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全 站  |  新闻  |  通知公告  |  重大计划  |  工作动态  |  队伍建设  |  关于我们  |  互动  |  图 片  |  视 频 查询到1条相关结果,系统用时0.014秒。

查询时间:时间不限

  • 时间范围


查询范围:标题+正文

排序方式:按相关度排序

相关搜索

检索范围:
  1.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

    https://www.cgs.gov.cn/xwl/zfw/201905/t20190523_482681.html    发布时间:2019.05.23 08: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