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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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征集地质调查经济监审(预算)专家的函

中地调函〔2016〕82号

来源:中国地调局财务部 发布时间:2016-03-02

国土资源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武警黄金指挥部,局各直属单位、各大区项目办、各部室:

为加强和规范地质调查项目预算及政府采购管理,改进预算评审及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地质调查业务活动中的作用,确保项目预算、政府采购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开展地质调查经济监审(预算)专家征集工作,以扩充我局及财政部专家储备,完善专家库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地质调查项目专家库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面向有关的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从事地质技术、经济及管理等相关专业或领域的人员,开展广泛的征集活动。

二、应征条件

经济监审(预算)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

2.在地质调查预算、财务、审计、统计以及经济研究等岗位工作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经济管理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熟悉地质调查项目技术经济管理;

3.通过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培训,具有5年以上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实践,并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4.能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自觉遵守项目预算评审、咨询等有关工作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5.能够承担并完成委托任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征集方法

各省(区、市)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负责向所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荐,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所在大区项目办报送,大区项目办审核后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报送。

武警黄金部队、中央地勘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专家推荐,部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专家推荐,推荐专家直接报送中国地质调查局。

推荐单位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经济监审(预算)专家推荐表》(可以从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网址:www.cgs.gov.cn)并加盖公章,连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培训班结业证书扫描件等电子文档,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寄到中国地质调查局财务部预算处邮箱(cgsdzdcxmys@126.com)。

四、专家遴选及专家库管理

符合本次征集条件的原经济监审(预算)专家只需填报推荐表中的基本情况,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经济监审(预算)专家,符合本次征集条件”,逾期未被推荐的,不再进入专家库;已退休、已不在经济管理工作岗位、已不再从事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或在2015年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开展的项目评审活动中出现重大错漏的原经济监审(预算)专家,经复核后不再进入专家库。

推荐活动截止后,中国地质调查局财务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认定并发文公布,正式进入中国地质调查局专家库,并推荐进入财政部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准入、退出、考核、奖惩”等动态管理措施。专家资格有效期三年,三年后重新推荐认定。

本次推荐活动由中国地质调查局财务部负责解释。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 森  010-58584591

          王 飞  010-58584738

 

附件:地质调查项目经济监审(预算)专家推荐表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