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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要矿种 兼顾特殊地区

专家全面把关新设整装勘查区遴选论证工作

来源:中国地调局发展中心 作者:郭佳 发布时间:2013-08-01

7月29日—8月1日,2013年全国新设整装勘查区遴选论证工作在京全面展开。来自全国1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报的37片新设整装勘查区将接受专家论证。

7月30日上午,为保证此次论证工作顺利实施,部矿产勘查办公室会同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召开了遴选论证专家预备会,对专家论证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全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央地勘基金中心、六大区地调中心、相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部矿产勘查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于海峰指出,针对当前矿业形势下行,矿产品未来走势不明朗的现状,应努力加大力度鼓励有勘查投入积极性的矿业企业进入勘查领域。论证过程中,专家应重点把握大局、全盘统筹,严格按照勘查区内有大矿、有潜力、有规划、有积极性和有保障的“五有”原则进行遴选论证。即申报的勘查区内应已有一个大型规模矿床的探矿权,且有望新增资源储量,符合省级和专项矿种勘查规划,社会资金投入和矿业权人积极性高,组织管理和矿业权管理到位有保障的勘查区应予以重点支持。同时,对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成矿条件优越、具备开展整装勘查工作的勘查区;2012年申报并通过专家论证,因引入社会资金未到位而未能纳入国家级整装勘查区的备选区,现已明确引入社会资金的,应予以优先考虑。

会议就论证基本要求、资源潜力、工作部署、资金投入、矿业权设置、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资源开发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7个方面做了具体要求。会议强调,本次论证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整装勘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40号)要求进行遴选,并明确提出应在紧缺和大宗矿产、已有矿业权现状和空白区新设矿业权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据悉,本次论证工作将延续第二批整装勘查区遴选论证的相关做法,并引入专家交叉分组的方法,请各方专家对论证材料共同把关,确保评估质量。同时,部矿产勘查办公室会同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还将对通过专家论证和备选的勘查区资金投放情况进行逐一审核,最终确定2013年拟新设整装勘查区建议名单报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