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负责人谈加强地调项目经费管理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人谈加强地调项目经费管理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梁明哲 丁全利
发布时间:2010-06-02
今年是国土资源地质大调查收官之年,也是地质矿产保障专项工程启动之年。在对“地质矿产保障工程”业务进行全面部署之后,5月27日中国地质调查局再次组织视频会议,针对经济管理工作再做专项部署,这自地质大调查以来尚属首次。狠下工夫,切实加强地质调查项目经费管理,确保国家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与技术业务同等重要的工作。
当前地质调查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如何?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怎样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人给以了阐释和通报。
问:怎样认识加强地质调查项目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答:今年是地质大调查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完成大调查任务,实现“十一五”的决战之年,同时又是实施“地质矿产保障工程”的开局之年,全面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的起步之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地质调查专项预算从2009年的19亿元增大到今年的50亿元,连同上年专项结余资金9亿元,今年地质调查专项经费总规模达到59亿元,是地调局成立以来最多的一年,任务非常繁重。
今年安排计划项目143个,工作项目1538项,专项经费分布呈现出“一多三大”的特点:一是项目承担单位数量增多。安排专项经费的项目承担单位总数达到164个单位,除地调局和局属单位外,有隶属于中央和地方的其他单位136个。二是系统外队伍经费数量比较大。安排地调局及局属单位的经费约占总量的31%,近70%的经费安排在中央和地方的其他单位。三是地方队伍经费数量比较大。安排隶属于中央单位的经费约占总量的43%,安排地方单位的经费达到57%。四是部分单位经费数量大。经费安排超过5000万元的有37个单位,其中过亿元有9个单位、过2亿元的有3个单位。
面对众多的项目承担单位,骤然增大的项目经费,一批新单位的加入,以及大量系统外队伍在隶属关系、单位性质、管理方式、执行的会计制度方面存在诸多不同等复杂的情况,能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好国家任务,能不能管好用好项目经费,备受各方面的广泛关注。部党组高度重视,徐绍史部长多次指示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国家资金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地质调查工作,在解决我国能源资源问题上,对我们寄予了厚望。我们肩负着把地质调查工作组织好,把国家加大投入的资金管好用好的历史责任。面对新的形势,我们一定要保持高度的忧患意识和紧迫的责任感,从国家利益的高度认识地质调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做好地质调查工作和管好用好国家资金的重要性,下决心花大力气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
问:今年是地质大调查的收官之年,地质调查项目预算与财务管理的情况如何?
答:新一轮国土资源地质调查专项实施以来,地调局党组始终将项目预算与资金管理作为组织实施地质调查的重要工作之一,切实围绕提高项目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经费支出规范化和增强预算执行力等重点抓了制度建设、强化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加强培训等三个方面的工作。
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实施的第一年,我局就印发了《国土资源大调查地质调查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暂行要求》(中地调发〔1999〕29号文)。2004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调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后,局又根据地质调查任务以及国家财经制度改革新要求,先后多次修改完善项目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相继下发了〔2006〕60号、〔2008〕140号、〔2009〕209号等项目预算编制和项目经费核算办法。2008年,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指导下,对《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2009年,根据地质调查新任务,制定了《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预算编制与审查暂行要求》。
在经费支出监督检查方面,局和六大区地调中心构成了分级监管体系,负责开展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执行和经费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2008年,局组织开展了项目预算财务管理“大检查”专项活动,对局属单位、省级地调院和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行业地勘单位、院校等138个单位1999~2008年承担的3297个项目经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2009年,委托中介审计机构,对局属28个单位2005~2009年承担的所有项目的预算执和经费支出情况,开展了一次“拉网式”审计。
为了适应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发展新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业务队伍的建设。先后举办项目预算编制培训班15期,为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培训预算编制、预算审查专业人员近1300名。
通过十多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完善,初步建立起涵盖财务管理制度、机构、人才队伍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地质调查项目从立项申请、专家论证到预算安排的公开化、透明化程度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逐年提高、经费支出行为日趋规范化。
问:目前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预算与经费管理上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答:各承担单位在项目预算与经费管理上,基本能够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局相关要求依法依规运行。但是,从各级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和2008年开展的项目预算财务“大检查”的情况来看,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下问题。
在预算管理方面,有的承担单位对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不够重视,“重申请、轻管理”的传统观念依然存在,导致年度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项目经费年年结转。有的项目预算支出随意性较大,重大工作量调整不履行审批程序擅自进行。有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随意变更协作单位,甚至超预算额度支付外协经费。有的项目预算编制与工作实际严重脱节,预算下达后工作难以推进,造成预算无法如期执行。
在费用支出方面,部分项目存在着随意扩大支出范围的现象。个别项目列支了明确规定不得列入项目成本的奖金、社保补贴、职工福利等费用。有的项目财务核算采用预提支出的违规做法。少数项目管理费用支出超出规定比例。个别单位存在着将其他项目成本列入地质调查项目的问题。个别单位以内部结算的方式结转项目经费,有违国库支付的相关规定。有的单位用大量现金直接支付材料购置费,对项目购置的仪器设备该纳入政府采购的不履行相关程序,用项目资金购置的设备没有纳入资产管理。部分项目长期野外租车不签订租用合同,外协费用支出缺乏相应的业务验收环节,费用支出真实性存在隐患。
在会计核算方面,普遍存在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现象。个别承担单位的会计核算至今达不到地质调查项目核算的基本要求,存在多种会计制度交叉使用、费用核算归集错误、科目混用等问题。部分单位经费报销的审签程序不严,审批手续不完整,内部控制措施不够健全,原始凭证支付依据不充分。部分项目支付野外雇工费、聘请的专家劳务费没有被雇、被聘人签名,存在着由一人代签代领的现象。有的单位会计报账不够及时,不仅给资金安全留有隐患,进而出现异常的跨年度报销费用支出票据的现象。
另外,经审计和检查发现个别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工作人员,在经费支出中存在着采用虚假发票报销的方式,套取国家财政项目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问: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地调局采取了哪些措施督促整改?
答:局在2009年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上,就上述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进行了详细部署,并以中地调函〔2009〕44号文,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地质调查项目预算财务管理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同时,明确由局机关主管部门和六个大区地质调查中心项目监管部门,分别负责对局属单位、非局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敦促、监督和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对自查自纠工作很重视,采取的措施也很得力,对“大检查”提出的和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进行了自行纠正,部分单位还对地质调查项目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财务力量进行了充实。但是,仍有一些单位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够重视,甚至存在某些情绪和侥幸心理。借此机会,我再次提醒没有按照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单位,限期尽快完成。
问:近年来,国家财政对公益性地质调查的资金投入持续加大。就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地调局有哪些部署和要求?
答:中央对地质工作高度重视,投入经费明显加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必须从技术、经济双向入手,技术经济管理双加强才能确保地质调查工作顺利推进。一些单位存在的严重的重技术轻经济管理的倾向,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目前地质矿产保障工程已经启动,项目承担单位增多,项目经费增加,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经济管理,在管好项目经费上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观念。所有承担地质调查项目的地调院、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行业和院校等单位,尤其是单位领导、项目技术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国家财政对预算管理、财务支出管理等法律法规的不断学习,切实转变观念,主动适应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新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观念,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规范项目经费管理提供保障。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制订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和《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即将颁发,局将根据这两个办法修改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各单位也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今年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跟踪工作,完成全成本取费标准初稿,为不断提高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水平和经费规范支出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局系统各单位结合内部审计整改验收,正在积极推进内部预算管理与财务支出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善。各项目承担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特别是要从制度上加强外协拨款和大额资金等方面的管理,切实规范地质调查项目的预算和财务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经费支出安全规范。今年是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的收官之年,尚未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单位,按照要求务必于8月底之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向局提交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此项工作将与2011年项目预算安排挂钩,对不能完成自查自纠的项目承担单位,暂缓安排新上项目。
局系统地质调查项目预算财务内部审计即将全面完成,19个单位的整改验收工作正在进行,其余9个单位的整改工作将陆续展开。
今年,局将组织对院校系统地质调查项目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同时委托中介审计机构用2~3年时间完成对地调院1999年以来的项目进行延伸审计,并选择部分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行业和院校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局将强化项目经费管理责任的问责力度。将项目经费使用与支出的审计、检查结果,与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评价挂起钩来。对项目经费管理不好的单位,将进行批评整改,对出现重大经济问题的单位,要降低项目承担单位能力建设评估等级,尚未评估的暂缓进行。对局属单位加大经济管理的考核力度,实行年度考核评优一票否决制度。项目管理经费出现重大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其他项目单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不受理新开项目申请,直至取消承担项目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