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本月5日制定了一项《海洋能源与矿物资源开发计划》草案。草案显示,日本将从2009年度开始对其周边海域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以及稀土等矿物资源进行调查,并进行正式开采。
据报道,日本的这项开发计划是基于2007年4月通过的《海洋基本法》和2008年3月出台的《海洋基本计划》。该计划第一次详细表述了日本今后对于海底资源的具体开发步骤,包括海洋能源、矿物资源的调查,以及海底资源开发地区、时间及方式等基本内容。计划显示,日本将从2009年度开始对其周边海域的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以及稀土等矿物资源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其分布情况和储量,并在10年以内完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正式的开采。
草案指出,日本的领海和专属经济水域的总面积在全球排名第六,在此区域内存在石油、天然气和矿物资源,是日本海底资源的供给来源,有必要迅速立项进行开发。被列为开发对象的海底资源有四大项:包括白金和稀土类元素在内的钴含量丰富的锰氧化物,海底热水矿床,甲烷含水化合物和石油天然气。
稀土类元素作为制造强力磁铁的原材料,是计算机硬盘等电子产品以及混合动力车马达不可欠缺的物质。日本最东端的南鸟岛周边海域是有希望的稀土类元素开采海域,计划预定将在2012年度以前完成蕴藏量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