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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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5年11月03日
咨询内容:我家中老人在本地一商家处高价购买了“沈阳康美黑绿玉健康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绿玉康复床垫(注:参加该商家宣讲并购买了该产品的老年人很多)。该商家提供了由贵中心出具的该产品的“使用不受限制”的《分析测试报告》,编号为“MA(98)量认(国)字(F0802)号” 该报告收样日期2022.10.23,报告日期2022.10.25,,加盖鲜章名称为“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实验报告专用章”。本人疑问:经查询公开信息,贵中心早于2006年11月2日,经中编办下发文件同意更名为“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为何2022年10月的该份报告印章中名称仍为十多年前的旧名称?该份报告是否真实?如果不真实,贵中心又是否知悉此事或此类事件?本人在贵中心官方网站的注册姓名电话均为实名,期待及时、准确回复,以切实回复群众关切,并促进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权益保护,谢谢!
答复时间:2025年11月03日
回复内容: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关注!经核实,该报告非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所出具。沈阳地调中心下设检测机构:辽宁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出具玉石类检验报告盖章均为“辽宁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专用章”,其报告编码也不符合沈阳地调中心出具报告编码规则。
答复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