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机构,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7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实物资料中心监察审计室或科学技术处提出。
监察审计室:王 莉(电话:010-61590060)
科学技术处:李秋玲(电话:010-6159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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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gs.gov.cn/tzgg/zfcg_5637/zbxx_5638/202104/t20210429_669466.html 发布时间:2021.04.29 17: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