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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启动地灾日报告月通报
灾情险情须于当日15时前上报
来源:
国土资源报
作者:
李响
发布时间:
2015-05-04
记者4月30日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获悉,从5月1日起,国土资源部将启动地质灾害日报告和月通报制度,要求发生灾情险情的省份,及时将信息报部地灾应急管理办公室。没有灾情险情,可不报告。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要求,各地须将每日发生的灾情险情及其重大工作部署情况,于当日下午15时前报部应急办,每月的演练和培训等情况于下月3日前报部应急办。每月的月度报告将通报各地灾情、成功预报和信息报送情况,以及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演练、培训等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