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或其近期(近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
https://www.cgs.gov.cn/tzgg/zfcg_5637/zbxx_5638/202406/t20240611_763470.html 发布时间:2024.06.07 16: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