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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部署安排,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中地调函〔2011〕119号)及2012年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对我中心承担的部分航空物探地质调查和科研项目中需要外协的课题进行公开招标,优选课题的承担单位。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内容及项目名称

        公开招标、优选外协承担单位的航空物探课题共计4个。课题名称及工作周期见表1。

        二、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说明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课题承担单位。根据课题工作需要,对参与课题竞争单位的综合实力、承担课题工作内容的能力和技术路线、工作方案、以往完成相似项目结果情况进行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质、能力和业绩:包括单位资质、竞标单位承担同类项目的以往业绩、承担本标书课题的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可行性和先进性、工作方案的完整性、课题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装备水平。

        (二)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包括竞标单位质量管理保障、安全措施、社会诚信等。

        (三)合理报价和资金使用:包括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预算编制要求编写预算,进行报价,资金按照规定合理使用。

        课题的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技术要求、预期成果以及2012年度经费控制数等详见招标书。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投标人根据投标课题类别不同,应具有相应的地质调查项目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应承诺认真实施课题的技术要求与工作安排。

        (三)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中标后主要工作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 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一)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和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网站上发布。

        (二)招标书领取

        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免费领取招标书,或复函到我单位,收到后由我单位邮寄招标书。

        领取地点: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总工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航遥中心办公楼310室)。

        领取时间:2012年2月21-2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书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复印件(核对原件);

        2.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 需邮寄招标书的单位复函(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说明投标单位全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手机、拟投标课题名称等。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书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公告课题的投标。

        五、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 投标书接收信息

        投标书接收单位: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投标书递交方式与地点:由投标人于2012年2月28日16:00之前自行递交或挂号邮寄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总工办。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邮寄的投标书按照邮局递送招标人的日期和时间登记。在规定期限后送达或寄达的投标书,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

        七、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地点: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总工办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

        邮 编:100083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万建华:010-62060064、18600116798  

        王世林:010-62060061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航遥中心2012年航空物探项目招标公告

    3月10日至12日,国家计量认证评审组对国土资源部广州海洋资源监测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进行了资质认定复查现场评审,经过6个要素50条款项要求的逐条评审,评审组认定广州海洋资源监测中心具备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开展相应检测工作的能力,同意通过复查现场评审。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评审组先后听取了广州海洋资源监测中心运行情况及工作汇报,考查评审了相关检测试验场所及检测人员。经过认真合议,评审组认为广州海洋资源监测中心法律地位明确,内设组织机构关系清楚,岗位职责齐全,符合任职条件,质量体系完备且运行有效。最后,建议广州海洋资源监测中心在规定期限将5个基本符合项的整改报告报送评审组。

    国土资源部广州海洋资源监测中心隶属于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始建于1963年,1995年首次获得国家级计量认证资质,2004年获国土资源部监督监测中心资质,目前已初步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综合性海洋地质分析检测实验室。广州海洋资源监测中心以实验测试技术为支撑平台,先后为我国天然气水合物勘查、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海洋环境地质调查及大洋多金属矿产资源调查等海洋地质研究提供了大量分析检测数据。近3年来,先后承担国家863计划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项及10余项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46篇,其中SCI、EI共8篇,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863课题项目获得2017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人被授予“杰出地质人才”称号,4人被授予中国地质调查局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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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海洋局海洋资源监测中心顺利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安排,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中地调函〔2013〕32号)及2014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计划的统一安排,对部分区域的地质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优选项目承担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项目名称

      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2014年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计划,华北地区有水工环地质调查、矿产地质调查项目11个。项目名称及工作周期见下表。




      二、招标工作简要说明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对参与项目竞争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业务能力:包括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社会诚信等。

      (二)技术水平:包括竞标单位同类项目以往业绩、本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先进性。

      (三)合理报价:包括按照项目总经费及年度经费控制数和立项申报阶段编制预算的要求编制的项目总预算、本年预算。

      具体工作任务、预期成果、工作要求以及总经费、年度经费控制数等详见招标书。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根据投标项目类别不同,投标人应具有相应专业的勘查资质,具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应承诺认真实施项目的技术要求与工作安排。

      一号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二号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三号到七号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固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放射性)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拥有该矿种和该地区工作经验及相关资料;八号到十一号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固体矿产勘查、地球化学勘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三)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招标,但各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均为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文件要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四)各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一)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在中国地调局网站(http://www.cgs.gov.cn)和天津地质调查中心网站(http://www.tianjin.cgs.gov.cn)上发布。

      (二)招标书领取

      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招标书,或复函(传真)我单位,收到后由我单位邮寄招标书。

      领取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办公楼709室)。

      领取时间: 2013年3月28-4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书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复印件(核对原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需邮寄招标书的单位复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说明投标单位全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拟投标项目名称等。

      采取邮寄方式领取招标书的投标人须在开标日前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的原件,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将在开标会议报到日进行)。

      5.联合体投标的,除提交上述1、2、3款资料外,还须提交由联合体组成成员共同签订的有效“共同投标协议”。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书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书接收信息

      投标书接收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

      投标书递交方式与地点:投标人领取招标书后,需在2014年4月15日前提交投标确认函,招标人将对提交投标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提前不少于7天时间书面通知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书递交仅接受送达方式。

      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确认函、投标书予以登记。在规定期限后送达的投标书,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

      邮编:300170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天津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022-84112922(兼传真)

      徐连龙:13512868762

      许言:13752661815

      黄金国:15922148390

    2014年3月27日
    天津地质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2014年地质调查项目...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部署安排,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中地调函〔2011〕119号)及2012年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对部分区域地质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优选项目承担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内容及项目名称

        江苏、福建、广东、广西、安徽、浙江、江西、湖北、福建地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项目、矿产调查项目共15个项目。项目名称及工作周期见下表。

     

    二、招标工作简要说明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对参与项目竞争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业务能力:包括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社会诚信等。

        (二)技术水平:包括竞标单位同类项目以往业绩、本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先进性。

        (三)合理报价:包括按照项目总经费及年度经费控制数和立项申报阶段编制预算的要求编制的项目总预算、本年预算。

        具体工作任务、预期成果、工作要求以及总经费、年度经费控制数等详见招标书。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投标人根据投标项目类别不同,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应具有相应的区域地质调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矿产调查项目应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具有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应承诺认真实施项目的技术要求与工作安排。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中标后主要工作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 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一)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在国土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和南京地质调查中心网站(http://www.nanjing.cgs.gov.cn)上发布。

        (二)招标书领取

        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免费领取招标书,或复函(传真)我单位,收到后由我单位邮寄招标书。

        领取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534号,办公楼617室)。

        领取时间:2012年4月5-10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书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复印件(核对原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需邮寄招标书的单位复函(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说明投标单位全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手机、拟投标项目名称等。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书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书接收信息

        投标书接收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投标书递交方式与地点:由投标人于2012年4月19日17:00之前自行递交或挂号邮寄到南京地质调查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邮寄的投标书按照邮局递送招标人的日期和时间登记。在规定期限后送达或寄达的投标书,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 

        地 址:南京市中山东路534号

        邮 编:210016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南京地调中心项目管理办公室025-84897981(电话及传真),84897957。

        程光华:18951757317

        班宜忠:13913989257

        黄  洁:18951757356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南京地调中心2012年地调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