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污染调查评价将定技术标准
须综合考虑土壤与地下水因素
来源:水环地调中心
作者:金 红 李胜涛
发布时间:2010-07-09
日前,由中国地调局水环地调中心启动《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调查与风险评价技术要求》制定项目,标志着我国污染场地调查评价将进一步规范。
场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问题,是全世界关注的重要环境问题。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开展污染场地调查、评价、治理工作,相继建立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价技术标准。而我国污染场地调查评价起步较晚,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在场地调查实践、调查技术综合运用、评价指标的制定、以及评价理论的创新方面都尚有较大差距,急需在国家和行业层面进行拓展和深入研究,出台相应的技术标准,。
2006年以来,水环地调中心先后在保定石油类污染场地和污灌类污染场地以及北京首钢大型复合污染场地,开展了详细的调查与风险示范研究,掌握了国内外污染场地调查评价现状与发展趋势,积累了丰富的污染场地调查评价经验。
据悉,这次制定的《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调查与风险评价技术要求》,将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方法,结合我国已开展的工作制定。在调查对象中,将把污染场地的土壤(层)和地下水视为一个整体,不仅调查表层土壤的污染特征,更重视对包气带土层及地下水污染特征的调查;并坚持调查与风险评价有机衔接,力争使调查工作精细化、技术方法广谱化、风险评价方法简单化,使得调查评价结果可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