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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地质环境保障工程需求调研会召开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地质环境保障工程需求调研会召开

来源:宜昌地调中心 发布时间:2009-08-28

    2009年7月28~29日,中国地质调查局宜昌地质调查中心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主办,由广东省地质局筹办,广东省地质调查院承办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地质环境保障工程需求调研会》在广州市召开。广东省发改委、科技厅、建设厅、三防办、水利厅、农业厅、环保局、旅游局、人防办、交通厅、海洋与渔业局等省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市国土资源局,省核工业地质局,广东省地质局及其直属地勘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地质调查院,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南京地质调查中心、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以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科院地理所、中山大学,共计近60家单位,与会领导、专家和代表100余人。

    会议期间,中国地质调查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宜昌地质调查中心与广东省地质局的领导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广东省地质调查院和宜昌地质调查中心分别做了主题发言。孙晓明研究员介绍了环渤海经济区开展环境地质工作的基本经验,李长安教授对新时期地质环境工作的特点和重点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例讲解。

    在讨论发言中,与会的各位领导、专家和代表结合地区实际与行(专)业领域的实践,对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过程中实施地质环境保障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给予了充分肯定;充分交流和研讨了珠江三角洲地区存在的重大环境地质问题,结合不同地区地质环境特点和本部门实际提出对地质环境工作的需求和建议。省发改委结合珠三角规划纲要介绍了对地质环境工作的强烈需求,省水利厅介绍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并表达了强烈合作的愿望,省科技厅、农业厅、三防办、建设厅、环保局、旅游局、人防办等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介绍了对地质工作的需求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地市级国土局、地勘单位,介绍了本地地质环境现状并对地质环境下一步工作提出了需求和建议。

    与会单位就如何加强沟通和合作,达成了四项主要共识。一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地质环境工作任重而道远,亟须加强。二是地质工作要真正实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目的,一方面从事地质调查项目的队伍要认真、主动地做好需求调研;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等部门对地质工作的大力支持。三是地质工作要真正做到服务国土资源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重大工程建设,必须全面提升地质调查成果的服务水平。四是地质工作要真正做好服务,必须探索新的运行机制。

    会议对项目组今后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项目工作要面向国土资源管理需求、区域规划需求和重大工程建设需求,解决好制约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的重大地质环境问题。要区分好国家需求和地方需求、重大问题和一般问题,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二是要遵循地质工作的基本规律,坚持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并举,服务社会优先的原则。三是要进一步在地质调查成果的实用性方面下功夫。四是要加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开发,进一步完善专家协调联动机制。

    会议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建议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地质环境保障工程建设要整体部署、系统推进。二是建议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地质环境保障工程建设要加大投入、加快推进。

    会议决定成立珠江三角洲地区地质环境保障工程协调联动专家组,建立专家库,实施“协调联动”机制,实行对内规范管理,对外灵活机动。通过政府协调、行业联动、专家支撑,来把握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需求方向,指导项目技术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推动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并以此为契机,召开了第一次协调联动专家组会议。会议提出,要加强行业、部门之间协商沟通,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新机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确保新机制运作制度化和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