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的,由纪检机关向有关党外组织提出建议。 第二十七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视听材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 证据应经过鉴别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二十八条......
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人。 4 受侵害人的陈述:指受违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员就案件事实情况所作的控告和诉说。 5 被调查人的陈述:指被调查党员就案件事实所作的交待、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