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是矿政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国土资源部部署的矿产资源领域国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工作由部开发司负责,发展研究中心提供全面技术支撑,自2007年8月启动以来,在部开发司正确领导下,通过我中心项目组的积极努力,实地核查的技术准备、组织实施准备和社会舆论的营造基本完成,目前已全面进入野外实测阶段,各省实地核查工作有声有色全面推进,效果显著,得到汪民副部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肯定和表扬。
技术准备工作扎实,成果可操作性强。在大量实地调研、试点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发展中心项目组确定了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关键是核实矿业权实际位置是否在法定许可范围内,形成了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基本思路与要求。确定的基本核查方式就是采用实地测量和实地调查。技术路线:界定矿业权实际范围,将实测结果投影到平面图上;将矿业权证书上的拐点坐标投影到同一图上进行对比分析;对其他数据项给予现场调查;对汇交的数据建库并进行分析。对于单个矿业权,要求4项基本成果:一是向每个矿业权引入2-3个基础控制点;二是实测矿业权人的勘查工程或开采工程的坐标位置,形成一张图;三是根据实地核查结果形成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对照表;四是编写一个基本情况说明。一年多来的实测工作表明,上述技术路线和基本要求合理、先进、简单、实用,把握了问题的核心,获得了大家一致认可。
试点先行,成绩突出。2008年中期选择辽宁铁岭、浙江长兴、山东平邑、重庆南川开展了实地核查试点工作,分别对露天开采的石灰石矿、石膏矿等非金属矿种、井下开采的煤矿和金属矿种进行试点。通过试点,完善了野外测量技术要求和实地核查技术流程,形成了矿业权实地核查组织实施的基本经验和组织方式,为全面开展野外实测工作提供了可操作、可借鉴的范例。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全国项目办编写出版了《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指南与技术要求》,大地出版社出版,累计发行10000册,全部免费提供给各省使用。随后,全国项目办组织了实地核查技术要求、数据整理与数据库建设等4次全国性研讨会或培训班,全国31个省共计550人次参加。多数省份相继开展了本省实地核查人员培训,培训的技术人员达4000多人。
为了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全国项目办将宣传作为推进矿业权实地核查的一项重要措施进行策划和实施。截至5月初,共组织稿源40多篇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地勘导报》、国土资源部网站、地调局网站等媒体进行报道和宣传,其中2次在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的早间新闻媒体广场中播出。各种中文网站发布的矿业权实地核查信息达到90000多条。
2008年全国项目办采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方式推进工作。项目办多次到工作推进比较快的辽宁、浙江、福建等省,共同研究解决核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全国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近期,项目办将中工作重点转移到工作推进比较慢省份的督促上,先后到四川、云南、青海、新疆、湖北、吉林、山东、河南等省调研,共同研究确定这些省的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力地加快和促进了全国实地核查工作的开展。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全面展开稳步推进。目前,各省大规模实地核查的野外工作已经展开。近期,在发展中心的积极努力下,部明确了5条措施推进该项工作,将矿业权实地核查外业工作的完成与对各省矿业权配号挂钩,各省纷纷采取措施部署推进实地核查工作。各省按照部的要求充实了组织机构,除了按照要求确定技术支撑单位外,还采用招标、议标或资格认定等方式确定一批实地核查单位,一般为20-40多家;各省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编写了针对性比较强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要求;各省积极想办法,落实工作经费,辽宁省2008年通过财政落实了5000多万元,贵州通过财政落实了3000万元,福建、陕西等省通过发挥省市县财政和矿业权人的积极性落实工作经费,中央财政在大调查中安排了2900万元;各省积极采取措施,将责任逐级分解、将实地核查与矿业权日常管理挂钩等措施推动工作;日前大多数省完成了本省1-2矿区的实测试点或示范工作,辽宁、江苏等5个省市基本上完成或即将完成外业工作,大多数省的矿业权的核查的实测外业工作全面展开。按照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09年底完成实地核查的外业工作基本能够实现。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野外工作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野外工作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培训班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座谈会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