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加强我局经济管理,提升经济工作服务能力。今天在成都举办局属单位技术业务和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六大区项目办经管处负责人,共同参加的预算财务培训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培训新近出台的预算财务管理有关法规制度,通报“十二五”地质调查工作部署构思,座谈进一步加强技术与经济统筹协调、努力提高预算执行与财务支出管理水平的措施。
2007年局西峰寺加强经济管理工作专题研讨会以来,各单位按照局党组的总体要求,从转变理财观念、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各级责任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等多方采取措施,有力促进了我局经济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困扰我局财政预算执行缓慢、财务支出问题频发的局面得到改观,为地质调查任务顺利推进提供了经济保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对同志们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地感谢。借这次会议,我就几年来预算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进展,以及进一步加强技术与经济管理有机协调,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讲几点意见。
一、几年来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回顾
按照局党组加强经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预算财务管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宗旨,以“财务支出行为规范、保障预算执行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强化预算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制度执行”为抓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有力促进了全局预算财务管理整体水平稳步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坚持财经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各级领导依法理财意识不断牢固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扭转经济管理与国家财经制度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局面,局党组决定从转变理财理念入手,狠抓对各级领导财经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局利用每年的年度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等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开会之际,聘请财政部、中央党校、国家审计署等部委的专家学者,向各单位及局机关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讲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各单位也认真落实局党组的要求,有的单位多次聘请审计署、财政专员办等部门的领导专家,有的单位由财务部门自行组织讲解,坚持开展以单位主要领导、项目技术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等为重点的,全员财经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三年来局和局属单位,先后专门举办,或利用专业会议之际聘请主管部门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的财经法规学习教育活动近百次。通过广泛的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和职工对《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新要求得到进一步了解,有力的促进理财观念的转变。
(二)预算管理从建立责任制入手,强化源头控制,预算编制与执行水平明显提高
为了解决因项目任务安排不够合理,预算下达后工作难以如期推进,预算支出缓慢,年年成为部、局主要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几年来,我们坚持从以下方面不断强化管理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不断强化预算管理责任机制。局党组明确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预算执行负总责,并将预算执行率作为主要领导和班子,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一票否决”的硬性指标。局属各单位也不同程度地建立了从分管领导、研究室负责人、到项目负责人,由预算申请到执行的全程管理层级责任制。发展研究中心、物化探所、资源所等单位还采取了与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挂钩的惩罚措施。今年,局进一步强化责任机制,将局机关各专业部室纳入考核范畴,明确各部门所安排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与本部室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同时,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预算执行考核单项经济奖惩制度。
二是持续强化项目任务规模和预算总量的源头控制。局充分注重发挥总工室、财务部的统筹协调作用,赋予总工室对专业部门对局属单位任务不合理安排具有调整权,也承担预算下达后可否如期推进的责任。赋予财务部对各单位预算总量是否通过“一票否决”的权力,也要对总量控制不严、预算执行不力负责。近年来,局总工室从项目任务规模与结构,财务部依据各单位编制的年度“收支计划”,从项目预算总量控制的力度不断加大。如在2010年第一批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计划编制中,总工室会同财务部,对一些预算总量大、执行问题多的重点单位,请单位负责人一起研究任务安排、预算总量调减事宜。在2011年度项目计划编制时,将“项目结构合理、预算规模适度”作为局属单位项目安排的主要目标。局属大部分单位也能积极转变预算申请理念,通过“收支计划”测算,合理申请预算总量。如,环境监测院、发展研究中心,近2年预算申请总量与以前年度相比大幅度减少,这2个预算执行“困难大户”的状况得到根本扭转。西安地调中心、发展研究中心、物探所等单位财务与业务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在预算下达后,通过编制项目工作推进和预算支出的精细执行计划,分解落实具体执行目标,为预算有序执行起到重要作用。
三是及时开展生产进度、预算执行信息通报与重点跟踪。近年来,局坚持从4月份开始,对各单位预算执行率实行月度通报制度,为各单位领导研究加快任务完成、预算执行及时提供信息,也对各单位中心工作推进起到了重要的敦促作用。2009年,在局机关内网开辟了预算执行动态窗口,每月将各单位预算执行率综合指标、各类专项、各部室所管理项目的预算执行率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今年,从3月份开始,局每月召开生产调度视频会议,通报工作进度与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问题。近2年来,局领导带队,总工室、财务部以及项目主管部室参加,先后深入一些预算执行缓慢的单位近30多次,帮助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难题。部分单位财务人员,也多次深入野外一线、现场服务,解决财务支出中的问题,深受野外一线技术干部的好评。今年,财务部依据各单位年初制定的预算“月执行率计划”指标,结合实际执行情况,从4月份开始,坚持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敦促。
几年来,通过全局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不懈努力,全局预算编制与执行总体情况不断好转,预算执行率逐年提高。2007年全局财政预算执行率比2006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2008年较2007年提高9个百分点,2009年财政国库预算执行率达到了国土资源部考核指标80%的要求。2010年部门预算与2009年结转资金执行率,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6-9月的考核中,全局总量均达到了45%、52%和60%和70%的指标要求;11月底,发展中心、监测院、航遥中心、广海局、青岛所,天津、成都、西安、武汉、南京地调中心,实物资料中心、图书馆、物探所、力学所、测试中心、成都综合所、郑州综合所、勘探所、探工所、局机关(野战军装备专项预算除外)共20个预算单位,执行率达到了90%的考核要求。6月份以来下达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等专项,预算执行率也比往年有所改观。截至11月底,全局累计完成国库预算支出近28.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亿多元。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有力促进了财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针对各级审计发现部分单位财政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甚至严重违法的问题,2007年以来,局从审计问题整改入手,采取不断强化财务制度健全完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措施,有效促进了财务支出行为的规范运行,重大财经违法案件频发的势头得到有效抑制。
一是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有力促进内部制度健全完善,制度执行力稳步提升。为了有效解决财务支出中违纪违规现象屡查屡犯的问题,局党组明确要求从局机关到各单位,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的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尽快营造依章依规理财的氛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新要求,局于2007年出台了《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中国地质调查局行政事业类项目立项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地质调查局会议费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2008年出台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经济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局属各单位全面加强经济管理工作,从加强经济工作领导、健全完善制度与运行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加强财务管理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系统要求。今年,针对大项目机制推进和项目经费总量大幅度增加等管理的需要,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的要求》,对委托业务费必须实行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和运行模式,在资金、资产、业务活动、会议、企业经营等财务制度健全完善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多数单位已经初步建立起与各项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局属单位近年来累计废止财务管理制度60多项,修订完善和新建300多项。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等单位,还初步建立了项目费用支出的,从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到单位领导,共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大多数单位还将财务制度装订成册,为全员共同按章依规办理资金业务提供便捷服务。
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同时,我们始终将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度“形同虚设”、有章不循的现象基本得到抑制。通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局系统各单位初步形成了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循的良好端倪。
二是借助中介审计机构技术优势,不断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力度,财务支出规范化程度大幅度提升。从2009年起,局委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局属28个预算单位2005年-2009年经济管理与财务运行状况开展全面审计。2年来,中审亚太事务所先后派出审计组50多个,投入130多名审计人员,累计工作时间4000多天。通过审计摸清了各单位5年来经济运行状况的家底。从预算收支、基本建设、资产与技术装备、经济实体、会计核算、制度建设等方面,对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较为缜密的体检,查找出了存在问题与薄弱环节。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管理的措施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为这项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极大支持。
局依据中审亚太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就审计发现的经济管理不足之处、财务支出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整改办法,及时与各单位交换意见。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审计问题整改的通知》。各单位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相关部门组成的整改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行整改和相关问题的查处。今年,局组织整改验收小组,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单位,逐项检查验收整改事项,已完成对天津地调中心、监测院、广海局等24个预算单位整改的验收。从对24个单位的检查验收来看,各单位整改工作组织得力,态度坚决,除一时无法自纠的疑难问题外,绝大部分违规违纪问题得到了纠正。多数单位以审计整改为契机,积极促进职工理财理念的进一步转变、内部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健全完善,以及长效机制的构建。部分单位通过整改,使多年来遗留的财务往来资金拖欠问题、账外资产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不合时宜的管理方式得到纠正。如,勘探所、沈阳地调中心等单位,借助审计问题整改之际,理顺了单位与所属企业的管理关系,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探工所等单位对企业运营中不合时宜的资金管理方式进行了完善。
(四)企业清理规范有序推进,企业经营活动日趋走向规范
2007年局决定开展企业清理规范工作以来,各单位按照局党组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稳步推进,通过三年多来的有序推进,已经在以下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是查清了局属单位投资兴办的各类企业共计105家。查明了这些企业的成立背景、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额度与真实性、产权关系、主要经营业务范围、人员安置现状、资产保值增值或损益、经营现状、发展趋势等详细情况。
二是在充分尊重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局党组总体要求,逐步厘定出对“105家企业、撤销66家、保留或者改制规范发展39家”的总体清理规范实施方案。
三是按照“一个企业一个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每个企业撤销或规范工作方案。目前,66家决定撤销的企业,已经有序完成了20家企业撤销清算的相关工作,46家企业正在按照撤销方案逐步推进。决定保留(包括改组改制)的39家企业,有的已经完成了规范工作,有的正在进行之中。
(五)稳步推进基础能力建设,预算财务管理队伍素质大幅度提升
局党组和各单位高度重视经济管理的基础能力建设工作,针对地质调查工作任务持续增加的需要,从局机关到各单位也都不同程度地,稳步推进预算财务管理方面基础能力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机构和岗位设置、补充了一批新生力量。继2006年以来,地科院机关、地质矿产研究所等4个单位,将财务管理职能从办公室分离,设立了财务处,使局属28个预算单位都有了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部分单位新成立了装备资产专门管理机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等单位创新管理模式,在项目业务部室增设预算财务综合管理岗位,协助财务处对本研究室的预算执行、费用支出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局机关和各单位通过接收毕业生、选调、招聘等方式,为财务管理部门补充财会人员。据统计,目前全局财务管理人员由2006年不足170人增加到230 多人。这些新增人员中有一部分来自专门的财经大学,10多名是硕士研究生,有的还具有2-3年的工作经历,这些新增人员的及时补充,大大改善了财务管理队伍结构。
二是业务培训持续加强。局和各单位财务处除每年有序组织财会人员参加统一继续教育培训外,局还坚持每年组织财务人员,开展新财经制度的培训与研讨。通过培训交流,开阔了广大财务人员的工作思路,加深了对新制度的理解,保障了国家财经制度的全面落实。有的单位积极鼓励支持财务人员的学历再教育。部分财务人员也积极争取参加高层次的再学习,如严兴华同志2008年通过考试,成为国土资源部唯一一位被录入财政部全国百名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计划的行列。王香萍同志通过中组部、国家行政学院联合组织的全国考被,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入攻读硕士学位。
三是财务管理信息技术得到提升。各单位以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为技术平台,逐步扩大业务处理与管理范畴。几年来,各单位努力克服系统软件及硬件环境存在的诸多问题,已经使该系统真正进入到应用阶段。今年,局还深入每个单位调查了解系统运行情况,及时帮助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发展研究中心、物探所、水环所、测试所等单位,还开发出了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技术的应用,对强化预算执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增强经济活动分析能力、实时监控与预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精心组织,主动应对,及时为重大地质调查专项组织实施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我局相继组织实施的国土资源大调查地质调查、海洋质地调查、以及今年开始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涉及的承担单位数量众多、不同承担单位执行的财务制度差异大,经常遇到随时发生变化的新情况,预算财务管理任务相当繁重。为了确保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与政策的全面落实,局和六大区项目办、地科院项目预算财务管理部门,始终坚持积极应对、主动服务,为这些专项组织实施任务的顺利完成及时提供了支撑保障。
一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有章可依。近年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关于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绩效化的新要求,结合地质调查工作特点,以已有的《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暂行要求》、《地质调查项目经费监督审查暂行办法》等为基础,不断加强相关制度健全完善。如,2008年以来,为促进局地质调查大项目机制、找矿新机制的落实,多次组织专家修订完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保障了项目预算编制和经费核算,从制度层面更加全面科学,更加贴近地质调查项目的实际。去年,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指导下,局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了对《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的修订,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今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启动后,我局主动承担完成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基础工作,通过大量沟通使以往存在的部分问题,如预算支出中的“五险一金”、取暖费、不可预见费等得到合理解决。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174号)于6月份正式下发后,局制定了《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补充要求》(中地调函[2010]255号),对4月份下发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中地调函[2010]88号)及时予以补充完善。
二是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促进项目费用支出行为规范。2008年,局对地质大调查专项实施以来的有关情况,完成了一次“大盘点、大检查”工作。184个承担单位,按照统一要求,累计对1999-2007年的3000多个项目,包括设计工作量完成、成果报告与资料汇、以预算执行、费用支出等进行了全面自查。局组织六大区项目办、地科院采取随意抽样方式,对78个单位、233个项目的自查结果进行了抽查,下发了《关于开展地质调查项目预算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促进项目承担单位加强预算执行和财务支出规范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今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启动后,针对资金总量增涨幅度较大的新情况, 5月份,我们召开了关于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的全国视频会议。并决定委托中介审计机构,利用2-3年时间,对承担项目数量较多、项目经费总额度较大,主要是省(区)地调院、院校、工业部门的近40个承担单位,1999年-2009年项目的预算执行、财务支出、会计核算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审计。2010年计划完成20个单位的审计,截止11月底,已经完成了对甘肃、宁夏、河北、吉林、山东省(区)地调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长安大学等18个单位的审计。
三是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与验收。据不完全统计,自2007年以来,局组织六大区地调中心和地科院,完成了1500多个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的验收工作。今年是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收官之年,为了确保这项工作及时完成,今年,局对《项目使用情况总结与验收工作要求》进行了修订,并分别对华北、西南、东北、华东、西北和中南大区,以及冶金、核工业、煤田地质总局等所有承担单位,组织开展了专项业务培训,培训人员800多名。为大力推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编制与验收备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积极促进承担单位快速适应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发展新要求,我局特别重视行业项目预算财务管理业务队伍的建设。2007年以来,先后在成都、西藏、青海、黑龙江、福建等省(区)举办预算编制培训班7期。目前,已经为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培训预算编制、预算审查专业人员累计近1500名。今年,根据甘肃、宁夏、江西省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还将为他们专门举办培训班。
10年来,我局通过地质大调查、海洋地质调查等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已经建立起了项目管理办法、技术业务标准、预算标准和财务管理等配套完善的制度体系,监管机构设置合理、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管理体系。
上述六个方面表明,无论是局属单位内部经济管理,还是对非局属单位的地质项目管理,以及“小金库”治理、“四项费用”控制、“厉行节约”等专项行动的完成,得益于局党组和各单位高度重视,与技术业务、财务等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是分不开的,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我局经济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但是,从国家审计、内部审计所反映出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方面。例如,个别单位领导层至今财经法律意识不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随意;部分职工的守法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个别人员采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资金的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发现,个别单位还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小金库”。在财务管理方面,部分单位财务部门人员数量不够,有的业务能力低下,不能正确执行财务制度,会计核算随意;少数单位至今仍由一个岗位兼办应该属于不同岗位办理的业务,与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要求严重不符;个别单位受集体或个人利益驱动,财务制度已经明显与新的财经法规脱节,也不及时废止或修改完善;大部分单位亟待健全完善或新建地质调查项目费用支出的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方面,少数单位计划经济时期申请预算“占盘子”、执行“留底子”的观念仍很严重,所申请的年度预算总量与实际可执行能力严重脱节。这些都是需要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正确认识形势,努力工作,为地质调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一)地质调查经济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局将承担地质矿产调查评价、海洋地质调查等公益性地质专项的组织实施任务,中央财政初步确定每年投资保持在70亿元左右。局属单位还将承担完成,诸如行业科研、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境外资源风险勘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地质灾害防治、油气战略资源调查等专项的部分任务。上述工作任务的实施,资金总量大幅增加,技术业务与预算财务管理任务繁重,加之国家财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国有资产管理等现行制度不断完善,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公开透明、效益效能等要求越来越高。国家层面对各级预算安排、预算执行、资金支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审计,以及责任追究与处罚力度持续加大。这就是我局经济管理必须面对的基本形势。(关于“十二五”地质调查工作任务,总工室还要专题报告)
(二)加强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中央财政对公益性地质调查经费投入的加大,既给地质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带来良好机遇,同时也给我们如何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交更多成果、更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提出严峻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重点就进一步加强业务与经济统筹协调,不断促进预算财务管理水平提升提出以下意见,供参加本次培训的同志们研讨。
1.继续坚持财经法规学习教育,切实筑牢依法理财思想防线
近两年,各单位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的全员财经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对经济规范运行起到重要促进作用。面对经费总量增加,财政资金支出要求科学化、精细化、公开透明、绩效化程度不断提高,各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加大等新情况,继续坚持开展全员财经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就更为重要。各单位要按照局《关于加强经济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学习研讨、专题讲座、网络专栏、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利用部署工作、落实任务、野外出队、工作检查等各种机会,坚持开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以及财经违法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警钟常鸣,确保时刻筑牢依法理财思想防线。各单位财务部门首先要坚持相关制度的不断学习,教育单位领导、部门领导要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财务部门牵头组织,每年利用本单位年度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会议,开展一次全员财经法规教育活动,把每年新出台的财经制度和新要求及时传达给广大职工,并使这种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六大区项目办也要利用各种机会对非局属单位,开展项目预算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促进项目规范管理夯实思想基础。
2.进一步强化地质调查任务规模和预算总量安排的统筹协调,尽快从根本上解决预算执行难题
在项目预算管理方面,从局到各单位主要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花费大量精力,多方采取措施,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到今年才算得到缓解,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究其深层次原因,部分项目确有客观原因,如基建、修缮购置等项目审批环节多,执行周期长,固然有我局无法克服的体制机制障碍。但主要还是我们自身对局属单位年度项目任务安排过重、预算总量多大造成的。因此,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各级建立预算统筹协调机制,实行严格的源头总量控制,才是根本出路。在这里就如何进一步落实预算管理统筹协调机制问题,提出以下方面的意见,供大家研究。
1)各单位财务、技术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切实做好本单位申请项目任务与预算总量的内部统筹协调。
首先,各单位财务处作为资金统筹的职能部门,在每年9月份之前就要做好年度“收支计划”测算工作。要根据上年实际支出,本年预算现时实际支出和预计结转,油气、行业科研、危机矿山等各类项目预算可能来源、部门预算可能安排的人员和公用经费额度、下年度人员及运行支出等综合因素,按照规模适度的原则,据实编制本单位全口径的“收支计划”。并从“收支计划”中提出来年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总量需求,为单位申请预算总量决策提供最为基础的数据。
第二,各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总工室或科技处)在每年局立项工作正式开始之前,要根据局关于地质调查项目部署要求和财务部门确定的预算总量需求,对本单位项目设置进行统筹,要根据本单位专业结构、技术人员数量等要素,提出项目设置数量、各个专业费用比例结构建议,为单位申请项目数量和相应预算决策提供依据。如果涉及到通过项目经费购置设备仪器的,各单位装备管理部门(条件保障部门)还应进行统筹,提前编制购置计划申请,并报局装备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各单位要通过会审对每年拟申请的项目预算总量和项目结构进行一次认真研究后再报局。
2)局总工室、财务部2个综合部门,要与项目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做好对各单位项目任务、预算总量需求具体落实的统筹协调。
首先,财务部要在局每年开始立项之前,通过对各单位“收支计划”的严格审核与沟通,提前确定出各单位地质项目预算总量的控制额度。为总工室进行各个专业任务结构的统筹协调提供依据。
第二、总工室根据各单位申请的项目数量和专业需求比例,向基础部、资源部、水环部、科外部提出应给各单位安排项目预算总量的计划建议,作为各专业安排局属单位项目任务和预算的依据。
第三,项目计划建议最终确定阶段的平衡协调。总工室将各部门提交的项目计划建议汇总后,要对局属单位任务安排和预算总量情况做出专门统计,发现问题要进行调整,最终基本符合局对各单位预算总量控制指标后,再提交局务会议审定,否则,财务部门要必须认真负起“一票否决”的责任。
3)预算下达后各单位财务、技术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支出计划的具体落实统筹。
各单位在项目设计编制过程中,财务、技术管理部门要对任务与预算支出的具体进行监督管理。每个项目在设计中按照申请时的计划,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和相应预算支出。尤其是业务委托、设备购置等重大支出以及国家严格控制的出国(境)、业务招待等费用,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各单位财务部门牵头、技术业务管理部门协作,对本单位所有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中安排的业务委托、设备购置、出国(境)等费用进行一次全面统计。不合理的部分,如业务委托费预算安排严重小于申请计划、严控的费用超标等问题,在设计提交审查前必须予以调整。
局正在研究制定预算执行率考核的奖惩办法,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对各单位实行预算执行率不达标“一票否决”、调减预算安排的基础上,增加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单项经济奖惩的措施。
3.继续加强制度健全建设,为各类经济业务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各单位要将经济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作为一项永恒的课题。要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新要求和本单位管理需要,及时健全完善各类经济业务管理制度,不适宜地要及时完善或废止,保证制度的有效性。近期,借审计问题整改之际,要着重抓好野外工作津补贴管理、地质调查与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健全完善。
各单位财务部门牵头,按照局《关于加强经济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限期完善或制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或授权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权清晰、便于运行和责任追究的项目经费支出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业务办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在研究室负责人、技术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在项目费用支出从用款申请开始到完成报销各个环节,审核、批准的权力与责任,切实强化项目实施中易发违规现象的业务委托、野外雇工、车辆租用、购置、会议等费用的支出管理,为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提供制度保障。
4.坚持基础能力建设不放松,为促进预算财务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夯实基础
加强预算财务管理的基础能力建设是做好日常管理的基本保证。各单位要根据经济总量持续增加的管理需要,按照《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充实必要人员。局在领导班子建设中,要注意把政治可靠、品行好、懂业务、会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充实到经济管理的领导岗位上来。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大胆管理,严把关口,切实履行好日常管理与监督职能。各单位要积极鼓励支持财务人员参加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再学习,财务部门也要坚持对财经法律法规的不断学习,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促进自身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要充分利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这一技术平台,不断提升预算、财务、资产等信息化管理水平,力争逐步实现经费支出的全程监督。各单位要加快企业清理规范步伐,对撤销企业尽快完成债权债务清理、最终清算等工作,确保不留后患;对保留发展的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事项要尽快完善,为企业合法合规运行、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夯实基础。
5.继续强化监管,为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十二五”期间,我局组织实施好财政地质调查重大专项的任务十分繁重,局新修订后的《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各大区项目办和地科院要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完善监管机构、补充必要人员,切实履行好局赋予的各项监管职能。近期,要抓紧推进国土资源地质大调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与验收工作。局要继续加强相关制度、标准的完善,按照对非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及时组织完成整改工作。要继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对资金的安排运行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管,确保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的问题。
需要强调的事项:1.关于今年局工作会议拟于1月中旬召开,财务支出结论要在1月5日前报局,请各单位财务处提前做好汇总。2.关于预算执行要求各单位把握好最后一个月,在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抓紧推进,力争达标。
同志们,过去的几年,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为促进我局经济管理稳步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代表局党组再次对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面对新要求,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创新管理模式,促进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地质调查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