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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撑服务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2018年3月21日,中国地质调查局岩溶地质研究所组织岩溶生态与石漠化治理专家赴桂林灵川县调查石漠化总体分布、石漠化区耕地剥离层土壤利用与耕地整治情况。

    调查活动主要在灵川县灵川镇、大圩镇、潮田乡进行,内容针对桂林地区石漠化和岩溶分布区的遥感解译影像进行实地校对;详细考察桂林市周边县域石漠化的分布面积、石漠化等级、水土流失和漏失情况,以及潮田乡石漠化区耕地质量提升改造工程,并对岩溶区的耕地土壤培肥等问题提出建议和指导,研讨下一步合作方向。

    此次岩溶所重点针对桂林市石漠化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农业等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同时运用在西南石漠化综合治理、立体复合型生态农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和技术,率先实施桂林市石漠化区生态修复、土地利用转型、生态农业产业优化和耕地生态整治技术研究等,为全面建设桂林市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提供实践经验。

    桂林市灵川县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参加调查。

    岩溶所调查桂林市石漠化与耕地整治情况

    11月12-14日,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成功承办了中国地质调查局与东亚东南亚地学计划协调委员会合作项目“CCOP-CGS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据处理能力增强”(简称IGDP)第三期技术研讨培训班(CCOP-CGS Third Workshop/Training of Integrated Geophysical and geochemical Data Processing)。来自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马来西亚等CCOP成员国的24名专业人员参加了研讨培训。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中国地质调查局科技外事部、CCOP技术秘书处、地调局发展中心等单位相关领导出席了开班式。

    培训班交流了各国物化探调查、勘查与地质数据库建设工作,培训与演练了由地调局发展中心研制提供的《物化探数据集成处理软件(RGIS-IGDP)》英文版软件的使用,研讨了下一步合作建议与计划,圆满完成各项日程,取得良好成效。地调局发展中心作为该项目的部局支撑,发挥了地质信息技术和勘查技术成果优势,为CCOP各国提供了先进技术,受到广泛称赞。

    该合作项目“CCOP-CGS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据处理能力增强”在2013年和2014年已成功举办两期技术研讨与软件培训班,包括CCOP成员国(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老挝、马来西亚、缅甸、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泰国、东帝汶、越南),以及朝鲜、巴基斯坦、秘鲁、斯里兰卡等国共计74名专业人员参加了研讨培训课程。

    通过三期研讨培训,取得四个方面主要成果:一是参会CCOP成员国及周边国家通过介绍本国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活动,数据处理技术及其以及矿产资源、能源和环境等勘查与地质数据库建设中的应用现状,促进了各国之间的相互了解;二是参班学员培训了物化探勘查技术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据处理解释软件RGIS-IGDP”的使用,展示中国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探及数据处理技术方面的水平与成果,推广了先进的中国地质调查科研成果;三是地调局向参会国家代表赠送了由地调局发展中心研发的软件RGIS-IGDP,并颁发了培训证书;四是通过交流研讨,进一步明确了CCOP成员国等国家对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及地质数据库集成的需求,为开展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

     

       

    CCOP-CGS第三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据处理研讨培训班...
      11月12-14日,局发展研究中心成功承办了中国地质调查局与东亚东南亚地学计划协调委员会合作项目“CCOP-CGS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据处理能力增强”(简称IGDP)第三期技术研讨培训班(CCOP-CGS Third Workshop/Training of Integrated Geophysical and geochemical Data Processing)。来自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马来西亚等CCOP成员国的24名专业人员参加了研讨培训。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马永正处长、局科技外事部舒思齐副处长、CCOP技术秘书处官员Marivic女士、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齐亚彬等出席了开班式,局发展研究中心总工程师谭永杰出席了结业式。

      培训班交流了各国物化探调查、勘查与地质数据库建设工作,培训与演练了由发展研究中心研制提供的《物化探数据集成处理软件(RGIS-IGDP)》英文版软件的使用,研讨了下一步合作建议与计划,圆满完成各项日程,取得良好成效。局发展研究中心作为该项目的部局支撑,发挥了地质信息技术和勘查技术成果优势,为CCOP各国提供了先进技术,受到广泛称赞。

      该合作项目“CCOP-CGS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据处理能力增强”在2013年和2014年已成功举办两期技术研讨与软件培训班,包括CCOP成员国(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老挝、马来西亚、缅甸、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泰国、东帝汶、越南),以及朝鲜、巴基斯坦、秘鲁、斯里兰卡等国共计74名专业人员参加了研讨培训课程。

      通过三期研讨培训,取得四个方面主要成果:一是参会CCOP成员国及周边国家通过介绍本国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活动,数据处理技术及其以及矿产资源、能源和环境等勘查与地质数据库建设中的应用现状,促进了各国之间的相互了解;二是参班学员培训了物化探勘查技术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据处理解释软件RGIS-IGDP”的使用,展示中国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探及数据处理技术方面的水平与成果,推广了先进的中国地质调查科研成果;三是中国地调局向参会国家代表赠送了由局发展研究中心研发的软件RGIS-IGDP,并颁发了培训证书;四是通过交流研讨,进一步明确了CCOP成员国等国家对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及地质数据库集成的需求,为开展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


    研讨培训班代表合影,2015年11月12日,中国北京


    第3期CCOP-CGS IGDP研讨培训班开幕式


    软件使用培训辅导


    向培训班学员颁发证书并赠送软件


    下一步工作研讨
    CCOP-CGS第三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据处理研讨培训班...

    “海马”号深海遥控水下机器人是“863”计划海洋技术领域“4500米级深海作业系统”重点项目的研制成果,也是我国“十二五”深海技术装备重大科研成果,实现了我国在大深度无人遥控潜水器自主研发领域零的突破。自2015年正式投入海洋地质调查应用以来,已连续多年顺利完成多项任务,取得了在南海北部陆坡首次发现“海马冷泉”、成功打捞大型设备等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填补了多个调查领域的空白。

    正如“海马”这个名字一样,它既像一匹踏实勤劳的骏马,驰骋于大洋深处;又像中国海洋调查事业中一匹“黑马”,带领着科研人员屡建“大功”,是科研成果迅速转化的优秀典范。

    “海马”号一举成功

    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广州海洋局技术方法所ROV技术室副主任陈宗恒向记者介绍说,自20世纪50年代美国人把摄像机密封起来送到海底开始,世界上在无人遥控潜水器领域的研发使用已有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而我国才刚刚起步。为了打破这一海洋探查和资源开发关键技术装备被少数发达国家垄断的局面,国家863计划海洋技术领域于2008年启动了“4500米级深海作业系统”重点项目,主要任务就是研发实用化的作业型4500米无人遥控潜水器。

    这一项目由广州海洋局牵头,联合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海洋化工研究院、同济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等单位,历经6年,最终突破了深海无人遥控潜水器核心技术。2014年,“海马”号三次下潜到南海中央海盆最深处4502米的海底,圆满完成了预定的海试作业任务,并通过了114项考核指标的现场考核和海试验收。

    陈宗恒回忆起这个过程直叹不容易。当时,国内大深度作业型ROV的研发尚属空白,基本无经验可循,项目组的中青年技术力量缺乏深潜器相关研究基础,只能从零开始。ROV系统要在4500米的深海工作,每个零部件都要适应高压力和腐蚀性的工作环境,任何一个环节的缺陷都可能成为致命弱点。而在材料和工艺方面,国内的技术水平存在先天不足的缺陷,每一根电缆、每一颗螺丝都有可能影响到整个系统的运行,成千上万根电缆和螺丝都要一一挑选和测试,系统设计更不用说,一个拳头大小的耐压密封灯罩都要经过十多轮的设计和改进才能最终满足使用要求,难度可见一斑。

    6年间,团队成员翻译和查阅文献超过1000篇,进行了大大小小上千次试验。作为广州海洋局主要参与“海马”号研发的工作者,陈宗恒驻扎上海交通大学项目组累计时间长达3年。最终,这套系统的国产化率超过了90%,突破了4500米作业级无人遥控潜水器控制系统、重型升沉补偿器、4500米级浮力材料、4500米级升降装置和系列化作业工具等核心技术,不仅打破了国外的垄断,还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陈宗恒谈到,“海马”号具有国际上所有无人遥控潜水器的常规功能,能够应用于海洋工程、救助、打捞、考古和海洋观测、科学考察作业等众多领域。通俗来说,如果我国海域发生了类似2010年墨西哥湾海上钻井平台爆炸导致的严重海上漏油事故,“海马”号能够像当时起到关键作用的无人遥控潜水器那样潜入水下执行艰巨复杂的长时间排险作业任务,制止原油泄漏。如果要打捞某个沉到海底的飞行器,“海马”号有能力执行如1999年7月在大西洋海底打捞自由钟7号同样的任务。最值得一提的是,“海马”号能够进行清晰的海底拍摄,并通过电缆光纤实时回传高清图像。“就像在大洋深处长了一双眼睛一样,可以根据看到的内容进行高效率的作业。”

    “海马”号在“海马冷泉”进行取样(上图为贻贝,下图为碳酸盐结壳)

    强化深海作战力

    “从立项到设计,从模型到设备,六年努力,‘海马’号一举成功,达到世界同类深海遥控潜水器的技术水平。这是我们自己研制的,驰骋在我国大洋深处的骏马。”陈宗恒动情地说。

    陈宗恒介绍,深潜器是挺进深蓝最重要的技术装备手段,深海遥控潜水器是世界上数量最多、技术最成熟、应用最广泛、类型最复杂、最经济实用、功能最强大的一类潜水器。与载人潜水器相比,深海遥控潜水器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一是适应性强、功能强大,几乎可以应用于所有海洋开发活动,受海况和海底环境影响小,推进系统和机械手功率大,覆盖海底作业链各个环节,在海洋地质调查中应用前景广阔,可大幅提升调查能力;二是作业灵活、经济高效,可根据不同的海底作业任务进行功能扩展配置,收放便捷,不需要专门支持母船,占用甲板空间和作业人力等资源少,建造、运行和维护成本低;三是无载人风险,可在母船实时遥控操作,不需水面工作艇支持;四是能够长时间驻留海底,母船通过脐带缆提供电能,可无限时地执行高强度、复杂的海底定点作业任务。

    “海马”号的优势显而易见。但是,目前美、日、俄、法等国家已经拥有从先进的水面支持母船到可下潜3000至11000米的潜水器系列装备。“海马”号是不是已经落后?陈宗恒解释,海底4500米的深度可以覆盖我国98%的海域,以及绝大部分国际海域多种资源富集区。研制这一深度级别的深海作业系统,能够满足目前我国深海探查和作业的需求。

    2015年3月,“海马”号随母船“海洋六号”开赴南海,对海底“冷泉”活动和与天然气水合物赋存相关的微地貌特征展开勘查。陈宗恒介绍,“海马”号第一次下潜就取得了重大发现,在南海北部陆坡西部海底首次发现了与天然气水合物相关的双壳类生物群、甲烷生物化学礁、碳酸盐结壳、菌席和气体渗漏等活动性“冷泉”标志,获取了高清视频和实物样品,同时记录了海底温度异常和超高甲烷含量异常。“海马冷泉”是在我国管辖海域内由我国自主研发的深海高科技探查装备第一个发现的海底活动性“冷泉”,这充分证明了“海马”号强大的作业能力,该“冷泉”也因此被命名为“海马冷泉”。

    2018年4月底,广州海洋局“海洋六号”科考船与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探索一号”科考船分别搭载“海马”号和“深海勇士”号,对南海珠江口盆地西部海域“海马冷泉”区进行联合科学考察。期间,“海马”号开展对海底“冷泉”的综合探查及取样作业;“深海勇士”号查明海底“冷泉”的分布范围、区域性特征、地形特征,并进行取样等作业。这次联合科考取得了“一加一大于二”的超预期多方面科学技术成果,为国产深海技术装备的业务化运作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

    这几年来,“海马”号马不停蹄拓展功能,强化深海作战力,“‘海马’号一次下潜可以完成结壳取样、海底钻探、生物取样、海底摄像、测流、声学测厚等多种作业,功能非常强大,海马’号的作业工具已经武装到了牙齿。”陈宗恒说。

    “大海捞针”不再是难题

    “海马”号不仅应用于南海的调查作业,更远赴太平洋,在太平洋海山区开展富钴结壳资源调查活动。

    大洋调查与南海调查作业最大的区别是远离国门,出现故障只能自力更生解决。2015年6月11日,“海马”号第一次大洋试潜,前右垂直螺旋桨就出现了液压油渗漏的故障。作业人员顶着烈日仔细检查每一处可能的故障点,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排除了漏油故障。然而在接下来的潜水中,“海马”号又出现了漏水的警报。检查和维修再次上演。此番征程,“海马”号利用携带的作业工具完成了对海底多金属结核样品和生物样品的抓取,获取了大量的高清晰海底视频资料。这是我国首次成功将自主研制的4500米级无人遥控潜水器应用于富钴结壳合同区调查,填补了我国在海山区资源和环境调查手段方面的一项空白。

    在随后的大洋调查中,“海马”号配备了结壳钻机、强力爪、温盐传感器、富钴结壳实时在线测厚系统等调查设备,成功实现了近海底高清视频拍摄、声学在线实时测厚、定点精确岩芯取样等多项海底任务,并成功实现了中国ROV第一钻,开展了国内首创的富钴结壳声学测厚工作,创造了我国深海作业的多项新纪录。

    此外,“海马”号“大海捞针”的本领同样令人刮目相看。科考人员将生物诱捕器和海流探测设备搭载至海底,进行精确布放,待海底作业任务完成后,根据布放的定位点,成功搜寻,再操纵ROV机械手通过自制的带缆挂钩轻松勾住布放设备,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借助高精度水下定位系统和图像声呐搜索系统,以往令人望而却步的“大海捞针”不再是难题。

    “海马”号经过多年的大洋矿产资源调查,以及不断的技术升级,逐步形成了基于ROV作业平台,集高清光学视像、高频声学厚度探测、强力爪和钻机等多种取样工具为一体,适用于富钴结壳精细探测的技术方法体系,大大提高了富钴结壳探测效率和精度,展现了ROV在大洋科考中强大的工程应用能力。

     

    驰骋在大洋深处的骏马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在北京签署国际多金属结核矿区勘探合同

     

    深海富钴结壳

    阅读提示

    5月12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在北京签署国际多金属结核矿区勘探合同,迈出了中国企业积极开展国际海底矿区勘探开发的国际合作交流、努力推进国际海底矿产资源从勘探走向开发的步伐。

    如今,无论是有意涉足深海勘探开发的企业,还是多年密切关注深海矿产资源开发的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都在关注着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规章的条款制定和总体推进情况。请看来自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的权威解读。

     

    1 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勘探加速,商业性开采时代或即将来临

    根据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除各国领海、毗连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外的区域属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被称为“区域”。为此,联合国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的1994年11月18日正式成立了国际海底管理局,对国际海底进行统一管理。国际海底管理局管理的区域达2.3亿平方公里,为世界陆地面积的1.5倍。

    国际海底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以多金属结核、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铁锰结核为主。据估计,大洋海底多金属结核总资源量约3万亿吨,有商业开采潜力的达750亿吨;海底富钴结壳中钴资源量约为10亿吨。另外,最近几年在深海又发现了大量的稀土资源,仅太平洋深海沉积物中稀土资源量就达880亿吨。

    世界各国高度重视深海战略资源,美、英等海洋发达国家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了国际海底区域多金属结核调查活动,70年代已完成多金属结核的勘查和采矿试验,到80年代末基本完成了多金属结核商业开采前的技术储备。近年来,加拿大、英国等一些国家的深海矿业公司正在加紧采矿技术研发。以加拿大鹦鹉螺矿业公司为代表的深海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已正式开展了海底采矿相关工作,其中该公司在巴布亚新几内亚俾斯麦海的索尔瓦拉一期铜金矿项目预计将在2019年投产,这也将成为首家进行商业化运作的深海矿业项目。

    随着深海采矿技术的进步,水下机器人、通信、电力供应等配套技术能力的提升,深海采矿将越来越接近现实。

    2 勘探合同到期继续顺延,深海采矿技术环境难题仍需破解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国政府和企业可向国际海底管理局提出矿区申请,分享应有的权益。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海底资源勘探活动的管理,国际海底管理局于2000年发布了《“区域”内多金属结核探矿和勘探规章》,2010年发布了《“区域”内多金属硫化物探矿和勘探规章》,2012年发布了《“区域”内富钴铁锰结壳探矿和勘探规章》,这三个规章的出台为全球各国申请勘探区块提供了指南。

    根据勘探规章,在2001年,先后有中国、俄罗斯、日本、法国等国家的企业和组织申请获得了世界上第一批多金属结核的勘探区块,并与国际海底管理局签署了为期15年的勘探合同,享有了国际海底矿产资源的勘探权。从2001年至今,国际海底管理局已在太平洋、大西洋中部和印度洋海域发放了28个不同的矿产勘探许可,申请主体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勘探区块面积达到120万平方千米。

    根据合同规定,勘探工作计划期满后,承包者应申请开发工作计划。由于承包者大都面临技术条件、矿产品价格、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各方面问题,2016年到期的各区块勘探合同所有者纷纷申请了延期,经国际海底管理局22届理事会讨论,决定延期5年。

    接下来,解决深海采矿技术成本高、投资风险大、环境污染是否可控等系列问题,以及填补开发规章的空白仍是管理者及投资者需共同关注的问题。

    3 制定深海矿产开发规章,国际海底管理局步伐加快

    其实,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规章的制定早在2010年就进入了前期酝酿阶段。

    2010年,国际海底管理局第16届年会上,俄罗斯、墨西哥、印度、巴西、阿根廷等国家就提出要尽早开展采矿规则研究。在2011年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会上,斐济代表团提请着手拟定“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国际海底管理局秘书处着手编写了关于拟定开发规章的战略计划。

    2012年,在国际海底管理局第18届理事会上,秘书长提出了《关于拟定“区域”内多金属结核开发规章的工作计划》,并且将此类规章制定工作作为国际海底管理局工作方案的优先事项,这标着深海矿产资源开发规章的制定正式提上日程。

    2013年,国际海底管理局法律与技术委员会出台了《努力制定一个“区域”内多金属结核开采监管框架》的技术文件,扼要的讨论了“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相关背景及监管制度建立可能的挑战及解决方案。

    2014年3月,法律与技术委员会组织了一次针对“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框架构建的利益相关者问卷调查,并得到广泛响应,收到55份相关成员国、承包者、非政府组织及科研机构的反馈意见。

    2015年3月,在综合考虑了各利益相关者观点的基础上,法律与技术委员给国际海底管理局各成员及利益相关方发布了《“区域”内开发活动规章的草案框架构建》,并提出未来一段时间的活动方案和日程安排。该计划提出拟于2016年1月形成初步草案,2016年3月再次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2016年7月提交理事会审议。

    2016年7月,国际海底管理局发布了《“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工作框架》,并广泛征求意见,截至2016年底,国际海底管理局网站共发布了43个国家、企业和相关国际组织反馈的意见,其中6份反馈意见根据反馈者的要求没有公开。该草案共包括11个部分、9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开发合同的申请、开发合同、采矿计划的调整、财务条款、信息获取和处理、一般规定、检查、执法和处罚、争议的解决、审查当局的规定等;9个附录分别为:可行性研究、采矿计划、财务计划、突发事件的处理及应急计划、开采合同和日程、开采合同的标准条款、违反合同的货币惩罚、其他费用表。

    根据各国政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意见,各国政府对草案普遍持支持的态度,大都对草案进行了总体评价,提出了方向性的修改意见,如明确相关的概念及范围、细化环境规章、明确责任、考虑采矿的期限等;海底资源开发企业大多对草案的具体条款进行了研究。其意见主要集中在采矿期限、申请资格的要求、收取的费用等方面;相关国际组织也针对自己关注的领域提出了意见,大多集中在环境保护方面,以Sea at Risk为代表的海洋领域环保组织明确反对海底资源开发,表示在没有对深海采矿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充分论证之前,禁止颁发开采许可证;而其他更多的国际组织对海底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影响表示非常关注,并提出重视对海底环境的破坏和对潜在的影响进行评价的具体意见。

    进入2017年,国际海底管理局对开发规章的制定节奏明显加快。

    2月,法律与技术委员会在牙买加根据各利益攸关方的意见对《“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工作草案》进行了研讨;3月,在柏林召开了“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环境规章研讨会,对制定海底开发引起的环境影响的约束进行了研讨;4月,在新加坡就开发规章中的缴费机制条款专门进行了研讨。

    4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深海治理,展示负责任大国形象

    中国是世界上第五个登记注册为国际海底先驱投资者的国家,在西太平洋、西南印度洋脊、东太平洋CC区拥有多金属结核、多金属硫化物、富钴铁锰结壳等矿种的4个矿区,面积总计16.1万平方千米。

    中国不仅是国际海底采矿直接参与者,也是履行国际义务、承担国际责任的积极践行者。中国政府一直积极参与并履行在国际社会中的承诺,自始至终参加了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各届会议,在公约开放签字的第一天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在1996年获得了全国人大的通过。同时,在国际海底管理局筹备和发展过程中,先后有张炳熹、李裕伟、张洪涛、张海啟、吴峻在国际海底管理局法律与技术委员会等专家机构任职,积极参与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国际海洋事务的管理,积极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为了进一步发挥我国在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规章制定中的积极作用,在4月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承办的“国际海底管理局‘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规章研讨会”上,前一任法技委张海啟认为,根据以往国际海底管理局制定勘探规章的经验,开发规章涉及内容更多,涉及的利益更加复杂,且各国技术水平、发展阶段、各自立场等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协调起来更加困难。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应该主动作为,积极引导和参与该规章具体条款的制定,尤其要处理好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短期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同样担任过法技委委员的李裕伟也认为,该开发规章的制定虽然迫切,但要注意该规章的可操作性,要广泛征集采矿专家、选冶专家的意见,借鉴陆地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办法,来推动该规章条款的制定和文件出台,不宜急于求成。现任法技委委员吴峻表示,该规章的制定要充分体现保护和合理开发“全人类共同遗产”的原则,继续深入研究,广泛吸取各界专家的意见,并将意见反映到海底管理局理事会。

    面对国际海底激烈的竞争局面,我国除在规章制定过程中广泛参与并发挥作用外,更要加紧研发深海采矿技术设备,储备相关技术,随时为海底资源的开采做好准备,争做第一批海底采矿的投资者。同时做好在海底采矿过程中对海底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估,为合理开发和利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作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体现大国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