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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塘江,浙江省的母亲河;钱塘江源头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长三角地区重要战略水源地和华东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2018年,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被列入国家第三批试点,并启动实施。随后,建德市、淳安县、常山县、开化县四县(市)分别着眼于生态保护与历史文化融合、内陆湖泊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2021年,钱塘江源头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因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入选自然资源部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发布的基于自然解决方案中国实践典型十大案例。

    在开展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四县(市)中,有两个县隶属于衢州。作为钱塘江源头城市,衢州是浙江大花园的核心景区,扎实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成为其保护浙江生态屏障的第一道关。

    废弃矿山变身“常山小瑞士”

    眼底是生机绿意,星罗棋布的稻田错落有致;眼前是矿山绝壁,雪山般斑斓的灰黑色岩壁高耸巍峨;抬头远眺是三衢石林,山石壮阔尽显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当记者走进辉埠矿山公园时,眼前的景象令人震撼。你很难想象,许多年前这里曾是机器隆隆的矿区开采现场,灰尘弥漫。

    辉埠石灰石矿区整治后一角

    辉埠矿山公园位于衢州市常山县辉埠镇,这里拥有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开采历史悠久。2006年,当地被命名为“中国常山钙业生产基地”,石灰石资源开发利用也成为常山县最大的支柱产业之一,高峰时的2013年其年产值达到10亿元,占全县总产值的10%。然而,粗放式开发利用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过去的辉埠镇,天是灰色的,镇域内尘土飞扬,当地老百姓常常是晴天出门一身灰,雨天出门一身泥。”采访现场,常山县委常委、辉埠镇党委书记杨力军回忆起多年前的场景感慨万千,“因为灰尘大,当地村民种植的水稻上落满水泥浆和灰尘。丰收时节,当各地稻谷飘香,抓紧抢收时,当地的农户却因为晴天灰尘太大无法抢收,只能等到下雨天才能收割。”不仅如此,“粗放式开采还导致山体满目疮痍,坡面长时间风化剥落,岩体原生结构面长期裸露,存在大量地质安全隐患。此外,大量矿渣等松散物质导致水土流失,山体孔隙汇水及石灰岩溶解造成重度碱性水污染,严重威胁着当地水系生态环境及居民日常用水安全。”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胡龚雅补充道。

    开展区域综合整治迫在眉睫。2013年,常山县“蓝天三衢”生态治理工程正式启动。一场以地质安全和生态绿色为出发点,以“山水林田”要素协同修复为技术着力点,以建管发力、长效机制为管理落脚点的“生态修复战”正式打响。

    工程分一期、二期两个阶段实施。第一步率先对当地的钙产业链条进行系列整治,全面关停拆除16家轻钙企业、165孔石灰立窑和201条石灰钙落后生产线,彻底切断污染源头。随后,工程对矿山边坡开展生态修复。针对矿区遗留问题复杂多样的实际,设计施工团队实施“一区一策”,有效清理宕底台地的矿渣与落石,消除矿山边坡地质灾害隐患。针对石灰石尾矿废水造成的区域性水体和土壤破坏,常山县着手实施水体环境生态修复系统,建设东乡湖生态消纳系统,引取周边大坞水库和灵湖溪的水源进入消纳池中,强化碱性水生态消纳效果,真正实现污水长效化、智能化处理排放。同时,紧密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林草植物保护措施和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形成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

    不仅如此,工程还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绿色发展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整合资源进行全域规划设计和整治,将废弃矿山宕底、废渣场地复垦为耕地,将相邻未利用坡地进行连片开发改造为耕地;对旱地进行防渗层回填、改造,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

    至此,工程多措并举,通过“山水林田”协同修复,将“地质+生态”领域的关键治理技术运用到“自然恢复+工程治理+长效管理”之中,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但是,常山县的石灰石储量和品位位居浙江省首位,去产能后该如何实现当地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利用石灰石资源,实现生态和经济效益兼得。”常山县给出了答案。

    为此,该县在整治的同时,成立了常山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安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专门负责石灰石矿产资源的科学利用和市场化运作,以及对外招商引资等工作。同时,辉埠镇凭借常山“两山合作社”这把“金钥匙”,对辉埠后社片区矿山开采、钙产品加工遗留的污染用地及周边土地进行集中收储,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为当地企业转型升级、引进投产企业进驻提供了优质的融资平台,从而实现生态资源向资产、资本的高水平转化,成为辉埠镇在产业转型过程中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有力助推器。

    统计显示,通过矿山地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面积676亩。治理后,矿山边坡失稳、崩塌情况不复存在,地质灾害威胁得到有效消除;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从2014年的81.8%上升到2021年的98.6%;通过土地平整和连片改造,新增水田360亩、旱地690亩,旱改水150亩,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各村立足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依托辉埠工业园区平台,走出了一条契合实际、具有特色的共同富裕新路子。2020年,全镇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00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45万元,同比增长15%……

    如今,曾经的矿区和生产企业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美丽的辉埠矿山公园。打开社交平台,人们亲切地称这里为“常山小瑞士”,高大冷峻的矿山与错落有致的绿色景观碰撞形成的独特风景,吸引数万网红慕名在此拍照打卡。可以说,项目的实施,使全镇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同步提升。

    地役权补偿机制实现自然生态保护与利用双赢

    “如果我是一条鱼,我愿意游进钱江源;如果我是一只鸟,我愿意飞向古田山。”在钱江源国家公园科普馆展示区,有这样一段优美诗句格外吸引人。

    诗中提到的“钱江源”,便是浙江省母亲河钱塘江的发源地,位于衢州市开化县,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候选区钱江源园区便坐落于此。钱江源园区是由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钱江源国家森林公园、钱江源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及连接上述保护地的生态区域整合而成,总面积252平方公里。区内保存着全球稀有的大面积呈原始状态的中亚热带低海拔典型的常绿阔叶林地带性植被,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是中国特有、世界濒危野生动物黑麂和白颈长尾雉的集中分布区,被人们称作“中国的亚马逊雨林”。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候选区钱江源园区秉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功能定位,针对试点区域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占比高等特点,创新性探索了地役权补偿的机制,辅之以社区共管机制加以具体落实,实现生物多样性的完整保护。

    据了解,在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候选区钱江源园区2.3万公顷的林地面积中,集体林地占比高达79.6%。为实现集体林地统一管理,2018年2月,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在国内率先启动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通过一纸协议、一套管理方式,在权属不变的前提下,规范国家公园范围内集体林地的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生态补偿的方式,实现对自然资源统一管理。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简单来说就是,你承诺不破坏生态环境,将林地纳入我的统一监管,我就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

    2020年,在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的基础上,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又推出农田地役权改革——在村民承诺农田不使用农药、化肥等的前提下,给予农户每年每亩200元生态补偿金,此举有效激发了辖区群众保护生态的积极性。今年,生态补偿力度进一步加大,补偿金额增至每年每亩800元。2021年9月,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BD COP15)非政府组织平行论坛上,论坛组委会公布了“生物多样性100+案例”全球征集活动结果,“钱江源国家公园集体土地地役权改革的探索实践”从全球26个国家的258个申报案例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生物多样性100+全球特别推荐案例”。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钱江源国家公园林地、农田地役权改革覆盖4个乡镇,包括21个行政村、64个自然村,3199户10644位村民共享生态红利。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浙江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地役权补偿机制和社区共管机制,实现重要自然资源的统一监管。同时,试点区强化科研监测,推进数字赋能,通过开展自然教育、融合区域发展等多种措施,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时,持续释放生物多样性红利,有效解决了自然生态保护与利用双赢的难题,为我国人口集中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有效范本。

    下淤村治水富民成为“中国最美乡村”

    就在常山县实施“蓝天三衢”生态治理工程、开化县着手打造“国家东部公园”并探索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的同时,开化县音坑乡下淤村等4个村也在积极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全域整、综合治、全面改”,曾经的乱点建成了景点,荒滩变成了公园,下淤村也成为“中国最美乡村”,书写了“百亩水岸胜过千亩良田”的佳话。

    “早些年,来我们这里的外地人很多,不过都是来采砂的。现在不同了,大家都是来旅游的。”衢州市开化县音坑乡副乡长方继高介绍说。

    行走在音坑乡双溪公园,古树成林、虬枝盘曲,脚下一条条弯曲的小路通向远方。鸟鸣声、人语声、欢笑声,汇集成一首美妙的交响曲。很难想象,这里曾经挖沙船“隆隆”作响、河道被挖得坑坑洼洼……

    据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主任科员翁宇涛介绍,双溪公园是中村溪、马金溪两条河流百年冲刷沉淀形成的河滩地,面积约30余亩,滩上有成片的天然枫杨树林,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早前,这里一直是采砂制砂的砂场,河道无序挖砂,场地砂堆成山,洗砂、制砂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天然枫杨树林也遭受严重破坏。为此,开化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对制砂场实施依法强制关停,并启动双溪口河滩地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在保护原有树木的基础上,通过“围护、回填、复绿、美化”等手段开展生态修复,建设生态护岸、休闲步道,种植草皮、补种景观树种,增设休闲设施和生态公厕,把脏乱差的河滩地治理成一个集茶文化交流、露营、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滨水公园,将这里打造成城市的后花园。

    在治理河滩地的同时,堤岸治理也在同步进行。“我们坚持以‘原生态+景观’,把治水和造景有机结合起来。”方继高指着河岸护坡向记者介绍,“我们使用大叠石作为护岸建设生态护坡,就地取材以青石板、鹅卵石建成河岸游步道,这样看起来建设成本增加,但是实际带来的综合效益却很高。”

    由于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当地吸引了众多游客。为此,下淤村结合马金溪打造“水岸风情、休闲下淤”,整合实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项目,大力打造下淤自身品牌,并流转490亩土地,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建设古道修复、宗祠复建、传统美食、精品民宿等项目,以点带面发展全域旅游。据统计,目前村集体流转土地约占全村土地的90%。“通过规模化整治流转,将‘农地流转、农居集聚、耕地保护’3项措施有机结合,在鼓励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同时,结合乡村旅游,创建特色旅游品牌,真正实现依靠产业振兴、产业兴旺助推乡村振兴。”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2018年,下淤村成为被18位省部级领导频频点赞的“好地方”,并先后获得国家级荣誉6个、省市级荣誉28个。村集体经济收入也得到显著提高,农民人均收入是开化县平均水平的1.5倍,实现村强民富……

    不难发现,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开展,让衢州的山更青、水更绿、园更美、人更富。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同时也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如今,衢州市正用“绿水青山”敲开经济发展的新大门,走出一条生态美、百姓富的绿色发展之路。

    迎全国生态日记者行 | 这里,为何被18位省部级领导频...

    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有一个美丽的乡村,这里东、西、北三面环山,南面丘陵蜿蜒,因青山环抱,山清水秀,因此名叫“青山村”。

    近年来,青山村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一个乡村小水源地保护项目入手,逐步建立公益组织、政府、企业及村民、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可持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保护者受益、利益相关方参与、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多赢局面。2021年12月,《青山村建立水基金促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第三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向人们展示了一幅未来乡村的生态美丽图景——

     龙坞水库一角 

    从小水源地保护到游客花式“打卡种草”

    在青山村,有一个常年为青山村及周边村庄提供饮用水的龙坞水库。在水库上游,2600亩的汇水区内种植着1600亩毛竹林。20世纪80年代,周边陆续建起多个毛竹加工厂。当地村民为增加毛竹和竹笋产量,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在水库周边的竹林中大量使用化肥和除草剂,造成水库氮磷超标等面源污染,影响了饮用水安全。由于水源地周边的山林属于村民承包山或自留山,因此仅通过宣传教育或单纯管控,生态改善效果并不明显。

    “龙坞水库是浙江省2万多个小型水源地的一个缩影。这些小型水源地提供了浙江省大概44%人口的饮用水,但是天然水的不合格率达90%,其中70%是因为农业面源污染。”采访中,生态保护公益组织大自然保护协会(TNC)浙江项目主任张海江向记者讲述了青山村小水源地保护项目的故事。

    2015年,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大自然保护协会等决定与黄湖镇政府、青山村委会合作,通过水基金信托模式在当地开展小水源地保护项目,解决水污染问题。随后,该协会联合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万向信托等发起“善水基金”信托,并筹集33万元启动资金,在青山村开展水源地保护、绿色产业发展、自然教育基地建设等多项工作,同时引导多方参与水源地保护,并分享收益。

    如何改善龙坞水库的水质?“在当地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青山村的支持下,我们项目组依托‘善水基金’以高于村民种植竹子收益的价格,从43户村民手中按规定流转了水源地汇水区内化肥和农药使用最为集中、对水质影响最大的500亩毛竹林地。其中,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为我们完成当地林权登记到户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张海江介绍说,当地村民可以作为投资人与“善水基金”签署信托合同,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以财产权信托的方式,委托给“善水基金”集中管理(评估后确定其份额)。同时,其他机构、企业或公众个人也可以通过投资或者捐赠的形式参与信托。环保组织则负责提供水源地保护模式设计、林地管理专业化方案,集中管理水库周边全部施肥林地,确保有效控制农药、化肥使用和农业面源污染。

    经过3年的努力,龙坞水库的部分指标从Ⅲ、Ⅳ类水质提升到国家Ⅰ类水质标准,成为杭州城区周边50公里范围内最好的水体之一,其周边水源地面源污染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如今,远眺龙坞水库,宛如一弯新月镶嵌在杭州市西北的山区内;近看,山峦苍翠,绿水潺潺,青山绿水相映成趣,令人心旷神怡。

    水质好了,风景美了,来这里的游客自然也越来越多了。打开社交平台,经常能看到游客们通过各种风景照“花式种草”,龙坞水库也成为大家来青山村必打卡的景点之一。

    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

    事实上,组建“善水基金”信托,开展小水源地保护,建立多方参与、可持续的生态补偿机制只是该项目迈出的第一步。

    随后,青山村和“善水基金”运营方便开始不断拓展项目外延,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产业,构建水源地保护与乡村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

    “通过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引入各方资源,开展多元化项目开发。”张海江介绍说,一方面,青山村和“善水基金”项目组积极为当地春笋等各类农产品扩展销售渠道。“青山村的竹笋在不喷洒农药后,虽然产量较以往下降了20%~30%,但市场价格却大幅提高,产品销往沪杭等城市的企业食堂、餐厅,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另一方面,项目组在开发文创和传统手工艺品方面寻求市场与资源。融设计图书馆——中国第一个传统手工艺材料图书馆,便是由他们引进青山村的。在这里,来自德国的专业设计师将当地传统的手工竹编技艺提升为金属编织技艺,并免费教授给村民。而当地村民因为把林地租给了项目组,因此也有了更充裕的时间开展各种编织。如今,由他们编织的“水源保护”等主题手工艺品已在“中国文化展”“米兰设计周”等国内外展览会上展出,并进行市场销售,获得两倍于同类工艺品的利润。

    此外,该项目还获得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和万向信托的支持,在大自然保护协会的支持下,将当地旧校园改造成青山自然学校。学校团队以当地返乡年轻人和外来新村民为主体,将水源地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低碳生活理念与城市居民对自然的向往链接起来,开发了砍枯竹、监测水质、植物染色等各类生态体验项目,并将青山村民培训成为讲解员、生态活动组织者、民宿服务者等,增加了村民的就业机会,并带动村民增收。

    随着村里的产业兴旺,人才聚集,村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村外来访客也逐渐增多,村民生活日益丰富,公共基础设施逐渐完善。青山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林红告诉记者,2019年青山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66.8万元,2022年总收入已增至148万元,增幅超过120%。

    可以说,青山村因水而美、因水而兴、因水而富,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通过一个乡村小水源地保护项目,青山村探索出“两山”转化新思路。

    从自然理念到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随着水质的改善和收入的提高,村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也明显提高。在“善水基金”小水源地保护项目和青山自然学校的带动下,村民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渐改变,并成为生态环境改善的坚定支持者,同时他们还会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倡导水源地保护理念。

    由青山自然学校与当地政府联合推广的“自然好邻居”计划在青山村生根发芽,并结出累累硕果——当地村民采用“近自然”的生产生活和经营方式,为来访者提供绿色农家饭和民宿服务等,降低了对自然的扰动。村民还会将经营收入的5%~10%捐赠给水源保护项目,形成受益者付费机制和上下游协作机制。同时,在余杭区共青团和民政局的支持下,项目建立了本地社会组织——青山乡村志愿者服务中心,由青山自然学校定期组织志愿者,以及聘用村民对毛竹林进行人工除草和林下植被恢复,不仅杜绝了除草剂的使用,还充分发挥了竹林的水源涵养功能。青山自然学校还联合杭州等地企业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引入外部合作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厨余堆肥等活动,提高村民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

    走进青山自然学校,绿树成荫,花草繁茂,随处可见“不要摘花啊”“嘘!小动物们在睡觉”的提示牌和宣传布艺。记者在采访中看到,一场有关美育与乡村教师发展的课程正在教室内进行。在这里,人们传授知识、启发探索、探讨环境保护等话题。

    在村访客中心一楼,一个写有“文明积分兑换点”提示牌显得格外醒目,提示牌的旁边摆放着各种生活用品。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青山村驻村第一书记申恒杰介绍,青山村联合大自然保护协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水源地保护活动。同时,他们还会通过“善美青山”小程序不定期发送任务,村民们可通过完成任务和开展文明行动获得积分并兑换相应的礼品。

    如今,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已成为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一部分。2019年,因该项目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余杭区提出在青山村打造“未来乡村实验区”——一个乡村小水源地保护项目正触发一场未来乡村创业和生活的变革,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也让保护者与受益者实现良性互动。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也积极组织推动《余杭区黄湖镇青山村“未来乡村实验区”概念规划》《青山村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多渠道、多途径协助支持青山村“未来乡村实验区”创建,让更多的项目在青山村得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要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托不同地区独特的自然禀赋,鼓励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青山村小水源地保护项目就属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中的生态补偿模式。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潘希统介绍说,青山村通过与生态保护公益组织合作,探索出一条采用水基金模式进行水源地生态保护及补偿的新路子。通过建立水基金信托、基于自然理念开展农业生产、对村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所形成的损失进行生态补偿、吸引和发展绿色产业等措施,引导多方参与水源地保护并分享收益,构建了市场化、多元化、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了青山村生态环境修复改善、村民生态保护意识提高、乡村绿色发展等多重目标。也正因如此,《青山村建立水基金促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案例》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第三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青山村的故事从水资源保护开始,到余杭区“未来乡村实验区”,再到浙江省未来乡村……因为坚持生态优先,青山村在保留乡风乡貌、让乡愁常在的同时,能够聚焦生态环境治理和价值转换,将生态“软优势”变成乡村振兴“强支撑”,最终延展、勾勒出一幅乡村宜居宜家宜业的美丽画卷,也为各地小型水源地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青山样板”。

    迎全国生态日记者行 | 听,青山村讲述水资源保护的故...

    矿业权转让交易不是目的,而是利用市场机制对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手段,由于与市场行为有关,它的实施必须有配套的政策法规予以保障。矿业权转让交易制度包括矿业权转让资格审定、矿业权转让的程序及审批、矿业权转让的公告制度、矿业权转让的利益补偿机制以及矿业权市场的监管制度等。影响范围和程度较小的矿产品交易更多地由市场主体自主安排,政府进行市场秩序的监管。

     

    一、矿业权转让交易方面

    (一)制定矿业权转让交易管理办法。对矿业权转让的条件、审批程序、权益和责任转移以及对矿业权转让与其他市场行为关系的规定,包括不同类别矿业权的范围、转让条件和程序、内容、方式、期限、矿业权评估方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和交易价格、审批部门等方面的规定。

    (二)规范矿业权转让交易合同文本。统一矿业权转让交易合同文本格式和内容。

    (三)建立矿业权转让交易协商制度。矿业权转让交易是矿业权持有者之间的一种市场行为,需要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民主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是矿业权转让交易的监管者。

    (四)建立矿业权转让交易第三方利益补偿制度。明确矿业权转让交易对周边地区及环境等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补偿的办法。

    (五)实行矿业权转让交易公告制度。矿业权转让交易主体对自己拥有的矿业权进行公告,有利于矿业权转让交易的公开、公平和效率的提高,公告制度要规定公告的时间、矿产资源储量和优劣情况、期限、公告方式、转让条件等内容。

    二、矿业权转让交易市场建设方面

    矿业权转让交易市场是通过市场交换取得矿业权的机制或场所。矿业权转让交易市场的建立需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在我国,矿业权转让交易市场还是新生事物,在“互联网+”的时代,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培育。矿业权转让交易市场的发展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支持、约束和规范。

    国家出台矿业权转让交易市场建设指导意见。明确矿业权转让交易市场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机构,建立矿业权转让交易市场运行规则和相关管理、仲裁机制以及包括价格监管等交易行为监管机制。

    三、系统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系统框架

    在统一的全国矿业权转让交易管理体系下,中央本级与省级政府矿业权转让交易系统实现基础数据共享。中央本级政府矿业权转让交易管理系统,主要由矿业权转让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矿业权转让交易管理平台和矿业权转让信息与服务门户(中国矿业权转让交易信息网)三部分组成,并根据信息安全保密相关规定进行网络间信息交换。矿业权转让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主要处理矿业权转让交易监督管理日常业务,包括矿权规划管理、数据分析政策文件、转让合同管理、监督预警管理、诚信体系管理子系统的部分功能。矿业权转让交易管理平台主要处理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包括矿权价值评估、转让方式管理、转让合同管理、监督预警管理、诚信体系管理子系统的部分功能。矿业权转让信息与服务门户即中国矿业权转让交易信息网,是执行转让交易平台的入口,提供转让中介注册、评估专家注册、矿业权注册、转让矿权注册、转让公告管理、政策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及运维服务支持。

    (二)主要内容

    全国矿业权转让交易管理交易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一个标准化体系、两个业务处理平台、四个共享基础数据库、八个主要子系统。“一个标准化体系”是指建立全国矿业权转让交易系统功能规范、技术规范、数据规范,在统一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各地根据管理实际进行系统建设及信息交换。“两个业务处理平台”是指在矿业权转让交易管理系统中,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建立矿业权转让交易监督管理和执行交易两个业务处理平台。“四个共享基础数据库”是指建立全国互联互通的矿业权转让中介库、矿业权评估专家库、矿业权信息库和转让矿业权信息库。“八个主要子系统”是指矿业权规划管理、矿权价值评估管理、转让方式管理、合同管理、监督预警管理、诚信体系管理、数据分析政策文件支持、信息与服务门户。

    1.一个标准化体系

    标准化体系是全国矿业权转让交易系统建设的基础和先决条件,全国统一的矿业权转让交易标准体系建设亟待建立并遵循与之相适应的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基础数据标准、转让交易标准、数据交换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和管理标准六大标准。

    基础数据标准是指与矿业权转让交易及信息化有关的数据规范,包括业务术语、基础分类代码及全国矿业权基础数据的数据规范,分为中央地方统一执行以及中央执行、地方参照执行两大类,中央和地方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可补充和扩展相关基础数据。

    转让交易标准是指矿业权转让交易的管理规定、转让交易规则和相关文本格式规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法规制度规定的转让类型和方式、转让程序、转让管理要求等,以及矿业权转让交易中的招标投标文件、合同、信息公告、质疑投诉文本格式等。中央和地方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可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国统一转让交易标准基础上制定相关转让交易标准。

    数据交换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和管理标准是指系统建设中的有关技术和信息安全规范,统一执行财政部相关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标准。

    2.两个业务处理平台

    业务处理平台包括矿业权转让交易监督管理平台和矿业权转让交易执行平台,由八个主要子系统构成。

    一是矿业权转让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主要满足政府对矿业权转让交易监督管理工作需要,通过系统,实现对矿业权规划管理,对矿业权转让交易执行的监督,对矿业权信息质疑投诉的处理,对各矿业权转让交易主体转让交易行为的监督预警和诚信管理,对矿业权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挖掘分析,实现决策支持,为矿业权转让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的监督手段。

    二是矿业权转让交易执行平台。主要满足矿业权转让交易执行工作需要,通过系统,为矿业权人、中介机构、受让人、矿业权价值评估专家建立沟通桥梁和全电子化操作的业务处理平台,并为矿业权转让交易监管部门实时监督提供技术手段。

    3.四个共享基础数据库

    全国矿业权转让交易共享基础数据库,包括转让交易中介机构库、评估专家数据库、矿业权信息库和转让矿业权信息库。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共享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中央和各省通过数据交换实现全国矿业权转让交易数据共享。

    (1)交易中介机构库

    全国矿业权转让交易中介机构库包括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传入的矿业权交易中介机构信息,以及按照规定取得矿业权交易代理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信息,实行动态、分级监管。各地可共享全国库相关信息。

    中介机构库的主要功能包括:中介机构在线注册、资格审查、认定、年检、变更、中止,中介机构诚信及违法违规、质疑投诉情况查询,中介机构信息的网上公示、查询统计,中介机构开展矿业权交易业务情况及执业水平的考核评价等。

    (2)评估专家数据库

    全国矿业权评估专家数据库包括由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传入的按规定条件征集的评估专家信息,实行统一的动态监管。各地可申请抽取使用全国库的评估专家。

    评估专家数据库的主要功能包括:评估专家分级随机抽取、使用,以及全国范围内授权随机抽取、使用,语音、短信自动通知专家参加评估,咨询、请假等语音、短信交互功能,专家诚信及违法违规情况查询,日常考核评价和检验复审等。

    (3)矿业权信息库

    全国矿业权信息库包括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授权单位分级审批的矿业权信息,可通过中国矿业权转让交易平台统一维护,或由各省按全国统一标准实时传入。全国矿业权信息库信息实行统一的动态监管。

    矿业权信息库的主要功能包括:矿业权登记、矿业权审批、受让人注册与矿业权查询支持,矿业权基本信息(包括矿业权转让信息)、受让人诚信信息、履约信息的记录与查询统计等。

    (4)转让矿业权库

    全国转让矿业权信息库包括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按照统一标准收集整理的转让矿业权信息,实行统一的动态监管。

    转让矿业权信息库的主要功能包括:转让矿业权信息维护,价格动态维护及多维度比较分析预警,同类矿业权对照、矿业权跟踪情况查询统计等。

    (5)八个主要子系统

    矿业权规划管理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转让申请人报送的矿业权转让申请进行审核批复或备案,包括对矿业权出让后的矿业权人监管情况、受让人条件、矿业权转让交易集中会审的管理,以及支持矿业权人发展等政策的相关管理功能。

    矿业权价值评估管理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根据矿业权规划管理信息,对矿业权价值进行评估,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矿业权价值评估方式进行电子化管理,支持多种矿业权价值评估方法,从电子化的矿业权信息文件中自动提取相关信息,辅助矿业权价值评估专家进行电子化矿业权价值评估,自动记录相关信息并生成规范文档。

    矿业权转让方式管理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将通过不同的转让交易方式的要件管理、实现矿业权转让交易的过程管理,并提供矿业权搜索、矿业权比对等参考信息。

    转让合同管理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根据选择的矿业权转让方式自动生成格式合同文件,与矿业权规划进行匹配确认,进行合同备案管理,逐步实现电子合同的网上签订,为矿业权转让交易监管与转让交易信息统计提供基础数据。

    矿业权转让交易监督预警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矿业权转让信息公告、矿业权价值评估专家、转让中介机构、矿业权信息、转让矿业权信息、合同、诚信等矿业权转让交易关键流程节点与信息进行监控,根据预设规则提出预警,包括违规预警、远程视频监控等。

    诚信体系管理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根据预设规则及相关质疑投诉,对受让人、矿业权人、转让中介机构、矿业权价值评估专家在矿业权转让交易活动中的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相应的信用等级,并根据相关法规及管理需要,实现诚信信息的共享。

    数据分析与政策文件支持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全国矿业权转让交易数据进行多角度的统计分析、报表查询、数据挖掘,进而实现对矿业权转让交易的决策支持,并为矿业权宏观调控提供相关数据。

    矿业权转让交易信息与服务门户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权威的矿业权转让交易公开信息,包括矿业权转让交易信息发布、公告公示、信息申请、网上办事、交流互动、公众投诉等;为矿业权人、转让中介机构、矿业权价值评估专家等相关矿业权转让交易参与者,提供进入矿业权转让交易系统的统一登录入口和个性化服务支持。

    (三)技术要求

    1.灵活性和扩展性要求。矿业权转让交易系统应具备较高的灵活性和可扩充性。系统主体结构要能够适应矿业权转让交易模式和矿业权转让交易规模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化,并保持主体结构的稳定;系统设计采用公共服务流程模块标准化的设计方式,利用标准模块灵活配置适应和支撑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的不断发展;支持多种矿业权转让交易流程管理模式,实现流程可定制;支持灵活定制统计报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统计分析需求;实现不同用户(矿业权人、受让人、政府监管人、其他自然人)角色间的权限灵活分配,满足个性化矿业权转让交易管理需求等。

    2.安全要求。矿业权转让交易系统应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根据系统的重要程度和遭到破坏后所造成的影响,合理确定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及时备案。须按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所对应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开展系统设计和开发。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与备份恢复、主机安全和应用安全等各层面,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手段,完善和制定相关的管理和维护制度,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测评和整改。同时,应实现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数字证书能够在全国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系统中通用。□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矿业权转让交易制度总体框架


    今年的两会,除了雾霾,“如何尽快建立起科学公正的生态补偿制度”也是关注生态环境的代表委员们所留意的。


    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是确保生态功能区建设的需要,生态区群众的发展权与非生态区群众的发展权是平等的。国家为追求宏观上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规划了不同的功能区,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政策。“保证功能区规划落到实处,需要设计相应的生态补偿制度。如果没有生态补偿制度安排,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就会选择‘博弈’行为,导致‘限、禁’失效。”针对生态补偿制度的“长期缺位”现状,四川省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福耀建议,国务院相关部委应加强统筹协调,认真梳理和分析多年来生态补偿试点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难点,尽快建立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对生态功能区的最早关注


    对生态功能区的最早关注要追溯到2005年。那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就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作了专门阐述,要求研究设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推行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加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条例。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全国人大连续三年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作为重点建议。


    2005年以来,国务院每年都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列为年度工作要点,并于2010年将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条例列入立法计划。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的同时,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在森林、草原、湿地、流域和水资源、矿产资源开发、海洋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和初步成效。如浙江、江西、江苏、湖北、福建针对水生态功能区,在一些主要流域分别开展了流域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超标时由上游给予下游补偿,断面水质指标值优于控制指标时由下游给予上游补偿;四川省在岷江、沱江干流及重要支流跨过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开展断面水质考核,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这些水质保护措施对于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促进欠发达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补偿条例“千呼万唤不出来”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作出了科学论述,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五位一体”总体发展战略中进行谋划和部署,明确要求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31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应该说,我国生态补偿制度从国家重视的程度讲,目前理应万事俱备,“呼之欲出”。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森林草原、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要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拓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办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开展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试点,保护好三江源;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今年新增退耕还林还草1000万亩,造林9000万亩”。但对于生态补偿制度,报告仍然没有明确的表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也指出,常委会关注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并开展监督,提出科学安排水利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涉水管理体制和水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意见,对于水生态补偿机制具体规范执行的表述也是缺失的。


    而在目前,国家关于生态补偿的政策是,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对生态保护者给予合理补偿。不可否认,这明确界定了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但是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方面的关系,事关不同主体利益,各地各部门政策规定较为分散和笼统。同时,补偿领域和主客体不够明确,方式比较单一,资金渠道少,省际之间的补偿方式尚在探索之中。相对于经济发展的需求,生态补偿制度滞后明显。


    看不见的努力


    事实上,早在2013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国务院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详细介绍了近几年国家层面以及地方政府的努力。


    2006年以来,多部门开始尝试合力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各部门联合开展生态补偿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工作,最终由国家发改委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生态补偿条例》草稿,提出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


    从2003年起,国家设立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历史遗留和矿业权人灭失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2006年,国务院批准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同年,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原环保总局出台了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2010年,国土资源部出台发展绿色矿业的指导意见。目前,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制度已经形成。


    同时,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草原生态补偿制度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也已经建立。转移支付实施范围现已扩大到466个县(市、区)。同时,中央财政还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给予补助。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正在探索建立中。针对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相应政策措施,如加大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加强监测和监督考核等,也在配合开展。


    各地也在主动探索,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实践。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已有30个省(区、市)建立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截至2012年年底,已有80%的矿山缴纳了保证金,累计612亿元,占应缴总额的62%。山西省从2006年开始进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试点,对所有煤炭企业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转产发展资金。截至2012年年底,山西省累计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970亿元、煤炭企业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311亿元,提取转产发展资金140亿元。在海洋生态方面,临海省(市、区)坚持环境治理海陆统筹,在围填海、跨海桥梁、航道、海底排污管道等工程建设中开展海洋生态补偿试点。在森林、草原、流域和水资源、湿地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方面,各地都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给予生态转移支付,逐步扩大补偿范围。


    生态补偿制度建设难题待解


    当然,不能否认,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起步较晚,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对规律的认知水平有限,实施工作难度较大。徐绍史在关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中也提到了目前面临的诸多待解难题。


    难题之首与钱有关——生态补偿力度薄弱。据悉,现有生态补偿主要集中在森林、草原、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流域、湿地、海洋等生态补偿尚处于起步阶段,耕地及土壤生态补偿尚未纳入工作范畴。同时,补偿标准普遍偏低,资金来源渠道和补偿方式单一,资金支付和管理办法不完善。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尚缺乏横向生态补偿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范;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游地区与下游地区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商平台和机制;资源税改革尚未覆盖除煤炭外的主要矿产品种,环境税尚在研究论证中,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仍处于探索阶段。这些都制约了生态补偿资金筹集,致使多元化补偿方式无法完成。


    另外就是基础性政策制度缺位。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对象及其服务价值,必须以界定产权为前提,产权不够明晰制约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部分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尚未发布。生态补偿标准体系、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核算体系、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滞后,缺乏统一、权威的指标体系和测算方法。现有重点生态领域的监测评估力量分散在各个部门,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最重要的是相关政策法规建设滞后。我国目前还没有生态补偿的专门立法,现有涉及生态补偿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多部法律之中,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尽管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生态补偿的政策文件和部门规章,但其权威性和约束性不够。现有的政策法规也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王福耀分析了生态补偿条例“难产”的原因。他认为,缺乏法律依据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自2010年起,国务院就将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环保部、林业局等1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条例起草小组,开展立法工作。但该条例至今尚未出台,而《生态补偿法》由于立法条件不成熟更是遥遥无期,致使各地区各部门在尝试生态补偿时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许多事宜只能“悬而未决”。此外,区域制度对生态补偿机制的人为“隔离”以及生态效益很难以货币价值衡量也使补偿标准无法落地。


    生态补偿制度缺位如何补救


    针对生态补偿条例缺失现状,王福耀给出的建议是,抓紧完成《生态补偿条例》的起草工作,为生态补偿提供法制依据和保障;明确补偿主体,落实受益主体,让好生态不再是“免费的午餐”;补偿标准应按社会、经济、生态分类,细化为一个指标体系,按差异性补偿给当地政府、企业和个人;实行多元、灵活的补偿方式。


    徐绍史在上述报告中对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进程给出详细计划。他表示,将切实加大生态补偿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受益者和保护者的权责,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区域、大型废旧矿区和跨省流域的生态补偿,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本辖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区域、废旧矿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及流域海域的生态补偿。同时,积极开展多元化补偿方式探索和试点工作。比如,引导和鼓励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游与下游通过自愿协商建立横向补偿关系;积极运用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生态产品服务标志等补偿方式,探索市场化补偿模式;在东江、九龙江、赤水河、滦河、东江湖等,开展流域和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加快推进祁连山等7个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开展海洋生态补偿试点,在西北地区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在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等省区的生态脆弱区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试点,在中东部地区典型煤矿塌陷区建立土地复垦示范区,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耕地及土壤生态补偿试点,开展风景名胜区生态补偿试点。


    另外,要健全配套制度体系,加快出台生态补偿政策法规,推进生态补偿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提升全社会生态补偿意识。要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使生态补偿、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得到同步推进。

    关注新常态下缺位的生态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