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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题:新气象,开创民主法治新局面——从2018年两会看全面依法治国新实践

    新华社记者杨维汉、罗沙、丁小溪

    新华社记者 卢哲编制

    坚定不移走全面依法治国之路,让人民更好地当家作主。

    踏着春天的脚步,5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将聚首北京,履行职责、共商国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全面依法治国号角,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指明方向。亿万人民满怀期待,党的十九大后的首次全国两会,必将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迈上新的征程、呈现新的气象。

    标定民主法治建设新方位

    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历史性突破,为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标定下鲜明的历史新方位。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民主法治建设的根本保障——

    “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这一表述,因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引人瞩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头崇尚法治、践行法治,形成一系列法治建设新理念……五年多来,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团结带领人民开启民主法治建设新征程。

    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民主法治建设始终不变的底色——

    数据显示,2017年国务院各部门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471件,政协委员提案3665件,并已全部按时办结。

    从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百姓心声直达国家立法机关,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让人民更有效监督宪法法律实施;从协商议政新格局汇聚各方智慧,到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集纳睿智良策……五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倾听民声、广集民智,“中国式民主”日益展现出旺盛活力。

    依法治国,确保经济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在全球安全风险不断攀升之际,中国已经成为许多外国人艳羡的“平安绿洲”。

    五年多来,立法工作回应时代命题,引领国家发展,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意愿。司法体制改革动真碰硬,着力破解一切阻碍公平正义的顽瘴痼疾。法治政府建设集中发力,促进经济社会活力进一步迸发。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筑牢制约权力运行的法治“笼子”……

    “监察法草案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即将提交全国人代会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说,“制定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打下更坚实的制度基础。”

    顺应民主法治建设新要求

    顺应时代发展、回应时代关切,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引发的“离婚后被负债”问题,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讨论。

    最高立法机关2016年以来收到近千件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2017年全国人代会上,45位代表提出建议,要求对司法解释规定进行审查;2018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的最新司法解释。

    从“一方负债二人背”到合理界定共同债务——规则的修改折射民主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凸显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的需求、对法治品质的要求、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对安全保障的法律依赖等,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民主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说。

    人民期待权利有保障、权力受制约、公正可预期的良法善治,期待对自身发展能有更长远的预期和更持久的信心……

    踏上新征程,民主法治建设更加强调保障人民权益。

    从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破解“民告官”难题,到编纂民法典保障人民权利;从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方便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到构建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体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人民权益靠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的良好局面正在加速形成。

    促进新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为社会进步汇聚正能量。

    从完善经济立法、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到夯实市场监管制度,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从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尽责,到全国政协常委会会议、双周协商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热点……促进改革发展蹄疾步稳,谱写更加靓丽的成绩单。

    面对新变化,民主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探索符合实际的基层民主形式,钱咋花、事咋办,大家说了算,基层民主建设焕发出蓬勃生机……在制度的框架内,人民的民主权利有序行使,画出最大同心圆。

    人民意志是推动改革的力量源泉,民主法治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制度保证。今年政协大会将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完善协商议政格局,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我国协商民主呈现多层次、制度化发展态势,将有序参与、平等意识、民主监督、科学决策、协调各方、和谐发展等融为一体,其核心就是凝聚广泛共识,求取人民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全国政协委员朱晓进说。

    破解民主法治建设新课题

    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

    党的十九大擘画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壮美蓝图,顺应新要求、把握新机遇,法治中国建设进入新时代。

    ——让民主法治更好保障经济发展。

    2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国徽高悬、气氛庄严。审判长孙华璞敲响法槌,备受关注的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正式开庭。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最高法决定人民法院再审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让人们切实感受到党中央以法治方式护航改革发展的坚定决心。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避免公共决策“拍脑袋”“一言堂”;公布全国所有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各级政府运用民主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让创业干事的市场环境日益清朗。

    ——让民主法治更好守护安居乐业。

    这个冬天,哈尔滨市部分城区比以往早10天供暖试运行,居民提前入“暖冬”。这一转变,源起于黑龙江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的8件提案。

    “民主党派提交的民生提案,得到了政府回应、企业响应、群众点赞。”民盟黑龙江省委秘书长李福生由衷地说。

    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民主法治建设必须让人民收获满满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雷霆之势拉开序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各级法院加强民生案件审判执行……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正在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让民主法治更好捍卫公平正义。

    “于欢故意伤害案”从二审开庭到宣判,山东高院通过微博进行了全程直播,大量庭审细节、案件关键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清晰呈现在人们面前,恰如一场“全民法治公开课”。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

    网络直播庭审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突破300万件,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更好化解民忧、维护民利,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各领域各群体……司法民主有序扩大,民主法治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与民主的深刻内涵得以彰显,让人民对公平正义的信心稳步提升,值得点赞!”全国政协委员钱学明说。

    ——让民主法治更好为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

    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到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党的十九大奏响新时代法治最强音。

    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更加注重改进执法司法方式,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为民主法治建设打造新动能、开辟新境界……民主法治建设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支撑。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必将为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凝聚更加磅礴的智慧与力量!

     

    新华社:新气象,开创民主法治新局面——从2018年两...


      2014年,“打虎拍蝇”的反腐行动保持高压态势。3月12日两会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40人,同比上升40.7%;依法办理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9913人,马超群等“小官巨贪”被查处。

      2015年中国反腐将有哪些新动向?高压反腐将如何继续?“新华视点”记者在两会上采访权威人士,探究未来中国反腐的七大看点。

      热点1:推进反腐立法

      背景: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王爱立表示,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个综合的系统工程,不仅仅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还包括行政监察法等。今年1月,最高检出台意见,将积极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认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的落实,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也是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根本方向。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行说,反腐败国家立法不仅要包括惩罚规定,还要有配套措施,比如官员财产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并且与官员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查处结合起来。

      热点2:盯住“一把手”

      背景: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分和岗位的案件。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加强对地市县的巡视,盯住“一把手”和班子成员。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两会上说,山西的腐败是“一坨一坨的,一查就是一帮,一动就塌方”。全国人大代表、律师陈舒说,“一把手”腐败高发的原因一是监督缺位,同级纪委监督不了,上级纪委监督不力;二是权力过于集中,少数“一把手”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凌驾于组织之上。腐败的发生往往是“一把手”与下属、亲属和情人等结成共腐关系圈,带烂队伍,带坏风气。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关键还是要强化监督,打造法治、透明的权力运行环境。

      热点3:亮剑“为官不为”

      背景: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两提“为官不为”,释放出反腐向纵深推进的信号。同时,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渎职侵权犯罪13864人,同比上升6.1%;同步介入晋济高速特大燃爆事故、昆山特大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788人。此外,检察机关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也将在依法追究“为官不为”方面发挥作用,维护国家和百姓利益。

      解读: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凉山州监察局副局长何吉英说,“为官不为”不仅仅是党风、政风的问题,更关乎经济爬坡过坎、改革攻坚,关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对“为官不为”的问责不能停留在表面。除了嗑瓜子、玩游戏、迟到早退等作风问题,今后,对导致党和政府形象被破坏、经济发展失速、百姓利益受损等不作为,也要进行追究。尤其是在重大责任事故、环境保护等方面,失职、渎职等行为高发频发,应该加大追责力度。

      热点4:国企反腐升级

      背景: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出,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案件,将是下一步的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2015年第一轮中央巡视工作启动,26家被巡视单位全部为中管国企。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钱念孙说,从2015年中央巡视重点,到近期中央出台的一系列举措可以看出,国企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领域。强化国企反腐,将推动国企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且对于新常态下把国企做大做强具有重要意义。

      热点5:海外追逃继续发力

      背景: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去年共抓获境内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49人;今年将积极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今年1月,公安部通报,为期半年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说,目前,我国已经完成了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作条约的总数达到91项,2015年的国际追逃追赃也绝不会松懈。下一步,应该在建立外逃人员数据库、加强国际合作、健全法律法规等方面做好工作,使海外追逃追赃工作效果更加明显。

      热点6:严惩身边的腐败

      背景:最高检报告指出,去年,针对惠民资金和涉农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环节“雁过拔毛”“跑冒滴漏”等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三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9913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腐败行为,无论出现在领导机关,还是发生在群众身边,都必须严加惩治。

      解读: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两会上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后将重视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黄树贤表示,群众身边的腐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下一步要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的责任,集中力量查办所属辖区内的腐败案件。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副主委郭乃硕表示,发生在百姓身边的腐败,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和党政机关的形象。严查这类腐败,对于净化社会环境意义很大,能让百姓感受到更多的改革红利。

      热点7:严查资源领域腐败

      背景:最高检报告指出,今年将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尤其是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业资源开发、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案件。2014年,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资源性领域腐败频发,中央巡视组公布的巡视报告中,山西、四川、陕西、广西、浙江、河北等多地因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领域存在腐败问题被点名。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等一大批干部因为资源领域腐败而落马。

      解读:近年来,土地、矿产等资源成为一些贪腐分子眼里的“唐僧肉”。山西的“塌方式腐败”与以“黑煤”经济为代表的资源腐败密切相关。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一些领导干部以牺牲国家利益和自然环境为代价,靠山吃山、靠地吃地,进行官商勾结的权钱交易。今年,一方面要高压查处资源领域腐败;另一方面还要加快完善自然资源配置、土地公开出让等制度设计,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新华网 记者翟永冠、陈菲、甘泉、乌梦达)

    2015年中国反腐看点:推进反腐立法 亮剑“为官不为”...

    “要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主体,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的行为给予严惩。”正在北京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印萍呼吁。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今年已是印萍履职的第四个年头。四年来,她一直心系海洋保护,为这片蓝色的国土鼓与呼。今年印萍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诉主体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 印萍

    “我一直深爱这片蓝色的国土。”长期以来,印萍一直心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她认为,进一步明确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诉主体十分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和海洋保护区的公益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第一顺位为《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未针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可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印萍表示,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上述规定存在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民事诉讼法》中确定的法律规定的机关,有明确规定的是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即《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的授权。如有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提起诉讼,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案例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中的“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诉杨某某等人破坏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舟山市检察院提起了全国首起向海事法院起诉的海洋生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另一种观点认为,《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是一种特殊授权,说明在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造成国家损失时,只有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方能提起诉讼,其他主体概不能诉。这种观点普遍存在。按照此观点,检察机关只能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不能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因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存在对刑事案件的依附性等局限性,导致检察机关无法对那些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破坏公益行为进行起诉,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效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相关部门应该对上述法律规定的适用问题予以明确,统一认识,指导实践,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体系。”印萍说。为此,她建议,相关部门根据《民事诉讼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主体,一是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资源和海洋保护区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权提起诉讼的第一顺位主体为《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二是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未针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资源、海洋保护区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则检察机关可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在采访中,印萍表示,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推进法治建设、保护社会公益、保障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涉及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保护等领域,具有专业性强的显著特征。从目前环境领域的检察工作实践看,仍然存在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和配套司法鉴定评估标准不健全,司法队伍专业人员不足,环境司法鉴定评估能力不足,专业鉴定机构少,鉴定费用高、周期长和环境损害评估基础性信息资料缺乏,司法判决后评估和跟踪难,生态修复效果难以评估的问题。其实,印萍从2019年已经开始关注研究海洋公益诉讼。2019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作为该《意见》的延伸,印萍在2019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加强科研和司法合作,为海洋公益诉讼提供技术支撑的建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印萍发现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非常必要,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于2020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加强海洋资源环境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建设的建议,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被列为2020年度高检院重点督办建议。202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贺德银主任到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青岛海洋所)调研海洋资源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建设情况和答复代表建议,就青岛海洋所司法鉴定中心建设提出相关指导建议。10月,青岛海洋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就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领域的案件办理、资质申请、科研创新、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达成共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协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支持青岛海洋所向山东省司法厅申请相关的司法鉴定资质,支持青岛海洋所与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合作建设海洋资源环境公益诉讼合作基地。2020年8月,青岛海洋所与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检察院签订了“海洋公益诉讼合作备忘录”,共建“海洋公益诉讼共建基地”。2020年11月,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签署《构建公益诉讼务实交流和技术支撑合作备忘录》。2020年,青岛海洋所共有12人通过了司法鉴定人岗前考试,有9人被聘为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以上国家、市、县三级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和合作机制的建立、司法鉴定人才储备,为申请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资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印萍表示,通过建立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可以为更好地守护海洋资源环境,支撑服务海洋领域相关司法工作提供基础。印萍告诉记者,青岛海洋所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山东海洋资源环境司法鉴定中心”的申报工作。

    “海洋生态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愿意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印萍如是说。我们相信,有了一批又一批像印萍这样的“海洋守护者”,我们的海洋生态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

     

     

     

    印萍:用心守护我们的“蓝色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