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建立地灾应急专家管理制度
专家主要协助处理突发地灾事件及指导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等;成立七个片区专家组,124名专家入选
来源:国土资源报
作者:赵 凡
发布时间:2010-07-21
极端天气带来地灾频发,如何充分发挥专家在地灾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日前,我部就此问题相继下发《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增补地灾防治应急专家,建立了地灾应急专家管理制度。
按照《暂行办法》,地灾应急专家由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应急管理、基础地质、岩土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及其相关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学者和相关学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应当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特别是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并能认真履职,积极参加突发地灾事件应急处置及管理并能够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我部将对专家组专家实行聘任制。各地方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可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选取地灾应急专家参与地灾应急处置及相关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的主要工作包括:协助处理突发地灾事件,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参与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地灾事件的评估、性质和责任认定;参与地灾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我部对工作优秀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按照规定,成立西北、西南、中部、华南、东南、北部和西部七个片区专家组。目前已经有124名专家入选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
国土资源部要求在地灾应急专家管理上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各级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灾应急专家管理有关制度,强化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地灾防治的职能。二是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地灾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做到专家管理有机构、有领导、有人员、有经费,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培训、交流和信息沟通工作。三是落实应急装备。积极协调安排资金。落实地灾应急处置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