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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磁条带是什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它的存在与发现又有什么意义?那就让我们来共同探索一下吧。

    大洋磁条带存在于大洋底部,看不见摸不着,20世纪50年代,人们通过磁测资料发现,在广阔的大洋底部存在着一条条带状磁异常,这些磁异常的走向与大洋底部称为“洋脊”的巨大山脉平行,以洋脊为中心,磁异常条带对称排列,呈周期性正负交替变化,每一条磁条带宽度不超过数十千米,长度可达数千千米,这些带状磁异常就是我们所谓的大洋磁条带。

    大洋磁条带又是如何产生的呢?说起大洋磁条带的成因,我们不得不提到另一个有名的假说——海底扩张说。20世纪60年代罗伯特•迪茨(Robert Dietz)和哈雷•赫斯(Harry Hess)提出了海底扩张说,即高热流的地幔岩浆沿洋中脊的裂谷上涌冷却形成新的洋壳,以洋中脊为界,新生洋壳扩张,把两边老的洋壳向两旁推挤,然后在海沟处洋壳潜入地幔消亡。但假说毕竟还是假说,得到广泛的认可,还需要确凿的证据。而大洋磁条带的发现为这一假说提供了最为有力的证据。

    1963年1月,加拿大地球物理学家劳伦斯•莫里(Lawrence Morley)提出:洋中脊处不断喷涌出来新岩浆,在冷却形成新洋壳的过程中,当其温度下降到居里点(500—450℃)以下,玄武岩、橄榄岩等洋壳岩石内的磁铁矿被磁化,记录下当时的地磁场。随着洋中脊处不断形成新洋壳把两边老的洋壳向两侧挤,于是地磁场就在洋中脊两侧被岩石对称记录了下来。在过去亿万年的地球发展过程中,地球磁场南北极曾多次发生倒转,新生洋壳岩石会按新的方向被磁化,从而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磁条带正负交替变化的现象,记载了沧海桑田变化的奥秘(图1)。这一经典理论现在被写入每本地质教材,但当时却遭到Nature及Journal of Geophysical Research的拒绝,直到1967年才被刊登在文学杂志Saturday Review上。同年,英国地质学家弗雷德里克•范恩(Frederick Vine)、德拉蒙德•马修斯(Drummond Matthews)根据海底扩张学说也提出相似的简单解释。三位科学家的研究成果,最终为人们广泛认同。

    大洋磁条带的存在与发现又有什么意义?现代磁测研究表明,垂直于洋中脊对称式分布的各磁异常条带的宽度和地磁场倒转事件的持续时间长短成正比关系:将磁异常条带宽度所代表的距离除以该条带的时间跨度就能够计算出海底扩张的速度,大约每年数厘米。因此,大洋磁条带不仅证明了海底扩张的存在,而且根据海底扩张的速度和海底的宽度就可以计算出整个洋底不同部分的年龄,最老的海底为侏罗纪,大约2.2亿年左右,它和实测的年龄数据十分吻合。

    大洋磁条带为研究大洋构造演化历史提供了依据。通过对大洋磁条带的探测,可以对大洋构造等进行深入研究。其中,洋底构造对解决地壳起源、演化等地质学根本问题关系极大。

    大洋磁条带

    大洋磁条带

    大洋磁条带的奥秘

    第八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暨推介展示会签约仪式现场。 石 钖 摄

    怎样快速查询中国、东盟国家的矿业基本信息资讯?8月24日,正在召开的2017(第八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暨推介展示会上线运行矿业信息服务平台,该平台作为连接中国与东盟矿业的“信息丝绸之路”,将实现各国矿产资源基础数据共享,推动双方矿业产能合作。

    从为项目签约、推介、洽谈提供平台,推进各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到现在建立矿业信息服务平台,着力推进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建设,可以透视中国—东盟矿业论坛近年来在深化中国与东盟矿业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铿锵步伐。

    发展机遇与社会责任

    8月24日,10个矿业合作项目在本届矿业论坛签约,签约金额达52.72亿元,17个矿权得到推介。

    矿业合作论坛架起沟通桥梁,促进中国与东盟矿业的深度合作,共解难题,共享红利。目前,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已经举办了八届,参展参会企业2500多家,推介、洽谈项目1200多个,签约项目108个,签约金额约500亿元。论坛举办了5期中国—东盟矿业人才交流培训班,共为东盟国家培养矿业专业技术人才70名。矿业论坛已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级别最高、规模最大的矿业盛会。

    良好的外部大环境让中国—东盟矿业合作前景更为明朗。

    2016年虽然全球经济不景气,但是中国—东盟全年贸易额达到4522亿美元。目前,中国依然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去年东盟峰会上通过《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中国和东盟矿业合作也迎来又一新的重大机遇。

    “中国和马来西亚之间的矿业合作在去年达到了一个顶点,2016年马来西亚对中国的矿产资源出口从前一年的34亿上涨到41亿马来西亚林吉特。”马来西亚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秘书长苏哈米·宾·马玛特说道。

    老挝能源矿产部通帕·印塔翁介绍,该国在矿业投资方面已经批准了148家公司进行勘探,其中有59家是中国公司,正处于勘探阶段。中方公司在老挝的矿业领域投资大约有十几种矿种。“我也衷心希望未来有更多的中国公司到老挝投资。”

    矿业合作中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缅甸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矿产司司长钦拉吉称,该国处于工业化的进程当中,在利用矿产资源时,必须要从环境等诸多角度来综合考虑未来的发展方向,保证可持续发展。“同时缅甸修订2015版的《矿产资源管理法》,现在一些相关程序已经进行了简化,对其他国家在缅甸开展矿业投资业务带来了更多的机会。”

    菲律宾矿产与地球科学局局长维尔弗雷多·蒙卡诺算了一笔账:2016年整个矿山的产出对于该国GDP的贡献值是0.6%,同时增加了21.9万个就业机会。

    “它对于我们就业机会的促进非常强,我们正简化矿产开发的认证过程,让矿业投资者享受到更多投资的便利性。同时,对于菲律宾这样一个生态非常脆弱的岛国,我们要求所有的矿产开采项目都必须在技术上、环境上能够达到要求,任何一项不达标都不能开采。”他强调。

    “走出去”更要“走进去”

    国内企业走出去容易,走进去则步履维艰。对国外环境不熟悉,未开展深入的调查等因素让不少矿业投资者折戟而返。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贵生认为,去境外包括东盟进行矿业投资面临的风险有三方面:东道国的政策政治法律方面的风险;要投资的目标公司和项目、资产本身的风险;整个交易操作的过程,从方案到交易结构设计到最后收购的过程整合,跟现有业务协同这方面的风险。对这三大方面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他表示,最大的风险是政治、国家风险。例如:国内的一个能源项目曾经在一个国家因为一些议员对中国能源政策的调查,导致这个项目长期拖延,最后不了了之。

    有风险该怎样去应对?杨贵生称,选择一个目标地,最好有6个标准:目标矿中的找矿权、地质工科资料的可行性、条件是否有利、法律体系是否稳定、行政程序是否清晰高效以及成功案例。国家选好了,国家的投资环境需要有一个评估,必须要做深入而专业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要做好超前的、强劲的整合计划。“中国矿业企业在国外投资,对当地的居民环境、就业、收入、健康都有一定影响,一定要跟社区做好沟通,特别是有部落和土著民族的地区更需要这样。”

    2009年9月,中国罕王集团收购了印度尼西亚东南苏拉威西省的红土镍项目,矿权面积78平方公里。2012年一家公司发布的资料显示该矿山为世界第三大镍矿矿山。罕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赵宙说,自2009年起,集团正式进入印尼,重点发展红土镍矿开发项目。该集团计划下一步在印尼建设冶炼场,生产包括镍铁冶炼和其他稀有金属、氢氧化镍钴等产品。“我们非常重视与当地政府的合作,做了很多公益性项目,包括建设学校给当地的村民,捐赠柴油发电机。我们也非常注重当地的环保,在码头建设的过程中,为了保护当地的珊瑚,我们将珊瑚进行了活体移植。”

    “越南的铅缺口一年大概有10多万吨,每年从中国进口的就有9万吨的电解铅。该国唯一一家电解铅厂年处理能力是2万吨,电解铅、电解锌都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中资企业越南北干省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负责人邹立强介绍,2006年,该公司开始对越南进行考察,大概花了一年半的时间,对越南各个矿山、有色金属的现状作了详细调查。公司申请的第一个项目是越南的第一家锌冶炼的项目。公司在2012年开始建电解铅厂,并在当年年底投产。近年来,公司先后收购了几个大型矿业公司,目前拥有十几个矿山,主要矿产为铅锌矿。

    该公司在越南经营了10多年。邹立强表示,公司一直对越南的法律、人文、政治进行充分了解,也充分尊重越南本地的状况来做事,这是在海外投资中非常重要的一点。该公司在越南形成了一大批中国管理团队和一批高技术人才团队。该公司已培养了一大批越南的中高层管理人才,让他们熟悉技术和管理,整个行业经验和技术水平已可以达到国内的同期水准。此外,还要充分尊重在海外投资的差异性,注意保持和越南合作方的协调。

    线上线下双平台谋划深度合作

    “在矿业、贸易和经济发展方面,没有信息交流,很难作出正确决策,也容易错过很好的机会。我们非常有必要去建立一个动态的信息分享系统,能够向各个区域、各个国家收集这些信息。”缅甸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矿产司司长钦拉吉说。

    为深化中国—东盟矿业合作,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强化论坛功能,广西国土资源厅去年提出建设中国—东盟矿业信息服务平台的构想。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将平台列入中国—东盟信息港项目,广西发改委将平台列入广西“一带一路”重点推进项目。该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以“绿色矿业,信息共享新愿景”为核心指导思想,整合中国与东盟国家矿业信息数据,打造中国—东盟矿业信息在线交流平台。

    该服务平台的中英文版本共涵盖矿业资讯、项目产品、数据共享、资料库等9个板块。目前完成了平台设计开发、平台数据库的搭建,以及阿里云服务器等设施购买和平台部署,并积极与相关单位建立常态合作关系,拓展平台数据。日前,广西国土资源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平台进行了全面测试检验,并顺利通过评审鉴定。矿业信息服务平台已全面投入到中国—东盟矿业领域日常交流与合作。

    广西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陆景宇介绍,目前该平台第一阶段开发已完成,并投入运行服务于本届论坛。2018年将从功能的拓展、共享、共建,深化合作,资源整合等方面完善数据内容和机制建设,力争建成永不落幕的中国—东盟矿业网、论坛和信息交流支撑平台。

    线上的矿业信息平台已经打造,线下的平台同样在积极构建。近年来,随着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地学合作机制、地学研究、能力建设、信息交流等方面合作的不断深化,多头对外,成果分散等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对此,在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下,中国地调局与广西国土资源厅、广西地矿局共同谋划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建设工作,旨在解决地学合作领域顶层设计问题,形成高效推进体系。该中心以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围绕各方共同关注的资源环境问题,协作开展合作研究,构建中国—东盟地学研究平台、矿业合作决策咨询平台、技术支撑平台、能力建设平台和信息交互共享平台。计划在5年内建成在东盟有重要影响力的地学合作平台,10年内建成国际先进的地学合作平台。目前中国地学合作中心建设方案已制定完成,待国土资源部研究审定后将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

    “我们将继续稳步推进中国—东盟地学研究中心、中国—东盟矿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努力打造以地学合作中心为线下支撑,以矿业信息服务平台为线上支撑的双平台合作模式。线下推进资源能源产能合作,线上推进矿业信息交流合作,全方位、多领域推动中国—东盟矿业市场、资本、信息、技术、项目、人才等要素的聚集和融合,促进‘一带一路’发展。”陆景宇说。

    信息共享更便捷 深度合作好前景

    2017年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近日在南宁举行地学合作圆桌会议。来自国际地科联、CCOP组织的领导以及中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等8个国家地质矿产部门的官员就促进中国-东盟地学合作、增进中国与东盟在地质矿产领域的对话交流、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地球科学的互利共盈达成广泛共识,并签署了合作共同倡议书。

     

    会议指出,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地理位置上毗邻,具有相似的地质背景,加强中国-东盟地学合作有助于解决共同面对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自然灾害防治等问题,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东盟矿业合作行动计划第II阶段(2016-2025)(AMCAP-II)”的实施。

    会议提出坚持共同兴趣、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基本合作原则,明确将“支持中国和东盟国家主要地学机构之间建立更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常态化的交流磋商机制,加强地质矿产领域合作;同时提高地学能力建设、地球科学知识普及,推进地质科技创新,提升区域地学研究水平,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以及自然灾害防治”作为合作目标。

    会议还提出7项合作措施:一是主张定期开展交流和商讨,共同制定促进地学发展的有利政策;二是共同研究区域共同关注的地质科学、地球环境与资源问题,提出问题解决策略,制定中国-东盟地学合作计划;三是确认有需求的合作领域,包括政策咨询和矿业管理优化、地球科学、地质调查与矿业能力建设等17个领域;四是地学合作可以以多种方式进行,合作对象可以是双边的、三方的和多边的;五是决定共同设立和实施“中国-东盟跨境地质对比研究与编图”多边长期合作项目,以深化对区域地质规律的认识,解决地学问题;六是持续加强地学能力建设,中国将积极组织面向东盟的地学培训,帮助来自东盟国家地质矿产部门的人员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在中国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七是共同探索建立地区性地学和矿业合作平台的可能性和方法,提议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东盟国家地质矿产部门共同组建“中国-东盟地学合作中心”。

    中国地调局副局长王研、柬埔寨矿产与能源部矿产资源总局局长尤·摩尼拉、印度尼西亚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地质局主任穆罕穆德·瓦菲德、老挝能源矿产部地质矿产局副局长坤·帕森西、马来西亚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矿产与地球科学局副局长卡玛尔·宾·达理尔、菲律宾环境与自然资源部矿产与地球科学局代理局长维尔弗雷多·蒙卡诺、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矿产资源局副局长宋迈·台察万、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地质矿产总局副局长Dr. Nguyen Van Nguyen、CCOP技术秘书处主任阮文元博士、国际地科联主席成秋明教授在共同倡议书上签字。

    各方代表签署共同倡议书

        经国土资源部批准, 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王学龙2012年4月10日-20日率中国地质调查局代表团访问了芬兰和丹麦地质调查局。在访问芬兰地质调查局期间,双方举行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航空物探找矿、地下水研究与应用、城市地球化学调查等专题讨论会。双方同意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绿色矿业、航空物探找矿、地下水资源管理与评价等领域开展合作。
        双方同意,2012年9月芬兰地质调查局派人访问我局成都和郑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联合举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讨会,确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合作项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专家互访和开展其它领域的合作。
        代表团在芬兰地质调查局的安排下考察了芬兰核废料处置地质储存场地,芬兰地质调查局选矿实验室和综试厂,以及芬兰生产选矿设备有名的OUTOTEC公司的生产车间。
        在访问丹麦地质调查局期间,双方举行了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地下水管理,地下水填图、土壤与地下水污染,以及地下水监测、CO2地质存储、用航空物探技术寻找地下水、城市地球化学调查等专题讨论会。
        王学龙副局长与丹麦地质调查局局长约翰尼.弗雷德勒希续签了两局地学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在地学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开展基础地质调查与研究、矿产资源、环境地质与灾害地质、地下水管理与评价、信息技术、海洋和大陆架调查与填图合作。
        代表团还访问了丹麦COWI公司,听取了该公司在中国和全球开展的环境和生态项目,以及在丹麦和非洲有关国家用航空物探技术寻找地下水的案例。

    代表团考察芬兰核废料处置场

    代表团参观芬兰选矿实验室

    王学龙副局长与丹麦地质调查局局长签署地学合作谅解备忘录

    王学龙副局长与丹麦地质调查局局长交换资料

    中国地质调查局代表团访问芬兰和丹麦地质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