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后认为,刘育春的行为已构成违规使用公车错误,且该行为发生在市纪委对水吉镇违规更换超标准小汽车违纪问题调查处理期间,属顶风违纪,应给予从重处分。3月26日,建阳区委常委会议通过了给予刘育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水吉镇党委书记职务的决定。(李祥娇 肖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