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 (七)发生高原反应轻症者一般可不予处理,经适应1~2周症状自行消失。反应较重者酌情选用镇痛、镇静、止吐等药物对症治疗,如去痛片、地西泮、甲氧氯普胺等。头痛及呕吐还可用“氨扑苯”及“消呕宁”。重症者可予间断或持续吸氧,必要时可用轻缓利尿剂,如醋氮酰胺或用氨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