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着力点:
1.着力创新国土资源制度机制。要把国土资源管理基点放在创新上,破除体制障碍,破解管理难题,推动创新发展落到实处。
一要创新耕地保护制度。
二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强化主体责任,加快改革步伐,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三要建立油气勘查开采新体制。以新疆试点为突破口,稳步推进油气资源勘查开采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放开上游勘查市场,建立完善的现代油气勘查开采市场体系。
四要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
五要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影响国土资源科技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和智库为依托,以推动地质调查与科学研究一体发展为动力,以建立国家实验室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为抓手,加快国土资源科技体制改革步伐。召开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大会,出台相关规划和政策意见。
六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含金量”,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一律取消审批;对地方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一时看不准的,可以先行试点,探索经验。发挥国土资源监管优势,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地方把下放的权力接住用好,为基层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着力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以优化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促进区域协同、城乡一体、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协调发展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促进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双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和“三线”(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为基本约束,推进市县“多规合一”试点,有序开展省级和重点区域空间规划试点。自上而下做好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各地“十三五”发展创造条件。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
二要创新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的用地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分类管控。改革土地计划管理制度,实行三年滚动编制、按年考核调整。围绕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区域发展“四大板块”和“三大战略”,加快年度计划下达和建设用地审批。坚持有保有控,实行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保障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对土地利用粗放低效的城镇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三要合理调整用地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倒逼用地方式和发展方式转变;逐步增加存量用地指标,稳定土地供应。加强产业用地政策督查落实,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及时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继续实行应保尽保。
四要调整勘查开发布局,促进矿产开发与区域发展相协调。综合运用规划、项目、政策等手段,加大西部地区勘查开发力度,推进中部地区矿业优化升级,调整东部地区开发利用结构,稳定东北地区开发规模。在“一带一路”国内沿线要引导重点矿山集聚发展,在生态脆弱区加快退出商业性勘查开发。加大海域油气和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力度。
五要深入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不断增加国家重点矿产资源储备。积极应对大宗矿产品价格持续下跌、矿业市场萎缩低迷的严峻局面,进一步调整勘查重点和工作布局,加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力度,通过深化改革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矿业勘查市场,力争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三阶段主要任务如期完成。
3.着力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贯彻“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要求,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绿色发展落到实处。
一要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树立节约优先理念,培养节约意识,养成行为自觉;树立集约利用理念,注重内涵发展,提高资源产出效率;树立循环发展理念,摒弃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模式,实现资源减量化、再利用;树立市场配置理念,有效发挥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配置资源作用。
二要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轮作休耕试点,妥善处理轮作休耕与保耕地、保产能关系,科学确定休耕规模和地块,加强休耕地监管,休耕不能减少耕地,更不能借机搞非农化。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土地整治,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亿亩以上,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
三要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在国家规划中把建设用地总量和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率作为约束性指标尚属首次,指标的刚性大大提高。要尽快研究提出“双控行动”方案,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要进行问责。
四要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要严,分类推进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对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和资源环境超载的城市,加快划定永久性开发边界,形成空间硬约束,其他城市可以分期划定,促进集约发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要严,有效管控新城新区和开发区规模无序扩大,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用地标准管理要严,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和节地评价。督察执法要严,对未完成闲置土地处置的地方相应扣减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五要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建立健全资源储量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共伴生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开展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严格“三率”考核。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攻关与推广。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六要大力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国土整治既是生态修复的必要手段,也是扩大有效投资、带动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城市化地区,在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特色风貌的前提下,着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农村地区,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发挥增减挂钩“四两拨千斤”作用,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矿产开发集中区,要综合运用土地和矿业政策,推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4.着力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积极、务实、互利”原则,加强国际合作,构建稳定、多元、安全的资源供应体系,推动开放发展落到实处。
一要积极参与全球矿业治理。主动参与多边、双边矿产资源合作规则制定,引导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积极介入矿产贸易谈判和投资规则修订,提高参与度,争取更多定价话语权。
二要推动国际交流互鉴。加大土地管理交流合作力度,借鉴有关国家调查评价、空间规划、国土整治、不动产登记等的成功经验。扩大地学领域国际交流,加强法律制度、管理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和研究。办好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矿业合作交流平台。
三要助推“一带一路”建设。发挥基础地质调查的支撑服务作用,促进中资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矿业投资合作。加强建设用地保障,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外向型产业发展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四要提高开放服务水平。跟踪掌握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土地政策实施情况,为推广复制总结经验。完善利用外资参与资源勘查开发政策,加大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素质科技人才力度。
5.着力维护群众资源权益。把维护群众权益放到国土资源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制度安排,竭诚为民服务,推动共享发展落到实处。
一要巩固拓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产权保护是对群众权益的有效保护。今年要重点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力争年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2017年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适时启动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二要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享机制。这是资源惠民的重要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我们要带着强烈的群众感情推动试点工作,让参与试点的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决不能有被剥夺感。
三要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用非常之策落实非常之举,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托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坚持资源开发与定点扶贫相结合,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政策和人才技术优势,切实做到脱贫工作优先对接、脱贫措施优先落实、脱贫项目优先安排、脱贫资金优先保障。
四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把防范地质灾害作为须臾不可忽视的“生命工程”来抓,强化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十有县”建设,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标准规范和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防治体系,加快省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五要持续提升国土资源公共服务水平。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发挥12336举报电话作用,加强违法线索排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权益的违法案件。开展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大原则:
一是坚持把保护资源作为履职尽责的首要任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升;加强优势矿产资源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把节约资源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显著提升土地和矿产资源集约利用水平。
三是坚持把资源惠民作为增进人民福祉的工作方向。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找准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在助推精准脱贫、加快老区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政策效应。
四是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提高资源保障水平的强大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国土资源领域改革不断实现新突破。
五是坚持把完善法治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保障。加快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制完备、职能科学、权责统一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执法严明、勤政廉洁、敢于担当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法治统筹、公正文明、守法诚信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