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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赴南极长城站开展旅游活动申请指南(试行)

    自负的书面承诺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4.提交承租船舶获得相关国家管理部门批准开展极地旅游活动的许可;   5.提交旅游企业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6.提交旅游企业与承租船舶的南极船期合同。   以上提交的纸质材料中,相关附件材料应提交彩色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https://www.cgs.gov.cn/xwl/zcwj/zhgll/202110/t20211018_682432.html    发布时间:2021.10.18 11:05:00
  2.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

    关材料。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在中国(海南......

    https://www.cgs.gov.cn/xwl/zfw/202007/t20200701_641924.html    发布时间:2020.06.30 14: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