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全 站  |  新闻  |  通知公告  |  重大计划  |  工作动态  |  队伍建设  |  关于我们  |  互动  |  图 片  |  视 频 查询到1条相关结果,系统用时0.029秒。

查询时间:时间不限

  • 时间范围


查询范围:标题+正文

排序方式:按相关度排序

检索范围: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6.2.2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

    https://www.cgs.gov.cn/gywm/zyjs/201603/t20160329_316468.html    发布时间:2016.03.25 10: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