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合同者为执行石油合同从事开发、生产作业,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 前款机构的住所地应当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同商量确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第三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向石油作业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