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地调项目财务管理基本情况
2014年,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项目承担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局以加强预算管理和资金安全为主线,一手抓执行,一手抓监管,地调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平稳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项目预算资金总量。2014年,由我局组织实施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总额为93.73亿元(含优选,下同),同比增长1.79亿元,增幅1.9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预算74亿元,同比增长3.73亿元,增幅5.31%;上年结转资金19.73亿元,同比减少1.94亿元,降幅8.95%。
(二)项目资金分布。
1.国土资源部及其直属单位(含中国地调局系统)安排资金总额52.96亿元,同比增长2.45亿元,增幅4.85%,占全局总量的56.50%。
2.省(区、市)地调院、地质环境监测站、地勘单位及其它地方单位资金总额28.68亿元,同比减少2.65亿元,降幅8.46%,占全局总量的30.60%。
3.中央地勘行业单位及武警黄金部队资金总额7.49亿元,同比增长2.35亿元,增幅45.68%,占全局总量的7.99%。
4.地质大学等中央院校系统资金总额4.60亿元,同比减少0.67亿元,降幅12.63%,占全局总量的4.91%。
(三)项目预算执行。2014年,各承担单位累计完成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支出67.84亿元,预算总执行率为72.38%,比2013年提升了7.08个百分点,其中:
1.国土资源部及其直属单位(含中国地调局系统)平均执行率77.82%。
2.省(区、市)地调院、地质环境监测站、地勘单位及其它单位平均执行率65.28%。
3.中央地勘行业单位和武警黄金部队平均执行率74.32%。
4.中央院校系统平均执行率50.94%。
二、预算财务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为重点,推进现代化财政制度建设。坚持公共财政的定位,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2014年,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相继颁发,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和制度也陆续出台,将对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产生深刻而长远影响。同时,《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重点关注资源环境领域的审计,抓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已刻不容缓。
(一)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提出要坚持公共财政的定位,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事权边界,中央和地方按规定分担支出责任,财政按照确定的中央事权审核下达预算。要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压缩专项转移支付的范围。属于地方事务且数额相对固定的项目,将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地方全权管理。我局安排的地调项目经费属于中央预算的专项转移支付,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在今后项目的部署和安排上,必须紧紧围绕“五个服务”,坚持立足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定位,做实中央事权。
(二)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新预算法改进了预算控制方式,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通过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目前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已经开始试点。从2015年开始,两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将归零,今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将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虽然财政部已承诺近期将维持地质矿产调查专项资金现有规模,但是在项目预算编制和平衡机制上,打破了原来以收定支,平衡年度预算的资金安排格局。一方面,这样做更加符合地质工作规律,更有利于项目总体规划和成果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也对我局现有的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扩大预决算公开内容;细化预算编制,所有收支都纳入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对于地质调查项目,要实行预算分配与结转资金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完善项目预算执行考核机制;按照用款计划、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强化预算管理和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建设。
(四)切实盘活存量资金。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盘活存量资金,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将2012年底前的部门预算、转移支付未使用完的资金全部上缴统一安排,这部分资金已经没有调整的机会。去年,审计署还全面部署了存量资金专项调查。从了解的情况看,地质调查项目的存量资金数量不小,需要进一步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清理,2013年以后的项目资金要加快使用,确需调整的按程序办理。
(五)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中,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对于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要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出包。要求各部门形成中央与地方衔接配套、操作性强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体系,并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挂钩,推进公益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
(六)资源环境是审计重点领域之一。《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矿产资源、环境保护等情况的审计,分析财政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等情况,并重点关注事业安排、财政资金分配、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审计对象也不再仅仅是“钱”的问题,而是从资金到资产,从权力到责任全面覆盖。可以说,审计工作在不断扫盲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过程中。
三、主要问题和2015年工作要求
当前,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面临国家综合改革以及项目部署和管理机制改革的新形势,按照新形势要求,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问题。表现在预算约束力不够,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偏大,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肃,有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我们在抓预算管理、资金监管和经费验收中还是发现不少问题。有的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内控不健全,制度执行力较差,财务管理环节的手续不完备;有的自行变更预算内容,不履行报批手续。有的单位挤占项目经费,发放节日慰问等福利;有的野外费用问题大,租车、雇工、油料、材料费等支出不实;有的经费管理与成果验收的时间不对应,不能及时做到双结题。
实践证明,项目负责人的思想品德和业务水平是确保地调项目质量、成果和预算编制、资金规范支出的关键环节。一些单位对项目经费支出疏于监管,备用金管理混乱,借用随意,严重违反现金使用规定;公款私存,银行卡公私混用、一人多卡、随意转账、大额提现、银行卡支出与费用支出无对应关系;套取财政资金,通过虚假劳务合同、虚假雇工、虚假民工签名、违规开具发票、虚开会议发票、编造结算清单套取现金;办公用品、耗材管理不规范,项目组成员采购无证明人、验收人,材料费支出失控;租车费及车辆运行维护管理混乱,费用明显偏高;差旅费中报销许多不明事由、非本单位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等。
对于在项目执行和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这些问题,我们要适应改革要求,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创新管理方式,科学、合理安排经费,保障支出规范,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使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在2015年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中,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要结合新的地调项目管理方式,探索新形势下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管理方式,要加速推进地质调查项目库建设,提前做好编制并执行三年滚动预算的准备,利用好这一契机,做实大项目,做好项目跨年规划;要继续细化预算编制,推进经费预算与决算的公开,要进一步深化统筹协调,强化绩效管理,结合执行能力,加强预算总量控制,切实控制新增结转结余资金规模。
(二)要抓好预算管理,适应新的项目管理结构,完善概、预算标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准确性,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精细化水平;要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执行,坚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与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重,大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项目预算不得擅自调整,执行中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各单位对于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严格规范经费支出,与项目无关的、不合规的费用坚决不能进项目。二级管理机构要履行经费监管职责,抓好项目资金监管。推行由中介审计机构对竞争性项目和30万以上委托业务进行经费验收的基础上,还要继续研究,逐步推进推广经费监管社会化,通过强化内外部监督力度,切实遏制项目经费违规支出。
(四)盘活存量资金是国家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对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行了部署,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和处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改进项目资金管理。从近年来的趋势看,地质调查项目资金结存问题比较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预算下达不及时,资金到位晚、项目因外部环境因素不能执行、地质条件变化等客观因素,也有项目准备不充分、工作拖沓、预算编制不实难以执行的主观因素,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切实推进既定工作任务完成,加快预算执行。今后,要采取措施,减少资金结存量。2013年以后的项目资金需要调整用途的,及时办理调整手续。
(五)要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抓好落实。一要对竞争性项目和30万元以上委托业务经费使用情况,推行中介审计机构审计,并实行责任追究和信用评价机制;二要落实《地质调查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在项目全过程推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要将针对项目管理重点环节、重点费用,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对经费使用情况和和新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四要加快项目经费验收系统开发,规范项目经费验收,切实提升监管效率。
(六)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落实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政府采购服务的原则要求,做好2015年的竞争性优选单位工作,以及后续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地质调查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项目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范法律和资金风险;对委托业务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基本工作流程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新的一年又开始了,希望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对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的要求,正确认识当前改革形势和审计高压态势,深刻理解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内涵,以创新的思路和积极的态度适应新的项目管理方式,狠抓预算执行,消化存量资金,规范经费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地质调查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