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党史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第十八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把党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充实党史课程,丰富党史教育形式,提高党史教学质量。进修班、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强化党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