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成立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分七章四十九条明确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对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损失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正式纳入法制轨道;2005年颁布实施《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