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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融合管理,推进用途管制制度改革,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以“多规合一”为基础,以精简审批环节、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国土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国土测绘司相关负责人,针对新政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要作用及其落地实施的保障政策等进行解读。

    推动规划用地审批事项深度融合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同年9月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下简称“2号文”),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合并”的原则,对城乡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审批等用途管制事项进行改革,合并审批、优化流程、简化材料。各地反映,2号文推动了原有审批事项的“物理整合”,但目前规划许可、用地审批还存在事项交叉重复、衔接不够、效率不高和重土地轻空间、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当前,《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已印发实施,省级及以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加速推进,“多规合一”基础不断巩固,后端规划实施的相关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简化具备了更好的条件。因此,需要在前期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规划用地改革,推动相关事项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通知》的起草出于多方考量:一是夯实规划基础,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为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提供法定依据。二是精简审批环节,区分不同情形,以合并、同步、豁免、承诺等方式,推动规划用地审批许可提质增效。三是加强规范管理,针对地方和行政相对人反映问题集中的审查事项,明确规范实施的具体要求。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用途管制全周期数字化管理,有序推进规划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加强政府信息共享。总体来看,《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围绕精简、规范、服务提出了深化改革的要求,相关政策举措将进一步便民助企,有效降低行政相对人的办事成本,促进投资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夯实国土空间规划基础

    目前,地方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已启动审查报批工作。《通知》进一步强调地方要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对于尽快完善以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具有推动作用。鉴于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前,下级规划突破上级规划、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突破总体规划的问题时有发生,“三区三线”划定试点过程中,各项专项规划空间需求过大、部分空间的规划用途存在交叉重叠等问题较为突出的客观现实,《通知》进一步落实《若干意见》《纲要》要求,规定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总体规划要统筹和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同时,考虑到各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功能定位的差异性,也要求上级规划应给下级规划留有合理空间,除上级规划明确的强制性内容外,地方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差异化规则,分类精准施策。这既是维护国土空间规划权威性、严肃性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类空间开发保护行为依法依规开展的现实需要。《通知》再次强调了相关要求,为更好实施“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打下了空间基础。3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强调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通知》提出及时开展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与43号文进行了衔接,进一步强调了详细规划的法定作用。

    精简规划用地审批环节

    《通知》提出,整合现行的规划选址论证、耕地踏勘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节地评价等事项为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是与《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的充分衔接。可行性研究阶段,统筹规划选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要求,在满足功能需求、技术安全和合理投资的前提下,多项论证合并办理,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有助于促进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提升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时,只需提交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不再单独编制相关技术报告。《通知》鼓励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市政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具有通用性、配套性、标准化等特点,《通知》鼓励这两类项目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审查前移,实施“带方案供应”,将土地供应与规划许可两阶段变串联为并联,在完成供地的同时建设单位即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降低企业时间成本,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大多符合以划拨方式配置的要求,其建设单位在申请用地时可一并提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方案经审查同意后纳入供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出让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用地时,可由政府产业主管部门、产业园区等组织编制标准厂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纳入供地方案,在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应予以公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相关出让条件不得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通知》同时鼓励地方探索同步发放不动产权证书,依法依规实行“交地即交证”,即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采取优化流程、信息共享、并联办理等举措,对已完成地籍调查、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等具备不动产登记法定条件的新供应土地,在交付土地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助力用地单位尽早融资贷款和开工建设。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知》还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并提出底线要求。其中,在豁免条件上,要求不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景观环境、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在项目类型上,限定为老旧小区微改造、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功能提升等微更新项目;在保障措施上,提出要完善监管机制、“放”“管”并举。此外,《通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要求,提出各地可区分项目类型、风险程度,探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利企便民。

    加强规划用地规范管理

    一是依据规划审批城镇用地。为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通知》规定报批城镇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土地使用标准等要求,并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明确土地规划用途和建设项目用地类型,旨在引导地方充分考虑实际用地需求报批城镇用地,既节约集约用地,也避免建设项目因规划依据不充分、规划许可手续不完整而难以开工建设。二是分类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心审查要素,但各地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表达内容、审查要求不尽相同,这既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权责界限造成影响,也不利于营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去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提出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再次重申“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划传导和实施管理要求,强调将涉及安全、主要控制线、景观风貌等管理要求作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重点,并区分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三种项目类型明确审查内容。三是优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针对乡村规划管理这一薄弱环节,《通知》从许可依据、审查内容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通知》强调村庄规划是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一般性村庄可在县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形成“通则式”村庄空间用途管制规则,重点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安全风险底线、历史风貌保护控制线等,加强乡村建设、风貌管控和环境整治等方面引导,随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依法报批后,作为乡村规划管理的依据。《通知》还规定了农村村民住宅类项目的审查内容,充分考虑乡村建设项目实际,对农村村民住宅、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储运、公厕等简易项目,鼓励地方提供通用设计方案,简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助力乡村振兴。

    推动用途管制全周期数字化管理

    《通知》推动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各地加快实景三维中国建设,丰富时空信息数据供给,为用途管制全周期数字化管理提供统一的时空数据基础底板,推动国土空间现状信息、规划信息、管理信息有机融合,促进用途管制供给与需求在时空上快捷、精准、智能匹配,为实现用途管制数字化管理提供高效支撑。同时,《通知》明确地方要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和监管系统,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业务全周期数字化监管,以高效、公平、透明的监管倒逼规范审批、提升效率。《通知》还规定,有序推进规划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强化规划用地审批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提交材料,积极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在线办理等服务,降低企业和群众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图 解

     

    相关链接: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改革的通知

    新政解读!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度阐明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努力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一、深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把握保护与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是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理论认识的重大飞跃,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阐明了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保护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到余村调研时就曾指出,我们过去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实际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将这一理念作了进一步的深刻阐述: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不能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就开始动铺摊子上项目、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念头,甚至想方设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充分阐明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阐明了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2005年8月,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栏目撰文指出,我们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与社会的和谐。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指出,自然物构成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人类在同自然互动中生产、生活、发展,人类善待自然,自然也会馈赠人类。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进一步指出,越来越多的人类活动不断触及自然生态的边界和底线。要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充分阐明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关系,揭示了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道理。

    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并一以贯之坚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与发展、人与自然关系的深邃思考,对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问题的高瞻远瞩和坚持真理的崇高精神境界。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既蕴含着发展理念的重大变革,又突出强调了人与自然和谐的底线要求。我们要不断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这一深刻内涵,自觉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所蕴含的重要思想观点、重要思想方法和重大工作要求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根本遵循,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深刻感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

    近年来,江苏省东海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湿地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逐步显现。图为2022年3月24日拍摄的东海县西双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自然资源部供图 邵光明/摄

    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科学总结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宝贵经验,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立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生态文明相关内容相继写入党章、宪法。全党全社会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尤其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认识不断深入,保护环境和绿色发展意识显著增强。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有偿使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河湖长制、林长制、天然林草原湿地保护修复、生态保护补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法规制度。改革完善资源环境管理体制。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力度大幅提升。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地耗显著下降。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设立国家公园。编制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管控围填海,加强海岸带保护修复,实施“蓝色海湾”整治、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督察。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显示,2009—2019年10年间,林地、草地、湿地、河流、湖泊等生态功能强的地类面积增加2.6亿亩。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缩减。202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04%,森林蓄积量提高到175.6亿立方米。一些濒危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由2012年的61.7%提高到2021年的84.9%,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15年上升6.3个百分点,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48.4%。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也得到了国际社会广泛肯定。

    三、充分认识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相比,同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相比,都还有较大差距。

    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看。全球气候变化正在导致冰川加速融化、海平面上升、极端气候事件频发,人类活动严重威胁生物多样性。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报告显示,2011年至2020年全球地表温度比工业革命时期(1850—1900年)上升了1.09℃,多数学者认为与累积人类活动特别是二氧化碳排放相关。美国科学院院刊指出,1979—2017年间,南极每10年平均年融化冰体分别约为400、500、1660、2520亿吨。多项研究表明,如果对碳排放不加控制,到2100年全球海平面将明显上升。中国气象局统计数据表明,2000—2019年登陆我国的(超)强台风数量超过1980—1999年的2倍。

    从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角度看。有的地方还不能很好处理当前与长远、发展中取与舍的关系,规模扩张惯性依然存在。有的地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尽合理,耕地开垦、国土绿化与自然地理格局不相适应。自然资源安全供给压力与粗放利用并存,耕地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节约集约用地还有较大提升潜力。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生态保护修复科学性系统性还有待提高。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

    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自然界的变化,特别是累积人类活动造成的恶劣变化,如果任其长期持续演化,必将给人类带来灾难。我们应该坚持有取舍、守底线,控制人类向自然无度索取的不合理欲望,守住人类活动的有形边界和无形边界,限制人类过度利用自然的不合理行为,包括某些在技术和工程上可行但违背伦理和自然的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的破坏性影响,真正构建和谐共生的人与自然关系。

    四、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

    自然资源部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部门。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一系列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推动重大制度建设。贯彻党中央顶层设计,牵头起草并报请中央审定印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自然保护地体系、所有权委托代理、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不动产登记、围填海管控、生态保护修复等10多项事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

    强化重大基础性工作。探索构建全面反映地下资源、地表基质、地表覆盖和管理要素四个层面信息的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统一自然资源领域用地用海等重要分类标准。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开展基础测绘、海岸线修测、地质灾害隐患、矿产、森林、红树林等专项调查。地质找矿取得新突破。

    稳妥推进重大改革。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完成5省“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并向全国推开。对利益平衡、入市用途、市场调控、市场主体意愿、农民选择权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建议。出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竞拍规则,向市场全面公开各类住宅用地存量信息和土地出让过程中关联地块重要信息,维护市场公平。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根据技术原理推动实现油气探采一体化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并入,土地、规划、测绘实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

    整治突出问题,努力止住新问题,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大棚房”、破坏生态环境建“私家庄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稳妥推进清查整治,同时出台政策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宅基地用地需求。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严控新增围填海,2018年7月实施有关规定以来,违法围填海规模由以往一年几百上千公顷下降到近3年累计十多公顷。同时,分类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建设用地增量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机制,与地方政府共同努力,过去4年共消化2018年之前批而未供土地1372万亩、闲置土地436万亩。

    近年来,重庆市以国土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图为2021年8月25日,九龙坡区西彭镇新民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区的水稻迎来丰收季。自然资源部供图 龚安平/摄

    深入研究重大问题。把技术逻辑搞透,行政决策才会有科学的依据。比如,青藏高原冰川退缩、多年冻土面积减少、活动层厚度增加对地表径流量和生态系统有哪些重大影响?三江源地区草原退化到底是过度放牧、禁牧,还是由于冻土层变化引起地下水位下降、土壤干化导致的?有的地方出现的“小老杨”问题,到底是树龄到期,还是在本应种草的地方种树,由于蒸散耗水量增加长期积累导致地下水位下降而引发的?等等。相关问题有的已经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有的还在深入研究之中。

    我们深感当前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差距和不足,我们要坚持党中央精神和国家立场,把握好国情变化特别是同一主题下的差别化国情,把握好技术逻辑与行政逻辑相统一,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分寸,在守住底线、节约集约、多目标平衡下促进高质量发展。

    坚守粮食与能源矿产资源安全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增强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提升全部耕地保护强度,带位置下达耕地保护任务,确保“数、线、图”一致。强化和完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新建立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进出平衡”制度。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国内安全供应,实施新一轮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坚持并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产勘查开发差别化政策,积极推进“净矿”出让,开展煤炭露天开采用地改革试点。

    持续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我们要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目标,建立国家省市县乡五级上下贯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在“一张图”上协调解决各类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和矛盾冲突。“三区三线”划定为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重要基础,要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严守三条控制线。制定差别化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规则,改革重大项目用地审批制度。

    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当前土地资源利用矛盾已十分尖锐,未来10—15年将面临更大挑战,需要采取重大创新举措大力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要严控超大、特大城市以及收缩型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全面修订各行各业用地标准,明显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各类建设项目生成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门评价,新上项目应努力达到国内同行业节约集约用地先进水平。完善土地复合利用政策,推进多层厂房建设,明显提高园区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土地要素配置中的作用,探索工业用地供应出让方式转变,完善盘活闲置和低效产业用地的市场机制。探索有效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路径。全面提升矿产和海洋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我们要统筹生态建设布局,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水资源约束的土地利用方式。通盘安排未来生态退耕、国土绿化,带位置下达绿化任务。持续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保护修复,科学推进石漠化、荒漠化综合治理,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严格管控围填海,对未开发的无居民海岛战略“留白”。健全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监测预警体系,继续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以乡镇为单元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提升生态碳汇能力,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我们要努力减少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及碳库损失,科学安排植树造林空间,合理开展森林经营和更新,发挥海洋“蓝碳”潜力,不断提升碳汇增量。积极探索岩溶作用固碳、基性—超基性岩矿化固碳、海洋渔业和微生物固碳、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固碳增汇新路径。

    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当前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能只通过事后处罚来处理,还要从更深层次、以更科学的治理机制去解决。要不断深化对党中央顶层设计的认识和实践探索,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督察体制。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修复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机制,深入探索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基于自然资源调查的生态系统调查评价监测体系。积极参与、配合出台有关法律法规。

     
    全面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