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我国稀土主产区九省(区)20市(州)稀土开发监管联动联席会议在湖南郴州召开,会议主要是总结交流南方五省(区)15市及蒙鲁川三省(区)3市(州)稀土开发监管区域联动联席会议的成功经验;深化和拓展稀土开发监管区域联动机制,推动稀土资源保护和开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在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2010年南方五省(区)15市人民政府、2011年蒙鲁川三省(区)3市(州)人民政府分别启动稀土区域监管联动机制,初步构建起“南北呼应,轻重并举,区域联动,有序开发”的稀土开发监管新格局。在区域监管联动机制下,18市(州)政府和有关部门立足大局,协调行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跨地区联合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渠道更加通畅,维护了稀土开发秩序的总体稳定,大力推进资源整合,稀土矿山开发水平不断提高,加强规划和矿产地储备,资源保障能力得到增强,持续探索制度创新,为国家加强稀土管理提供了制度供给。
我国稀土资源主要分布在蒙、鲁、川、闽、赣、粤、湘、桂、滇九省区的20个市(州)。抓好九省区20个市(州)稀土开发,对于加强我国稀土战略性资源管理和保护,保障稀土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生产、应用和出口国,目前以全球23%的稀土资源承担了世界90%以上的市场供应,但是资源环境问题也在不断凸显。为了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稀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今年6月,我国政府正式发布了《中国稀土状况和政策》白皮书,向世界郑重声明,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稀土行业的发展,将对稀土资源实施更为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和保护性开采政策。
为进一步构建地方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稀土开发监管长效机制,九省(区)20市(州)共同商议,将南北方稀土区域联动机制扩大到全国稀土省份,进一步“强化五项制度、建立三项机制、实现三大目标”。
强化五项制度就是通过强化开采准入制度,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开发利用水平;通过强化矿业权标识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勘查开采行为;通过强化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快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强化协管员制度,完善基层监管责任体系,做到“任务到矿,责任到人”;通过强化采矿权人联盟制度,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市场调控。
建立三项机制就是部门地方联手,实施宏观调控,在中央有关部门指导下,九省(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20市(州)人民政府联手加强区域内稀土资源管理,联合制定规划,共同促进区域内稀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区域监管联动,维护秩序稳定,20市(州)政府密切配合,区域监管联控联查,打击非法开采;资源资本联合,打造优势企业,九省(区)的重点稀土企业带头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参与大企业大集团组建。最终实现“开发秩序规范、市场经营有序、产业协调发展”三大目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中国稀土学会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内蒙古等九省(区)国土资源厅、20市(州)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局(矿管局)、全国重点稀土企业共200多代表参加了会议。在通过《九省(区)20市(州)稀土开发监管联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后,会议代表还分别就稀土行业的资质管理、诚信制度、和谐矿区建设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