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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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导报: 减少污染,地质人行动起来

——写在第38个世界环境日

来源:地勘导报 发布时间:2009-06-09
    如果,环境失去了健康……


    环境的健康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然而,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太多的环境污染事件纷纷而至,为社会发展投下影响深远的可怕阴影。

    这样的一幕幕已不罕见:繁荣的工业园区旁,河流上漂浮着黑色油污;偌大的城市周边,垃圾山散发着恶臭;宁静的小山村,因地下水污染变成恐怖的“癌症村”……从何时开始,一次次地面对来自黄河、太湖、滇池的环境告急书,人们似乎已经不再讶异。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环保法令和行动在全球实施,可人类生存的环境仍在持续恶化?为什么,慨叹、指责、追究之后,许多地方的污染大户卷土重来?

    严酷的现实逼问人类:如果失去了清洁的空气、水、土壤、安全的食品和平衡的生态空间,经济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饱尝环境污染苦果的是老百姓,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还有人类的未来。

    在中国,第38个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减少污染——行动起来”,这是希冀,更是呼唤——呼唤我们的当权者,能将心中的天平从上扬的GDP倾向脆弱的环境;呼唤每一位老百姓,能从小事做起,让环境保持清洁;也呼唤我们广大的地质工作者,以更积极、更广泛的工作投身环境保护事业,以更响亮的声音为“科学环保”提供支持。一切,都为了同一个目标:保护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家园!


调查土壤污染:为餐桌安全把关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强调了从源头上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强调了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安全。其实,农产品安全最初的环节——土地质量更加不能忽视,如果身处食品产业链源头的土壤受到污染,那无公害、绿色农业、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农产品原产地的布局和规划就全都无从谈起。

    一位国家环保总局的人士曾如此评述:“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已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一是土壤污染程度加剧。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二是土壤污染危害巨大。据估算,全国每年遭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而且,土壤污染直接影响土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最终将对生态安全构成威胁。”

    土壤污染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被人忽视,其原因是此类污染非常隐蔽。那么,如何才能发现被污染的土壤?

    为土壤“作体检”的武器是生态地球化学。

    1999年~2001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先后在珠江三角洲、江汉平原、成都盆地进行多目标生态地球化学调查试点工作,发现局部土壤遭受有害重金属元素污染,严重威胁人体健康。我国土壤地球化学状况不乐观的现实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国土资源部和有关方面,就我国部分地区土壤地球化学状况的恶化,查清异常原因,并提出综合治理的意见。

    2006年,由国家拨款10亿元、国土资源部与环保部共同负责的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正式启动。

    无疑,此次普查最重要的关键词是“污染”: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查明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原因,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确定土壤环境安全等级,筛选并试点示范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截至2008年底,地质工作者已完成160万平方公里的土壤调查,基本查明我国土地有益和有害组分等54种元素指标组成、类型、含量、强度及其分布地区、范围和面积等,填补了我国长期以来土地各项元素指标的空白;查清了当地土地有益和有害组分成因来源、迁移转化、生态效应和变化趋势等,为土地质量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如今,全国的土壤污染状况正在渐渐清晰。

    中国地调局基础调查部主任庄育勋对调查获得的全国土壤污染规律有着如此总结:“从时间上看,近30年是全国土壤污染的加速期,这说明土壤污染与人类活动有着密切关系。从空间分布上看,有几个特点,一是东部污染最严重,越往西土壤受污染程度越轻;二是土壤污染与大江大河的分布基本重合,河流沿岸地区污染严重;三是城市区土壤污染严重;四是矿山、化工区周边污染严重。”

    有了精确的“诊断”,才有可能对病重的土壤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目前,相应的监测和治理工作正在进行,许多地方还根据土壤体检结果,进行了农业产品和布局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优势农业和生态农业。

    由于土壤中的重金属多具有不可逆性,不能降解,因而土壤污染尤其是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本高且很难彻底根除。地质专家还建议,可以根据土壤重金属成分会在烟叶等一些生物中高倍富集的规律,在镉、汞、铅高含量的土壤上种植此类植物,作为净化土壤的有效手段。目前,相应的监测和治理工作正在进行。

    让人们无限憧憬的是,应用生态地球化学于土壤调查和污染治理方面的实践才刚刚开始,可以预想,地质工作将以更广泛而细致的工作,为人们的餐桌安全把好第一道“关卡”。


监测水污染:揪出制造“毒水”的“元凶”


    这是一宗扑朔迷离的水体污染案件。

    今年4月14日上午,案件在云南澄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及主要负责人,被当地检察院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提起公诉。三名被告均不认罪,辩方律师质疑鉴定报告的真实性,要求关注地质变化。

    阳宗海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蓄水量约6.02亿立方米,汇水面积192平方公里,流域面积286平方公里,是沿湖2.6万多居民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然而,从去年5月份,有关部门监测到,阳宗海水体砷浓度呈上升趋势,水质由Ⅱ类急剧下降为劣V类。

    经环保部门和专家组的监测和分析论证,阳宗海砷污染源的矛头直指位于阳宗海西南岸的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去年9月份开始,锦业公司董事长李大宏、生产技术部部长金大东等被先后逮捕,总经理李耀鸿取保候审。在今年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阳宗海污染事件作为九起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典型案件之一向全国通报。

    澄江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01年以来,锦业公司违反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相关规定,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先后擅自技改扩建年产2.8万吨硫化锌精矿制酸生产线两条,开工建设年产8万吨磷酸一铵生产线一条。在上述工程施工中,没有同时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而辩方提出的新证据认为,专家认定锦业公司为主要污染源缺乏地质资料,而且在从2007年11月到2008年10月短短一个月时间内造成的污染相当于向阳宗海投入了77吨的纯砷,这么大的量,非锦业公司能做到。

    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地质问题”上。

    从地质结构上看,阳宗海所在的区域处于嵩明—华宁大断裂和小江深断裂带,该断裂带及附近发现过大量受构造控制的多金属矿点(床)。目前,阳宗海周边已经开采了磷矿、煤矿和铜矿等多种矿床,这些矿均富含砷,阳宗海地区浅表层土壤砷含量本底值较高,也证明了原本有砷存在的事实。

    今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地震对地质环境影响”研讨会上,有地质专家为阳宗海大量砷的“突如其来”提出了另一个解释。

    阳宗海及其周边地区存在富砷地质构造,加之阳宗海处于全新活动的小江深大断裂带上,不排除在地壳发生剧烈活动时,把地下已存在的富砷热液通过深大断裂带向上运移而进入水体,从而导致阳宗海砷含量骤然升高这种地质成因的可能性。“从时间上来看,数据和地震发生的时期非常吻合,阳宗海本身是高砷地区,不排除受地震影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的一位专家说。

    地质专家的推测还源自对阳宗海500余件水样的测试分析结果——阳宗海水含砷量总体上是一致的,表层水和深层水含砷量没有显著差异;通过计算,阳宗海砷总量高达77吨。而这么多砷在阳宗海内呈均匀分布,很有可能是自然的原因。

    6月2日,澄江县法院对阳宗海砷污染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被告锦业公司被判处罚金1600万元,该公司三名主要高层管理人员分别获刑3到4年不等。法院认为,锦业公司污染的事实存在,且没有证据表明地质原因污染。

    针对一审的判决结果,三名被告均当庭表示要上诉。而此前,辩方律师所在事务所发起建立了“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真相重新调查基金”,还将继续调查“阳宗海砷污染真相”。

    无论案件的审理如何发展,至少有一点是不变的:只有调查出阳宗海被污染案的真正原因,才能合理地治理污染,让阳宗海尽快恢复正常。

    众所周知,对地下水的监测、数据采集、储存、处理、分析工作是地质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这是国家对地下水资源进行科学管理的基础。在这一方面,我国相关的科技水平已不落后,重点在于完善遍及全国的地下水监测网。然而,面对我国更为严重的江河湖泊等地表水污染,地质工作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云南省阳宗海污染事件告诉人们,在调查、治理水体污染的工作中,地质工作绝不应是“配角”。


关注城市污染:拯救被垃圾包围的城市


    土壤、水体、空气的污染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同为自然环境的要素,它们在饱受戕害的同时也危害着人类的健康。无疑,城市垃圾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污染源。

    在兰州,2008年来自主要城区的生活垃圾总量竟超过了110万吨。尽管近年来兰州市政府在垃圾处理场的维修和建设投资逐年加大,在对原有垃圾填埋场进行维修、扩容的同时,还新建了多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但仍然赶不上垃圾的增长速度。目前,兰州每天产生3000多吨垃圾,能够填埋处理的每天仅2000吨左右,剩余的垃圾则被堆放在城市周边地区,面临无处可埋的境地。

    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垃圾总量约有四成未经集中处理,大量的垃圾只是从城市人的眼前转移到郊区进行简单地填埋或堆放。目前,我国的2/3城市已经被垃圾包围;垃圾已经成为城市新“肿瘤”!

    与之相伴的是严重的污染问题。

   “直接利用天然沟谷填埋的简易填埋场,其产生的渗沥液和填埋气体会成为污染土壤和水体尤其是地下水的‘杀手’。”一位资源环境方面的专家这样表述。

    渗沥液是一种高浓度的有机废水,通过渗透作用污染地下水,或者流出污染地表水。还以兰州市为例,来自兰州市最大的垃圾场——伏龙坪芦家沟填埋场的渗沥液流出沟口注入黄河支流雷坛河,因具有污染物种类繁多、COD(化学需氧量)浓度高、金属离子和氨氮含量高等特点,尽管排放数量小,但对水体环境的杀伤力却很大。 

    在北京,类似的问题同样存在。

    但令人欣喜的是,北京市委市政府意识到了地质工作在城市环保方面的重要作用,让地质工作成为破解“如何妥善处理垃圾、保护北京市的地下水资源”这一城市发展重要课题的“主力军”。

    地质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解决北京垃圾污染问题开出了“药方”:

    由于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与地质构造条件、底部及侧部向地层的渗透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填埋场自身恢复治理条件等多种自然因素有关,因而垃圾场的选址必须遵循一定的地质规律——必须避开断裂带发育的地区,以免其渗沥液沿断裂带进入含水层,污染地下水;尽量避开地下水的补给区和分水岭地区,以免污染下游地区的地下水或地表水。垃圾场最好建在黏性土、砂质黏土以及页岩、黏土岩或致密的火成岩上,这类地层岩性对有害物质的运移、扩散有一定的阻滞能力。

    对已污染的垃圾场地,首要的是控制污染进一步扩散,如利用地下水水动力场来控制污染的扩展,采用抽水或注水的方法控制地下水流场,在控制污染源的基础上,采用抽取、原地物理化学或微生物等方法进行污染物质的处理;其次,要按污染风险等级从大到小进行污染治理,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测系统。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根据现阶段的社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在尽可能地将垃圾转化为资源纳入经济与生态循环之中。

    不仅如此,地质专家还依据水文地质等条件,通过环境地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建场条件和社会环境五大因素18项指标体系的加权平均,为北京优选了24处垃圾场规划方向区,并对这些规划区进行了适宜性评价。

    在应用地质工作遏制垃圾污染城市环境方面,北京作了一个很好的表率。在地质工作的参与下,城市垃圾——这个对环境具有巨大破坏力的毒瘤,或许能在不久的将来完全转化成为造福人类的资源。


  遏制矿山污染:

“绿色矿业”保障碧水蓝天


    在许多矿山密集的地区,完全可以用满目疮痍来形容。矿山,无疑是环境的一个“重灾区”。

    2009年夏日的一天,湖北大冶市龙角山矿区。

    曾是资源宝库的龙角山,已经远离了曾经的风姿绰约:山头植被稀疏,山体破坏严重,地表明显塌陷,乱石如海,大风将堆积如山的尾砂吹起,沙尘弥漫。一眼望去,龙角山更像一个巨大的垃圾场。

    1995年,大冶龙角山镇新冶铜矿闭坑,矿山职工被迫离开了那倾注了半生热血和汗水的“家园”,只留下苍老的矿山、污浊的矿渣和坑口。

    龙角山所在的大冶,是我国著名的矿业城市。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大冶“全民采矿”,一片繁荣。然而,长时间、高强度的无序开采,让许多矿山环境遭到毁灭性的打击。目前,大冶市已多处出现了地下水枯竭、井水干枯现象,而工业三废排放的废渣中含有的重金属,也严重危害了当地的水土资源,“大冶现在已经没有一条干净的河流。”大冶发改局副局长吴中伟说。

    大冶曾经的饮用水源大冶湖,同样没能在矿产开采中逃脱被污染的噩运。在接纳了来自大冶铁矿、铜录山铜矿和大冶冶炼厂的废水8万多吨后,如今的湖水已完全不能饮用,湖里的鱼体内仅剧毒金属镉的含量就比其他地方同类鱼高出6~8倍。为此,大冶只能花费4700万元,铺设管道从长江口引来全市的饮用水。

    另外,尾砂库内含有化学药剂和重金属的水,渗透到地下和农田,导致短期内无法耕种。 

    不仅如此,矿山地质环境的恶化还诱发大量地质灾害,其中以地面塌陷最为突出。据统计,大冶市129处地质灾害中有70处是由过度开采地下矿引起的地面塌陷。

    在矿业大发展的今天,为人类源源不断提供“工业粮食”的矿山,竟成为破坏环境的一大杀手!

    在一项由国土资源部历时五年完成的《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综合研究》成果中,一个个与环境恶化有关的数据触目惊心:

    全国由于露天采矿、开挖和各类废渣、废石、尾矿的堆置,破坏森林13.65万公顷,破坏草地16.38万公顷。地表植被破坏和大量尾矿堆放,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此外,采矿还严重破坏了地下水的均衡系统,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数十米甚至上百米,使水资源短缺,泉水干枯,引起植被枯死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我国每年因采矿产生的废水、废液约60.89亿吨,排放量约47.9亿吨,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10%以上,而处理率仅为4.28%。我国煤炭业每年由燃烧产生的废气在1700亿立方米以上、烟尘30万吨以上、二氧化碳32万吨左右、甲烷90亿立方米左右,造成大气污染,形成酸雨。一些矿山还由于冶炼硫磺排放大量有毒气体,产生大量废水及汞、砷、镉等有害物质。

    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是地质工作的职责所在。

    近年来,在《矿产资源法》、《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纲领性文件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在逐步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法规体系:2005年,《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下发;2006年2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出台了《关于逐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今年5月1日,又一个针对现实中日益严峻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武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正式施行。

    2000年以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逐年加大对矿山环境治理的投入力度,到2007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共批复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1000多个,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6.8741亿元。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对矿山环境治理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2000年以来,全国用于矿山环境治理的地方财政资金已达23亿元,企业自筹资金15.51亿元。

    与其事后治理,不如事前防范。要想让矿业繁荣和碧水蓝天兼得,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以往“让环境为矿业买单”的粗放型矿业发展模式:在健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和实行严格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和污染……

    通向“绿色矿业”的道路就在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