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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本文基于最新国土资源软科学成果的综合集成,全面总结了当前我国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作者运用鱼骨图法分析上述问题的影响因素,查找出了问题的根本原因,继而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快速推进,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趋重、生态系统趋于退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明确指出“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本文围绕如何更好地加强我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生态文明,综合集成了来自国土资源管理软科学研究数据库等渠道的30份文献成果,提出了对策措施。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存在四个问题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以“摸情况、建标准、推技术、抓落实”为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尤其是2010年起实施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取得了明显成效,技术、资源、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形成了一批企业标准、规程和先进技术。


    然而,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总体评价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认识不统一。一些概念性的东西,如在开采回采率、选矿(冶)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简称“三率”)指标综合利用率这个概念上,就有不同的理解。第二,水平还较低。不同地域、不同矿种的开发利用水平差别较大,总体上东部地区高于中西部地区,金属矿高于非金属矿;总体上综合利用程度低,共生、伴生有用组分综合利用指数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关键技术攻关初见成效但缺乏与我国资源特点相适应的综合利用技术;政策法规引导和激励作用初见成效但需进一步完善并加强执行力。第三,效益未发挥。目前我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巨大效益未能充分发挥,存在两个“四低”现象:一是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上资源产出率低、资源利用率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二是在矿产品开发利用和深加工方面投入低、产出低、资源利用效率低、产品附加值低。第四,差距还较大。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还有较大差距。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平均仅分别为35%和40%左右,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


    运用鱼骨图分析法分析根本原因


    鱼骨图分析法是咨询人员进行因果分析时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其特点是简捷实用,比较直观。鱼骨图是由日本管理大师石川馨先生所发展出来的,故又名石川图,是一种发现问题根本原因的方法,也称之为“因果图”。


    第一步,召开头脑风暴研讨会,确定鱼骨图的大骨即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影响因素(如图1),分别是法律法规、资源监管、矿山企业、基础工作、资金、技术、自然因素。



    图1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影响因素



    图2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问题鱼骨图分析



    表1 根本原因分析结果


    第二步,逐一、逐级分析各个影响因素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找出鱼骨图的中骨、小骨(见图2)。从中可以找到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于起步阶段的根本原因有七个方面,分别为:一是法规上,政策过于粗泛,优惠政策缺乏,政策执行不力;二是监督上,基层力量弱,技术监督弱;三是市场主体上,国家与企业的价值取向与利益格局未理顺,宣传不够;四是基础工作上,权属不明,现状与潜力不清,“三率”标准不统一;五是资金上,中小企业资金不足;六是技术上,技术投入不足,技术人才缺乏,技术公关方向不明;七是自然禀赋上,我国贫矿、小矿、共生矿、难选矿多。(见表1)。


    多方努力共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矿山企业、科研院所“众人拾柴”,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手段,建立起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第一,完善政策法规。一是修订《矿产资源法》、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法规及部门规章,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法律地位,加强督导,抓好已有矿种“三率”标准要求的贯彻落实。二是出台激励措施鼓励企业进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制定或完善《矿产资源法》相关细则,促进矿山企业回收共、伴生矿产,资源化和整体利用尾矿等二次资源。三是完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制度,加快《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条例》起草工作,明确储量评审监管权责,建立与矿业权管理相衔接的储量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四是推进《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全过程监管。


    第二,强化资源监管。一是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监督管理体系。横向上加强与综合管理部门、产业部门、生态保护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矿产资源综合监管协调机制;纵向上加强与地方政府和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共同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推进监管信息系统的全面使用,推行监管信息直报制度和在线监管,开展矿产督查制度改革,建设矿产督察信息系统,构建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的监管体系。三是全面推行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完善矿山企业储量台账,加强对储量消耗的动态核查,建立以企业报告为主,以政府核查、监督管理为辅的储量动态监管机制。四是创新监测手段,强化技术监督,加强矿产资源保护监管的技术支撑系统建设,打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管平台,完善以“三率”等为主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和“三率”动态监测制度。五是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管理,通过确定矿山开发最低规模,征收资源补偿费,提高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坚决打击和取缔私挖滥采行为,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


    第三,发挥矿山企业主体作用。一是推进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在40个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矿山企业综合利用水平的整体提高。二是理顺国家与矿山企业的利益关系,改进和完善矿产资源所有权权益管理,利用价格杠杆实现矿产资源所有权权益价值,建立“矿产资源取得成本”强化其核算。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企业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评估总结与对外宣传,树立良好的矿山企业形象,提高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四,夯实基础工作。一是开展全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调查,摸清我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完成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主要矿集区复杂难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现状调查与潜力评价,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调查评价。二是健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规范体系,加快“空白”标准的制定和“超龄”标准的修订,继续分矿种制定“三率”标准,作为资源合理利用的“红线”,开展铁、铜、铅、锌、稀土、钾盐等大宗和战略矿种“三率”标准研究。三是设计矿山企业“三率”指标考核体系,建立对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明确尚难利用矿产资源的权属关系。


    第五,克服资金困难。一是组织实施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采取“以奖代补”和示范工程两种形式,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二是落实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将冶金矿山的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相关税费理顺合并,对资源税的减征率恢复到40%~60%,取消矿山资源补偿费,并返还矿山作业车辆自用柴油缴纳的燃油附加费。三是以资金支持为主要手段帮助企业拓宽融资途径。


    第六,突破技术障碍。一是打造“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平台,以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为抓手,引领带动矿山企业加大自主投入,建立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创新平台,鼓励尾矿循环利用和应用技术创新,实现尾矿大规模综合利用技术的多重突破。二是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健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发布制度,发挥“技术红利”在资源节约中的关键作用;建立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平台,让有需求的矿山找到适用技术,让先进技术找到适用矿山。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尽快建立国家矿业人才培养基地,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矿山计划,推动高层次人才支持矿山发展。


    第七,强化综合勘查与综合评价。一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行业的准入门槛,在勘查阶段全面实施综合勘查、综合评价。二是全面推广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将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推广到所有的矿种,完善和探索适合不同矿种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充分发挥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在矿业权投放中的调控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系统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构建

        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资源与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需求不断增长。加强地质工作,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加大地质和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提高资源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地质工作,是缓解资源约束、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乡建设、开展国土整治的重要基础,是防治地质灾害、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必须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地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工作,以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一、地质调查工作的成果是准公共产品
        地质工作是调查研究地球的物质组成及其形成演变过程,从认识自然进而利用自然,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一项探索性很强的科学技术工作。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是地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一文中给出了公共产品的经典定义:即一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能减少任何他人也对该产品的消费。它具有两个本质特征,一是消费的非排他性,二是消费的非竞争性。由此,区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就有两个基本标准:一是排他性和非排他性,二是竞争性和非竞争性。私人产品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排他性是指个人可以被排除在消费某种物品的利益之外,当消费者为私人产品付钱购买之后,他人就不能享用此种商品或服务所带来的利益。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即一定量的公共产品,按零边际成本为消费者提供利益或服务。
        依据需要主体和供给渠道的不同,各种产品和服务可分为两类。主要由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机构公共部门供给,用来满足公共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称之为公共产品(public goods);主要由市场供给,用来满足个别人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称之为私人产品 (private goods) 。这就是公共产品的实践标准。
        布坎南在《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一文中明确指出, 根据萨缪尔森的定义所导出的公共产品是“纯公共产品”,而完全由市场决定的产品是“纯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是社会产品中典型的两极。现实经济生活中还有些物品兼备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特征,称之为混合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其中,有些产品具有非竞争性,但不具有非排他性;有些产品具有不充分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准公共产品是指不完全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特征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一般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即消费者增加到一定数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不像公共产品那样边际成本为零。准公共产品达到“拥挤点”后,每增加一个消费者,原消费者的效用就要减少。准公共产品“拥挤性”的特点决定其消费要遵循“选择性进入”的规则,即满足一定约束条件后(例如付费后) ,才能消费。
        因此,公共产品基本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纯公共产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如国防、公平的收入分配、有效率的政府或制度、环境保护、基础科学等;第二类公共产品的特点,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却可以较轻易的做到排他,如公共桥梁、公共游泳池以及公共电影院等,这种物品也被形象地称为俱乐部产品(club goods);第三类公共产品与俱乐部产品刚好相反,即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却无法做到有效地排他,如公共渔场、牧场等,有的学者将这类物品称为共同资源(common resources)。俱乐部产品和共同资源通称为“准公共产品” (quasi2public goods),即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随着私人对公共产品生产与提供的参与,公共产品的提供有了公共提供、市场提供和混合提供三种基本方式。公共产品一般由政府提供,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运用上述观点分析可知,地质调查工作成果不是公共产品。首先,它不完全具备非排他性的经济本质。地质调查工作成果表现形式是信息产品,可以通过简单设置规则——收费,就可轻易实现排他。其次,它不具备非竞争性的表现形式。地质调查工作成果具有地域性,只能说明本地区的地质状况,不能说明其它地区的地质状况,不能复制,一旦有人使用,并通过后续工作取得效益,他人就无重复使用的动力,更谈不上边际成本不变。由此看来,地质调查工作成果具有潜在的排他性和明显的竞争性。
    实践上,地质调查工作成果是公共产品,地质调查工作成果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需要通过一系列后续工作才能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这种地质调查工作成果效益的间接性、滞后性及较长产生链的特点,形成资金的技术壁垒,预期经济效益不清,机会成本增大,资本效率降低,决定了市场不会提供这种产品。但社会经济发展又需要这种产品,因此,就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从世界各国的地质调查工作来看,绝大多数地质调查工作都是由政府出资进行。由此看来,按实践标准地质调查工作成果则属于公共产品。
        地质调查工作成果特征前面已有论述,你使用不影响他使用,基本具备非排他性;但你使用后,他再使用效用就会降低、甚至为零,不具备非竞争性。而且地质调查工作成果的实际使用也是遵循“选择性进入”的规则的,所有产生效益的后续工作的投入,可视为进入限制,典型的是矿产资源探矿权的取得是要付费的。也就是说,地质调查工作成果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特征,具有“拥挤性”的特点,使用要遵循“选择性进入”规则,所以说,地质调查工作成果是准公共产品。实践标准之所以把地质调查工作成果判为公共产品,源于地质调查工作的投入来自国家财政的公共支出。在市场经济的国家里,公共支出的目的就是生产公共产品。实践标准的结果是动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依据供给主体的不同,把准公共产品或纳入公共产品或纳入私人产品。
        要从理论上判断是否是公共产品,就必须从表现形式和经济本质两方面把握公共产品的特征。单从公共产品的定义和特征来看,地质调查工作成果不属于公共产品,单从市场能否提供的标准来看,地质调查工作成果则是公共产品,而进一步深入分析则会发现,地质调查工作成果又是准公共产品。
        运用公共产品理论,结合地质工作的产品特点,可以将地质工作产品分为公共地质产品、准公共地质产品和非公共地质产品。这种产品性质的差异决定了不同类型的产品需要不同的供给方式:公共地质产品需要政府提供,非公共地质产品需要市场提供。这也是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的重要理论依据。以区域性地质调查成果和矿产资源调查成果为例做深入分析:区域性地质调查目的是提供满足公共需要的基础地质信息,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属于纯公共地质产品;区域性矿产资源调查目的是提供后备勘查基地,部分地具有竞争性或排他性,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一般面上的,为提供后备勘查基地的地质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一旦设置了探矿权,地质产品就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属于非公共地质产品。由此可见,是否设置矿业权是区别公共地质产品和非公共地质产品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性质及特点
        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及其所从事的公益性地质工作,就是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基础信息资料,并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不仅提供公共地质产品或准公共地质产品,而且提供公益性服务,满足公共需要。公益性地质工作是由各级政府出资为社会服务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地质工作。基本内容包含:以保障资源安全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宗旨的地质工作;为重大工程建设和政府宏观决策服务的地质工作;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地学知识与信息需求而开展的地质工作;为推进地质科技不断发展而开展的地质工作。
        政府财政投入开展地质工作有两方面依据:一是提供公共地质产品和准公共地质产品的目的,由于公共地质产品和准公共地质产品的提供存在市场失灵,采用政府供给的方式具有高效率;二是为了实现国家战略目标,如快速缓解资源紧张局面,保障资源安全,扶持勘查和矿业发展等战略目标,国家财政可以投入非公共地质产品。
        经过多年改革探索,我国现行地质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一是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其本质是公共地质产品和非公共地质产品在供给机制上的分开。政府提供公共地质产品;市场提供非公共地质产品;二是为了实现战略目标,政府资金可以介入非公共地质产品的生产,但要遵循市场规律,作为一种宏观调控手段,引导和促进市场提供非公共地质产品。
    目前我国政府公益性地质工作体系框架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公益性地质工作。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能源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与潜力评价,全国性、跨区域、海域基础地质和环境地质的综合调查与重大地质问题专项调查。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
        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要服从国家需求,服务国家目标。其基本内涵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能源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调查与潜力评价,全国性、跨区域、海域基础地质和环境地质的综合调查与重大地质问题专项调查。二是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地质矿产理论研究、技术方法研究、引进和推广、地球科学和地质勘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三是示范类地质工作。包括为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矿产勘查作示范的地质工作。其目标主要是为全社会提供地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公共决策提供地质科学论证和决策支撑,这是公益性地质工作存在价值的体现。也是中央政府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职责。
        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是认识地球、了解地球,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超前性工作,向社会提供地学信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久性支撑,是集科学与技术、理论与实践、科研与调查为一体的多学科联合攻关的工程,具有基础性、探索性、地域性、继承性等特点,需要长期的资料、经验与人才积累,充满了活劳动,需要一支稳定的专业队伍长期进行成果资料的积累。公益性地质工作的特点和内在要求决定必须有一支专门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队伍。这也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地质工作发展的经验。
        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心。提出要加强地质工作,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温家宝总理曾明确指出,必须建设好一支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科研相结合,能担当重大战略任务、善于攻坚打硬仗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这项改革,目标不能动摇,步伐必须加快。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地质调查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编发〔2004 〕2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均明确: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基础信息资料,并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统一管理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对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承担的国家地质调查任务实行项目联系、业务指导, 并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管理。
        国土资源部在《关于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3号)中提出的建设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思路和目标是:“根据我国国土面积、人口总量和国家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需求,与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地勘队伍管理体制相适应,逐步建成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齐全、高素质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由国家和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两部分组成,总体规模2.5-3万人,其中,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现有直属单位1万人规模基础上逐步达到1.5万人(控制规模)。今后3年的建设目标为:基本建成一支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直接管理,成建制,统一高效,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科研相结合,能担当重大战略任务,善于攻坚打硬仗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地质调查队伍”。
        “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主要以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为基础,依托重大地质调查项目和国家专项的组织实施,通过专业结构调整和队伍能力建设,充实、加强一线技术力量,建实建强区域性地质调查机构、专业地质调查机构、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撑机构和公益性服务机构,使之真正成为能够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任务及提供地质信息资料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做好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关键在队伍。建设好一支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关系到我国地质事业的长远发展,是实现公益性地质工作国家战略目标的关键。当前,中央和地方两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组织结构框架已初步形成,职责基本明确。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已初具规模,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由于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基本上是由管理体制、任务性质不同事业单位成建制地合并形成的,不同程度地存在事业单位的一些共性问题:如事业费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业务骨干和管理人才缺乏,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队伍活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装备落后,社会保障体系未建立,离退休人员包袱沉重等等。上述问题可归结为两个,一个是这支队伍尚未建强,另一个是保证队伍稳定发展所必需的经常性经费不足问题。这是当前制约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精建强的关键问题,这两个问题较为严重,直接制约着公益性地质队伍的稳定与发展,解决不好这两个问题又直接影响公益性地质工作顺利开展,也势必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而经常性经费投入不足又是制约队伍建设的主要瓶颈因素。
        三、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队伍尚未建强
        1.人才队伍总量严重不足
        截至 2005 年底,全局共有职工12028人。其中,在岗职工6523人,占54%;离退休5369人,占45%;待岗136人,占1%。在岗职工队伍中,共有各类人才4924人(初级以上职称,含技师16人),占75%。从事野外一线工作的地质专业技术人才 1512 人,占在岗职工23%。
        目前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人才队伍规模与新时期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任务相比,现有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特别是野外一线地质人才总量较少。队伍规模距离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控制规模1-1.5万人相差近一半。
        2.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截至2005年底,全局在职职工中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4908人中 , 在岗专业技术人才3788人,占人才队伍总数的77%。人才队伍结构不够合理(见图1-4)





    图1年龄结构                                图2学历结构 


        在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908人中,30岁以下的占16%;30-39岁占22%;40-49 岁占41%;50-55岁占16%;56 岁以上占5%;高级职称2193人,占45%;中级职称1523人,占31%。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占9%,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占13%;本科学历的占42%。


    图3职称结构                                  图4优秀人才情况


      
        全局共有“两院”院士18人、领军人才(主持过重大项目,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的人才) 162人、 重大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第一负责人)672 人。
        主要问题一是领军人才,优秀、复合型人才和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野外一线骨干人才短缺问题比较严重。二是年富力强、可以承担野外一线工作重任的31-40 岁年龄段的人才偏少,业务骨干断档的问题十分突出。三是人才余缺并存。地质类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少,管理、经营、后勤服务人员相对较多。从事方法技术研究的比例较大,从事野外地质调查人才比例小。四是人才队伍能力与当前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在目前野外一线的地质专业技术人才中,新接收的大学毕业生占了较大比重。这部分人员缺乏生产实习和实践锻炼,野外一线地调能力较差。按照高质量完成地质调查任务的要求而言,野外地质调查人才队伍整体能力有待提高。
        3.人才队伍后备力量不足。
        从地质人才供给方面看, 未来几年内实际供给不足,形势较为严峻。由于前些年地质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 地质工作新的运行体制还没有形成,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与激励机制没有建立, 地质工作的远景规划和个人的长远发展比较模糊, 就业出口因此受堵。致使近15 年来地质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教育已出现问题:多数学生不愿意报考地质类专业, 学校大幅度削减了招生计划,致使地质技术人供应从源头上大大减少。此外, 一些成熟的地质专业技术人才有部分已改行或离开地质工作岗位。地质工作的后备人才和可以提供的有相关工作积累的成熟专业技术人才非常有限。而且地质调查从业人员的地区分布、部门分布与地质工作投入的地区和部门相关, 可以从市场上聘用提供的地质工作项目服务和满足地质工作需要的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有限。地质人才断层、青黄不接的现象非常严重。
        由于近几年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需求的不断增大,特别是商业性地质工作的逐渐兴起,全社会对地质科技人才需求达到空前旺盛,地质科技人才供应绝对不足,各高等院校的地质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就是明证。因此,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与地方和原工业部门、油气公司、外资公司对地质人才资源的争夺较为激烈。由于目前地调局系统职工收入与原工业部门、油气公司、外资公司及地方相关行业和单位相比,处于中下游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已有外流趋势。2001-2005年间全局共有 270 名专业技术人员调出局系统,其中地质类专业技术人才231人,占调离总数的85%。而目前,地质类专业技术人才流向地调局系统的趋势已大大减弱,在部分地区或个别单位向前些年那样批量引进有经验的地质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情形几乎已不可能再现,如沈阳地调中心,2006年到目前拟引进十余名地质类专业技术人才,至今未果,主要原因就是很多地区、部门及单位通过提高待遇挽留技术骨干,用优厚的待遇招揽人才,采取非常规措施控制技术人员外流等办法稳定、发展壮大队伍。与此同时,大批引进技术骨干,还要面对配套设施建设、配偶安置和解决住房等方面的问题困扰,单位自身也是力不从心。
        总之,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还比较薄弱,难以满足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需要。
        (二)国家财政对公益性地质工作有效投入不足
        国家对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与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要求相比明显不足。
        1.保证队伍正常运转的经常性经费投入不足  
        近年来,国家的投入有一定增加,但与成本的增加和实际需求相比,其投入总量仍远远不足。基本支出预算长期不足,正常工作费用缺乏保障,是各单位普遍的问题(见表1-4)。

    表1  全局几年来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财政预算拨款的经常性费用    单位:万元



    表2  六大区中心几年来财政投入经常性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几年来,包括人员经费在内,六大区中心平均始终徘徊在每年人均2万元多一点,离退休经费始终徘徊在每年人均1.6万元左右,扣除物价上涨和社会负担成本增加,近几年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而相应增加的投入,实际上的经常性投入是相对下降的。各单位经常性地质事业费严重不足,基本支出预算中,人员经费(含离退休)预算年平均不足1.5万/人,只相当于实际支出的40%多。
        社会保障政策不配套, 投入结构不合理。由于改革政策不配套,使地质事业单位改革难以向更深层次发展,比如由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分流人员没有出口,人员难以流动,全员聘用制也无法真正实现。目前, 在国家公益性地质队伍中, 离退休人员占整个队伍的45% 左右。由于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 按照目前人员经费优先保证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的情况,沉重的离退休

    表3  全局劳动报酬及补贴、离退休费用实际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表4  六大区中心历年劳动报酬及补贴、离退休费用实际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人员费用支出(退休金、医疗费等)占用了财政投入事业费的近60%, 扣除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所必需水、电、暖、基础设施日常维护等刚性支出,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已所剩很少。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几次上调职工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在职职工工资正常调资,差旅费开支标准提高,社会各类服务价格提高,都加大了各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成本,地方纷纷出台了增加地方工资性补贴政策,对中央直属的单位也造成巨大压力,由于缺乏财政资金支持,各单位靠自身收入难以足额兑现地方的各种补贴政策,致使离退休老同志有意见,在职职工队伍不稳定,同时难以吸引人才,建设发展队伍。
        经常性经费不足,日常的工作就难有经费保障。必然导致本应由事业费开支的项目不得挤占其它经费,特别是挤占、挪用工作项目经费的现象。造成列支渠道不合理,财务预算执行困难。大量挤占、挪用项目、课题经费,直接影响了项目的质量和成果水平。 
        公共服务机构基本运转费用难以维持。实物资料中心因为缺钱,生产科研设备短缺,资料库运行费不足。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经费缺口较大,有些专业期刊资料只能忍疼割爱、砍掉不订。
        即使是进入非营利科研机构编制的人员新增的改革经费也仅能满足部分弥补基本运转费用 (水电费、供暖费)和管理人员工资的不足。2005年地科院全院事业费总额为11218万元,扣除“非营利”追加部分后为7762万元,当年离退休费用支出总额为4841万元,占事业费总额的63% 。
        总之,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缺乏经常性工作经费,缺乏经常性的更新机制,直接影响了地质调查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地质调查成果对社会公开服务的动力机制”。制约了国家公益性地质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2.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缺乏长效机制
        主要问题一是经常性地质工作经费不足。二是承担的任务不稳定。以地质大调查专项为例:“自1999 年我国开始实施地质大调查以来到2005 年七年间,中央预算投入的地质大调查经费56.79 亿元,其中1999~ 2005 年每年投入经费分别为5.37 亿元、8. 57 亿元、8.58 亿元、8.58 亿元、8.58 亿元、8.59 亿元、8.52 亿元”。作为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地调局的直属单位承担的任务平均不足大调查总任务的40% (见表5)。
        由于历史的原因,地质勘查经费主要投资于四个专业地质调查机构,而六个大区中心几乎没有这方面的投入,只有财政投资的国土资源大调查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项项目,科技项目费主要投向地科院所属的七个非营利机构和五个转制所。

    表5   全局几年来财政预算拨款的地质调查工作经费情况    单位:万元

        由此表看出,几年来国家财政(财政调查专项)对国家公益性地质队伍的工作经费投入处于低水平徘徊。表中,科技项目经费增长主要由于地质科学院所属几个研究所有部分队伍(700人)进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划为非营利机构而政府投资的科研类项目经费增加。
        从年度投资的总额看似基本保持稳定,但扣除物价上涨和社会负担的增加而产生的成本增大因素后,实际直接用于工作的费用逐年减少。2003-2005年间全局财政投入的工作经费为年人均9.5万元,2006年全局财政投入的工作经费为人均9.1万元,
        六大区地调中心2004~2006年间,财政投入的工作经费从额度上处于徘徊状态,实际直接用于工作的财政投入是下降的。由于工作任务不饱满,为了事业的发展、队伍稳定与发展,各单位都承担了市场项目,以弥补经费不足。从上面的表2可以看出,近三年来,财政对六大区中心投入的经常性费用徘徊在人均1.6~1.8万元/人年。在目前人员工资、离退休费用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为保证人员工资、离退休费用支出,各单位普遍存在挤占工作经费现象,实际用于工作的经费势必大大缩水,工作的成果质量和成果水平也难有保证。
        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主要依靠申请国家专项工作经费支撑,没有长期而稳定的经常性工作经费保障。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依托国家专项生存发展,存在大起大落的风险。地质大调查、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均属于国家专项经费,投入本身就不稳定。地质勘查费原本属于财政投入给地勘单位(主要为四个专业地调机构)的经常性工作经费,基数较低,近几年以财政专项增加了投入,但也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中。
        以六个大区地调中心为例,“十五”期间,六大区中心承担地质大调查专项281项,经费37560万元,占此间承担各类项目总经费的70.0%,其它国家专项153项,经费10510万元,占项目总经费的19.6%(见表7)。

    表6 六大区中心近年地质调查工作经费财政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图5 六大区中心“十五”承担的地调、科研项目总经费情况(单位:万元)
     

    表7            六大区中心 “十五”期间承担的各类地质项目及经费情况

        由表7看出,各单位项目来源一是主要依靠承担地质大调查专项,而这类项目投入并不稳定,并且在低水平徘徊。“十五”期间财政投入的六个大区地调中心年人均地调、科研项目经费为7.1万元,年人均地质大调查经费为5. 5万元,仅相当于全局平均水平的60% 。相对于维持队伍稳定和发展所需要的人员劳务支出等要求来说,严重不足。
        按计划,地质大调查专项到2010年全部结束。届时,如果没有新的专项投入,国家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投资每年将净减少9亿元,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承担的工作量每年将减少3-4亿元,相应地六个大区中心每年将减少70%的工作量(以现在的投资规模测算),队伍将处于半失业状态。正因为这个原因,各单位对扩大队伍规模就有后顾之忧。
        由上述分析看出,作为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承担的工作任务是不稳定的,经费投入是严重不足的。因此,经常性经费不足问题,是严重制约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精建强和稳定发展的最大瓶颈因素。 
        3.缺乏长期稳定的科技投入,地质工作是科学探索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地质调查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地质科学院所属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是国家地质科技创新的主体,也是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的科学技术支撑。由于科研经费的不足,科研人员要花很大精力到处争取课题,无法考虑争取到的课题是否符合单位的学科建设、发展方向以及服务领域等,这样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和限制了学科的发展,传统优势学科也有逐步丧失国际学术地位之虞;由于科技投入的不足,使实验室得不到稳定支持,难以形成对科技创新的有力支撑,大大削弱了科技创新的基础性工作。
        4.基地建设保障不足
        按照国家提出的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十一五"建设目标,现有生活工作基地将不适应要求。部分单位科研用房紧张,新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无处安装,许多珍贵的古生物化石、岩矿石标本、大量的野外样品堆积在楼道,影响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队伍规模的逐渐扩大和任务量的增加,此类问题将更加突出。
        四、结论及若干建议
        (一)、明确政府投入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职责,完善工作机制
        公益性地质工作特点,决定了必须有一支专门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队伍。要明确政府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职责,主要是为全社会提供地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公共决策提供地质科学论证,要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开展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新机制, 合理划分确中央与地方职责及投资范围,建立统一协调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相应加大财政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
        (二)、加大地质人才开发力度 进一步完善队伍结构调整
        要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筹划,科学组织,稳步推进,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基础上,通过增强人才吸引力,增强队伍地质调查核心能力, 把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国家队建精建强,实现建设公益性地质工作队伍建设目标。
        科学制定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十一五”建设规划,根据 “十一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的任务需求,把握人才队伍建设的主客观环境,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配套措施,以落实中国地质调查局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为目标,把地质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进一步加快人才队伍结构调整, 加强野外一线技术力量。开展大规模全方位职工岗位培训。通过举办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班和业务专题讲座,开展业务练兵活动,加强青年人才野外实习锻炼、选送骨干人才到国内高等院校、国际地质调查机构培养,加强与国内、国际人才互访、讲学交流与合作开展项目研究等方式,形成上下联动、分散培养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在职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加快地质人才开发。要把人才开发放到重要位置。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地质人才开发机制和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研究制定以重大地质调查、科研项目和重点实验室为依托的人才培养办法。地质调查和科研项目向重点人才倾斜,每年优选一批地质调查、科研项目支持领军人才、复合型人才、中青年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逐步实现完成项目工作任务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造就一大批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地学新人。
        加大引进地质人才引进工作力度,紧密围绕地质调查中心工作,结合工作任务和专业需要,采取切实而有效的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引进适量的本领域、本区域野外地质调查领军人才、重大项目负责人,充实野外一线技术力量。
        通过五至十年的建设,基本建成一支人员精干、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全面承担国家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和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的中央地质调查人才队伍。
        (三)中央财政要保证国家公益性地质队伍的经常性经费投入。
        1.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尽快落实队伍社会保障政策。
    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应定位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要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公共支出的重点内容,增加离退休人员的财政预算拨款,解决全额拨款和离退休经费严重不足问题。提高基本预算基数,给足必要的工资、基本建设费用以及正常的稳定的运行经费(如地质成果社会化服务费用等),切实保障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正常运行和工作的开展。建立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和公益性地质工作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积极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尽快将队伍建设的配套设施如办公、生活基地的规划与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增加基础设施投入。
        2.完善人才激励、保障体制和机制。
        应增加相关预算标准,改善地质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待遇,对野外地质工作人员继续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政策,探索和建立符合公益性地质工作实际、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人才薪酬制度。研究制定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功勋奖励制度。建立鼓励创业创新的收益分配和人才使用机制,为稳定地质人才队伍创造良好环境。增加专项经费投入,支持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以重大地质调查、科技攻关项目和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培养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要结合地质工作实际,制定吸引地质人才的有效办法,增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加大财政对地质类教育的投入,加强后备队伍建设。
        以发展地质教育为基础,加快地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地质类院校办学条件建设,积极支持发展地质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根据地质工作的实际需要,保持合理的地质类学生招生规模。国家奖学金和资助贫困学生政策进一步向地质类学生倾斜,鼓励学生报考地质类专业。鼓励学生毕业后到地质一线就业。在实践中培养杰出的地质人才,为提高地质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中央财政要加大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资金投入。
        1.建立多渠道的地质科技投入体系。国家应逐步增加地质科技投入,并在相关地质专项中合理安排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和新技术推广的经费。突出研究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地质问题,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和勘探开发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加快高薪技术在地质勘查中的应用,加强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不断提高地质队伍的装备水平,推进地质工作现代化。
        要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支持公益性地质单位以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形式,组建特色突出、装备精良的科技创新基地。通过对重大项目长期稳定的扶持,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要加快改善科技基础条件,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野外长期观测站网等科技平台建设。支持一批国土资源数据中心的建设。
        扩大地质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地质信息收集和分析,共同开展研究地质课题, 更好地解决我国特殊的地质问题。
        2.建立中央财政对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合理增长机制。要设立中长期发展项目,从国家层面规划设立一些重大专项工程,如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地壳探测工程、地质环境保护工程等。通过重大地质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提高预算标准,合理增加地质调查项目经费投入,按实际工作量核定项目经费。加大矿产勘查前期投入,适当增加前期地质工作程度,为商业性矿产勘查降低自然风险。

    曹贵斌:国家公益性地质队伍建设投入分析及对策

    “十五”规划目标

        ——基本建成土地和矿产资源以及相关地学的基础数据库,建成国家油气资源数据库,基本完成重要地质资料的数字化,使国土资源数字化信息初步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调查评价的需要;基本形成国土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  
        ——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基本满足地政、矿政管理工作的需求,初步实现国土资源政务管理工作流程的信息化;现代信息技术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实现地质调查评价主流程的信息化。  
        ——初步形成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基本完成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建设。数据交换技术取得实质性进展。

    工作部署

        总体部署 
        1999年数字国土工程投入资金4,600万元,2000年投入资金9,000万元。2001年以来,年度项目设置经科学论证,注重实用,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组织有效,进展顺利,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并投入到实际应用。“十五”期间开展项目329个,投入资金45,150万元,其中,2001年9,430万元;2002年8,860万元;2003年8,860万元;2004年8,900万元;2005年9,100万元。 

        一、    基础数据库建设 
        开展了221个项目。其中,地政基础数据库包括:1:50万土地利用数据库、1:1万比例尺土地利用数据库、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数据库、土地资源高分辨率影像数据库等;矿政基础数据库包括: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全国油气资源数据库、全国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国土资源国家级数据库运行系统等;基础地学数据库包括基础地质数据库和地质综合成果数据库两大类,涉及区域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区域水环地质空间数据库、区域海洋地质数据库、基础地质数据库、航空物探遥感数据库、全国专题图数据库、成果资料数据库、图文地质资料数据库、全国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等。进行了全国岩石、钻孔、物性、实物地质资料目录等专业基础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初步部署了全国地质数据与资料中心建设工作。 

        二、    调查评价相关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 
        开展了25个项目。主要包括: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编制、GPS技术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中的应用示范、地质调查数据采集系统和地质调查数据处理与综合分析系统建设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编制、GPS在土地变更调查中的试点示范、计算机辅助区域地质调查系统和野外地质调查应用软件及适用技术推广培训、西北地区地下水资源评价系统、矿产资源快速评价信息系统、地学工具软件包、国土资源调查适用信息技术评价与应用研究、地质体三维模拟技术、地下水资源调查综合分析、矿产资源调查数据处理与综合分析系统建设等工作。

        三、    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开展了26个项目。主要包括:国土资源部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总体设计、国土资源部电子政务基础平台研制、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试点示范、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贵州省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试点示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系统、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信息系统、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国土资源部地政管理信息系统集成与维护、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试点示范、中国矿产资源可供性系统试建设、全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管理系统、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系统、矿政管理系统数据库共享集成、国土资源部矿政管理信息系统集成与维护、国土资源遥感运行系统、国家地质工作办公信息系统、国家地质调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和离线数据服务系统开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信息系统等。

        四、    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开展了14个项目。主要包括: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全国国土资源数据交换中心建设、国土资源信息集成与分析系统、国土资源科技成果服务系统建设、国土资源信息分析应用系统建设、全球战略性矿产资源数据库建设、国土资源国外信息采集与分析系统、地质资料查询服务系统、国土资源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等;在地质调查信息化成果集成与社会化服务领域,部署了国家地质工作信息化战略研究、地质调查信息化产品社会需求分析、地质调查信息化成果集成转化与社会化服务等5个工作项目。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数据库软件的开发与推广;国外信息技术的调研与交流;国家地质工作信息化战略研究;地质调查信息化产品的社会需求调研;开展地质调查信息化成果的社会服务;开展地质调查信息化成果社会化服务方案的研究等。

        五、    基础网络与信息化标准建设 
        部署开展了42个项目。主要包括:全国国土资源主干网系统、国土资源国家级数据中心网、国土资源远程会商及应急指挥系统、国土资源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系统建设、国家地质调查骨干网络体系建设、地质调查基础网络系统建设、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地质调查信息化标准建设等工作。

    工作进展及主要成果

        一、    基础数据库建设 
        “十五”期间,在基础数据库建设方面,开展了221个项目。到目前为止,新开和续作项目绝大部分都在顺利进行。通过这些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初步形成了地政、矿政两大基础数据库管理体系和基础地学数据库管理体系。 
        在土地资源数据库建设方面,已经完成数据库5个,3个正在开展。完成了国家级、省级和50万以上人口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34个市(县)级试点工作正在开展;完成了全国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数据库,包括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1999-2002年各时段遥感影像数据;完成了建设项目用地数据库、全国开发区用地数据库、基准地价数据库等;1:1万主比例尺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正在开展,已完成近700个市(县)的建库工作,编制完成《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稿)、《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试用稿)和《1:1万建库管理办法》,形成了一套完整、标准、规范的1:1万主比例尺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路线和管理制度,为项目在全国范围的顺利实施和保证成果质量奠定了基础;高分辨率影像数据库设计全部完成,完成项目工作区高分辨率影像数据整合处理,覆盖面积1.7万平方千米,完成了3,600平方千米的部分数据处理工作,正在抓紧建库;地籍数据库试点建设正在进行。 
        在矿产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方面,已经完成数据库5个。完成了国家级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完成21个试点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系统建库,正开展第二批20个市(县)试点建设;完成了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对全国149种固体矿产(除铀矿外)储量的年度统计汇总;完成了全国7000个大中型及部分小型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建设和全国油气资源数据库建设;完成了包括战略性矿产资源动态信息、各国矿业投资环境、各国战略性矿产资源和管理、各国矿业经济政策等内容的全球战略性矿产资源数据库建设。 
        在基础地学数据库建设方面,已经完成数据库24个,正在开展6个。完成了1:500万地质图空间数据库、1:250万地质图空间数据库、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地质图空间数据库1:20万区域地质图的空间数据库、1:500万矿产地质图空间数据库、1:600万水文地质图空间数据库、中国岩石地层数据库、全国1:20万自然重砂数据库、全国同位素地质测年数据库、全国矿产地数据库、区域重力数据库(包括1:100万、1:50万和1:20万)、电勘查数据库、全国1:100万航磁数据库、我国四个海域的海洋地质数据库、水系沉积物区域地球化学数据库、全国专题图空间数据库、全国地质工作程度数据库、中国资源卫星资料数据库;完成全国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试点区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地质调查成果资料中文目录数据库、地调成果资料英文目录检索数据库、地调项目档案目录数据库、地学图书期刊类文献标题和摘要数据库。图文地质资料数据库建设正在开展,完成了8000份重要地质资料的数字化。地质调查资料与信息数据库、全国钻孔地质数据库、全国岩石数据库、1:5万区域地质调查空间数据库、1:5万重点城市及经济开发区水工环地质综合空间数据库等进展顺利。完成各类基础地质与专业地质图件8000余幅,资料整理与数字化1.8万种,数据综合与更新维护6500多幅;各类数据库数据量总计达4.5TB;编绘各类项目与领域用图1500余张。

        二、    调查评价相关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 
        “十五”期间,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相关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方面,开展了25个项目。完成了基于GPS的土地利用变更方法的总体框架以及主要的技术路线和涉及关键技术研究、GPS野外动态数据采集方法及精度分析、GPS土地利用数据转换模块、基于GPS与GIS的土地利用变更信息系统的开发并建立了试点地区武汉市土地利用数据库、株洲市天元区土地利用数据库。通过GPS在土地变更调查中的试点示范,极大地提高了土地变更调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精度。在地学领域,将GIS、GPS与区域地质调查流程结合,开发出了新一代计算机辅助区域地质调查系统,实现了野外地质调查图、文、像的数字化信息采集,并已经推广应用。 
        在地质调查评价方面,完成了计算机辅助区域地质调查系统和野外地质调查应用软件及适用技术推广培训、西北地区地下水资源评价系统、矿产资源快速评价信息系统;研制完成数字填图系统及数字矿产资源调查系统。在试点和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的数字区域地质调查理论、技术方法,并编制完成了系列工作指南和技术要求,构建了相应的技术推广培训和技术支持体系。通过在区域地质调查工作中全面推广应用,实现了区调工作主流程信息化。基本完成地下水资源、地质灾害及环境地质调查野外数据采集子系统的开发,开展了试点应用研究。在试点应用的基础上,自2004年开始,数字填图系统和固体矿产资源野外数据采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地学工具软件包工作项目开发和集成了水工环专业地质科学基础计算程序包、地质科学基础计算多元统计程序包、岩石化学数值计算及图示系统程序集和矿产资源GIS评价系统。开发的水工环专业地质科学基础计算程序包、岩石化学数值计算及图示系统程序集已提供上网服务。矿产资源GIS评价系统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预测工作奠定了基础。国土资源调查适用信息技术评价与应用研究工作项目研究完成了嵌入式系统、XML及.NET开发技术全面评估、数据交换技术、非结构化数据处理与应用研究报告,开发空间数据库浏览系统软件,并提供服务。 
        这些成果为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体系框架的建立奠定了技术基础。

        三、    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在“强化应用,讲求实效”的建设原则指导下,一批涉及国土资源规划、审批、综合事务等方面的主要业务信息系统已经建成并在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投入使用,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高效、透明。2001年以来,在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开展了26个项目,涉及19个系统建设,完成了7个业务应用系统开发。 
        在地政管理信息化方面,建设了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等管理信息系统。国家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国家级规划、全国省级和50万以上人口重点城市规划的管理、规划辅助审查以及决策分析。国家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在国土资源部机关9个司局使用,实现了从窗口接件、审查、会审到签发整个审批过程的网上运行。部分省市,特别是经济发达省市的重点城市,相继建立并运行了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系统、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 
        国土资源部地政管理信息系统集成与维护,针对地政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项目总体方案,提出了主要工作内容,分解出21个业务模型及相关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重点分析了不同业务之间、不同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理清了项目工作的范围和界限;通过集成已有系统,基本形成建设用地审批主线的雏形,形成了申报、审查、备案、公示、监督的主线;初步实现已有基础数据库的集成应用,开展了对现有地政系统的维护工作。 
        在矿政管理信息化方面,建立了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管理等信息系统。国家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图6-1)实现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规划的综合管理、规划辅助审查、统计分析,并在省级规划中推广应用,正在开展市(县)级的试点示范工作。全国范围内的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探矿权、采矿权、油气勘查开采)已经建立,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系统间远程数据查询和网上数据共享。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正在推广应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系统开发完成。国家地质工作办公信息系统、国家地质调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和离线数据服务系统、地质调查成果管理信息系统、地质成果资料电子文档验收与汇交管理系统、地质调查资料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也正在开展。 
        国土资源部矿政管理系统集成与维护,已完成基于电子政务基础平台的矿业权审批业务应用系统的搭建,通过对现行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功能的分析和分解,开始构建矿业权审批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同时,开展了矿产资源登记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数据库转换迁移软件的开发与推广应用;下发了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油气储量登记统计3个数据管理系统;完成了全国范围的培训工作和技术支持;完成了对现行的矿政管理业务系统的维护。 

     
    图6-1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国土资源部电子政务基础平台研制,目前已形成国土资源部电子政务建设统一的技术框架和运行环境(图6-2),通过国土资源部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建设,形成了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标准规范,满足政务公开、网上申报和信息查询等社会公众的需求,从而推动国土资源部电子政务建设发展;充分体现了基于平台搭建业务应用的思路,明显缩短了业务应用建设的周期,减少了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实现了国土资源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充分证明了基础平台搭建业务系统的效益。 
        国土资源遥感运行系统,利用现有技术成果和数据积累,根据项目制(修)订的土地资源遥感监测业务运行系统技术规程和规范(包括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基于遥感信息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国家级省级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数据库标准),对采用高分辨率遥感监测获得的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数据及其外业调查结果数据,进行批量数据处理与入库管理和维护,为土地资源业务管理提供现势性强、可靠性高的基础数据。项目自2003年开展以来,到目前为止已经基本完成了土地资源遥感监测业务运行系统技术规程和规范的修订任务,以及遥感数据处理与土地利用信息提取的关键技术研究、海量遥感监测数据管理与建库软件系统开发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了运行系统两个子系统主要模块的开发,并在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图6-2  国土资源部电子政务基础平台 

        国土资源综合统计信息系统,目前已经基本完成规划任务,包括编制完成了《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指标体系》以及年报、半年报和快报等的编制,开发完善了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系统软件,建立了部、省、市、县4级综合统计信息系统,初步建立了《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报表评比制度》,形成每年进行一次“全国统计数据会审”和召开一次“全国综合统计工作会议”制度,为国务院、各级政府制定有关资源管理政策、办法以及有关研究提供了基础决策信息。 
        全国国土资源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建设,按照程序已经确定示范地区,编写完成试点示范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编写了国土资源电子政务试点示范项目设计书,开展了试点示范地区电子政务建设需求分析,完成江苏、山西、昆明的试点示范方案的审查。 
        在地质调查领域,建立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了统一的信息共享环境、机关内的公文运转、文档一体化管理,提供办公信息发布平台;完成了5000余个国家地质调查项目基本信息建库,开发了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行;初步建立了实物地质资料数据库并初步完成了单机和网络条件下的管理系统开发;完成了地质调查成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开始提供服务;基本完成了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汇交管理标准,完成了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浏览系统、电子文档验收和汇交管理系统;建立了地质调查资料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建立了中国地质调查局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初步构建了信息采编、审批、发布等机制。

        四、    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正式开通,相继建成并运行了国土资源新闻网、虚拟办事大厅和交易大厅、行政审批结果公告、矿业权评估机构公示、视频点播系统、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信息公示系统,构建了国土资源信息强大的应用服务体系和统一权威的发布窗口(图6-3)。矿产资源规划元数据也已在国土资源部外网提供查询服务。 
        地质调查信息服务体系框架建立并得到完善,开展了地质调查成果的社会化服务和成果的集成转化。1:20万、1:50万数字地质图等几个空间数据库的2756个元数据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上发布;全国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在国土资源部外网、中国地质调查局内外网上公布,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全国1:50万、1:20万数字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全国区域重力数据库对外提供服务;开展了1:50万、1:20万区域地质图解密处理试验研究;编制了古北口(1:5万)和北京市(1:25万)旅游地质图;开展了地质调查信息化成果的网络化服务试验工作。 
        国土资源国家级数据库运行系统,围绕项目立项确定的各项任务,对已建和在建的国土资源数据库进行广泛调研,并根据数据分析和技术调研,确定合理的软硬件平台,进行系统集成,初步形成集数据接收、数据处理、数据提取与使用等功能于一体的数据库运行系统的存储、管理和应用的体系框架;接收了国土资源一些基础的数据库系统,并进行必要的应用开发,提供使用与数据共享;对系统进行维护,随着数据资源、用户需求的增加和技术的发展,对系统软硬件进行及时升级更新,保证数据接收、数据处理、数据提取与使用等功能的正常发挥。 
        国土资源信息集成与分析系统,基础数据集成、指标体系研究、系统软件开发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重要的阶段性的成果和进展。 

     
    图6-3  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五、    基础网络与信息化标准建设 
        国土资源主干网建设正在进行,实现了国土资源部机关与在京单位的联接,依托主干网国土资源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与全国各省级单位的网络互联也正在建设中。 
        国土资源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系统建设,已经完成了国土资源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系统的总体建设方案设计;完成了包括网络防病毒系统和防火墙系统在内的部分子系统的建设,实施了PKI/CA系统、电子邮件网关过滤系统和IDS系统的招标和设计。 
        建立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局机关、发展中心、6个地区地调中心共8个单位的局域网和国际互联网,完成了27个单位的广域网(城域网)的建设,已初步形成以地理分布为原型、以工作职能为基础的三级网络管理系统,包括局域网建设、国际互联网建设、广域网建设、基础网络的运维和用户的技术支持、基础网络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此外,为基于空间信息栅格的地质数据共享与服务体系的研究建立了信息基础实验室和模拟试验环境。到“十五”末期,初步建成国家地质调查工作骨干网络技术服务体系,形成结构、分布合理、运行安全可靠的三级计算机网络系统,为国家地质调查工作及成果的社会化服务提供网络载体服务。 
        信息化标准规范的制定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目前已经完成65项信息化标准,一批重要标准和急需标准已经完成,《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化指南》和《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等一批重要信息化标准已由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20多个标准正在试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公布实施的行业内部标准有6项,正在试用的标准17项。其中总体标准和行业通用标准10多项,土地信息标准20多项,地质和矿产信息标准40多项,涉及数据库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建设等标准,已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科学和实用的国土资源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开发利用的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使信息共享成为可能,为今后信息系统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主要成效

        国家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支撑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政、矿政两大基础数据库管理体系和地学基础数据库体系。完成土地基础数据库5个,包括国家级、省级和50万以上人口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1999-2002年5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全国土地利用遥感监测、建设项目用地等数据库。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近700个市县的建库工作。完成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基础数据库5个,包括国家级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储量、矿业权、全国7000个大中型及部分小型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完成基础地学数据库24个,包括中小比例尺区域地质图(全国1:20万、全国1:250万、全国1:500万)、区域水文地质图系列、全国地质工作程度、矿产地、区域重力、地球化学、全国地质资料目录等数据库。图文地质资料数据库建设进展顺利,完成了8000种重要图文地质资料的数字化。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各级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基本完成了GPS在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关键技术研究和系统开发,完成了新一代计算机辅助区域地质调查系统的开发,并得到推广和应用,提高了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精度,初步实现了数据采集、处理的信息化。 
        完成了7个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审批、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管理(包括探矿权、采矿权、油气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等主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完成国土资源部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开发省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试点建设,并取得成功。部分国土资源主体业务初步实现了网上报批,为规范业务审批和业务管理奠定了基础。 
        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已正式开通,相继建成并运行了新闻网、虚拟办事大厅和交易大厅、行政审批结果公告、矿业权评估机构公示、视频点播系统、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信息公示系统,基本构建了应用服务体系和发布窗口。 
        国土资源主干网与视频会议系统初步建成。完成了部机关与37个节点单位的连接。中国地质调查局建立了与6个大区地调中心连接的两级网络体系。完成了65项信息化标准的制定,《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化指南》和《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等一批标准已颁布实施,初步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国土资源信息采集、处理和应用的信息化标准体系框架。 
        总体来看,数字国土工程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为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数字国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