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矿产勘查新机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来源:地调局办公室
作者:于德福 刘振国
发布时间:2008-07-30
按照年初工作会提出建立矿产勘查新机制的目标,中国地质调查局今年上半年已经先后同7个省政府、2个省的国土资源厅和3个大型矿业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记者从28日召开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这一信息表明,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建立我国矿产勘查新机制的探索,已经取得积极进展。
会议透露的的消息表明,仅在今年上半年,中国地质调查局按照“统一部署、分工合作、信息共享、协调推进”的原则,联合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及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先后与黑龙江、云南、福建、湖南等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与内蒙、安徽国土资源厅以及与大庆油田、五矿集团、紫金矿业集团公司等签署合作协议,努力促进中央、地方、社会多渠道资金的有机联动,形成大投入,尽快获取大突破,取得大成果。
这些协议的签署表明,中国地质调查局正充分发挥自己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主导作用,积极协调推进中央及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引导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以在我国形成中央、地方、企业三方联动,公益性、商业性地质工作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勘查与开发紧密衔接、良性循环的矿产勘查新机制。
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负责人在座谈会上强调,这些合作协议的签署,只是表明矿产勘查新机制建设有了积极进展,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创造具有宏观影响的大成果,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组织落实。他指出,在各省对合作均高度重视、合作积极性很高的情况下,中国地质调查局要抓紧后续工作的推进。为此,他进一步明确了各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并要求局机关责任部室和相关大区地调中心尽快组织工作班子,抓紧与合作方沟通协调,统筹部署各项地质工作,共同编制完成合作协议的实施方案,方案应细化到计划项目的设置,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经专家论证和局审批后实施,年底以前全面完成已签订协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据介绍,矿产勘查新机制的建立是中国地质调查局在全面分析我国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形势的基础上提出的,具体内涵就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发挥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基础先行作用,统一部署重点成矿区带的地质勘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资为主体,多渠道投入地质找矿的矿产勘查新机制。而部、局、厅三方联手,中央、地方、企业、地勘单位多方联动,是实现这一新机制的重要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