、政府补助、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相结合。
      ——改进建筑结构,提高建筑质量,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满足现代生活需要,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风貌,节约用地,保护生态。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规划设计力量,为农村居民免费提供多样化的住房设计样式和施工技术指导。

    专栏4  农村居民住房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加固

    户数(万户)

    168.36 144.38 11.88 12.10
    新建

    户数(万户)

    218.87 191.17 22.98 4.72

    间数(万间)

    656.61 573.51 68.93 14.17

    第二节 城镇居民住房

    ——城镇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原则,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实行维修加固、原址重建和异址新建相结合。
      ——对一般损坏的住房要进行加固,对倒塌和严重破坏的住房进行新建。
      ——做好与现行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衔接,重点组织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安排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中央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纳入所在地城镇居民住房重建规划。
      ——恢复并完善原址重建居住区的配套设施,异址新建住房原则上应按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商贸网点和公共绿地等。

    专栏5 城镇居民住房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加固 面积(万平方米) 4712.99 4437.03 220.06 55.90
    新建 套数(万套) 72.03 68.71 2.85 0.47
    面积(万平方米) 5489.29 5290.97 170.12 28.20

    第五章 城镇建设

    城镇的恢复重建,要按照恢复完善功能、统筹安排的要求,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增强防灾能力,改善人居环境,为城镇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一节 市政公用设施

    ——原地重建城镇应以修复原有设施为主,结合未来发展需要适当提高水平;异地新建城镇要根据功能定位、人口规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配置市政公用设施。
      ——优先恢复城镇道路、桥梁和公共交通系统,统筹考虑生产生活需要和应急救灾需要,改善路网结构。道路的恢复重建要与供排水、电力、供气供热、通信、广电、消防等市政管线统一规划,一并实施。
      ——保障饮用水安全,满足长远需要,修复重建水源地、水厂和供水管网。城镇原则上应设置独立供水系统,供水压力能满足需要的,可以几个城镇共用供水系统,并向周边村庄延伸。
      ——根据资源情况,统筹考虑城镇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环保能源。以现有城镇供气系统为基础,恢复重建配气站和供气管网。具备供气供热条件的,在恢复重建中要统一规划建设供气供热设施。
      ——恢复重建受损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城镇,应在恢复重建其他市政设施时同步规划建设污水管网。污水较易汇集的城镇,可共用污水处理系统;县城应按雨污分流进行规划和建设。
      ——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市)处理的方式,恢复重建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
      ——按标准设置紧急避灾场所和避灾通道。恢复重建公共绿地。

    专栏6 市政公用设施

    领域

    项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修复

    新建

    修复

    新建

    修复

    新建

    修复

    新建

    道路
    交通

    道路(公里)

    2548

    1509

    2301

    1332

    180

    94

    67

    83

    桥梁(座)

    728

    123

    635

    58

    54

    22

    39

    43

    公交场站(处)

    450

    207

    419

    130

    24

    3

    7

    74

    供水

    水厂(座)

    451

    15

    442

    12

    8

    1

    3

    管网(公里)

    4153

    2363

    4055

    2085

    74

    119

    24

    159

    供气
    供热

    燃气储气站(座)

    203

    15

    203

    10

    2

    3

    供气管网(公里)

    2052

    791

    2049

    590

    3

    201

    热源厂(座)

    3

    4

    3

    4

    供热管网(公里)

    6

    41

    6

    41

    污水
    处理

    处理厂(座)

    331

    27

    328

    21

    3

    3

    3

    管网(公里)

    800

    7256

    765

    6350

    29

    471

    6

    435

    垃圾
    处理

    处理场(座)

    47

    8

    39

    1

    5

    5

    3

    2

    转运站(座)

    665

    87

    565

    9

    44

    60

    56

    18

    第二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恢复重建,要尽可能保留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明确严格的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内受损轻微、格局完整的建筑,应对重点部位进行加固或修缮;确需重建的,其外观要延续传统样式,尽可能利用原有建筑材料或构件。
      ——恢复重建历史文化街区内损毁的现代建筑,应与整体风格相协调。
      ——对拟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应在恢复重建中切实保护其历史文化特色和价值。

    专栏7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项  目 合计 四  川

    甘肃

    陕西
    历史文
    化名城
    国家级 2

    都江堰、阆中

    省级 10

    绵阳、什邡、松潘、汶川、广元、江油、绵竹、广汉、剑阁

    勉县
    历史文
    化名镇
    国家级 2

    安仁、老观

    省级 9

    昭化、孝泉、街子、怀远、元通、安顺场、郪江、青莲

    碧口
    历史文
    化名村
    省级 1

     

    杨店村

    第六章 农村建设

    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的恢复重建,要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做到资源整合、分区设计、分级配置、便民利民、共建共享。

    第一节 农业生产

    ——稳粮增收,突出优势,做强产业,因地制宜恢复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立足资源优势,恢复重建一批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恢复重建受损农田、蔬菜及食用菌生产大棚和农机具库棚、畜禽圈舍、养殖池塘、机电提灌站、机耕道等设施。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及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抓好农产品加工和收购、仓储、运输的恢复重建。

    专栏8 农业生产设施和基地

    农业生产设施 修复受损农田10.05万公顷,恢复重建农业生产大棚2880万平方米、畜禽圈舍2211万平方米、养殖池塘1.23万公顷、机电提灌站9982座、机耕道18392公里
    优质粮油生产基地 建设20个水稻生产基地、14个玉米生产基地、21个马铃薯生产基地、23个“双低”油菜生产基地、0.73万公顷油橄榄基地
    特色果蔬生产基地 建设33个蔬菜基地、18个特色水果基地、13个食用菌基地
    茶药桑生产基地 建设13个茶叶生产基地、23个中药材生产基地、28个蚕桑产业基地
    畜牧业生产基地 建设年出栏890万头肉猪生产基地、年出栏226万只肉羊生产基地、年出栏42万头肉牛生产基地、年存栏4.2万头奶业生产基地、年出栏800万只土鸡生产基地、年存栏650万只兔业生产基地、年产5000吨蜂产品生产基地
    水产生产基地 建设39个特色水产养殖基地
    林业产业基地 建设1.93万公顷木竹原料林基地、1.53万公顷核桃等特色经济林基地

    第二节 农业服务体系

    ——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开发新产品,发展新产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恢复重建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信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和农业科研机构等。

    专栏9 农业服务体系
                                                                                 单位:个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良种繁育场(站)

    农作物良种繁育场(站)

    79 66 4 9

    畜禽良种繁育场

    141 80 31 30

    水产良种繁育场

    32 28 1 3
    农业技术
    综合服务站

    市级

    5 3 1 1

    县级

    51 39 8 4

    乡级

    1271 1021 160 90
    农业科研机构

    农科所

    4

    第三节 农村基础设施

    ——利用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使用当地材料和人力,恢复重建农村公路、村庄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农村能源等设施。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专栏10 农村基础设施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饮水
    安全

    集中供水设施(处)

    4586

    3357

    1079

    150

    分散供水设施(处)

    300151

    270931

    29000

    220

    解决饮水安全人数(万人)

    860.7

    721.3

    107.0

    32.4

    农村公路(公里)

    39948

    29345

    7414

    3189

    县客运站(个)

    49

    39

    8

    2

    乡客运站(个)

    363

    342

    18

    3

    农村沼气(处)

    430010

    419400

    8473

    2137

    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处)

    15759

    11891

    2700

    1168

    ——就地重建的村庄应以原有设施为基础,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修复重建基础设施。异地新建的村庄,应尊重当地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合理确定基础设施的重建水平和方式。
      ——农村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服务体系的恢复重建,要考虑贫困村、国有农场和国有林场的特殊情况,统筹安排相关设施的恢复重建。

    第七章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要根据城乡布局和人口规模,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将其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第一节 教育和科研

    ——实施灾区教育振兴工程,以义务教育为重点,恢复重建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统筹企业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机构的恢复重建。
      ——高质量地恢复重建中小学校,扩大寄宿制学校规模和寄宿生比重,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支教计划。
      ——农村地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原则上建在县城,初中建在中心乡镇,小学布局相对集中。
      ——合理布局重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
      ——恢复重建受损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专栏11 教  育
                                             单位:所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小学

     

    3462

    1973

    1194

    295

    其中:寄宿制

    1503

    955

    253

    295

    初中

     

    970

    769

    144

    57

    其中:寄宿制

    891

    710

    124

    57

    高中

    153

    112

    28

    13

    中等职业学校

     

    217

    189

    20

    8

    其中:技工学校

    60

    56

    1

    3

    高等院校(点)

    24

    22

    1

    1

    特殊教育学校

    23

    21

    1

    1

    幼儿园

    270

    250

    17

    3

    其他

    62

    62

    第二节 医疗卫生

    ——重点恢复重建县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面恢复市县乡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恢复重建地方病防治设施。统筹企业办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恢复重建。恢复市级药品监督检验所。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与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服务人口较少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用房与乡镇卫生院原则上统一建设,不再单独重建。适当配置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增强服务能力。

    专栏12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单位:个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医院

    169 137 23 9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63 48 11 4

    妇幼保健机构

    52 39 9 4

    乡镇卫生院(含统建普通乡镇计生站)

    1263 1021 160 82

    药品检验所

    7 5 1 1

    其他卫生机构

    67 57 2 8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66 53 9 4

    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348 268 46 34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辆)

    450 346 62 42


    第三节 文化体育

    ——合理布局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抓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影剧场(团)、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场所、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各类设施的恢复重建。
      ——公共文化设施要尽可能集中规划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充分发挥文化宣传、提供信息、科普及技术培训等服务功能。恢复重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
      ——恢复广播电视网络功能,恢复重建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无线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站等,修复广播电视村村通设施。乡镇广播电视站业务用房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统一建设。
      ——恢复重建公益性出版机构、新华书店等的设施以及农家书屋、公共阅报栏。
      ——恢复重建受损体育场(馆)等设施,乡镇体育场所的恢复重建原则上要与学校或文化设施统筹规划,共建共享。

    专栏13 文化体育

    公共文化设施 恢复重建图书馆52个、文化馆54个、档案馆5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177个(含统建乡镇广播电视站),影剧场(团)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县级支中心、基层点
    广播影视设施 恢复重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90座,广播电视台54座,修复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29522公里,广播电视有线前端51个,修复配置乡镇广播电视播出和传输设备18332台(件),广播电视村村通设施15688套,流动电影放映车及设备2526套
    新闻出版设施 恢复重建公益性出版机构4个、新华书店1146处,农家书屋和受损公共阅报栏
    体育设施 恢复重建受损体育场42个、体育馆37个、后备人才训练等设施83处,配套建设基层全民健身设施

    第四节 文化自然遗产

    ——注重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建筑物。
      ——修缮恢复世界文化自然遗产、文物保护单位、烈士纪念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文物中心库房、文物管理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以及相关宗教活动场所。

    专栏14 文化自然遗产

    世界文化自然遗产 修复青城山—都江堰、九寨沟、黄龙、四川大熊猫栖息地
    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录 修复三星堆遗址、藏族羌族碉楼与村寨、剑南春酒坊遗址
    文物保护单位 修复二王庙、彭州领报修院、江油云岩寺、平武报恩寺、广元皇泽寺、理县桃坪雕楼羌寨、徽县新修白水路摩崖、宁强同心羌寨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90处,少数民族物质文化遗产20处
    博物馆及文物库房 修复绵阳市博物馆、什邡市博物馆、茂县羌族博物馆、陇南市博物馆、广元市中心库房、汉源县文管所等65处,馆藏文物3473件(套)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修复北川羌族民俗博物馆、剑南春酒酿造技艺专题博物馆、绵竹年画博物馆、文县白马池哥昼传习所、略阳江神庙民俗博物馆等111处

    第五节 就业和社会保障

    ——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加强对青壮年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对口支援、定向招工、定向培训、劳务输出等,解决规划区100万左右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
      ——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原则上县城建设一个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设施,街道(乡镇)、社区建设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提供就业、人才、社会保障和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

    专栏15 就业和社会保障
                                              单位:个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机构

    51 39 8 4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1855 1507 217 131

    县乡社会福利机构

    1855 1350 476 29

    县乡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157 138 12 7

    ——实施灾区孤儿、孤老、孤残人员特殊救助计划,增强各级各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服务设施能力。重建并适当在县城新建福利院、敬老院和残疾人综合服务等设施,在成都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恢复重建殡仪馆和救助管理站。

    第六节 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设施的恢复重建,要节俭实用,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结合行政区划的调整,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同级同类机构的用房和设施要尽可能集中建设、共建共享。
      ——恢复重建各级党政机关、政法机构的办公和业务用房,以及工商、卫生、食品药品、质检、安全生产、环境、金融、文化等监督监管机构的业务用房。恢复重建消防设施。
      ——恢复重建城市(城区)社区服务设施。
      ——建设乡镇公职人员周转住房,为乡镇挂职干部、支教、援医等人员提供宿舍。
      ——统筹村级公共服务,新建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为村级组织办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活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党员教育、警务、农业生产服务等提供统一共用场所。

    第八章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要把恢复功能放在首位,根据地质地理条件和城乡分布合理调整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远近结合,优化结构,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交  通

    ——加快公路的恢复重建,充分利用原有公路和设施,以干线公路为重点,兼顾高速公路,打通必要的县际、乡际断头路。适当增加必要的迂回路线,力争每个县拥有两个方向上抗灾能力较强的生命线公路,初步形成生命线公路网。
      ——对干线和支线铁路中受损的路段和运营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测、维护和加固,对受损严重的线路和生产运营设施进行改建或重建,提高对外通道能力。
      ——区分轻重缓急,修复受损民航设施设备,全面恢复并提高民航运输能力。
      ——建立健全交通应急体系,建设应急交通指挥、抢险救助保障系统。

    专栏16 交  通

    高速公路 修复勉县至宁强至广元、广元至巴中、雅安至石棉、都江堰至映秀、成都至绵阳、绵阳至广元、成都至邛崃、成都至都江堰、成都至彭州、宝鸡至牛背等高速公路
    干线公路 修复国道108、212、213、316、317、318线等受损路段共约1910公里,以及22条省道(含2条省养县道)约3323公里,12条其他重要干线公路约848公里,适时启动绵竹至茂县、成都至汶川高等级公路
    铁路 修复加固宝成、成昆、成渝等干线铁路和成汶、广岳、德天、广旺等支线铁路,改建或重建宝成线109隧道等路段及受损严重的绵阳、广元、江油、德阳等主要车站,建设成都至都江堰城际铁路、成绵乐客运专线、兰渝铁路、成兰铁路、西安至成都铁路
    民航 修复成都、九黄、绵阳、广元、康定、南充、泸州、宜宾、汉中、咸阳、安康、兰州、庆阳等机场以及民航空管、航空公司、航油等单位受损的设施设备

    ——适时启动对规划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先导和支撑作用的公路干线、铁路干线的建设。

    第二节 通  信

    ——按照资源共享、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要求,加快公众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加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推进网络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通信服务水平和灾备应急能力。
      ——恢复重建邮政设施,按照城乡分布完善邮政局(所)布局。

    专栏17 通信

    公众通信网 恢复重建固定通信网交换机113万线、宽带接入设备56万线,移动通信网交换机1036万户、基站7809个,基础传输网光缆70775皮长公里、电缆12833皮长公里、传输设备17332端,业务用房68.7万平方米
    通信枢纽 建立从成都到国际出入口的高效、直达数据专用通道和数据灾备中心
    应急通信 建立通信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急卫星通信系统
    邮政 恢复重建邮政综合生产营业用房57处、邮政支局385处、邮政设备设施2178台(套)、邮政配套设施及车辆

    第三节 能  源

    ——恢复重建重点输电设施,骨干电源与外送通道,以及城乡中低压配电网络和进户设施,规划建设电力结构与布局调整项目。
      ——加强停运水电站设施安全养护,排除隐患,安全度汛。做好水电资源开发的统一规划,根据交通和送出工程等外部条件恢复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受损水电站的恢复重建。
      ——对电力设施和水电站大坝按照新的设防标准进行设计复核,对不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实施补强加固。
      ——支持受损煤矿恢复重建,尽快发挥正常生产能力。对损毁严重、剩余储量小、开采条件复杂、安全条件差的煤矿,不支持恢复重建。
      ——修复气井、净化厂、炼油厂、管线及其保护设施、油库和加油站等,恢复受损天然气生产和输送能力、成品油管输能力。

    专栏18 能  源

    电网 恢复重建35千伏以上变电站324座,变电容量1809万千伏安,线路7372公里;10千伏及以下配电容量380万千伏安,线路9.24万公里
    电源 恢复重建江油、略阳电厂,紫坪铺、映秀、太平驿、福堂、杂谷脑河、碧口、汉坪咀、葫芦头、东方红等发电设施,其中大中型水电站129座、装机总容量700多万千瓦
    煤矿 恢复重建天池、红星、大昌沟、赵家坝、荣山、坤达、西坡等164个煤矿及外部基础设施
    油气 恢复重建气井1176口、中坝净化厂、南充炼油厂、兰成渝输油管道及保护设施、天然气管线100多条、油库8座、加油站922座

    第四节 水  利

    ——对影响防洪安全的受损堤防、水库进行全面除险加固,疏浚淤堵河道,恢复防洪能力。消除堰塞湖(坝)对防洪的影响。恢复重建水文及预警预报等设施。
      ——结合受损水库除险加固和受损灌区重建,对受损供水设施进行全面修复,恢复供水能力。
      ——恢复重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监测设施。

    专栏19 水  利

    防洪减灾 除险加固水库1263座、堤防1199公里,整治堰塞湖(坝)105处,恢复重建水文站112个
    农田水利 恢复重建大型灌区7处、中小型灌区1289处、独立微型水利设施55498处
    水资源监测 恢复重建水源地及主要河流水质监测设施4454处

    第九章 产业重建

    产业的恢复重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政策和就业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合理引导受灾企业原地恢复重建、异地新建和关停并转,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就业机会。

    第一节 工  业

    一、结构调整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发挥规划区中心城市科技资源集中、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重大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石油化工、磷化工、精细化工、纺织等产业。立足特色农林资源,发展食品、饮料、中药材等农林产品加工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发展高技术产业。
      ——坚持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工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点抓好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强废旧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支持利用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煤矸石等开发环保建材产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合理确定产业重建规模和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淘汰或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企业。
      二、企业重建
      ——恢复重建重大装备、建材、磷化工、医药等企业。依托优势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先启动服务灾区重建和有利于扩大就业的项目。
      ——支持东汽、二重、攀长钢、长虹、九洲、宏达、阿坝铝厂、厂坝铅锌矿、成州矿业等中央企业和地方骨干企业恢复重建。支持军工企业恢复重建。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恢复重建。

    专栏20 工业企业恢复重建项目
                                               单位:个
    小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原地恢复项目

    2261 2057 152 52

    原地重建项目

    729 564 99 66

    异地新建项目

    611 459 103 49

    合计

    3601 3080 354 167

    ——支持受灾企业按照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调结构、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积极引导和承接产业转移,支持国内外投资者特别是对口支援地区的企业采取各种方式参与受灾企业重组、重建。
      三、产业集聚区
      ——调整优化工业布局,发挥现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作用,引导企业集中布局,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结合灾区企业异地新建,撤并和迁建部分县(市、区)产业园区,适当扩大部分现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面积。
      ——新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承接适度重建区和生态重建区企业的异地新建,和其他企业集中布局。
      ——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与受援地区按合理布局的原则,合作建设产业园区,吸引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

    专栏21 产业集聚区

    撤并和迁建的工业园区 阿坝水磨工业园区、平武南坝工业园、北川工业园、安县花荄工业园区、青川工业集中区、什邡蓥华工业园、什邡穿心店工业区、绵竹龙蟒河工业集中区、绵竹高尊寺化工集中发展区
    扩大面积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油工业园区、德阳经济开发区、广汉经济开发区、彭州工业园区、都江堰经济开发区、陇南西成(陇南)经济开发区等
    新设立的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天水、汉中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第二节 旅  游

    ——实施重振旅游工程,加强重点旅游区和精品旅游线建设,恢复重建重要景区景点、民族特色旅游城镇和村落。恢复发展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
      ——恢复重建旅游交通设施及沿线旅游服务区、服务站。做好旅游宾馆等设施的加固重建。建设旅游安全应急救援系统。
      ——加强旅游市场宣传,及时通报旅游安全保障状况,恢复中外游客信心。加强旅游新资源、新产品的促销。

    专栏22 旅  游

    重点旅游区 建设羌文化体验旅游区、龙门山休闲旅游区、三国文化旅游区、大熊猫国际旅游区 
    精品旅游线 建设九寨沟旅游环线、藏族羌族文化旅游走廊、地震遗址旅游线、大熊猫栖息地旅游线、三国文化旅游线、川陕甘红色旅游线
    景区景点 恢复重建都江堰—青城山、九寨沟、黄龙、剑门蜀道、蓥华山、李白故里、四姑娘山、武都万象洞、成县西狭颂、康县阳坝、舟曲拉尕山、青木川古镇、定军山、宝鸡炎帝陵、千佛崖、略阳五龙洞等

    第三节 商  贸

    ——优化城乡服务设施网点布局,恢复重建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商业服务网点、民族贸易网点以及便民利民的生活生产服务网络。重点恢复重建钢材和水泥等建材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设施。
      ——整合现有物流设施,重建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生鲜食品和农产品冷链系统、食糖等重要商品储备库,新建民族特需商品储备设施。引进大型物流企业,促进现代物流发展。
      ——恢复重建粮食和食用油库、粮油供应站、军供站点、粮食批发市场、粮食收购站点等粮食流通设施。恢复重建成品油、通用物资等国家物资储备设施。
      ——城镇应恢复重建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店、农贸市场等零售业态,振兴传统商业街区,恢复发展社区生活服务业。
      ——农村应恢复重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网点、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等。

    专栏23 商贸网点

    批发市场 恢复重建生产资料批发市场6个、农产品(含畜产品)批发市场85个、家装建材批发市场24个、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30个、其他批发市场36个
    零售业 恢复重建百货店39个、超市79个、农贸市场267个
    配送中心 恢复重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44个、农产品配送中心11个、农资配送中心28个、公共物流平台13个
    粮油储备设施 恢复重建粮食储备库161个,其中中央储备粮代储粮库28个、地方储备粮库133个
    物资储备设施 恢复重建肉类储备库9个、其他重要商品储备库28个,其中国家物资储备库2个

    第四节 金  融

    ——恢复重建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支机构,合理布局基层营业网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服务网络。
      ——恢复重建营业用房、金库、金融网络信息系统。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做好证券期货、保险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和异地灾备工作。

    专栏24 金融机构

    银行业 修缮加固网点1085个、原址重建776个、异地新建232个、撤并12个
    证券业 修缮加固网点19个、原址重建2个、异地新建12个
    保险业 修缮加固网点1211个、原址重建11个、异地新建50个

    第五节 文化产业

    ——恢复重建三星堆、绵竹年画、广元和都江堰文化产业园以及九寨沟演艺群、建川博物馆聚落等文化产业基地,加固改造徽县河池和成县同谷书画院,打造羌绣、强巴版画等优势品牌。
      ——恢复重建受损的演出展览、创意动漫,以及图书音像发行分销、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等网点。

    第十章 防灾减灾

    防灾减灾体系的恢复重建,要坚持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统筹调度的原则,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和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预防和紧急救援能力。

    第一节 灾害防治

    ——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堰塞湖等次生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监测,尽快治理险情紧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隐患点。
      ——加强地震、地质、气象、洪涝灾害等的专业监测系统、群测群防监测系统、信息传输发布系统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设监测预警示范区。
      ——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恢复建设测绘基准点,建设地理信息系统。

    第二节 减灾救灾

      ——加强紧急救援救助能力建设,充实救援救助力量,提高装备水平,健全抢险抢修和应急救援救助专业队伍。
      ——加强救灾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综合救灾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和灾情管理系统。
      ——结合交通网建设疏散救援通道,建立应急水源、备用电源和应急移动通信系统。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储备能力。
      ——完善各类防灾应急预案,加强城乡避难场所建设,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合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按灾情烈度提高灾区原有设防等级。

    专栏25 防灾减灾

    监测预警 建设地质灾害监测点10301个、地震灾害监测点324个,气象观测站和预警信息发布点264处
    救援救助 建设省市县灾害救援救助应急指挥平台,救灾物资储备库121个
    综合减灾 建设省级减灾中心3个、综合减灾宣传教育基地105个、城乡避难所129个
    地质灾害治理 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8693处,其中搬迁避让4694处

    第十一章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的恢复重建,要尊重自然、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第一节 生态修复

    ——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以自然修复为主,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恢复受损植被。
      ——在岷江、嘉陵江、涪江上游地区和白龙江流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逐步恢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恢复重建种苗生产基地、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及生态监测、动植物病害防控设施和林区基础设施。
      ——在龙门山断裂带中心区域划定特殊保护区域,以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独特地质地貌和震后新景观为主体功能,兼顾旅游业和其他不影响主体功能的产业发展。
      ——加强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保护设施的恢复重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保护价值,受损严重、安全性差的各类保护区,要以保护为主,影响保护对象的生产设施等原则上不予恢复。
      ——恢复重建卧龙、白水江等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异地新建卧龙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做好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的监测,建立大熊猫主食竹开花预警监测系统。

    专栏26 生态修复

    林草植被恢复 修复生态公益林48.53万公顷,退耕还林等补植补造12.47万公顷
    种苗生产基地 修复种苗生产基地1.26万公顷、苗圃用房和温室大棚43.1万平方米
    自然保护区 修复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49个、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12万公顷、自然保护区生活生产设施16万平方米
    风景名胜区 修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30个
    森林公园 修复国家森林公园17个、省级森林公园18个
    森林防火与森林安全监测 修复防火瞭望塔350座、通信基站和中继台152座、专业营房和物资储备库5万平方米
    林区基础设施 修复林区道路8202公里、给水管线2512公里、供电线路3643公里、通讯线路2829公里
    草地恢复 修复草地15.53万公顷
    水土保持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73平方公里

    第二节 环境整治

    ——加强对污染源和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督管理,做好水源地和土壤污染治理、废墟清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处理。
      ——恢复重建灾区环境监测设施,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建立灾区中长期生态环境影响监测评估预警系统。

    专栏27 环境整治

    饮用水源地保护 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设施323处
    土壤污染治理 高风险区和重污染土壤治理22处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 建设放射性废物库、辐射环境监测网点、辐射安全预警监测系统等
    环境监测 恢复重建环境监测设施和设备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

    ——加强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修复。
      ——对损毁耕地,要尽可能复耕,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损失。对抢险救灾临时用地和过渡性安置用地,要适时清理,尽可能恢复成耕地。
      ——对损毁的城镇、村庄和工矿旧址,以及其他具备整理成建设用地条件的地块,要抓紧清理堆积物,平整土地,尽可能减少恢复重建对耕地的占用,对废弃的建设用地,能复垦为耕地的要尽可能复垦。

    专栏28 土地整理复垦
                                             单位:公顷
    小计 灾毁耕地
    整理复垦
    临时用地
    整理复垦
    建设用地
    整理复垦
    其  他
    四川 145164 111880 6152 27132 -
    甘肃 15506 12403 345 1441 1317
    陕西 2826 1280 149 910 487
    合计 163496 125563 6646 29483 1804

    第十二章 精神家园

    精神家园的恢复重建,要加强心理疏导,体现人文关怀,重塑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坚定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信心,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一节 人文关怀

    ——实施心理康复工程,采取多种心理干预措施,医治灾区群众心理创伤,提高自我调节能力,促进身心健康。
      ——各级政府要指导和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重建自主管理的社区(村民委员会)组织,构建灾区群众和谐和睦、团结互助的邻里关系,发挥社区对安定人心、增进情感、反映民意、化解矛盾、提供服务等方面的重要功能。
      ——营造关心帮助孤儿、孤老、孤残的社会氛围。

    第二节 民族精神

    ——保留必要的地震遗址,建设充分体现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的纪念设施。对在恢复重建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国内外机构或个人,通过颁发荣誉证书、冠名给予鼓励。
      ——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优秀作品,大力宣传抗震救灾中激发的伟大民族精神和自强不息重建新家园的感人事迹。

    专栏29 精神家园

    心理康复工程 在中小学校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在医院设置心理门诊,在新闻媒体开办专栏节目,组织专业人员和志愿者进社区(村庄),开设心理咨询热线,培训心理疏导专业人员,编写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手册和心理辅导手册
    羌族文化抢救工程 建立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修复严重受损的羌族文物、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抢救灾区文物、文化典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民间文化数据库,编写羌族文化普及读本
    汶川地震遗址保护和建设 保护北川县城、映秀镇、汉旺镇等地震遗址,建设博物馆及其他纪念地、纪念设施

    ——抢救修复灾区文物、文化典籍及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抢救和保护具有历史价值、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

    第十三章 政策措施

    坚持特事特办,根据恢复重建需要,制订实施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为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完成重建任务提供政策支撑。

    第一节 财政政策

    ——建立恢复重建基金。中央财政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灾区省级财政比照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中央和灾区各级政府行政事业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县乡基层政权机构正常运转。调整现有专项建设规划和专项资金安排,按用途不变原则整合资金,向灾区特别是受灾贫困地区倾斜。
      ——支持利用国外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提供的灾后恢复重建优惠紧急贷款资金,与中央恢复重建基金配合使用。规划区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因灾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先暂由中央财政垫付偿还。

    第二节 税费政策

    ——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扩大规划区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灾区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进口国内不能满足供应并直接用于恢复重建的大宗物资、设备等给予进口税收优惠。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新购的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对灾区个人获得的救灾和捐赠款,以及抗震救灾一线人员按照规定标准取得的补贴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支持城乡住房建设。对灾区城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给予税收优惠。对农民重建住房,在规定标准内免征耕地占用税。
      ——免收部分政府基金。免收规划区内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以及属于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水路客货运附加费。
      ——减免部分行政收费。免收规划区内属于中央收入的建筑企业和矿产资源开采企业有关收费,减免金融机构以及电力企业的有关监管费。

    第三节 金融政策

    ——恢复金融服务功能。全国性金融机构对口支持受损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对灾区受损严重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兼并重组。支持适当减免金融机构交易费用、客户查询等收费。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倾斜和优惠的信贷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和跨地区贷款业务。增加扶贫贴息贷款规模投放。对城镇住房建设给予贷款优惠,鼓励发放农民自建住房贷款。拓宽农村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
      ——增强机构贷款能力。继续执行倾斜的准备金政策,允许提前支取特种存款。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降低支农再贷款利率、拓宽使用范围。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增强农村信贷投放能力。
      ——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扶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支持灾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
      ——加大保险创新力度。支持为恢复重建提供工程、财产、货物运输、农业以及建设人员意外健康等各类保险。对支持恢复重建的各类保险给予费率优惠。
      ——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依法保护遇难者账户资金、金融资产所有权和继承权。对因灾形成的不良债务实施有效重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

    第四节 土地政策

    ——调整用地计划。调整灾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核定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适当增加适宜重建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范围。对恢复重建项目,先行安排使用土地,简化审批程序,边建设边报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实行特殊供地。对恢复重建项目用地,按规定分别采取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收入,实行划拨供地、降低地价等特殊政策。
      ——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保护耕地,支持土地整理复垦。促进工业集中布局,城镇内部紧凑布局,有条件的村庄相对集中,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五节 产业政策

    ——重振旅游经济。把旅游业作为恢复重建的先导产业,优先安排恢复重建基金和鼓励各类投资基金等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企业的恢复重建,尽快全面恢复旅游业的发展。
      ——促进农业生产。中央财政对受损农田、种子种苗种畜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以及规模化种养殖、良种繁育、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给予支持。对抛售中央储备粮统负盈亏。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向灾区倾斜。
      ——支持骨干企业。中央财政对中央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恢复重建给予注入资本金或贷款贴息支持,对中央军工企事业单位恢复重建给予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地方骨干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扶持中小企业。鼓励地方政府出资引导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等支持。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民族手工艺品的生产。
      ——推动科技创新。有效整合灾区产学研力量,尽快恢复重建高技术企业,以及科技实验基地、条件平台和配套设施。支持灾区企业、科研机构提高自主研发和配套能力,并在财税、金融政策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扶持。
      ——促进商贸流通。对受损粮库抢修、重建,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民族贸易网点等流通基础设施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的恢复重建,国家给予适当支持。
      ——调整行业准入。适度调整煤炭新建项目规模限制,鼓励国有煤矿企业整合受灾小煤矿。适当放宽水泥生产“上大压小”条件,建设一批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实行直购电试点。
      ——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关闭无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和重要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严重企业。中央财政对地方淘汰“两高一资”落后产能给予奖励,妥善解决好淘汰和关闭企业职工的生活。

    第六节 对口支援

    ——明确支援任务。19个支援省(市)按每年不低于本省(市)上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的实物工作量,对口支援四川、甘肃、陕西省的24个县(市、区)
      ——鼓励各界投资。鼓励各地区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到灾区投资办厂、兴建经营性基础设施。
      ——提供便利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向对口支援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对恢复重建大宗货物运输,铁路部门优先列入运输计划,公路部门开辟“绿色通道”。

    第七节 援助政策

    ——开展教育援助。鼓励各地区吸收灾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本地就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尽快落实将灾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的政策。加大对中小学教师特别是特殊教育师资配置和培训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扩大高校在灾区的招生计划。
      ——实施孤残救助。支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康复等设施建设。新建公共服务场所应配置残疾人专用设施。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为孤残人员提供多种扶助。
      ——加大就业援助。将因灾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对规划区内招用因灾失业城镇职工的企业,以及因灾失业城镇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税收优惠。按规定降低规划区内企业失业保险费率。采取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促进就业。
      ——加强扶贫援助。加大农村低保投入力度,将因灾返贫的困难群众按规定全部纳入低保。恢复重建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贫困村恢复重建。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恢复重建项目不要求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资金。
      ——提供社会保障。确保参保人员工伤保险支付,通过社会捐助、救助制度扶助未参保伤亡职工。确保灾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因灾停产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破产企业清偿后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实施临时生活救助,提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开展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应依法为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律师协会应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协助。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法律援助监督工作。

    第八节 其他政策

    ——开展社会募集。倡导社会各界继续捐赠款物。鼓励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在恢复重建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提供技术援助和赠款。对单位、个体经营者和财产所有人无偿捐赠物资、资金、财产的,给予税收优惠。
      ——推进以工代赈。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灾区群众参与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基金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废墟清理和农业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修复等。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对口支援项目的建设。以工代赈的恢复重建项目不要求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资金,适当提高劳务报酬所占比例。
      ——稳妥安置人口。统筹安置规划区内需要安置的受灾农村人口。对实行农业安置的,应依法调剂安排耕地、林地和宅基地,并给予后期扶持。对实行城镇安置的,应妥善解决好居住、社会保障、创业就业以及户籍等问题。
      ——实行同等优先。在同等条件下,恢复重建项目的建设优先选择灾区施工单位,优先招用灾区劳动力,优先采购灾区材料和设备。
      ——培养引进人才。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对恢复重建急需的城乡规划设计、建设项目管理、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心理疏导、特殊教育、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等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更积极、更灵活的政策,大力引进各类专业人才,支持高校毕业生到灾区工作和创业。
      ——鼓励社会参与。支持民办非企业机构、基金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恢复重建,在资金募集、企业重建、职业技能培训和中介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国内外专家和志愿者参与恢复重建,在教育援助、孤残救助、心理疏导、技术指导、规划咨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章 重建资金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积极创新筹资方式和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为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完成重建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第一节 资金需求和筹措

    ——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建任务,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经测算约为1万亿元。
      ——中央财政按照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30%左右的比例建立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通过地方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国内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国外优惠紧急贷款、城乡居民自有和自筹资金、企业自有和自筹资金、创新融资等,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

    第二节 创新融资

    ——采取多种方式,增强省级地方政府筹措资金能力。
      ——拓宽住房融资渠道,发展住房融资担保业务,开展住房融资租赁业务试点,解决城乡居民住房融资困难。
      ——在规划区内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鼓励设立支持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企业。探索开展基础设施项目等资产证券化试点。通过政府引导募集社会资金,探索设立支持恢复重建的公益性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

    第三节 资金配置

    ——财政性资金,主要是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包干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城乡居民住房补助,人口安置、公共服务、公益性市政公用设施和基础设施、农业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流通基础设施、防灾减灾、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精神家园等领域的恢复重建,以及中央国有重点骨干企业资本金补充和贷款贴息。
      ——对口支援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以及规划编制、建筑设计、专家咨询、工程建设和监理等服务。
      ——社会募集资金,在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优先用于农村居民住房、学校、医院、文化、社会福利、农村道路和桥梁、地震遗址纪念地和设施、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精神家园等的恢复重建。
      ——信贷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住房、农业产业化、农业生产基地、交通、通信、能源、工业、旅游、商贸和文化产业等的恢复重建。
      ——资本市场融资,主要用于交通、通信、能源、工业、旅游、商贸和文化产业等的恢复重建。
      ——国外优惠紧急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城镇和农村公益性设施、基础设施、廉租房、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等的恢复重建。
      ——创新融资,主要用于增强省级人民政府筹措资金能力,引导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支持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和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旅游等产业的恢复重建等。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把握重建时序,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有效推进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恢复重建领导机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恢复重建负总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和落实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协调和帮助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
      ——各地区在制订重建任务阶段性目标时,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依据本规划,建立恢复重建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灾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第二节 规划管理

    ——本规划是制订恢复重建专项规划、政策措施和恢复重建实施规划的基本依据,是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恢复重建中都要遵守并执行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应依据本规划,尽快编制完成城乡住房、城镇体系、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市场服务体系、防灾减灾、生态修复、土地利用等恢复重建专项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规划制订恢复重建年度计划,明确重建时序,落实责任主体。
      ——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编制本行政区恢复重建实施规划,具体组织实施。根据需要编制或修改相应的城乡规划。
      ——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报国务院。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对本省实施本规划的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在本规划实施结束后,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规划范围以外其他灾区的恢复重建规划由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家通过现行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扶贫开发等方面力度给予支持。

    第三节 分类实施

    ——可以分解落实到县级行政区的重建任务,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统筹组织实施。主要是农村住房、城镇住房、城镇建设、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县域工业、商贸以及其他可以分解落实到县的防灾减灾、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等。
      ——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重点工业和军工项目,以及其他跨行政区的重建任务,主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对口支援和非定向社会捐赠资金、捐建项目,要统一纳入恢复重建年度计划和实施规划。

    第四节 物资保障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好恢复重建物资的生产和调运。国家对恢复重建物资的货源组织、运输保障等给予必要支持,做好统筹协调。
      ——加强对恢复重建物资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进口的物资,在依法检验检疫的同时要及时验放。
      ——加强对砖瓦、水泥、钢材等恢复重建重要物资的价格监管,防止不合理涨价。

    第五节 监督检查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项目和重要物资的跟踪与管理,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定期公布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情况、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分配、拨付及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城乡社区在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监督检查中的作用。
      ——加强对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确保重建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被侵占、截留或挪用。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对建设项目以及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档案,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恢复重建结束后,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恢复重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立即调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影响深远。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灾区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能够用自己勤劳的双手,重建起一个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的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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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范围,根据民政部等部门《汶川地震灾害范围评估结果》确定。
      ② 重建分区的范围和面积根据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报告》确定。
      ③ 该专栏中各重建分区的数据、面积是按自然分布实际量算的结果,人口是按乡镇统计数据加工的结果。
      ④ 该专栏数据为各项建设新占用土地数。
      ⑤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主要包括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⑥ 县乡社会福利机构主要包括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站)、光荣院和优抚医院、烈士纪念设施、军休所。
      ⑦ 对口支援对象除已经公布的四川省18个县(市)外,增加了甘肃省的文县、武都区、康县、舟曲县和陕西省的宁强县、略阳县。

    国务院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