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山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近日下发,提出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测与监管体系,适时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
山西省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处于起步阶段,监管手段有限,地下水污染防治能力不足。为此,《方案》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2013年底完成22个城市和人口密集区、有潜在污染隐患分布和大型饮用水水源区等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到2015年底,完成省域其他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建立完善地下水污染监测与监管体系。
山西省还将适时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完成娘子关泉泉域、郭庄泉泉域、兰村泉(含晋祠泉)泉域3个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示范项目;建立健全城市地下水污染监督、检查、管理及修复机制,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省119个县城以上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堆放场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风险评估工作。同时,该省将建立工业企业地下水影响分级管理体系,以石油化工等排放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工业行业为重点,向社会公布污染地下水重点工业企业名单。
《方案》提出,力争到2015年,全面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测与监管体系,控制地表污水入渗,初步遏制省域内地下水Ⅳ类、Ⅴ类水质恶化趋势,重点城镇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