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必须求根溯源,摸清其上位法,确定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为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关系的协调打好基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地质调查条例》应该包括《矿产资源法》、还在酝酿中的《自然资源法通则》和《国土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判断,这为明确未来立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何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