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先行开展海陆统筹地质调查试点
地调局调研海岸带地质工作需求
来源:国土资源报
作者:张淑胜 印萍
发布时间:2015-04-02
中国地质调查局2015年开展实施的“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工程”以长江三角洲先行试验区为重点,优先开展海陆统筹地质调查试点工作。为加强试点工作在工作目标、工作部署、预期成果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深层次对接,3月22~25日,中国地调局基础部和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组织相关人员赴浙江、江苏相关国土资源和地勘单位,开展了长三角经济区区域海岸带地质工作需求调研。
长江三角洲地区处于国家沿海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T型带”的核心,按照国家新时期、新常态经济发展战略布局,正在全面打造“陆海统筹、江海联动”的特色经济,努力发展海洋经济。调研指出,长江三角洲海岸带总体地质工作程度较高,陆域1∶5万水工环地质调查完成大约60%,三角洲第四纪沉积区的基础地质调查成果略低,基岩区基本全覆盖。海域在完成两个1∶100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图幅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开展的《长江三角洲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与监测》项目,部署了1∶25万的海域环境地质调查,覆盖面积近45%,并开展了江苏潮间带1∶10万的环境地质调查试点,近年开展的专题调查工作还包括了舟山海砂、舟山嵊泗海底淡水等。
调研发现,长三角地区海陆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差别较大。海岸带陆域工作程度高,1∶5万图幅几乎全覆盖,而海上工作程度低,主要以1∶25万的中比例尺调查为主,仅有局部海域开展了1∶10万和1∶5万的地质调查。而且,已有调查工作分别由海、陆不同的调查单位完成,没有建立起统一的地质数据库和地理信息服务体系,地质资料分散在不同单位或部门,相互间还未打破“资料封锁”,系统集成程度低。
调研专家同时指出,地质成果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服务应用滞后。一方面是由于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比例尺较小,目前普遍提供的服务还仅限于区域规划,对国家总体规划和省级规划可以提供较好的服务,但具体到市、县和重大工程等大比例尺的服务方面就显得能力不足;另一方面是由于每个区域各专业地质调查布局不均衡,基础地质、水工环、海洋地质调查缺乏统筹,布局不一致,资料相对分散,缺乏有效的集成,特别是针对重大地质问题的综合研究明显不足,资料的深入挖掘和提升缺乏,社会化服务明显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