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处分、免去其财务科副科长职务,给予郑有琼、曾小兵行政记过处分。 10.2013年12月10日,枣阳市吴店镇树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正超为其子操办婚宴39桌,送礼金人数270人,参宴人数390余人,共收礼金76416元。枣阳市纪委给予姚正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2003年1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