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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资源部的组建主要是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这里的“统一”、“整体”、“系统”、“综合”都源于自然资源的综合观,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重要视角是动态观。因此,自然资源统一管理需要对自然资源的综合观和动态观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自然资源的内涵与分类

    1. 概念及其含义

    自然资源包括地球表面积(空间)、土壤肥力、地壳矿藏、水、野生动植物等。

    自然资源的范畴随着人类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认识,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范围、规模、种类、数量和深度,都在不断发展,现在把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也视为自然资源,而且人们对自然资源已不再是一味开发利用,而是发展出保护、治理、抚育、更新等观念。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是两个不尽相同的概念,但具体对象和范围又是同一客体。因此有人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比喻为一个硬币的两面,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从生态环境中获取的初始投入。同时,自然资源不仅是一个自然科学概念,也是一个人文社会科学概念。

    2. 自然资源的分类

    自然资源可划分为“可更新”与“不可更新”两大类。可更新资源是在人类时间尺度上可天然再生的有用物品。“可更新”是一个相对而不是绝对的概念,取决于人类认识和利用,某些“可更新”资源在一定时间周期和空间单元上可能被看作“不可更新”资源。可更新资源可分为两个亚类:一类为恒定性,太阳能、风能、光能、大气等,这些资源基本上是恒定的,不受人类利用的影响;一类为是临界性,如土地、森林、动物、水质等资源。临界性资源,若其利用强度不超过可更新能力,能保持自然再生;如果加以管理以人为地增加流量,还能维持较高的利用水平。不可更新资源,又称储存性资源,储存在地壳当中而且不可再生。这两类资源的划分相对的。

    自然资源的综合观

    1. 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生态系统是由各种生态因子组成的一个整体,包括生物因子和非生物因子两大类。前者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尤其是人类活动(狩猎、放牧、垦殖、灌溉、采伐、采矿、建设、污染等)。后者包括诸如气候(日照、温度、湿度、降水、风等),地质(地质构造、岩石、矿物),地形(地貌形态、高度、坡度、坡向),土壤(基质、质地、养分、水分、团粒结构、肥力)、水(水量、水质)等因子。

    生态系统内各生态因子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其中一种因子的改变必然会引起其他一系列因子的改变。这种关系不仅存在于各非生物因子之间和各生物因子之间,也存在于生物因子与非生物因子之间。不仅环境作用于生物和人类,生物和人类也反过来影响环境。

    2. 生态系统服务与人类福祉的关联性

    生态系统服务是生态系统在自然资源生态过程中形成和维持的、人类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环境条件与效用,是人类直接或间接从生态系统中获得的所有效益。生态系统给人类提供各种服务,包括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以及支持服务。

    3. 自然资源利用的综合性

    各种自然资源的利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一个整体系统。例如,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离不开利用水资源,开采和冶炼金属矿需要配合利用能源。更重要的是,开发利用一种自然资源会造成一系列生态环境影响。即使是不可更新资源,其存在也总是和周围的条件有关;特别是当它作为一种资源为人类所利用时,必然会影响周围的环境。如开采矿石使土地废弃,排出废物和消耗能源也不可避免地给环境带来影响。

    此外,各地区之间的自然资源利用也相互影响。

    由此可见,自然资源的整体性主要是通过人与资源系统的相互关联表现出来的。人类通过一定的经济技术措施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在这一过程中又影响生态环境,人与自然资源之间构成相互关联的一个大系统。

     

     

    图1 经济增长主导因素在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演变

    4. 自然资源管理的统一性

    自然资源的综合性和整体性决定了自然资源管理必须是统一的。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起来,将土地、矿产、湖泊、河流、湿地、森林、草原、海洋统统划到自然资源部之下进行综合管理。

    自然资源的动态观

    1. 自然资源的动态属性

    资源概念、资源利用的广度和深度都在历史进程中不断演变。一般说系统的结构越复杂,其对外界的干扰也具有较大的抵抗能力,而组成和结构比较简单的生态系统,对外界环境变化的抵抗能力则比较差。

    在“人类-资源生态系统”中,人类已成为十分活跃、十分重要的动因,系统的变动性更加明显。正的方面如资源的改良增值,人与资源关系的良性循环;负的方面如资源退化耗竭。人类应当努力了解各种资源生态系统的变动性和抵抗外界干扰的能力,预测人类-资源生态系统的变化,使之向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2. 资源价值随人类需要和能力的发展而变化

    自然资源本质上是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一种价值判断与评价,是以人类利用为标准的。人类的能力和需要创造了资源的价值。虽然地球的总自然秉赋本质上是固定的,但资源却是动态的,没有已知的或固定的极限。迄今的资源利用史就是不断发现的历史,对基本自然资源的定义在不断拓展。

    历史上的技术革新,从原先无价值或未利用的自然物质中突然创造出各种资源。自然界中生态环境质量资源的价值虽然不直接伴随技术和经济条件而变化,但响应于人类价值、需求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断产生新的意义。随着人们越来越相对富足,他们才有能力将注意力转向非物质的生态环境价值。

    3. 主导自然资源的演进

    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人口不断增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随着人类认识能力尤其是科学技术不断进步,自然资源的概念不断演进,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在种类、数量、规模、范围上都不断扩展。

    主导自然资源随社会发展不断演变。20世纪50年代以前,石油都采自陆地;现在人类已在海洋开采石油。其他资源的开采范围也在向海洋扩展,未来的人类很可能会到月球、火星上去开采资源。“洪水猛兽”曾被看作灾难,但当人类有能力驾驭它们以后,也可以变为资源。

    工业化以来,人类社会的资源结构、经济活动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不断发生变化。前工业化时期,主要开发利用普遍存在的天然资源(可称第一资源)。而附加了人类投入的自然资源(可称第二资源)如矿产品、农副产品等,在进入工业化初期时开始显现其重要性,在工业化中期更占主导。工业化后期,包括第一资源和第二资源在内的物质性资源地位逐渐下降,而智力、生态环境等非物质性资源地位逐渐上升,乃至占据主导地位。

    4. 资源承载能力的动态性

    承载能力最初是指一定范围内的生境(或土地)可持续供养的最大种群(或人口)数量。“可持续”意味着资源利用应限制在一定水平上,从而不使环境发生显著变化,而使资源生产力得以长期维持。

    资源承载能力受投入水平、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影响,是动态变化的。生态系统处于不断的演替过程中,这种演替受多种生态因子影响。按其作用可归为两类因子:利导因子和限制因子。整个系统就是在这种组合“S”型的交替增长中不断阶梯式地演进和发展,不断打破旧的平衡,出现新的平衡。

    5. 自然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作用的变化

    人类社会的发展先后经历了狩猎-采集文明时代、农业文明时代、工业文明时代,社会的经济总量在不断增长。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以后,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人类利用资源、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强。在工业文明初期,资本以其稀缺的特性和在经济发展中可以带来规模效益而成为该时期的主导发展要素。在工业文明中期,技术的优势逐渐显现出来,技术成为该时期主导发展要素。到了工业文明后期,随着计算机等各种通信设备的不断完善,信息逐渐在经济发展中上升为主导发展要素。由于工业文明时期人类社会的发展观基本上偏重于经济增长,导致人与自然矛盾日渐突出。人们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注意到与资源、环境和谐的必要性,人类社会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进人一个新的文明时代,即生态文明时代。以资源、环境相和谐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化”将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居于主导发展要素的地位(如图1)。

    这一演替规律表明,劳动、自然资源、资本、技术、信息以及未来的生态化先后成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发展要素,在人类社会的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虽然主导发展要素不断更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先前的主导发展要素不再发挥作用;只是先前的主导发展要素不再居于主导地位,但依然起到重要作用,且其形式也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适应变化。对于一个当前处于工业化初期的区域来说,其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必须同时兼顾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生态等多个主导要素的更替。

    回顾各生产要素在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中重要性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到,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在自然资源与经济社会的相互关系中,自然资源毕竟处于被动地位。自然资源只能提供人类活动的条件和可能性,只有依靠人类的努力,才能把这种条件和可能性变为现实。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根本动力在人、规划管理和体制等经济社会条件。为什么在相似的自然环境下会出现生产力水平悬殊的情况?为什么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较差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也能率先进入发达社会?这不是自然资源禀赋的差异所能够解释的。

    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影响是不断变化的,而且变化是有规律的。制约这一变化的主导因素是生产力水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左右着人与自然间的相互关系。生产力水平越低,人们对自然的依赖性越大。生产力水平越高,人们对自然的依赖性越小,人们利用自然的程度就越高。生产力水平提高的结果,并不是人们可以离开自然,而是更深入地利用自然。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力水平提高以后,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加密切了。

    总之,自然资源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的重要意义自不待言,但在发展阶段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自然资源所起的作用却不尽相同。随着发展阶段的提升,自然资源的作用会逐渐减弱,而资本和人力资源的作用会越来越显著。

    (作者单位:蔡运龙:北京大学;王尧: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本文获授权发布)

    树立自然资源的综合观与动态观

    为了进一步了解阿拉伯各国地质矿产特征,推进与阿拉伯国家地学领域合作,2018年3月13日上午,中国-阿拉伯国家地学合作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阿地学中心”)在宁夏举办了中阿地学中心2018年度第二次学术报告会。

    本次报告会邀请地调局武汉地调中心王建雄作了题为《摩洛哥地质矿产特征及合作展望》的学术报告。王建雄从摩洛哥自然地理概况、地质矿产特征、中国地质调查局援摩洛哥地质工作进展与成果、未来地学领域合作展望4个方面作了详细论述,建议在国家尺度地球化学填图、地学数据库建设、东西特提斯对比研究等领域加强与摩洛哥的合作。与会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热烈的交流。

    王建雄,教授级高工,长期从事区域地质、矿产勘查等工作,具有多年境外地质研究工作经验,先后在蒙古、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利比里亚、乍得、摩洛哥等国开展境外地质工作。

    通过召开此次学术研讨会,与会人员深入了解了摩洛哥地质矿产特征、地调局在摩洛哥地质工作概况,为进一步明确、聚焦中-摩未来地学合作领域提供了方向。

    发展研究中心、宁夏地质局、中阿地学中心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宁夏地质局有关处室及局属单位,发展研究中心地质资料开发服务部、信息化建设部和境外地质调查部等近130人参加。

    学术报告会场

    学术报告会场

    谭永杰秘书长为王建雄颁发证书

    为王建雄颁发证书

    中阿地学中心举办摩洛哥地质矿产特征及合作展望学术...

    为保障地学专业数字文献资源的持续可靠获取, 2018年1月9日,中国地质调查局地学文献中心邀请国家长期保存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地学文献中心317会议室就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地学文献中心副主任薛山顺首先介绍了地学文献中心概况及数字资源采购情况,国家长期保存中心主任张冬荣介绍了国家长期保存中心概况,国家长期保存中心副主任吴振新介绍了国内外长期保存发展情况及我国情况,NSTL资源建设部副主任郑建程介绍了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权益谈判情况。数字文献资源是支撑我国创新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但是,由于各种技术故障、自然灾害、经济动荡、市场变化、管理失误等因素及其巨大的不可预见性,数字文献资源的“网络获取”随时可能中断,使得这些资源实际上处于“濒于损毁”状态,因此,数字文献资源在中国本土的长期保存已经成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和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体现。国家有关部门对数字文献资源长期保存给予了高度重视,2013年科技部部署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负责国家数字科技文献资源长期保存体系建设。目前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已经实现对部分重要数字文献资源的本地长期保存,并有200余家机构签署了NSTL发起的《数字文献资源长期保存共同声明》。

    地学文献中心对NSTL牵头组织国家数字科技文献资源长期保存体系建设表示支持并愿积极参与,双方还就下一步扩展长期保存资源、推进国家有关部门等对长期保存的支持以及推进高效的合作保存等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交流。这次交流对有效推动地学专业数字文献资源建设与我国国家数字文献资源长期保存系统的合作,对我国地质科研、教育、创新的信息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地学文献中相关领导、采编室及信息技术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yw4地学文献中心与国家长期保存中心共同研讨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工作

    地学文献中心与国家长期保存中心共同研讨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工作

    地学文献中心与国家长期保存中心共同研讨数字资源长...

    近日,地调局地学文献中心二级项目“地学情报综合研究与产品研发”负责人田黔宁教授级高工带领情报项目组成员及期刊室主任刁淑娟一行赴中国科学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进行调研。

    兰州文献情报中心战略情报研究部、期刊编辑出版部、资源系统建设部相关人员与地学文献中心调研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兰州文献情报中心副主任吴新年研究员简要介绍了兰州文献情报中心发展历程;战略情报研究部主任安培浚副研究员、期刊编辑出版部主任侯春梅编审、资源系统建设部主任祝忠明研究员分别介绍了各自部门的职能定位及业务发展情况;固体地学与资源战略情报资源与海洋战略情报研究团队负责人郑军卫研究员介绍了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及项目情况。田黔宁教授级高工对地学文献中心的发展历史及二级项目任务和取得的成果进行了简要介绍,对非常规能源相关领域的情报产品进行了推介。之后,双方就科技发展态势及监测、情报信息采集及管理、情报产品显示度提升、情报热点追踪以及科技期刊稿源及影响力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

    经过座谈交流,兰州文献情报中心在情报研究、集成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出版集群建设等方面的丰硕成果使地学文献中心调研人员印象深刻,双方均认为两个中心在专业领域和支撑体系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具有相似点,希望今后能有效沟通,在情报研究和学科服务等方面争取合作机会,协同发展。

    地学文献中心赴中国科学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调研

    祝辞:

     

    在广袤的长江之滨,在号称“三江之口、七省通衢”的江西九江,闪耀着一颗璀灿的地质勘查明珠,她就是1992年被国家人事部等四部委首批命名表彰的“全国地质勘查功勋单位”——江西省地矿局赣西北大队。

     

    1955年建队的赣西北大队,1958年夏天由江西赣南转战赣北。长江鄱湖两岸,幕阜九岭山脉,留下了赣西北人高唱《勘探队之歌》,跋山涉水、栉风沐雨、为祖国探寻宝藏的坚实脚印。赣北大地崛起的一座座矿山,就是赣西北人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而矗立起的一座座丰碑。

     

    忆往昔,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赣西北大队在九瑞地区首次创立和运用“三位一体”广义矽卡岩成矿模式,突破了矽卡岩型矿床无大矿的传统认识,探明的九江县城门山和瑞昌市武山大型铜矿荣登享有“五朵金花”美誉的江西五大铜矿之列。

     

    看今朝,从找单一的石英大脉型黑钨矿,转移到蚀变花岗岩为主的白钨矿,“颠倒黑白”的思路创新,异曲同工之妙催生了世界级储量的武宁大湖塘超大型钨矿,彰显了雄厚的地质找矿技术实力。建队以来,先后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各类成果奖40余项,参与的《长江中下游铜硫金银资源重大发现》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城门山铜矿、武山铜矿和香炉山钨矿获原地矿部找矿一等奖。

     

    感言:

     

    六十年来,赣西北大队取得的辉煌成就来之不易,积累的发展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六十年的华彩荣耀凝聚着几代人的智慧、汗水、拼博与奉献,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奋斗让我们激情澎湃。今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不仅要珍惜好、继承好、发扬好“三光荣”优良传统,更要勇敢地面对改革,创新思考,加快发展,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地勘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在迈入“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赣西北人将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服务绿色发展、实现全面小康而奋斗!

     

    ——江西省地矿局赣西北大队

     

    观察透视:

     

    建队以来,赣西北大队先后探明大中型矿床30余处,提交各类地质矿产及技术成果报告700余份,探明储量铜500万吨、钨100万吨、金150吨、银5000吨、石灰岩32000万吨等。仅“十二五”期间,就完成各类地质勘查项目165项。《九瑞矿集区铜多金属矿资源预测与勘查》科研项目创新总结出“层-体”耦合型成矿模式,构建了该区400平方公里范围内-3000米以浅立体模型,分析了地层、构造、岩浆岩成矿有利条件,预测估算该区远景资源量铜461.3万吨,金37.39吨,银1872吨,为实现江西铜多金属找矿重大突破指明了方向。2011年至2015年期间,职工人均收入由3.6万元增加到6.18万元,全队经济保持健康稳定发展,职工幸福指不断攀升。

     

    作为中国地勘行业的“排头兵”,她如同一棵常青树,六十个年轮见证着新中国地质事业发展的风风雨雨;又如同一块铺路石,融入了中国矿业经济的宏伟长城。

     

    九江城西港新基地

     

    地质队员在大湖塘矿区填图

     

    为80岁老年办理高龄补贴

     

    机修厂职工制作钻塔

     

    九江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勘察工地

     

    都九高速公路鄱阳湖水面勘察施工

     

    九江县金鸡窝矿区一角

     

    60年风雨岁月,追逐找矿梦想,赣西北大队探明城门山、武山、香炉山大型铜、钨矿。2011年,在武宁大湖塘这个世界级大钨矿的发现史上,赣西北人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再次书写了长江中下游乃至全国地质找矿的传奇。

     

    60年筚路蓝缕,坚守和弘扬“三光荣”精神,涌现出了全国劳动模范黄恩邦等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激励着三代地质队员将赤胆忠诚写在赣北大地。

     

    夯实地勘主业基石 书写“功勋单位”荣光

     

    不管是在地勘行业的低谷时期,还是在地质找矿的春天里,赣西北人始终如一地坚守在地质找矿第一线,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五年磨一剑,“十二五”期间,该队以改革促转型,以创新求突破,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对外创收总额6.2亿元,比“十一五”增加49.76%;职工年均收入增长13.8%,发展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

     

    5年间,赣西北大队立足于九(江)瑞(昌)、修(水)武(宁)地区,累计完成钻探22.94万m,槽探10968m3,坑探1971m,地质测量717km2,地球化学测量170km2,地球物理测量4909km2,地质找矿取得丰硕成果。勘查资金投入达到41000多万元,投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尤其是社会资金,达到中央(地方)财政资金的4倍之多。

     

    5年间,赣西北大队新发现靖安县大雾塘矿区钨矿、瑞昌市南港铜多金属矿等矿产地5处;探明江西省九江县金鸡窝铜矿等可供开发矿产地5处;新增钨35万吨、钼6万吨、钒15万吨、锡3000吨、石灰岩矿6000万吨。除此之外,该队在瑞昌市武山矿区深边部、九江县城门山矿区深边部均有望新增50万吨以上铜金属资源量,武宁县大雾塘矿区有望新增WO3资源量20万吨以上。

     

    赣西北大队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科研平台,先后与中国地大、南京大学、中科院、地科院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参与了多个国家级科研项目,《江西省瑞昌市武山铜矿接替资源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获全国最高分;《九瑞矿集区铜多金属矿资源预测与验证》等项目经勘查验证,取得重大找矿成果。其中,2014年完成的科研课题《九瑞矿集区铜多金属矿资源预测与验证》,创新性地总结了“层-体”耦合型多位一体铜矿成矿模式,圈定了流体活动域和12处蚀变矿化异常,预测出27处找矿有利区,为该区开展深部找矿提供了重要依据。

     

    由队属探矿工程院牵头完成的《螺杆受控定向钻探》课题,经过技术论证、现场试验后,掌握了定向偏斜与分支技术,并于2013年成功运用于九瑞东雷湾矿区,施工1409.05米的孔深刷新了当时九瑞矿集区最深地质勘查斜孔的记录,为解剖矿集区成矿系统的结构、总结成矿规律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同时,该队积极走市场化道路,加强对外合作,盘活自有矿权,走“多条腿”发展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果。该队拥有34个探矿权和4个采矿权,在加大自有探矿权勘查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修水县洞下-官塘尖钨矿、修水县土龙山金矿等探矿权依法依规招拍挂转让,实现转让价款2亿多元,矿业权流转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壮大了大队经济实力;优选出了一批找矿前景较好的探矿权,与有实力的企业合作,促进了资本与技术的有机融合。

     

    九岭探“钨”梦成真

     

    在群山环绕下的江西武宁县,陶渊明曾写下千古名篇《桃花源记》,如今这里也是“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赣西北人的福地——大湖塘,静静地屹立在此,她见证着赣西北人改写历史的时刻。2010年,该队与兄弟单位一道,共同承担武宁大湖塘采矿权范围资源储量核实(详查)工作,最终探明钨矿储量106万吨,彻底改变了江西“南钨北铜”的资源格局。

     

    时光倒回,1958年赣西北人初上大湖塘,就异常找大脉,拉开了九岭找钨的序幕。在交通基本靠走的年代,地质人员跋涉在山高路远、沟壑纵横的九岭山脉,赣西北人经过两天两夜的长途跋涉,到达大湖塘山顶安营扎寨,开始了长达3年的野外勘查。3年中,赣西北人提交了大湖塘钨矿初查报告,钨矿远景储量6419吨,改写了赣西北地区没有钨矿的历史。

     

    1979年再上大湖塘,由大脉找细脉带,扩大了资源远景。技术人员以地质力学理论为指导,按照新华夏系主应力场分析方法,确定北西西向张裂隙是细脉带型矿体的主导容矿构造,改变了原东西走向圈矿认识,使勘查工作顺利实施。在大湖塘一矿带探明三氧化钨资源接近大型矿床规模,并在二、三、四矿带及茅公洞、新安里、昆山和石门寺等地分别发现隐爆角砾岩型、大脉型和云英岩型等矿床类型钨锡矿体。1987年提交的《江西省武宁县大湖塘钨矿一号矿带详细普查地质报告》获得了地矿部地质找矿四等奖。

     

    2010年会战大湖塘,赣西北大队组织地质、探矿、水文、测量、化验等“兵种”300多人在这里集结,从黑钨到白钨,实现了找矿重大突破。

     

    勘查过程中,技术人员认真观察、仔细编录、刻苦攻关,用智慧的双眼去捕捉每一个地质信息。在狮尾洞,原来圈定的成矿范围很小,且主要为大脉型钨矿床。技术人员通过坑道编录发现大脉型矿体边缘围岩中细脉发育且矿化程度较好,经萤光灯照射,反射出浅蓝色萤光,这就是细脉浸染型白钨矿。于是,通过地下深孔跟踪,一个宽800多米、深400多米的矿带显露无遗;在大岭上,技术人员不仅新发现了细脉带型钨矿,而且还在深部发现了隐爆角砾岩型钨矿,从而使大湖塘一矿带纵深西扩。

     

    两队技术人员将新的找矿理论、找矿模式应用于地质工作实践中,不断对矿区的成矿地质条件、成矿作用进行深入探索,对新的矿床类型和矿化种类进行仔细分析,从原来单一找黑钨矿石英大脉型钨矿转移到寻找斑岩型多矿种的黑、白钨矿(铜矿)上来。找矿思路的重大突破,让大湖塘的深部矿体一一被解密,一个崭新的矿产分布格局展现在世人面前。江西省省长鹿心社曾这样总结大湖塘找矿突破的经验:“基础先行,整合推进,优选队伍,集中投入,创新思路,合作共赢。”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关键时刻,我们看到了黄恩邦、曹钟清、占岗乐、但小华等一批优秀的地质人精神价值的升华。他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只有地质人质朴的情感,为早日完成大湖塘整装勘查项目而忘我工作,用行动践行着“三光荣”精神。

     

    延伸产业助力经济腾飞

     

    赣西北大队在致力于地质找矿的同时,大力发展地质延伸业,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地灾治理呈现“三业并举”的良好局面。延伸产业的产值从2011年的580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7000万元,在全队经济总量中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

     

    遵循“以质量求信誉,以技术求发展,以管理求效益”的经营理念,工程勘察业始终以市场为导向,以资质为依托,以多元化经营为路径,立足江西,面向全国,为建筑、铁路、水利、航务、管道等行业部门进行勘察服务,先后完成京津铁路、武广高铁、汕昆高速、蒙西至华中运煤通道、湖北桃花江核电站以及新建中缅油气管道澜沧江穿越工程等一大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的勘察项目千余项。

     

    工程测绘业已实现了全数字化成图,投入近百万元引进了GT4空中解析设备和三维航模软件技术,购置了无人机、NTS32R南方全站仪及航测内业工作站等设备,极大提升了测绘服务能力,为测绘做大做强奠定了基础。在多县市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项目,无人测量机的投入使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赣西北大队秉承“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在地灾勘查、地灾治理等方面上重点推进公益性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产业,利用技术优势参与三峡库区等应急抢险地灾防治工作。同时,还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工程地质等领域也开展了大量工作,先后为庐山风景区、八里湖新区等一批国家5A、4A生态旅游点的开发建设进行了地质灾害评估。

     

    目前,该队拥有8名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成员和4名市级地震宏观观测咨询专家组成员,长期服务于公益事业,成功预报了武宁鲁溪地面塌陷、瑞昌范镇山体滑坡等灾害险情,为支持地方地质灾害队伍建设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赣西北大队已成为一个地质找矿水平高、地勘经济产业优、综合经济实力强的现代新型地勘单位。

     

    从队情实际出发,突出市场化功能,不断优化设置经济实体,下设赣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探矿工程院、水工环院、物化探院、岩矿实验室、大地矿业开发公司;九江地质工程勘察院岩土分院、测绘分院、地灾勘察分院、地灾治理分院、岩土测试中心,以及装饰公司、工程监理公司、工程机械厂等19个二级经济实体单位。

     

    此外,该队还实施人才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现有职工1576人,在职702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13人,教授级高工4人,其他高级职称61人,中级职称120人,各类在岗专业技术人员364人。

     

    资质是管好进入市场的一把“金钥匙”,是单位承接项目的基础。该队目前取得了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部委、厅局颁发的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工程勘察、测绘、建筑五大类“9甲7乙4丙”20大项共41小项资质,其中固体矿产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岩土工程勘察、地灾危险性评估、地灾治理施工、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等9大项甲级资质,已成为全队资质体系的骨干中坚。

     

    此外,水工环、地质实验测试、航空摄影、土地规划等7大项乙级资质,对于拓宽服务领域范围,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样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该队通过不断提高资质等级、拓宽资质范围,从而改进单位自身的市场形象、提高社会知名度、增加顾客信任感,帮助单位做大做强。

     

    “民生账”催生“幸福花”

     

    情系民生、幸福赣西北诠释奋斗的意义,温暖职工群众的心窝。赣西北大队党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顺应职工群众期盼,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获得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工人先锋号、江西地矿局科学技术特等奖、九江市综治先进单位、九江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加强党员干部素质教育,提升了干事创业积极性。赣西北大队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专题研讨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增强了为职工、为基层、为发展的服务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文明创建活动如火如荼。赣西北大队成立扶贫济困基金会,累计放发救助金额达60余万元;开展了爱国主义、反腐倡廉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向广度、深度拓展;组织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捐款等公益活动,吸引更多职工发现身边的文明细节,主动参与文明创建。

     

    办好事,暖人心;办实事,聚人心。3年间,该队先后投资200余万元完成了基地的“水改”、“平改坡”工程及道路绿化、硬化、美化等工程,有效改善了职工生活环境;300多名职工家属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解决了200多名外地离退休职工多年来在银行领取工资时被扣手续费的问题;为130名8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高龄补贴……这一笔笔“民生账”,悄然催生出了“幸福花”,构建出了一幅幸福和谐的生动画面。

     

    新常态、新思路、新作为

     

    思路决定发展出路,信心关乎前进动力。近两年来,地勘经济下行压力陡然加大,面对经济新形势,赣西北大队积极应对新常态,创新谋发展,按照局党委制定的“抓项目、争市场,活机制、强管理,上规模、增效益,办实事、惠民声”的工作方针,确立了“地质勘查立队、工程勘察稳队、多种经营兴队、多业并举强队”的发展思路,积极发现和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推动地勘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2015年,该队积极把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新机遇,主动参与市场竞争,首次在新疆中标《新疆东准噶尔1∶5万三幅区域地质调查》和《新疆西准噶尔1∶5万三幅区域地质调查》两个基金项目,极大地鼓舞了全队上下干事创业的劲头,增强了改革发展的信心,为开辟新疆市场打开了突破口。

     

    新的征途已经开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赣西北人更加豪情满怀,奔跑吧,赣西北!赣西北人将带着对地矿事业孜孜不倦的追求,带着对幸福生活的无限向往,真正拿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拿出直面困难、迎难而上的干劲;拿出百折不挠、驰而不息的韧劲,以崭新的姿态迈入“十三五”,满怀激情上路,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实现富民强队“地矿梦”而奋力书写出“十三五”精彩开篇。

    闪烁在赣北大地的“勘查明珠”
      2014年10月24日下午,由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主办、航遥中心具体承办的“高分二号卫星工程在轨测试进展交流会”在北京奥运大厦顺利召开。国防科工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任务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科技部等23家单位共计5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航遥中心副主任、卫星工程技术总体组组长方洪宾主持。会上,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总体部副总师关晖、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部长喻文勇代表技术测试总体组分别对 “卫星工程测试阶段性进展“和“高分二号卫星数据获取情况及下一步获取计划安排”做了汇报;中心遥感部副主任甘甫平研究员、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所长尤淑撑、住房城乡建设部张宁博士等6家单位代表应用测试组先后介绍了高二数据在示范区数据任务情况及在轨测试范围的数据需求;随后,参会各家单位针对各自的应用领域对数据的详细需求与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方面的专家领导做了进一步的讨论和交流;最后,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高平副司长做总结讲话,希望大家按照测试计划,调整好工作状态,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高二在轨测试下一阶段的各项工作。


    高分二号卫星工程在轨测试进展交流会召开

    “要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主体,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的行为给予严惩。”正在北京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印萍呼吁。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今年已是印萍履职的第四个年头。四年来,她一直心系海洋保护,为这片蓝色的国土鼓与呼。今年印萍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诉主体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总工程师 印萍

    “我一直深爱这片蓝色的国土。”长期以来,印萍一直心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她认为,进一步明确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诉主体十分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和海洋保护区的公益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第一顺位为《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未针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可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印萍表示,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上述规定存在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民事诉讼法》中确定的法律规定的机关,有明确规定的是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即《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的授权。如有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提起诉讼,应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案例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中的“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诉杨某某等人破坏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舟山市检察院提起了全国首起向海事法院起诉的海洋生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另一种观点认为,《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是一种特殊授权,说明在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造成国家损失时,只有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方能提起诉讼,其他主体概不能诉。这种观点普遍存在。按照此观点,检察机关只能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不能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因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存在对刑事案件的依附性等局限性,导致检察机关无法对那些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破坏公益行为进行起诉,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效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相关部门应该对上述法律规定的适用问题予以明确,统一认识,指导实践,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体系。”印萍说。为此,她建议,相关部门根据《民事诉讼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主体,一是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资源和海洋保护区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权提起诉讼的第一顺位主体为《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二是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未针对破坏海洋生态、海洋资源、海洋保护区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则检察机关可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在采访中,印萍表示,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推进法治建设、保护社会公益、保障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涉及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保护等领域,具有专业性强的显著特征。从目前环境领域的检察工作实践看,仍然存在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和配套司法鉴定评估标准不健全,司法队伍专业人员不足,环境司法鉴定评估能力不足,专业鉴定机构少,鉴定费用高、周期长和环境损害评估基础性信息资料缺乏,司法判决后评估和跟踪难,生态修复效果难以评估的问题。其实,印萍从2019年已经开始关注研究海洋公益诉讼。2019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作为该《意见》的延伸,印萍在2019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加强科研和司法合作,为海洋公益诉讼提供技术支撑的建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印萍发现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非常必要,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于2020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加强海洋资源环境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建设的建议,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被列为2020年度高检院重点督办建议。202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贺德银主任到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青岛海洋所)调研海洋资源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建设情况和答复代表建议,就青岛海洋所司法鉴定中心建设提出相关指导建议。10月,青岛海洋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就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领域的案件办理、资质申请、科研创新、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达成共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协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支持青岛海洋所向山东省司法厅申请相关的司法鉴定资质,支持青岛海洋所与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合作建设海洋资源环境公益诉讼合作基地。2020年8月,青岛海洋所与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检察院签订了“海洋公益诉讼合作备忘录”,共建“海洋公益诉讼共建基地”。2020年11月,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签署《构建公益诉讼务实交流和技术支撑合作备忘录》。2020年,青岛海洋所共有12人通过了司法鉴定人岗前考试,有9人被聘为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以上国家、市、县三级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和合作机制的建立、司法鉴定人才储备,为申请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资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印萍表示,通过建立公益诉讼技术支撑平台,可以为更好地守护海洋资源环境,支撑服务海洋领域相关司法工作提供基础。印萍告诉记者,青岛海洋所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山东海洋资源环境司法鉴定中心”的申报工作。

    “海洋生态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愿意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印萍如是说。我们相信,有了一批又一批像印萍这样的“海洋守护者”,我们的海洋生态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

     

     

     

    印萍:用心守护我们的“蓝色国土”
    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

      《关于提供使用<支持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地质调查报告(2015年)>的函》(中地调函[2015]519号)收悉,该资源调查报告分析全面、数据翔实、结论科学,对长江经济带的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有很强的参考和指导作用。对你单位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下一步,我们在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中,将认真研究吸收该调查报告成果。希望进一步加强两部门合作和交流,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好。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
    2015年12月16日









    感谢信

       3月16日,国土资源部在天津组织召开了天津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经验推广会议,会议由我局和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承办。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天津市有关委办局出席了会议,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部机关各有关司局、我局各大区中心和地科院水环所等单位的122位会议代表参加了会议。部总工程师张洪涛做了大会总结报告,就统筹编制工作规划、创新工作机制、加快勘查开发利用、加强技术培训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李金发副局长、天津市董迎科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由部地质环境司陈小宁副司长主持。

       会上,我局介绍了全国浅层地温能和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进展和“十二五”工作部署总体思路,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介绍了天津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情况,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介绍了天津市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规划编制情况。会议安排考察了天津工业大学多能源利用示范站、浅层地温能试验基地和海河新天地地热梯级利用和回灌示范站。

       天津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是2009年10月徐绍史部长与天津市黄兴国市长商定部、市合作联合开展,要求既要为天津市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和管理奠定基础,又要为全国提供示范经验。2010年1月,我局在国土资源大调查中启动了该试点工作项目。在部地质环境司指导下,我局和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由天津市地热勘查设计研究院、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等单位具体承担,利用一年时间,圆满完成了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示范工程建设、动态监测网建设和政策研究等各项工作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遵循地质调查项目管理模式、借鉴北京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机制,在决策层面成立领导小组,在协调层面部门联动,在实施层面产学研用结合。通过试点工作,总结提出了“调查先行、规划跟进、工程示范、监测到位、政策保障”的工作模式,为今年全面推进全国29个省会级城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工作提供了成功经验。

     

    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经验推广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灾区的长远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
      《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22号)
      编制单位: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灾后重建规划组
      组长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组长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成员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文物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支持单位:
      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国家测绘局 

    谨 以 本 规 划

        向汶川特大地震中不幸遇难的同胞致以深切悼念
      向自强不息重建家园的广大灾区人民致以崇高敬意
      向所有关心支持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人们致以真挚感谢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区概况
       第二节 灾害损失
       第三节 面临挑战
       第四节 有利条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重建目标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重建分区
       第二节 城乡布局
       第三节 产业布局
       第四节 人口安置
       第五节 用地安排
      第四章 城乡住房
       第一节 农村居民住房
       第二节 城镇居民住房
      第五章 城镇建设
       第一节 市政公用设施
       第二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第六章 农村建设
       第一节 农业生产
       第二节 农业服务体系
       第三节 农村基础设施
      第七章 公共服务
       第一节 教育和科研
       第二节 医疗卫生
       第三节 文化体育
       第四节 文化自然遗产
       第五节 就业和社会保障
       第六节 社会管理
      第八章 基础设施
       第一节 交通
       第二节 通信
       第三节 能源
       第四节 水利
      第九章 产业重建
       第一节 工业
       第二节 旅游
       第三节 商贸
       第四节 金融
       第五节 文化产业
      第十章 防灾减灾
       第一节 灾害防治
       第二节 减灾救灾
      第十一章 生态环境
       第一节 生态修复
       第二节 环境整治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
      第十二章 精神家园
       第一节 人文关怀
       第二节 民族精神
      第十三章 政策措施
       第一节 财政政策
       第二节 税费政策
       第三节 金融政策
       第四节 土地政策
       第五节 产业政策
       第六节 对口支援
       第七节 援助政策
       第八节 其他政策
      第十四章 重建资金
       第一节 资金需求和筹措
       第二节 创新融资
       第三节 资金配置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第二节 规划管理
       第三节 分类实施
       第四节 物资保障
       第五节 监督检查

    前  言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数万同胞在灾害中不幸遇难,数百万家庭失去世代生活的家园,数十年辛勤劳动积累的财富毁于一旦。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大灾难,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奋起自救,国内各界和国际社会积极施援,经过顽强努力,抗震救灾斗争在抢救人员、安置受灾群众等方面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面对受灾面积广大、受灾人口众多、自然条件复杂、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的困难局面,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异常繁重,工作充满挑战。灾后恢复重建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充分依靠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弘扬中华民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秀品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举全国之力,有效利用各种资源。通过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重建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使灾区人民在恢复重建中赢得新的发展机遇,与全国人民一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为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重建美好家园,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特制订本规划。

    第一章 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区概况

    汶川地震波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10省(区、市)的417个县(市、区),总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四川、甘肃、陕西3省处于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总面积132596平方公里,乡镇1271个,行政村14565个,2007年末总人口1986.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41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3050元、3533元。

    专栏1 规划范围

    所在省

    县(市、区)

    个数

    四川

    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39

    甘肃

    文县、陇南市武都区、康县、成县、徽县、西和县、两当县、舟曲县

    8

    陕西

    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宝鸡市陈仓区

    4

    规划区的主体区域地处青藏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地带,以龙门山山脉为界,西部与东部的地质地貌差别明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总体上具有以下特点:
      ——地形地貌复杂,平原、丘陵、高原、高山均有分布,部分地区相对高差悬殊,气候垂直变化明显,属典型高山峡谷地形。
      ——自然灾害频发,高山高原地区地震断裂带纵横交错,发生地震灾害的几率较高;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多、范围广、威胁大。
      ——生态环境脆弱,山高沟深,高山地区耕地零碎、土层瘠薄、水土流失严重。
      ——生态功能重要,高山高原地区的动植物资源丰富,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属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
      ——资源比较富集,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自然保护区比较集中,旅游资源丰富,水能、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等资源蕴藏较多。
      ——经济基础薄弱,平原地区工业化程度相对较高,高山高原地区经济规模较小,产业结构单一,贫困人口集中。
      ——少数民族聚居,有我国唯一的羌族聚居区,是主要的藏族聚居区之一,多元文化并存,历史人文资源独特。

    第二节 灾害损失

    汶川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灾害损失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害。震级达到里氏8.0级,最大烈度达到11度,并带来滑坡、崩塌、泥石流、堰塞湖等严重次生灾害。
      ——人员伤亡惨重,截至2008年8月25日,遇难69226人,受伤374643人,失踪17923人。
      ——城乡居民住房大量损毁,北川县城、汶川县映秀镇等部分城镇和大量村庄几乎被夷为平地。
      ——基础设施严重损毁,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系统大面积瘫痪。
      ——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严重损毁,大量文化自然遗产遭到严重破坏。
      ——产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耕地大面积损毁,主要产业、众多企业遭受重创。
      ——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森林大片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丧失与破碎,生态功能退化。

    第三节 面临挑战

    ——生态环境恶化,植被、水体、土壤等自然环境被破坏,次生灾害隐患增多,余震频繁,导致生存发展条件变差。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下降,人均耕地减少,耕地质量下降,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难度极大。
      ——部分地区可供建设的空间狭小,不少地方失去基本生存条件,异地新建城镇、村庄选址及其人员安置难度很大。
      ——企业损毁严重,就业压力大,而许多地区并不具备通过就地发展工业解决就业问题的基本条件。
      ——不少灾区群众成为无宅基地、无耕地、无就业的人员,加之灾害造成的恐惧心理,医治灾区群众心理创伤需要较长过程。
      ——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大量损毁,保护和传承羌族文化更加紧迫。
      ——依法解决灾区群众当前急迫问题与保持区域长远可持续发展面临十分复杂的矛盾和情况。

    第四节 有利条件

    ——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为科学重建新家园提供了思想保障。
      ——灾区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自强不息、互助自救和寻求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是重建新家园的不竭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累的强大物质基础和良好市场环境,为恢复重建提供了经济、技术基础和体制环境。
      ——各地区的支援,全社会的支持,国际社会的援助,是恢复重建的重要力量。
      ——国内外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经验教训,为科学重建新家园提供了有益借鉴。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优先恢复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尽快恢复生产条件,合理调整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和生产力的布局,逐步恢复生态环境。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以灾区各级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在国家、各地区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又好又快地重建家园。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要把保障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把修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摆在突出和优先的位置,尽快恢复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切实保护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
      ——尊重自然,科学布局。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考虑灾害和潜在灾害威胁,科学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优化城乡布局、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着眼长远,适应未来发展提高需要适度超前考虑,并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注重科技创新,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提高灾区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增进民族团结。
      ——创新机制,协作共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正确区分政府职责与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对口支援的重要作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责任明确、公开透明、监督有力、多渠道投资的重建机制。
      ——安全第一,保证质量。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抗震设防标准。城乡居民点和重建项目选址,要避开重大灾害隐患点。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做到监控有力,确保重建工程质量。
      ——厉行节约,保护耕地。要坚持按标准进行恢复重建,不超标准,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尽量维修加固原有建筑和设施,尽量统建共用设施和用房。规划建设城镇、村庄和产业集聚区,要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林地。
      ——传承文化,保护生态。要保护和传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历史建筑,保持城镇和乡村传统风貌。避开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古迹、水源保护地以及震后形成的有保留价值的新景观。同步规划建设环保设施。
      ——因地制宜,分步实施。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进行恢复重建,充分考虑经济、社会、文化、自然和民族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重建方式、优先领域和建设时序。要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恢复重建。

    第三节 重建目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努力建设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的新家园,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家家有房住,基本完成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恢复重建,灾区群众住上安全、经济、实用、省地的住房。
      ——户户有就业,有劳动人口的家庭至少有一人能稳定就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灾前水平。
      ——人人有保障,灾区群众普遍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有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
      ——设施有提高,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功能全面恢复,保障能力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经济有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科学发展能力增强。
      ——生态有改善,生态功能逐步修复,环境质量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重建分区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按照国土开发强度、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适宜程度,将规划区国土空间划分为适宜重建、适度重建、生态重建三种类型

    专栏2 重建分区

    类型

    面积
    (平方公里)

    占规划区比重
    (%)

    人口(万人)

    占规划区比重
    (%)

    适宜重建区

    10077

    7.6

    772.8

    38.9

    适度重建区

    38320

    28.9

    1180.1

    59.4

    生态重建区

    84199

    63.5

    33.8

    1.7

    一、适宜重建区
      ——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灾害风险较小,适宜在原地重建县城、乡镇,可以较大规模集聚人口,并全面发展各类产业的区域。
      ——主要分布于四川的龙门山山前平原和与龙门山山脉接壤的浅丘地区,甘肃的渭河泾河河谷地带和徽成盆地,陕西的汉中盆地边缘和关中平原过渡地带,以及其他零散分布的少数地块。
      ——功能定位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集聚人口和经济,建成振兴经济、承载产业和创造就业的区域。四川、甘肃、陕西各自的适宜重建区要分别成为成(都)德(阳)绵(阳)经济区、天水经济区、关中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适度重建区
      ——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灾害风险较大,在控制规模前提下可以适度在原地重建县城、乡镇,适度集聚人口和发展特定产业的区域。
      ——主要分布于四川的龙门山山后高原地区和山中峡谷地带,甘肃的西秦岭山区,陕西的秦巴山区,以及其他应当控制开发强度的区域。
      ——功能定位为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建成人口规模适度、生态环境良好、产业特色鲜明的区域。
      三、生态重建区
      ——主要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很低,灾害风险很大,生态功能重要,建设用地严重匮乏,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代价极大,不适宜在原地重建城镇并较大规模集聚人口的区域。
      ——主要分布于四川龙门山地震断裂带核心区域和高山地区,甘肃库马和龙门山断裂带,陕西勉略洋断裂带,以及各级各类保护区等。
      ——功能定位为以保护和修复生态为主,建成保护自然文化资源和珍贵动植物资源、少量人口分散居住的区域。

    第二节 城乡布局

    ——位于适宜重建区的城镇应原地恢复重建,其中条件较好的,与经济发展和吸纳人口规模相适应,可适当扩大用地规模。村庄应就地恢复重建,并相对集中布局。
      ——位于适度重建区的城镇应以原地重建为主,其中不宜发展工业的,应调整功能;发展空间有限的,应缩减规模。村庄应以就地重建为主,有条件的可适度相对集中。
      ——位于生态重建区且受到极重破坏、通过工程措施无法原地恢复重建的城镇,应异地新建。通过工程措施可以避让灾害风险的村庄,可在控制规模的前提下就地重建;灾害风险大或耕地灭失而且无法恢复的村庄,应异地新建。
      ——规划区的县城(城区)可以分为重点扩大规模重建、适度扩大规模重建、原地调整功能重建、原地缩减规模重建和异地新建等类型。
      ——就地重建县城(城区)的重建类型,由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需要异地新建县城和市级行政中心异地迁建的选址,应从灾区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地质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群众意愿等各方面因素,由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报国务院审定。
      ——乡镇的重建类型,由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村庄的重建类型,由灾区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节 产业布局

    ——适宜重建区应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增强配套能力,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带和产业基地。
      ——适度重建区应重点发展以旅游、生态农业为主的特色产业,建设精品旅游区,适度开发优势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工业园区的规模,撤并或迁建不具备恢复重建条件的工业园区。
      ——生态重建区应在不影响主体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旅游业和农林牧业,严格限制其他产业发展,原则上不得在原地恢复重建工业企业。

    第四节 人口安置

    ——受灾群众安置总的原则是,主要在规划区内就地就近安置,不搞大规模外迁。人口安置的对象主要是耕地和宅基地因灾严重损毁、无法在原村民小组范围内生产生活的农村人口。
      ——坚持就地就近分散安置为主,尊重本人意愿,按就地原址、村内跨组、乡镇内跨村、县内跨乡镇、市(州)内跨县、省内跨市的顺序在本行政区域内安置,并实行农业安置与务工安置相结合。
      ——少数民族人口的安置,应尊重其生产生活习俗,原则上在本民族聚居区安置。
      ——适宜重建区在本区域内就地就近安置受灾人口,并适当吸纳生态重建区需要异地安置的受灾人口。适度重建区原则上在本区域内就地就近安置受灾人口。生态重建区的少量受灾人口先考虑在县域内安置,无法安置的可以跨行政区安置。
      ——在政府有序组织和政策引导下,遵循市场规律,对少量自愿通过投亲靠友、自主转移等方式到其他地区安家落户的灾区群众,尊重其自主选择。
      ——鼓励规划区长期在外地务工经商的农村人口及其家庭成员,转移到就业地安家落户,就业地应当在就业、居住、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

    第五节 用地安排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各类重建项目都要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农用地,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空旷地。
      ——统筹安排原地重建与异地新建用地,合理安排各重建任务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
      ——适度扩大位于适宜重建区的城镇特别是接纳人口较多城镇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适度重建区和生态重建区的城镇建设用地,结合工业园区撤并和企业外迁,适度压缩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恢复并逐步扩大生态用地。

    专栏3 恢复重建新增用地
                                             单位:公顷

    类  别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城镇建设用地

    23190 19200 1910 2080

    农村居民点用地

    11000 9500 726 774

    独立工矿用地

    6246 4000 762 1484

    基础设施用地

    16367 14600 1212 555

    其他建设用地

    590 500 90

    合  计

    57393 47800 4610 4983

    ——优先保证异地新建城镇、村庄的建设用地,以及重点重建任务、项目的新增用地。
      ——增加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的用地,适度扩大少数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用地。

    第四章 城乡住房

    城乡住房的恢复重建,要针对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和消费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政府补助支持政策。对经修复可确保安全的住房,要尽快查验鉴定,抓紧维修加固,一般不要推倒重建;对需要重建的住房,要科学选址、集约用地,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尽快组织实施。

    第一节 农村居民住房

    ——农村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农户自建、政府补助、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相结合。
      ——改进建筑结构,提高建筑质量,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满足现代生活需要,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风貌,节约用地,保护生态。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规划设计力量,为农村居民免费提供多样化的住房设计样式和施工技术指导。

    专栏4  农村居民住房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加固

    户数(万户)

    168.36 144.38 11.88 12.10
    新建

    户数(万户)

    218.87 191.17 22.98 4.72

    间数(万间)

    656.61 573.51 68.93 14.17

    第二节 城镇居民住房

    ——城镇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原则,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实行维修加固、原址重建和异址新建相结合。
      ——对一般损坏的住房要进行加固,对倒塌和严重破坏的住房进行新建。
      ——做好与现行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衔接,重点组织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安排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中央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纳入所在地城镇居民住房重建规划。
      ——恢复并完善原址重建居住区的配套设施,异址新建住房原则上应按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商贸网点和公共绿地等。

    专栏5 城镇居民住房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加固 面积(万平方米) 4712.99 4437.03 220.06 55.90
    新建 套数(万套) 72.03 68.71 2.85 0.47
    面积(万平方米) 5489.29 5290.97 170.12 28.20

    第五章 城镇建设

    城镇的恢复重建,要按照恢复完善功能、统筹安排的要求,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增强防灾能力,改善人居环境,为城镇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一节 市政公用设施

    ——原地重建城镇应以修复原有设施为主,结合未来发展需要适当提高水平;异地新建城镇要根据功能定位、人口规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配置市政公用设施。
      ——优先恢复城镇道路、桥梁和公共交通系统,统筹考虑生产生活需要和应急救灾需要,改善路网结构。道路的恢复重建要与供排水、电力、供气供热、通信、广电、消防等市政管线统一规划,一并实施。
      ——保障饮用水安全,满足长远需要,修复重建水源地、水厂和供水管网。城镇原则上应设置独立供水系统,供水压力能满足需要的,可以几个城镇共用供水系统,并向周边村庄延伸。
      ——根据资源情况,统筹考虑城镇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环保能源。以现有城镇供气系统为基础,恢复重建配气站和供气管网。具备供气供热条件的,在恢复重建中要统一规划建设供气供热设施。
      ——恢复重建受损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城镇,应在恢复重建其他市政设施时同步规划建设污水管网。污水较易汇集的城镇,可共用污水处理系统;县城应按雨污分流进行规划和建设。
      ——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市)处理的方式,恢复重建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
      ——按标准设置紧急避灾场所和避灾通道。恢复重建公共绿地。

    专栏6 市政公用设施

    领域

    项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修复

    新建

    修复

    新建

    修复

    新建

    修复

    新建

    道路
    交通

    道路(公里)

    2548

    1509

    2301

    1332

    180

    94

    67

    83

    桥梁(座)

    728

    123

    635

    58

    54

    22

    39

    43

    公交场站(处)

    450

    207

    419

    130

    24

    3

    7

    74

    供水

    水厂(座)

    451

    15

    442

    12

    8

    1

    3

    管网(公里)

    4153

    2363

    4055

    2085

    74

    119

    24

    159

    供气
    供热

    燃气储气站(座)

    203

    15

    203

    10

    2

    3

    供气管网(公里)

    2052

    791

    2049

    590

    3

    201

    热源厂(座)

    3

    4

    3

    4

    供热管网(公里)

    6

    41

    6

    41

    污水
    处理

    处理厂(座)

    331

    27

    328

    21

    3

    3

    3

    管网(公里)

    800

    7256

    765

    6350

    29

    471

    6

    435

    垃圾
    处理

    处理场(座)

    47

    8

    39

    1

    5

    5

    3

    2

    转运站(座)

    665

    87

    565

    9

    44

    60

    56

    18

    第二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恢复重建,要尽可能保留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明确严格的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内受损轻微、格局完整的建筑,应对重点部位进行加固或修缮;确需重建的,其外观要延续传统样式,尽可能利用原有建筑材料或构件。
      ——恢复重建历史文化街区内损毁的现代建筑,应与整体风格相协调。
      ——对拟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应在恢复重建中切实保护其历史文化特色和价值。

    专栏7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项  目 合计 四  川

    甘肃

    陕西
    历史文
    化名城
    国家级 2

    都江堰、阆中

    省级 10

    绵阳、什邡、松潘、汶川、广元、江油、绵竹、广汉、剑阁

    勉县
    历史文
    化名镇
    国家级 2

    安仁、老观

    省级 9

    昭化、孝泉、街子、怀远、元通、安顺场、郪江、青莲

    碧口
    历史文
    化名村
    省级 1

     

    杨店村

    第六章 农村建设

    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的恢复重建,要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做到资源整合、分区设计、分级配置、便民利民、共建共享。

    第一节 农业生产

    ——稳粮增收,突出优势,做强产业,因地制宜恢复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立足资源优势,恢复重建一批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恢复重建受损农田、蔬菜及食用菌生产大棚和农机具库棚、畜禽圈舍、养殖池塘、机电提灌站、机耕道等设施。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及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抓好农产品加工和收购、仓储、运输的恢复重建。

    专栏8 农业生产设施和基地

    农业生产设施 修复受损农田10.05万公顷,恢复重建农业生产大棚2880万平方米、畜禽圈舍2211万平方米、养殖池塘1.23万公顷、机电提灌站9982座、机耕道18392公里
    优质粮油生产基地 建设20个水稻生产基地、14个玉米生产基地、21个马铃薯生产基地、23个“双低”油菜生产基地、0.73万公顷油橄榄基地
    特色果蔬生产基地 建设33个蔬菜基地、18个特色水果基地、13个食用菌基地
    茶药桑生产基地 建设13个茶叶生产基地、23个中药材生产基地、28个蚕桑产业基地
    畜牧业生产基地 建设年出栏890万头肉猪生产基地、年出栏226万只肉羊生产基地、年出栏42万头肉牛生产基地、年存栏4.2万头奶业生产基地、年出栏800万只土鸡生产基地、年存栏650万只兔业生产基地、年产5000吨蜂产品生产基地
    水产生产基地 建设39个特色水产养殖基地
    林业产业基地 建设1.93万公顷木竹原料林基地、1.53万公顷核桃等特色经济林基地

    第二节 农业服务体系

    ——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开发新产品,发展新产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恢复重建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信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和农业科研机构等。

    专栏9 农业服务体系
                                                                                 单位:个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良种繁育场(站)

    农作物良种繁育场(站)

    79 66 4 9

    畜禽良种繁育场

    141 80 31 30

    水产良种繁育场

    32 28 1 3
    农业技术
    综合服务站

    市级

    5 3 1 1

    县级

    51 39 8 4

    乡级

    1271 1021 160 90
    农业科研机构

    农科所

    4

    第三节 农村基础设施

    ——利用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使用当地材料和人力,恢复重建农村公路、村庄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农村能源等设施。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专栏10 农村基础设施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饮水
    安全

    集中供水设施(处)

    4586

    3357

    1079

    150

    分散供水设施(处)

    300151

    270931

    29000

    220

    解决饮水安全人数(万人)

    860.7

    721.3

    107.0

    32.4

    农村公路(公里)

    39948

    29345

    7414

    3189

    县客运站(个)

    49

    39

    8

    2

    乡客运站(个)

    363

    342

    18

    3

    农村沼气(处)

    430010

    419400

    8473

    2137

    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处)

    15759

    11891

    2700

    1168

    ——就地重建的村庄应以原有设施为基础,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修复重建基础设施。异地新建的村庄,应尊重当地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合理确定基础设施的重建水平和方式。
      ——农村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服务体系的恢复重建,要考虑贫困村、国有农场和国有林场的特殊情况,统筹安排相关设施的恢复重建。

    第七章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要根据城乡布局和人口规模,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将其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第一节 教育和科研

    ——实施灾区教育振兴工程,以义务教育为重点,恢复重建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统筹企业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机构的恢复重建。
      ——高质量地恢复重建中小学校,扩大寄宿制学校规模和寄宿生比重,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支教计划。
      ——农村地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原则上建在县城,初中建在中心乡镇,小学布局相对集中。
      ——合理布局重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
      ——恢复重建受损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专栏11 教  育
                                             单位:所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小学

     

    3462

    1973

    1194

    295

    其中:寄宿制

    1503

    955

    253

    295

    初中

     

    970

    769

    144

    57

    其中:寄宿制

    891

    710

    124

    57

    高中

    153

    112

    28

    13

    中等职业学校

     

    217

    189

    20

    8

    其中:技工学校

    60

    56

    1

    3

    高等院校(点)

    24

    22

    1

    1

    特殊教育学校

    23

    21

    1

    1

    幼儿园

    270

    250

    17

    3

    其他

    62

    62

    第二节 医疗卫生

    ——重点恢复重建县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面恢复市县乡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恢复重建地方病防治设施。统筹企业办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恢复重建。恢复市级药品监督检验所。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与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服务人口较少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用房与乡镇卫生院原则上统一建设,不再单独重建。适当配置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增强服务能力。

    专栏12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单位:个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医院

    169 137 23 9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63 48 11 4

    妇幼保健机构

    52 39 9 4

    乡镇卫生院(含统建普通乡镇计生站)

    1263 1021 160 82

    药品检验所

    7 5 1 1

    其他卫生机构

    67 57 2 8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66 53 9 4

    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348 268 46 34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辆)

    450 346 62 42


    第三节 文化体育

    ——合理布局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抓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影剧场(团)、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场所、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各类设施的恢复重建。
      ——公共文化设施要尽可能集中规划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充分发挥文化宣传、提供信息、科普及技术培训等服务功能。恢复重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
      ——恢复广播电视网络功能,恢复重建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无线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站等,修复广播电视村村通设施。乡镇广播电视站业务用房与乡镇综合文化站统一建设。
      ——恢复重建公益性出版机构、新华书店等的设施以及农家书屋、公共阅报栏。
      ——恢复重建受损体育场(馆)等设施,乡镇体育场所的恢复重建原则上要与学校或文化设施统筹规划,共建共享。

    专栏13 文化体育

    公共文化设施 恢复重建图书馆52个、文化馆54个、档案馆5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177个(含统建乡镇广播电视站),影剧场(团)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县级支中心、基层点
    广播影视设施 恢复重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90座,广播电视台54座,修复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29522公里,广播电视有线前端51个,修复配置乡镇广播电视播出和传输设备18332台(件),广播电视村村通设施15688套,流动电影放映车及设备2526套
    新闻出版设施 恢复重建公益性出版机构4个、新华书店1146处,农家书屋和受损公共阅报栏
    体育设施 恢复重建受损体育场42个、体育馆37个、后备人才训练等设施83处,配套建设基层全民健身设施

    第四节 文化自然遗产

    ——注重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建筑物。
      ——修缮恢复世界文化自然遗产、文物保护单位、烈士纪念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文物中心库房、文物管理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以及相关宗教活动场所。

    专栏14 文化自然遗产

    世界文化自然遗产 修复青城山—都江堰、九寨沟、黄龙、四川大熊猫栖息地
    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录 修复三星堆遗址、藏族羌族碉楼与村寨、剑南春酒坊遗址
    文物保护单位 修复二王庙、彭州领报修院、江油云岩寺、平武报恩寺、广元皇泽寺、理县桃坪雕楼羌寨、徽县新修白水路摩崖、宁强同心羌寨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90处,少数民族物质文化遗产20处
    博物馆及文物库房 修复绵阳市博物馆、什邡市博物馆、茂县羌族博物馆、陇南市博物馆、广元市中心库房、汉源县文管所等65处,馆藏文物3473件(套)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修复北川羌族民俗博物馆、剑南春酒酿造技艺专题博物馆、绵竹年画博物馆、文县白马池哥昼传习所、略阳江神庙民俗博物馆等111处

    第五节 就业和社会保障

    ——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加强对青壮年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对口支援、定向招工、定向培训、劳务输出等,解决规划区100万左右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
      ——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原则上县城建设一个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设施,街道(乡镇)、社区建设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提供就业、人才、社会保障和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

    专栏15 就业和社会保障
                                              单位:个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机构

    51 39 8 4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

    1855 1507 217 131

    县乡社会福利机构

    1855 1350 476 29

    县乡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157 138 12 7

    ——实施灾区孤儿、孤老、孤残人员特殊救助计划,增强各级各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服务设施能力。重建并适当在县城新建福利院、敬老院和残疾人综合服务等设施,在成都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恢复重建殡仪馆和救助管理站。

    第六节 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设施的恢复重建,要节俭实用,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结合行政区划的调整,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同级同类机构的用房和设施要尽可能集中建设、共建共享。
      ——恢复重建各级党政机关、政法机构的办公和业务用房,以及工商、卫生、食品药品、质检、安全生产、环境、金融、文化等监督监管机构的业务用房。恢复重建消防设施。
      ——恢复重建城市(城区)社区服务设施。
      ——建设乡镇公职人员周转住房,为乡镇挂职干部、支教、援医等人员提供宿舍。
      ——统筹村级公共服务,新建村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为村级组织办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活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党员教育、警务、农业生产服务等提供统一共用场所。

    第八章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要把恢复功能放在首位,根据地质地理条件和城乡分布合理调整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远近结合,优化结构,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交  通

    ——加快公路的恢复重建,充分利用原有公路和设施,以干线公路为重点,兼顾高速公路,打通必要的县际、乡际断头路。适当增加必要的迂回路线,力争每个县拥有两个方向上抗灾能力较强的生命线公路,初步形成生命线公路网。
      ——对干线和支线铁路中受损的路段和运营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测、维护和加固,对受损严重的线路和生产运营设施进行改建或重建,提高对外通道能力。
      ——区分轻重缓急,修复受损民航设施设备,全面恢复并提高民航运输能力。
      ——建立健全交通应急体系,建设应急交通指挥、抢险救助保障系统。

    专栏16 交  通

    高速公路 修复勉县至宁强至广元、广元至巴中、雅安至石棉、都江堰至映秀、成都至绵阳、绵阳至广元、成都至邛崃、成都至都江堰、成都至彭州、宝鸡至牛背等高速公路
    干线公路 修复国道108、212、213、316、317、318线等受损路段共约1910公里,以及22条省道(含2条省养县道)约3323公里,12条其他重要干线公路约848公里,适时启动绵竹至茂县、成都至汶川高等级公路
    铁路 修复加固宝成、成昆、成渝等干线铁路和成汶、广岳、德天、广旺等支线铁路,改建或重建宝成线109隧道等路段及受损严重的绵阳、广元、江油、德阳等主要车站,建设成都至都江堰城际铁路、成绵乐客运专线、兰渝铁路、成兰铁路、西安至成都铁路
    民航 修复成都、九黄、绵阳、广元、康定、南充、泸州、宜宾、汉中、咸阳、安康、兰州、庆阳等机场以及民航空管、航空公司、航油等单位受损的设施设备

    ——适时启动对规划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先导和支撑作用的公路干线、铁路干线的建设。

    第二节 通  信

    ——按照资源共享、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要求,加快公众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加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推进网络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通信服务水平和灾备应急能力。
      ——恢复重建邮政设施,按照城乡分布完善邮政局(所)布局。

    专栏17 通信

    公众通信网 恢复重建固定通信网交换机113万线、宽带接入设备56万线,移动通信网交换机1036万户、基站7809个,基础传输网光缆70775皮长公里、电缆12833皮长公里、传输设备17332端,业务用房68.7万平方米
    通信枢纽 建立从成都到国际出入口的高效、直达数据专用通道和数据灾备中心
    应急通信 建立通信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急卫星通信系统
    邮政 恢复重建邮政综合生产营业用房57处、邮政支局385处、邮政设备设施2178台(套)、邮政配套设施及车辆

    第三节 能  源

    ——恢复重建重点输电设施,骨干电源与外送通道,以及城乡中低压配电网络和进户设施,规划建设电力结构与布局调整项目。
      ——加强停运水电站设施安全养护,排除隐患,安全度汛。做好水电资源开发的统一规划,根据交通和送出工程等外部条件恢复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受损水电站的恢复重建。
      ——对电力设施和水电站大坝按照新的设防标准进行设计复核,对不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实施补强加固。
      ——支持受损煤矿恢复重建,尽快发挥正常生产能力。对损毁严重、剩余储量小、开采条件复杂、安全条件差的煤矿,不支持恢复重建。
      ——修复气井、净化厂、炼油厂、管线及其保护设施、油库和加油站等,恢复受损天然气生产和输送能力、成品油管输能力。

    专栏18 能  源

    电网 恢复重建35千伏以上变电站324座,变电容量1809万千伏安,线路7372公里;10千伏及以下配电容量380万千伏安,线路9.24万公里
    电源 恢复重建江油、略阳电厂,紫坪铺、映秀、太平驿、福堂、杂谷脑河、碧口、汉坪咀、葫芦头、东方红等发电设施,其中大中型水电站129座、装机总容量700多万千瓦
    煤矿 恢复重建天池、红星、大昌沟、赵家坝、荣山、坤达、西坡等164个煤矿及外部基础设施
    油气 恢复重建气井1176口、中坝净化厂、南充炼油厂、兰成渝输油管道及保护设施、天然气管线100多条、油库8座、加油站922座

    第四节 水  利

    ——对影响防洪安全的受损堤防、水库进行全面除险加固,疏浚淤堵河道,恢复防洪能力。消除堰塞湖(坝)对防洪的影响。恢复重建水文及预警预报等设施。
      ——结合受损水库除险加固和受损灌区重建,对受损供水设施进行全面修复,恢复供水能力。
      ——恢复重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监测设施。

    专栏19 水  利

    防洪减灾 除险加固水库1263座、堤防1199公里,整治堰塞湖(坝)105处,恢复重建水文站112个
    农田水利 恢复重建大型灌区7处、中小型灌区1289处、独立微型水利设施55498处
    水资源监测 恢复重建水源地及主要河流水质监测设施4454处

    第九章 产业重建

    产业的恢复重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政策和就业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合理引导受灾企业原地恢复重建、异地新建和关停并转,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就业机会。

    第一节 工  业

    一、结构调整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发挥规划区中心城市科技资源集中、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重大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石油化工、磷化工、精细化工、纺织等产业。立足特色农林资源,发展食品、饮料、中药材等农林产品加工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发展高技术产业。
      ——坚持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抓好工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点抓好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加强废旧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支持利用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煤矸石等开发环保建材产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合理确定产业重建规模和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淘汰或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企业。
      二、企业重建
      ——恢复重建重大装备、建材、磷化工、医药等企业。依托优势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先启动服务灾区重建和有利于扩大就业的项目。
      ——支持东汽、二重、攀长钢、长虹、九洲、宏达、阿坝铝厂、厂坝铅锌矿、成州矿业等中央企业和地方骨干企业恢复重建。支持军工企业恢复重建。
      ——扶持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恢复重建。

    专栏20 工业企业恢复重建项目
                                               单位:个
    小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原地恢复项目

    2261 2057 152 52

    原地重建项目

    729 564 99 66

    异地新建项目

    611 459 103 49

    合计

    3601 3080 354 167

    ——支持受灾企业按照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调结构、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积极引导和承接产业转移,支持国内外投资者特别是对口支援地区的企业采取各种方式参与受灾企业重组、重建。
      三、产业集聚区
      ——调整优化工业布局,发挥现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作用,引导企业集中布局,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结合灾区企业异地新建,撤并和迁建部分县(市、区)产业园区,适当扩大部分现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面积。
      ——新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承接适度重建区和生态重建区企业的异地新建,和其他企业集中布局。
      ——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与受援地区按合理布局的原则,合作建设产业园区,吸引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

    专栏21 产业集聚区

    撤并和迁建的工业园区 阿坝水磨工业园区、平武南坝工业园、北川工业园、安县花荄工业园区、青川工业集中区、什邡蓥华工业园、什邡穿心店工业区、绵竹龙蟒河工业集中区、绵竹高尊寺化工集中发展区
    扩大面积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油工业园区、德阳经济开发区、广汉经济开发区、彭州工业园区、都江堰经济开发区、陇南西成(陇南)经济开发区等
    新设立的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天水、汉中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第二节 旅  游

    ——实施重振旅游工程,加强重点旅游区和精品旅游线建设,恢复重建重要景区景点、民族特色旅游城镇和村落。恢复发展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
      ——恢复重建旅游交通设施及沿线旅游服务区、服务站。做好旅游宾馆等设施的加固重建。建设旅游安全应急救援系统。
      ——加强旅游市场宣传,及时通报旅游安全保障状况,恢复中外游客信心。加强旅游新资源、新产品的促销。

    专栏22 旅  游

    重点旅游区 建设羌文化体验旅游区、龙门山休闲旅游区、三国文化旅游区、大熊猫国际旅游区 
    精品旅游线 建设九寨沟旅游环线、藏族羌族文化旅游走廊、地震遗址旅游线、大熊猫栖息地旅游线、三国文化旅游线、川陕甘红色旅游线
    景区景点 恢复重建都江堰—青城山、九寨沟、黄龙、剑门蜀道、蓥华山、李白故里、四姑娘山、武都万象洞、成县西狭颂、康县阳坝、舟曲拉尕山、青木川古镇、定军山、宝鸡炎帝陵、千佛崖、略阳五龙洞等

    第三节 商  贸

    ——优化城乡服务设施网点布局,恢复重建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商业服务网点、民族贸易网点以及便民利民的生活生产服务网络。重点恢复重建钢材和水泥等建材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设施。
      ——整合现有物流设施,重建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生鲜食品和农产品冷链系统、食糖等重要商品储备库,新建民族特需商品储备设施。引进大型物流企业,促进现代物流发展。
      ——恢复重建粮食和食用油库、粮油供应站、军供站点、粮食批发市场、粮食收购站点等粮食流通设施。恢复重建成品油、通用物资等国家物资储备设施。
      ——城镇应恢复重建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店、农贸市场等零售业态,振兴传统商业街区,恢复发展社区生活服务业。
      ——农村应恢复重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网点、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等。

    专栏23 商贸网点

    批发市场 恢复重建生产资料批发市场6个、农产品(含畜产品)批发市场85个、家装建材批发市场24个、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30个、其他批发市场36个
    零售业 恢复重建百货店39个、超市79个、农贸市场267个
    配送中心 恢复重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44个、农产品配送中心11个、农资配送中心28个、公共物流平台13个
    粮油储备设施 恢复重建粮食储备库161个,其中中央储备粮代储粮库28个、地方储备粮库133个
    物资储备设施 恢复重建肉类储备库9个、其他重要商品储备库28个,其中国家物资储备库2个

    第四节 金  融

    ——恢复重建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支机构,合理布局基层营业网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服务网络。
      ——恢复重建营业用房、金库、金融网络信息系统。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做好证券期货、保险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和异地灾备工作。

    专栏24 金融机构

    银行业 修缮加固网点1085个、原址重建776个、异地新建232个、撤并12个
    证券业 修缮加固网点19个、原址重建2个、异地新建12个
    保险业 修缮加固网点1211个、原址重建11个、异地新建50个

    第五节 文化产业

    ——恢复重建三星堆、绵竹年画、广元和都江堰文化产业园以及九寨沟演艺群、建川博物馆聚落等文化产业基地,加固改造徽县河池和成县同谷书画院,打造羌绣、强巴版画等优势品牌。
      ——恢复重建受损的演出展览、创意动漫,以及图书音像发行分销、文化娱乐、艺术品经营等网点。

    第十章 防灾减灾

    防灾减灾体系的恢复重建,要坚持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统筹调度的原则,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和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预防和紧急救援能力。

    第一节 灾害防治

    ——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堰塞湖等次生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监测,尽快治理险情紧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隐患点。
      ——加强地震、地质、气象、洪涝灾害等的专业监测系统、群测群防监测系统、信息传输发布系统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设监测预警示范区。
      ——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恢复建设测绘基准点,建设地理信息系统。

    第二节 减灾救灾

      ——加强紧急救援救助能力建设,充实救援救助力量,提高装备水平,健全抢险抢修和应急救援救助专业队伍。
      ——加强救灾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综合救灾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和灾情管理系统。
      ——结合交通网建设疏散救援通道,建立应急水源、备用电源和应急移动通信系统。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储备能力。
      ——完善各类防灾应急预案,加强城乡避难场所建设,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合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按灾情烈度提高灾区原有设防等级。

    专栏25 防灾减灾

    监测预警 建设地质灾害监测点10301个、地震灾害监测点324个,气象观测站和预警信息发布点264处
    救援救助 建设省市县灾害救援救助应急指挥平台,救灾物资储备库121个
    综合减灾 建设省级减灾中心3个、综合减灾宣传教育基地105个、城乡避难所129个
    地质灾害治理 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8693处,其中搬迁避让4694处

    第十一章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的恢复重建,要尊重自然、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第一节 生态修复

    ——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以自然修复为主,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恢复受损植被。
      ——在岷江、嘉陵江、涪江上游地区和白龙江流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逐步恢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
      ——恢复重建种苗生产基地、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及生态监测、动植物病害防控设施和林区基础设施。
      ——在龙门山断裂带中心区域划定特殊保护区域,以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独特地质地貌和震后新景观为主体功能,兼顾旅游业和其他不影响主体功能的产业发展。
      ——加强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保护设施的恢复重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保护价值,受损严重、安全性差的各类保护区,要以保护为主,影响保护对象的生产设施等原则上不予恢复。
      ——恢复重建卧龙、白水江等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异地新建卧龙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做好大熊猫及其栖息地的监测,建立大熊猫主食竹开花预警监测系统。

    专栏26 生态修复

    林草植被恢复 修复生态公益林48.53万公顷,退耕还林等补植补造12.47万公顷
    种苗生产基地 修复种苗生产基地1.26万公顷、苗圃用房和温室大棚43.1万平方米
    自然保护区 修复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49个、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12万公顷、自然保护区生活生产设施16万平方米
    风景名胜区 修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30个
    森林公园 修复国家森林公园17个、省级森林公园18个
    森林防火与森林安全监测 修复防火瞭望塔350座、通信基站和中继台152座、专业营房和物资储备库5万平方米
    林区基础设施 修复林区道路8202公里、给水管线2512公里、供电线路3643公里、通讯线路2829公里
    草地恢复 修复草地15.53万公顷
    水土保持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73平方公里

    第二节 环境整治

    ——加强对污染源和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督管理,做好水源地和土壤污染治理、废墟清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处理。
      ——恢复重建灾区环境监测设施,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建立灾区中长期生态环境影响监测评估预警系统。

    专栏27 环境整治

    饮用水源地保护 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设施323处
    土壤污染治理 高风险区和重污染土壤治理22处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 建设放射性废物库、辐射环境监测网点、辐射安全预警监测系统等
    环境监测 恢复重建环境监测设施和设备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

    ——加强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修复。
      ——对损毁耕地,要尽可能复耕,最大限度地减少耕地损失。对抢险救灾临时用地和过渡性安置用地,要适时清理,尽可能恢复成耕地。
      ——对损毁的城镇、村庄和工矿旧址,以及其他具备整理成建设用地条件的地块,要抓紧清理堆积物,平整土地,尽可能减少恢复重建对耕地的占用,对废弃的建设用地,能复垦为耕地的要尽可能复垦。

    专栏28 土地整理复垦
                                             单位:公顷
    小计 灾毁耕地
    整理复垦
    临时用地
    整理复垦
    建设用地
    整理复垦
    其  他
    四川 145164 111880 6152 27132 -
    甘肃 15506 12403 345 1441 1317
    陕西 2826 1280 149 910 487
    合计 163496 125563 6646 29483 1804

    第十二章 精神家园

    精神家园的恢复重建,要加强心理疏导,体现人文关怀,重塑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坚定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信心,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一节 人文关怀

    ——实施心理康复工程,采取多种心理干预措施,医治灾区群众心理创伤,提高自我调节能力,促进身心健康。
      ——各级政府要指导和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重建自主管理的社区(村民委员会)组织,构建灾区群众和谐和睦、团结互助的邻里关系,发挥社区对安定人心、增进情感、反映民意、化解矛盾、提供服务等方面的重要功能。
      ——营造关心帮助孤儿、孤老、孤残的社会氛围。

    第二节 民族精神

    ——保留必要的地震遗址,建设充分体现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的纪念设施。对在恢复重建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国内外机构或个人,通过颁发荣誉证书、冠名给予鼓励。
      ——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优秀作品,大力宣传抗震救灾中激发的伟大民族精神和自强不息重建新家园的感人事迹。

    专栏29 精神家园

    心理康复工程 在中小学校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在医院设置心理门诊,在新闻媒体开办专栏节目,组织专业人员和志愿者进社区(村庄),开设心理咨询热线,培训心理疏导专业人员,编写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手册和心理辅导手册
    羌族文化抢救工程 建立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修复严重受损的羌族文物、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抢救灾区文物、文化典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民间文化数据库,编写羌族文化普及读本
    汶川地震遗址保护和建设 保护北川县城、映秀镇、汉旺镇等地震遗址,建设博物馆及其他纪念地、纪念设施

    ——抢救修复灾区文物、文化典籍及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抢救和保护具有历史价值、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

    第十三章 政策措施

    坚持特事特办,根据恢复重建需要,制订实施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为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完成重建任务提供政策支撑。

    第一节 财政政策

    ——建立恢复重建基金。中央财政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灾区省级财政比照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中央和灾区各级政府行政事业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县乡基层政权机构正常运转。调整现有专项建设规划和专项资金安排,按用途不变原则整合资金,向灾区特别是受灾贫困地区倾斜。
      ——支持利用国外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提供的灾后恢复重建优惠紧急贷款资金,与中央恢复重建基金配合使用。规划区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因灾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先暂由中央财政垫付偿还。

    第二节 税费政策

    ——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扩大规划区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灾区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进口国内不能满足供应并直接用于恢复重建的大宗物资、设备等给予进口税收优惠。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新购的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对灾区个人获得的救灾和捐赠款,以及抗震救灾一线人员按照规定标准取得的补贴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支持城乡住房建设。对灾区城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给予税收优惠。对农民重建住房,在规定标准内免征耕地占用税。
      ——免收部分政府基金。免收规划区内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以及属于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水路客货运附加费。
      ——减免部分行政收费。免收规划区内属于中央收入的建筑企业和矿产资源开采企业有关收费,减免金融机构以及电力企业的有关监管费。

    第三节 金融政策

    ——恢复金融服务功能。全国性金融机构对口支持受损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对灾区受损严重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兼并重组。支持适当减免金融机构交易费用、客户查询等收费。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倾斜和优惠的信贷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和跨地区贷款业务。增加扶贫贴息贷款规模投放。对城镇住房建设给予贷款优惠,鼓励发放农民自建住房贷款。拓宽农村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
      ——增强机构贷款能力。继续执行倾斜的准备金政策,允许提前支取特种存款。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降低支农再贷款利率、拓宽使用范围。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增强农村信贷投放能力。
      ——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扶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支持灾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
      ——加大保险创新力度。支持为恢复重建提供工程、财产、货物运输、农业以及建设人员意外健康等各类保险。对支持恢复重建的各类保险给予费率优惠。
      ——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依法保护遇难者账户资金、金融资产所有权和继承权。对因灾形成的不良债务实施有效重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

    第四节 土地政策

    ——调整用地计划。调整灾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核定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适当增加适宜重建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范围。对恢复重建项目,先行安排使用土地,简化审批程序,边建设边报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实行特殊供地。对恢复重建项目用地,按规定分别采取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收入,实行划拨供地、降低地价等特殊政策。
      ——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保护耕地,支持土地整理复垦。促进工业集中布局,城镇内部紧凑布局,有条件的村庄相对集中,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五节 产业政策

    ——重振旅游经济。把旅游业作为恢复重建的先导产业,优先安排恢复重建基金和鼓励各类投资基金等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企业的恢复重建,尽快全面恢复旅游业的发展。
      ——促进农业生产。中央财政对受损农田、种子种苗种畜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以及规模化种养殖、良种繁育、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给予支持。对抛售中央储备粮统负盈亏。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向灾区倾斜。
      ——支持骨干企业。中央财政对中央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恢复重建给予注入资本金或贷款贴息支持,对中央军工企事业单位恢复重建给予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地方骨干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扶持中小企业。鼓励地方政府出资引导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等支持。扶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民族手工艺品的生产。
      ——推动科技创新。有效整合灾区产学研力量,尽快恢复重建高技术企业,以及科技实验基地、条件平台和配套设施。支持灾区企业、科研机构提高自主研发和配套能力,并在财税、金融政策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扶持。
      ——促进商贸流通。对受损粮库抢修、重建,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民族贸易网点等流通基础设施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的恢复重建,国家给予适当支持。
      ——调整行业准入。适度调整煤炭新建项目规模限制,鼓励国有煤矿企业整合受灾小煤矿。适当放宽水泥生产“上大压小”条件,建设一批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实行直购电试点。
      ——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关闭无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和重要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严重企业。中央财政对地方淘汰“两高一资”落后产能给予奖励,妥善解决好淘汰和关闭企业职工的生活。

    第六节 对口支援

    ——明确支援任务。19个支援省(市)按每年不低于本省(市)上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的实物工作量,对口支援四川、甘肃、陕西省的24个县(市、区)
      ——鼓励各界投资。鼓励各地区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到灾区投资办厂、兴建经营性基础设施。
      ——提供便利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向对口支援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对恢复重建大宗货物运输,铁路部门优先列入运输计划,公路部门开辟“绿色通道”。

    第七节 援助政策

    ——开展教育援助。鼓励各地区吸收灾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本地就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尽快落实将灾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的政策。加大对中小学教师特别是特殊教育师资配置和培训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扩大高校在灾区的招生计划。
      ——实施孤残救助。支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康复等设施建设。新建公共服务场所应配置残疾人专用设施。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为孤残人员提供多种扶助。
      ——加大就业援助。将因灾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对规划区内招用因灾失业城镇职工的企业,以及因灾失业城镇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税收优惠。按规定降低规划区内企业失业保险费率。采取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促进就业。
      ——加强扶贫援助。加大农村低保投入力度,将因灾返贫的困难群众按规定全部纳入低保。恢复重建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贫困村恢复重建。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恢复重建项目不要求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资金。
      ——提供社会保障。确保参保人员工伤保险支付,通过社会捐助、救助制度扶助未参保伤亡职工。确保灾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因灾停产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破产企业清偿后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实施临时生活救助,提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开展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应依法为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律师协会应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协助。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法律援助监督工作。

    第八节 其他政策

    ——开展社会募集。倡导社会各界继续捐赠款物。鼓励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在恢复重建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提供技术援助和赠款。对单位、个体经营者和财产所有人无偿捐赠物资、资金、财产的,给予税收优惠。
      ——推进以工代赈。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灾区群众参与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基金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废墟清理和农业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修复等。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对口支援项目的建设。以工代赈的恢复重建项目不要求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资金,适当提高劳务报酬所占比例。
      ——稳妥安置人口。统筹安置规划区内需要安置的受灾农村人口。对实行农业安置的,应依法调剂安排耕地、林地和宅基地,并给予后期扶持。对实行城镇安置的,应妥善解决好居住、社会保障、创业就业以及户籍等问题。
      ——实行同等优先。在同等条件下,恢复重建项目的建设优先选择灾区施工单位,优先招用灾区劳动力,优先采购灾区材料和设备。
      ——培养引进人才。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对恢复重建急需的城乡规划设计、建设项目管理、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心理疏导、特殊教育、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等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更积极、更灵活的政策,大力引进各类专业人才,支持高校毕业生到灾区工作和创业。
      ——鼓励社会参与。支持民办非企业机构、基金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恢复重建,在资金募集、企业重建、职业技能培训和中介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国内外专家和志愿者参与恢复重建,在教育援助、孤残救助、心理疏导、技术指导、规划咨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章 重建资金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积极创新筹资方式和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为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完成重建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第一节 资金需求和筹措

    ——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建任务,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经测算约为1万亿元。
      ——中央财政按照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30%左右的比例建立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通过地方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国内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国外优惠紧急贷款、城乡居民自有和自筹资金、企业自有和自筹资金、创新融资等,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

    第二节 创新融资

    ——采取多种方式,增强省级地方政府筹措资金能力。
      ——拓宽住房融资渠道,发展住房融资担保业务,开展住房融资租赁业务试点,解决城乡居民住房融资困难。
      ——在规划区内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鼓励设立支持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企业。探索开展基础设施项目等资产证券化试点。通过政府引导募集社会资金,探索设立支持恢复重建的公益性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

    第三节 资金配置

    ——财政性资金,主要是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包干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城乡居民住房补助,人口安置、公共服务、公益性市政公用设施和基础设施、农业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流通基础设施、防灾减灾、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精神家园等领域的恢复重建,以及中央国有重点骨干企业资本金补充和贷款贴息。
      ——对口支援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住房、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以及规划编制、建筑设计、专家咨询、工程建设和监理等服务。
      ——社会募集资金,在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优先用于农村居民住房、学校、医院、文化、社会福利、农村道路和桥梁、地震遗址纪念地和设施、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精神家园等的恢复重建。
      ——信贷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居民住房、农业产业化、农业生产基地、交通、通信、能源、工业、旅游、商贸和文化产业等的恢复重建。
      ——资本市场融资,主要用于交通、通信、能源、工业、旅游、商贸和文化产业等的恢复重建。
      ——国外优惠紧急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城镇和农村公益性设施、基础设施、廉租房、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等的恢复重建。
      ——创新融资,主要用于增强省级人民政府筹措资金能力,引导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支持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和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旅游等产业的恢复重建等。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把握重建时序,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有效推进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恢复重建领导机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恢复重建负总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和落实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指导、协调和帮助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
      ——各地区在制订重建任务阶段性目标时,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依据本规划,建立恢复重建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灾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第二节 规划管理

    ——本规划是制订恢复重建专项规划、政策措施和恢复重建实施规划的基本依据,是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恢复重建中都要遵守并执行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应依据本规划,尽快编制完成城乡住房、城镇体系、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市场服务体系、防灾减灾、生态修复、土地利用等恢复重建专项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规划制订恢复重建年度计划,明确重建时序,落实责任主体。
      ——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编制本行政区恢复重建实施规划,具体组织实施。根据需要编制或修改相应的城乡规划。
      ——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报国务院。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也要对本省实施本规划的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在本规划实施结束后,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规划范围以外其他灾区的恢复重建规划由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家通过现行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扶贫开发等方面力度给予支持。

    第三节 分类实施

    ——可以分解落实到县级行政区的重建任务,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统筹组织实施。主要是农村住房、城镇住房、城镇建设、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县域工业、商贸以及其他可以分解落实到县的防灾减灾、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等。
      ——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重点工业和军工项目,以及其他跨行政区的重建任务,主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对口支援和非定向社会捐赠资金、捐建项目,要统一纳入恢复重建年度计划和实施规划。

    第四节 物资保障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好恢复重建物资的生产和调运。国家对恢复重建物资的货源组织、运输保障等给予必要支持,做好统筹协调。
      ——加强对恢复重建物资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进口的物资,在依法检验检疫的同时要及时验放。
      ——加强对砖瓦、水泥、钢材等恢复重建重要物资的价格监管,防止不合理涨价。

    第五节 监督检查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项目和重要物资的跟踪与管理,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定期公布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情况、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分配、拨付及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城乡社区在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监督检查中的作用。
      ——加强对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确保重建资金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被侵占、截留或挪用。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未经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对建设项目以及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档案,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恢复重建结束后,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恢复重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立即调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影响深远。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灾区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能够用自己勤劳的双手,重建起一个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的新家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范围,根据民政部等部门《汶川地震灾害范围评估结果》确定。
      ② 重建分区的范围和面积根据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报告》确定。
      ③ 该专栏中各重建分区的数据、面积是按自然分布实际量算的结果,人口是按乡镇统计数据加工的结果。
      ④ 该专栏数据为各项建设新占用土地数。
      ⑤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主要包括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⑥ 县乡社会福利机构主要包括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站)、光荣院和优抚医院、烈士纪念设施、军休所。
      ⑦ 对口支援对象除已经公布的四川省18个县(市)外,增加了甘肃省的文县、武都区、康县、舟曲县和陕西省的宁强县、略阳县。

    国务院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