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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海洋强国建设”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450号)的文件精神,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特决定面向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开放科考船舶、大型仪器设备等,现公开征集航次搭载及仪器设备使用需求,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高使用效率,发挥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基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的海洋地质调查研究工作优势,推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服务海洋科学考察与研究需求,促进科技创新和重大成果的实现。

    二、开放原则。树立开放、共享的服务理念,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广泛征集科考搭载需求,优选搭载任务,满足搭载需要。

    三、开放对象。原则上向全社会开放,为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及个人等社会用户提供服务,重点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提供支撑保障。

    四、共享船舶及大型设备。开放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所有的调查船、船载装备,以及室内测试、处理等大型仪器设备及软件,包括“海洋地质八号”船、“海洋地质十号”船、“海洋六号”船、“海马号”ROV等。

    五、申报程序。

    1. 申请单位编写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目标任务、共享平台使用内容及指标、实施方案、人员组成、经费预算等,向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提出共享平台使用申请。

    2. 下一年度搭载申请截止时间为本年度9月30日。

    3.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收到申请后,将在本年度10月份组织专家论证,确定申请项目后,向申请单位下达共享平台使用通知,明确使用时间、方式及有关规定。

    4. 申请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分挖掘共享平台的使用效率。

    5. 共享平台使用结束后三个月内,项目申请单位完成共享平台使用总结报告编写,经审核后提交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归档。

      

      申报流程图

    六、成果标注。项目申请单位通过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航次搭载取得的研究成果,公开相关成果产品时须标注“中国地质调查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共享平台搭载资助”。

    申请书和总结报告编写格式请下载附件,科考船及船载仪器装备等详细信息请到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官方网站了解。

    联系人:刘 鑫

    电 话:020-87763352

    传 真:020-87765102

    电子邮箱:lxin05@qq.com

     

    附件1:共享平台使用申请书编写格式.docx 

    附件2:共享平台使用总结报告编写格式.docx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2018年6月6日

     
    中国地质调查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关于开放科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