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在1月15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上获悉,会议宣读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公益性地质队伍能力建设评估结果的通知》,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等34家单位被授予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能力评估“A级单位”,广东省地质环境检测总站等3家单位被授予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评估“B级单位”。部领导、局领导为第二批省级公益性队伍“A级单位”“B级单位”颁牌。
通过第二批评估的“A级单位”是: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北京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河北省地质调查院,山西省地质调查院,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地质调查院,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辽宁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江西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地质调查院,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地质调查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总站,海南省地质调查院,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贵州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地质调查院,甘肃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青海省地质调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B级单位”是: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青海省地质环境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