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首期培训班举办
来源:国土资源报
作者:郭聪
发布时间:2014-09-04
8月28~29日,首期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培训班在京举办。
培训班上,国土资源部环境司相关负责人讲解了《办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并逐条解读了《办法》的释义、适用范围和执行要点。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相关负责人分别讲解了《新时期推进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国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建设现状与展望》、《推进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总体设想》和《我国地下水资源环境状况与监测工作思路》等内容。
培训班上,各省培训代表就《办法》施行后对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讨论,认为《办法》的出台使基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从无章可循到有章可循,切实解决了“管什么、谁来管和怎么管”的问题。代表们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省级层面一是要尽快起草贯彻落实《办法》的文件;二是要积极参加国土资源部举办的《办法》培训,同时做好省内关于《办法》的培训;三是要结合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在开展国家层面的地下水监测网建设的同时,同步开展市、县地下水监测网建设。
此次培训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主办,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承办,来自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个计划单列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的120位代表参加培训。另据了解,后续还将开展三期培训,培训对象主要针对地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地质环境监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