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首页 > 新闻类 > 地调要闻

扎实推进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工作

──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

来源:发展研究中心 作者:楼红英 发布时间:2009-01-14

    为总结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工作经验,推进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全面展开,1月9日,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土资源部开发司司长刘连和、副司长杨璐、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邓志奇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国四个试点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支撑单位、试点核查承担单位、相关矿业权人代表和部开发司、地调局有关部门领导近7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发展研究中心总工、项目技术总负责人谭永杰主持。
    座谈会上,全国项目组汇报了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一年多来,在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全国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已全面启动,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到目前,已完成1000多个矿业权的核查工作。项目组同时向与会人员汇报了全国层面和各省(市、区)工作进展,提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并对2009年试点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
    辽宁、浙江、山东、重庆等4个试点省份有关代表分别汇报了本省(市)矿业权实地核查试点工作进展。会议就核查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和问题的处理与建议等展开了积极讨论。大家普遍认识到,确实有相当一部分矿业权存在边界问题,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对于夯实矿政管理的基础、履行监管职责、实施矿产资源法和物权法是一项非常重要而及时的工作,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对于矿管部门和矿业权人都有重要的作用;通过试点,大家认为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技术思路和基本要求先进、简单、实用,把握了问题的核心,便于在全国推广应用。最后,与会人员在以下几个方面形成了共识,即:矿业权实地核查应以省级行政区为单元组织,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施,每个县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1~3个测区作为基本实测单元,实测时应先布设基础测量网、引入控制点,在此基础上再开展矿业权实测,实测时,各级发证的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应一并进行;在队伍组织上,各省应委托一个单位负责全省核查工作组织实施和成果汇总工作,同时还应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一批既有测量资质又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实地测量工作;在单个矿业权实地测量中,要时刻把握矿业权实际位置与许可位置的一致性的工作目标,确定矿业权内的具体实测对象;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核查工作,这些政策包括推进各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核查发现问题处理的方式方法等;要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矿业权人的积极性和作用;试点工作应全面快速推开,尽快完成,同时要开展数据整理与建库工作,从而才能快速推动全省的实地核查工作。
    刘连和司长讲话强调了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指出,搞好这项工作有难度,但只有各级相关领导认识到位、工作到位,事情就一定能办好。刘司长强调,矿业权核查工作,要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要做到组织落实、资金落实、制度落实。
    杨璐副司长在讲话指出,2009年是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关键一年,实地核查技术支撑单位、核查试点承担单位、相关矿业权人等都要积极配合,全力以赴,争取在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核查的野外实测工作,四个试点省要力争走在前面;对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分对待,把握原则性,注重灵活性;同时强调,在实地核查过程中,要尽量不妨碍矿业权人的正常生产,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核查的良好氛围。
    会议取得了积极效果,不仅总结了成果、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明确了2009年的各项重点工作和任务,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