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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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问题为导向,人地和谐统一

——江苏省地质环境区划指标体系研讨会侧记

发布时间:2011-05-31

   5月28日,“江苏省地质环境区划指标体系研讨会”在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顺利召开。会议由江苏地调院院长朱锦旗主持,来自国土资源部规划司、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大学、福建省工勘院以及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地环处、土地利用处等单位部门领导、专家出席会议。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刘聪致欢迎辞,并向与会的领导专家对江苏工作的支持表达了感谢!希望把江苏省地质环境区划做好,不仅为江苏省地质环境规划提供依据,而且为全国地质环境区划提供示范意义。

   江苏省地质环境区划作为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在江苏的试点项目,分别从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功能需求(社会属性)和地质环境对上述功能需求的满足程度(自然属性)两方面考虑,共分6个专项区划和一个综合区划,涵盖了地质灾害,矿山地质,水土污染,山体资源,地质遗迹等方面,现阶段已完成各专项区划指标体系的建立,区划方案也初具雏形,其成果也得到了与会领导和专家的认可。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鞠建华对项目的运行非常满意,认为江苏这项工作做得针对性很强,很有意义,现在的区划结果基本能满足规划要求。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田廷山还就最终的综合区划提出了建议。

   研讨会达成共识如下:

   1、加强地质环境要素的分级筛选,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区别对待,进一步完善各专题区划。

   2、区划是制定规划的基础,应紧扣江苏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切实可行的综合区划方案。

   3、将自然和人为的因素分开考虑,自然因素是不可控制的,人为因素是可以控制的。区划应以自然因素为主,人为因素次之,首先保证地质环境安全,再考虑社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