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编制依据: 编制单位: 支持单位: 
谨 以 本 规 划 
    向汶川特大地震中不幸遇难的同胞致以深切悼念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重建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四章 城乡住房 第五章 城镇建设 第六章 农村建设 第七章 公共服务 第八章 基础设施    第一节 交通第九章 产业重建    第一节 工业第十章 防灾减灾 第十一章 生态环境 第十二章 精神家园 第十三章 政策措施 第十四章 重建资金    第一节 资金需求和筹措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 
前  言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数万同胞在灾害中不幸遇难,数百万家庭失去世代生活的家园,数十年辛勤劳动积累的财富毁于一旦。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大灾难,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奋起自救,国内各界和国际社会积极施援,经过顽强努力,抗震救灾斗争在抢救人员、安置受灾群众等方面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
第一章 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区概况 
汶川地震波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10省(区、市)的417个县(市、区),总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四川、甘肃、陕西3省处于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① ,总面积132596平方公里,乡镇1271个,行政村14565个,2007年末总人口1986.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41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3050元、3533元。
专栏1 规划范围 
  
所在省 
 
县(市、区) 
 
个数 
  
四川 
 
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39 
  
甘肃 
 
文县、陇南市武都区、康县、成县、徽县、西和县、两当县、舟曲县  
8 
  
陕西 
 
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宝鸡市陈仓区  
4 
   
规划区的主体区域地处青藏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地带,以龙门山山脉为界,西部与东部的地质地貌差别明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总体上具有以下特点:
第二节 灾害损失 
汶川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灾害损失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害。震级达到里氏8.0级,最大烈度达到11度,并带来滑坡、崩塌、泥石流、堰塞湖等严重次生灾害。
第三节 面临挑战 
——生态环境恶化,植被、水体、土壤等自然环境被破坏,次生灾害隐患增多,余震频繁,导致生存发展条件变差。
第四节 有利条件 
——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为科学重建新家园提供了思想保障。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优先恢复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尽快恢复生产条件,合理调整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和生产力的布局,逐步恢复生态环境。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以灾区各级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在国家、各地区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又好又快地重建家园。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要把保障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把修复重建城乡居民住房摆在突出和优先的位置,尽快恢复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切实保护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重建目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努力建设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的新家园,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重建分区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按照国土开发强度、产业发展方向以及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适宜程度,将规划区国土空间划分为适宜重建、适度重建、生态重建三种类型② 。
专栏2 重建分区 ③ 
  
类型 
 
面积 
 
占规划区比重 (%)
 
人口(万人) 
 
占规划区比重 (%)
  
适宜重建区 
 
10077 
 
7.6 
 
772.8 
 
38.9 
  
适度重建区 
 
38320 
 
28.9 
 
1180.1 
 
59.4 
  
生态重建区 
 
84199 
 
63.5 
 
33.8 
 
1.7 
   
一、适宜重建区
第二节 城乡布局 
——位于适宜重建区的城镇应原地恢复重建,其中条件较好的,与经济发展和吸纳人口规模相适应,可适当扩大用地规模。村庄应就地恢复重建,并相对集中布局。
第三节 产业布局 
——适宜重建区应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增强配套能力,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带和产业基地。
第四节 人口安置 
——受灾群众安置总的原则是,主要在规划区内就地就近安置,不搞大规模外迁。人口安置的对象主要是耕地和宅基地因灾严重损毁、无法在原村民小组范围内生产生活的农村人口。
第五节 用地安排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各类重建项目都要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农用地,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空旷地。
专栏3 恢复重建新增用地 ④                                          单位:公顷 
  
类  别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城镇建设用地 
 
23190  19200  1910  2080  
农村居民点用地 
 
11000  9500  726  774  
独立工矿用地 
 
6246  4000  762  1484  
基础设施用地 
 
16367  14600  1212  555  
其他建设用地 
 
590  500  —  90  
合  计 
 
57393  47800  4610  4983   
——优先保证异地新建城镇、村庄的建设用地,以及重点重建任务、项目的新增用地。
第四章 城乡住房 
城乡住房的恢复重建,要针对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和消费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政府补助支持政策。对经修复可确保安全的住房,要尽快查验鉴定,抓紧维修加固,一般不要推倒重建;对需要重建的住房,要科学选址、集约用地,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尽快组织实施。
第一节 农村居民住房 
——农村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农户自建、政府补助、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相结合。
专栏4  农村居民住房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加固  
户数(万户) 
 
168.36  144.38  11.88  12.10  
新建  
户数(万户) 
 
218.87  191.17  22.98  4.72  
间数(万间) 
 
656.61  573.51  68.93  14.17   
第二节 城镇居民住房 
——城镇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原则,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实行维修加固、原址重建和异址新建相结合。
专栏5 城镇居民住房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加固  面积(万平方米)  4712.99  4437.03  220.06  55.90  
新建  套数(万套)  72.03  68.71  2.85  0.47  
面积(万平方米)  5489.29  5290.97  170.12  28.20   
第五章 城镇建设 
城镇的恢复重建,要按照恢复完善功能、统筹安排的要求,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增强防灾能力,改善人居环境,为城镇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一节 市政公用设施 
——原地重建城镇应以修复原有设施为主,结合未来发展需要适当提高水平;异地新建城镇要根据功能定位、人口规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配置市政公用设施。
专栏6 市政公用设施 
  
领域 
 
项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修复 
 
新建 
 
修复 
 
新建 
 
修复 
 
新建 
 
修复 
 
新建 
  
道路 
 
道路(公里) 
 
2548 
 
1509 
 
2301 
 
1332 
 
180 
 
94 
 
67 
 
83 
  
桥梁(座) 
 
728 
 
123 
 
635 
 
58 
 
54 
 
22 
 
39 
 
43 
  
公交场站(处) 
 
450 
 
207 
 
419 
 
130 
 
24 
 
3 
 
7 
 
74 
  
供水 
 
水厂(座) 
 
451 
 
15 
 
442 
 
12 
 
8 
 
— 
 
1 
 
3 
  
管网(公里) 
 
4153 
 
2363 
 
4055 
 
2085 
 
74 
 
119 
 
24 
 
159 
  
供气 
 
燃气储气站(座) 
 
203 
 
15 
 
203 
 
10 
 
— 
 
2 
 
— 
 
3 
  
供气管网(公里) 
 
2052 
 
791 
 
2049 
 
590 
 
— 
 
— 
 
3 
 
201 
  
热源厂(座) 
 
3 
 
4 
 
— 
 
— 
 
3 
 
4 
 
— 
 
— 
  
供热管网(公里) 
 
6 
 
41 
 
— 
 
— 
 
6 
 
41 
 
— 
 
— 
  
污水 
 
处理厂(座) 
 
331 
 
27 
 
328 
 
21 
 
3 
 
3 
 
— 
 
3 
  
管网(公里) 
 
800 
 
7256 
 
765 
 
6350 
 
29 
 
471 
 
6 
 
435 
  
垃圾 
 
处理场(座) 
 
47 
 
8 
 
39 
 
1 
 
5 
 
5 
 
3 
 
2 
  
转运站(座) 
 
665 
 
87 
 
565 
 
9 
 
44 
 
60 
 
56 
 
18 
   
第二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恢复重建,要尽可能保留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明确严格的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专栏7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项  目 合计 四  川 
甘肃 
 
陕西  
历史文  国家级  2  
都江堰、阆中 
 
 
省级  10  
绵阳、什邡、松潘、汶川、广元、江油、绵竹、广汉、剑阁 
 
勉县  
历史文  国家级  2  
安仁、老观 
 
 
省级  9  
昭化、孝泉、街子、怀远、元通、安顺场、郪江、青莲 
 
碧口   
历史文  省级  1  
 
 
杨店村 
 
  
第六章 农村建设 
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的恢复重建,要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做到资源整合、分区设计、分级配置、便民利民、共建共享。
第一节 农业生产 
——稳粮增收,突出优势,做强产业,因地制宜恢复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专栏8 农业生产设施和基地 
  
农业生产设施  修复受损农田10.05万公顷,恢复重建农业生产大棚2880万平方米、畜禽圈舍2211万平方米、养殖池塘1.23万公顷、机电提灌站9982座、机耕道18392公里 
优质粮油生产基地  建设20个水稻生产基地、14个玉米生产基地、21个马铃薯生产基地、23个“双低”油菜生产基地、0.73万公顷油橄榄基地 
特色果蔬生产基地  建设33个蔬菜基地、18个特色水果基地、13个食用菌基地 
茶药桑生产基地  建设13个茶叶生产基地、23个中药材生产基地、28个蚕桑产业基地 
畜牧业生产基地  建设年出栏890万头肉猪生产基地、年出栏226万只肉羊生产基地、年出栏42万头肉牛生产基地、年存栏4.2万头奶业生产基地、年出栏800万只土鸡生产基地、年存栏650万只兔业生产基地、年产5000吨蜂产品生产基地 
水产生产基地  建设39个特色水产养殖基地 
林业产业基地  建设1.93万公顷木竹原料林基地、1.53万公顷核桃等特色经济林基地  
第二节 农业服务体系 
——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开发新产品,发展新产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专栏9 农业服务体系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良种繁育场(站)  
农作物良种繁育场(站) 
 
79  66  4  9  
畜禽良种繁育场 
 
141  80  31  30  
水产良种繁育场 
 
32  28  1  3  
农业技术  
市级 
 
5  3  1  1  
县级 
 
51  39  8  4  
乡级 
 
1271  1021  160  90  
农业科研机构  
农科所 
 
4  3  1  —   
第三节 农村基础设施 
——利用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鼓励使用当地材料和人力,恢复重建农村公路、村庄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农村能源等设施。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专栏10 农村基础设施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饮水 
 
集中供水设施(处) 
 
4586 
 
3357 
 
1079 
 
150 
  
分散供水设施(处) 
 
300151 
 
270931 
 
29000 
 
220 
  
解决饮水安全人数(万人) 
 
860.7 
 
721.3 
 
107.0 
 
32.4 
  
农村公路(公里) 
 
39948 
 
29345 
 
7414 
 
3189 
  
县客运站(个) 
 
49 
 
39 
 
8 
 
2 
  
乡客运站(个) 
 
363 
 
342 
 
18 
 
3 
  
农村沼气(处) 
 
430010 
 
419400 
 
8473 
 
2137 
  
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处) 
 
15759 
 
11891 
 
2700 
 
1168 
   
——就地重建的村庄应以原有设施为基础,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修复重建基础设施。异地新建的村庄,应尊重当地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合理确定基础设施的重建水平和方式。
第七章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要根据城乡布局和人口规模,整合资源,调整布局,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将其建成最安全、最牢固、群众最放心的建筑。
第一节 教育和科研 
——实施灾区教育振兴工程,以义务教育为重点,恢复重建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统筹企业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机构的恢复重建。
专栏11 教  育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小学 
 
 
 
3462 
 
1973 
 
1194 
 
295 
  
其中:寄宿制 
 
1503 
 
955 
 
253 
 
295 
  
初中 
 
 
 
970 
 
769 
 
144 
 
57 
  
其中:寄宿制 
 
891 
 
710 
 
124 
 
57 
  
高中 
 
153 
 
112 
 
28 
 
13 
  
中等职业学校 
 
 
 
217 
 
189 
 
20 
 
8 
  
其中:技工学校 
 
60 
 
56 
 
1 
 
3 
  
高等院校(点) 
 
24 
 
22 
 
1 
 
1 
  
特殊教育学校 
 
23 
 
21 
 
1 
 
1 
  
幼儿园 
 
270 
 
250 
 
17 
 
3 
  
其他 
 
62 
 
62 
 
— 
 
— 
   
第二节 医疗卫生 
——重点恢复重建县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面恢复市县乡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恢复重建地方病防治设施。统筹企业办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恢复重建。恢复市级药品监督检验所。
专栏12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医院 
 
169  137  23  9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63  48  11  4  
妇幼保健机构 
 
52  39  9  4  
乡镇卫生院(含统建普通乡镇计生站) 
 
1263  1021  160  82  
药品检验所 
 
7  5  1  1  
其他卫生机构 
 
67  57  2  8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66  53  9  4  
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348  268  46  34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辆) 
 
450  346  62  42   
第三节 文化体育 
——合理布局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抓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影剧场(团)、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场所、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各类设施的恢复重建。
专栏13 文化体育 
  
公共文化设施  恢复重建图书馆52个、文化馆54个、档案馆5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177个(含统建乡镇广播电视站),影剧场(团)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县级支中心、基层点 
广播影视设施  恢复重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90座,广播电视台54座,修复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29522公里,广播电视有线前端51个,修复配置乡镇广播电视播出和传输设备18332台(件),广播电视村村通设施15688套,流动电影放映车及设备2526套 
新闻出版设施  恢复重建公益性出版机构4个、新华书店1146处,农家书屋和受损公共阅报栏 
体育设施  恢复重建受损体育场42个、体育馆37个、后备人才训练等设施83处,配套建设基层全民健身设施  
第四节 文化自然遗产 
——注重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民族文化的抢救保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历史价值和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建筑物。
专栏14 文化自然遗产 
  
世界文化自然遗产  修复青城山—都江堰、九寨沟、黄龙、四川大熊猫栖息地 
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录  修复三星堆遗址、藏族羌族碉楼与村寨、剑南春酒坊遗址 
文物保护单位  修复二王庙、彭州领报修院、江油云岩寺、平武报恩寺、广元皇泽寺、理县桃坪雕楼羌寨、徽县新修白水路摩崖、宁强同心羌寨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90处,少数民族物质文化遗产20处 
博物馆及文物库房  修复绵阳市博物馆、什邡市博物馆、茂县羌族博物馆、陇南市博物馆、广元市中心库房、汉源县文管所等65处,馆藏文物3473件(套)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修复北川羌族民俗博物馆、剑南春酒酿造技艺专题博物馆、绵竹年画博物馆、文县白马池哥昼传习所、略阳江神庙民俗博物馆等111处  
第五节 就业和社会保障 
——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加强对青壮年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对口支援、定向招工、定向培训、劳务输出等,解决规划区100万左右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
专栏15 就业和社会保障  
项  目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机构 
 
51  39  8  4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⑤  
 
1855  1507  217  131  
县乡社会福利机构⑥  
 
1855  1350  476  29  
县乡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157  138  12  7   
——实施灾区孤儿、孤老、孤残人员特殊救助计划,增强各级各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服务设施能力。重建并适当在县城新建福利院、敬老院和残疾人综合服务等设施,在成都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恢复重建殡仪馆和救助管理站。
第六节 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设施的恢复重建,要节俭实用,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结合行政区划的调整,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同级同类机构的用房和设施要尽可能集中建设、共建共享。
第八章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要把恢复功能放在首位,根据地质地理条件和城乡分布合理调整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远近结合,优化结构,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交  通 
——加快公路的恢复重建,充分利用原有公路和设施,以干线公路为重点,兼顾高速公路,打通必要的县际、乡际断头路。适当增加必要的迂回路线,力争每个县拥有两个方向上抗灾能力较强的生命线公路,初步形成生命线公路网。
专栏16 交  通 
  
高速公路  修复勉县至宁强至广元、广元至巴中、雅安至石棉、都江堰至映秀、成都至绵阳、绵阳至广元、成都至邛崃、成都至都江堰、成都至彭州、宝鸡至牛背等高速公路 
干线公路  修复国道108、212、213、316、317、318线等受损路段共约1910公里,以及22条省道(含2条省养县道)约3323公里,12条其他重要干线公路约848公里,适时启动绵竹至茂县、成都至汶川高等级公路 
铁路  修复加固宝成、成昆、成渝等干线铁路和成汶、广岳、德天、广旺等支线铁路,改建或重建宝成线109隧道等路段及受损严重的绵阳、广元、江油、德阳等主要车站,建设成都至都江堰城际铁路、成绵乐客运专线、兰渝铁路、成兰铁路、西安至成都铁路 
民航  修复成都、九黄、绵阳、广元、康定、南充、泸州、宜宾、汉中、咸阳、安康、兰州、庆阳等机场以及民航空管、航空公司、航油等单位受损的设施设备  
——适时启动对规划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先导和支撑作用的公路干线、铁路干线的建设。
第二节 通  信 
——按照资源共享、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要求,加快公众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加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推进网络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通信服务水平和灾备应急能力。
专栏17 通信 
  
公众通信网  恢复重建固定通信网交换机113万线、宽带接入设备56万线,移动通信网交换机1036万户、基站7809个,基础传输网光缆70775皮长公里、电缆12833皮长公里、传输设备17332端,业务用房68.7万平方米 
通信枢纽  建立从成都到国际出入口的高效、直达数据专用通道和数据灾备中心 
应急通信  建立通信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应急卫星通信系统 
邮政  恢复重建邮政综合生产营业用房57处、邮政支局385处、邮政设备设施2178台(套)、邮政配套设施及车辆  
第三节 能  源 
——恢复重建重点输电设施,骨干电源与外送通道,以及城乡中低压配电网络和进户设施,规划建设电力结构与布局调整项目。
专栏18 能  源 
  
电网  恢复重建35千伏以上变电站324座,变电容量1809万千伏安,线路7372公里;10千伏及以下配电容量380万千伏安,线路9.24万公里 
电源  恢复重建江油、略阳电厂,紫坪铺、映秀、太平驿、福堂、杂谷脑河、碧口、汉坪咀、葫芦头、东方红等发电设施,其中大中型水电站129座、装机总容量700多万千瓦 
煤矿  恢复重建天池、红星、大昌沟、赵家坝、荣山、坤达、西坡等164个煤矿及外部基础设施 
油气  恢复重建气井1176口、中坝净化厂、南充炼油厂、兰成渝输油管道及保护设施、天然气管线100多条、油库8座、加油站922座  
第四节 水  利 
——对影响防洪安全的受损堤防、水库进行全面除险加固,疏浚淤堵河道,恢复防洪能力。消除堰塞湖(坝)对防洪的影响。恢复重建水文及预警预报等设施。
专栏19 水  利 
  
防洪减灾  除险加固水库1263座、堤防1199公里,整治堰塞湖(坝)105处,恢复重建水文站112个 
农田水利  恢复重建大型灌区7处、中小型灌区1289处、独立微型水利设施55498处 
水资源监测  恢复重建水源地及主要河流水质监测设施4454处  
第九章 产业重建 
产业的恢复重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政策和就业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合理引导受灾企业原地恢复重建、异地新建和关停并转,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就业机会。
第一节 工  业 
一、结构调整
专栏20 工业企业恢复重建项目  
小计 四川 甘肃 陕西  
原地恢复项目 
 
2261  2057  152  52  
原地重建项目 
 
729  564  99  66  
异地新建项目 
 
611  459  103  49  
合计 
 
3601  3080  354  167   
——支持受灾企业按照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调结构、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积极引导和承接产业转移,支持国内外投资者特别是对口支援地区的企业采取各种方式参与受灾企业重组、重建。
专栏21 产业集聚区 
  
撤并和迁建的工业园区  阿坝水磨工业园区、平武南坝工业园、北川工业园、安县花荄工业园区、青川工业集中区、什邡蓥华工业园、什邡穿心店工业区、绵竹龙蟒河工业集中区、绵竹高尊寺化工集中发展区  
扩大面积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油工业园区、德阳经济开发区、广汉经济开发区、彭州工业园区、都江堰经济开发区、陇南西成(陇南)经济开发区等  
新设立的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天水、汉中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第二节 旅  游 
——实施重振旅游工程,加强重点旅游区和精品旅游线建设,恢复重建重要景区景点、民族特色旅游城镇和村落。恢复发展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
专栏22 旅  游 
  
重点旅游区  建设羌文化体验旅游区、龙门山休闲旅游区、三国文化旅游区、大熊猫国际旅游区  
精品旅游线  建设九寨沟旅游环线、藏族羌族文化旅游走廊、地震遗址旅游线、大熊猫栖息地旅游线、三国文化旅游线、川陕甘红色旅游线 
景区景点  恢复重建都江堰—青城山、九寨沟、黄龙、剑门蜀道、蓥华山、李白故里、四姑娘山、武都万象洞、成县西狭颂、康县阳坝、舟曲拉尕山、青木川古镇、定军山、宝鸡炎帝陵、千佛崖、略阳五龙洞等  
第三节 商  贸 
——优化城乡服务设施网点布局,恢复重建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商业服务网点、民族贸易网点以及便民利民的生活生产服务网络。重点恢复重建钢材和水泥等建材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设施。
专栏23 商贸网点 
  
批发市场  恢复重建生产资料批发市场6个、农产品(含畜产品)批发市场85个、家装建材批发市场24个、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30个、其他批发市场36个 
零售业  恢复重建百货店39个、超市79个、农贸市场267个 
配送中心  恢复重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44个、农产品配送中心11个、农资配送中心28个、公共物流平台13个 
粮油储备设施  恢复重建粮食储备库161个,其中中央储备粮代储粮库28个、地方储备粮库133个 
物资储备设施  恢复重建肉类储备库9个、其他重要商品储备库28个,其中国家物资储备库2个  
第四节 金  融 
——恢复重建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支机构,合理布局基层营业网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服务网络。
专栏24 金融机构 
  
银行业  修缮加固网点1085个、原址重建776个、异地新建232个、撤并12个 
证券业  修缮加固网点19个、原址重建2个、异地新建12个 
保险业  修缮加固网点1211个、原址重建11个、异地新建50个  
第五节 文化产业 
——恢复重建三星堆、绵竹年画、广元和都江堰文化产业园以及九寨沟演艺群、建川博物馆聚落等文化产业基地,加固改造徽县河池和成县同谷书画院,打造羌绣、强巴版画等优势品牌。
第十章 防灾减灾 
防灾减灾体系的恢复重建,要坚持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统筹调度的原则,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和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预防和紧急救援能力。
第一节 灾害防治 
——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堰塞湖等次生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监测,尽快治理险情紧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隐患点。
第二节 减灾救灾 
  ——加强紧急救援救助能力建设,充实救援救助力量,提高装备水平,健全抢险抢修和应急救援救助专业队伍。
专栏25 防灾减灾 
  
监测预警  建设地质灾害监测点10301个、地震灾害监测点324个,气象观测站和预警信息发布点264处 
救援救助  建设省市县灾害救援救助应急指挥平台,救灾物资储备库121个 
综合减灾  建设省级减灾中心3个、综合减灾宣传教育基地105个、城乡避难所129个 
地质灾害治理  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8693处,其中搬迁避让4694处  
第十一章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的恢复重建,要尊重自然、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第一节 生态修复 
——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以自然修复为主,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恢复受损植被。
专栏26 生态修复 
  
林草植被恢复  修复生态公益林48.53万公顷,退耕还林等补植补造12.47万公顷 
种苗生产基地  修复种苗生产基地1.26万公顷、苗圃用房和温室大棚43.1万平方米 
自然保护区  修复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49个、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12万公顷、自然保护区生活生产设施16万平方米 
风景名胜区  修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30个 
森林公园  修复国家森林公园17个、省级森林公园18个 
森林防火与森林安全监测  修复防火瞭望塔350座、通信基站和中继台152座、专业营房和物资储备库5万平方米 
林区基础设施  修复林区道路8202公里、给水管线2512公里、供电线路3643公里、通讯线路2829公里 
草地恢复  修复草地15.53万公顷 
水土保持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73平方公里  
第二节 环境整治 
——加强对污染源和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督管理,做好水源地和土壤污染治理、废墟清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处理。
专栏27 环境整治 
  
饮用水源地保护  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设施323处 
土壤污染治理  高风险区和重污染土壤治理22处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  建设放射性废物库、辐射环境监测网点、辐射安全预警监测系统等 
环境监测  恢复重建环境监测设施和设备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 
——加强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修复。
专栏28 土地整理复垦  
小计 灾毁耕地 临时用地 建设用地 其  他  
四川  145164  111880  6152  27132  -  
甘肃  15506  12403  345  1441  1317  
陕西  2826  1280  149  910  487  
合计  163496  125563  6646  29483  1804   
第十二章 精神家园 
精神家园的恢复重建,要加强心理疏导,体现人文关怀,重塑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坚定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信心,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一节 人文关怀 
——实施心理康复工程,采取多种心理干预措施,医治灾区群众心理创伤,提高自我调节能力,促进身心健康。
第二节 民族精神 
——保留必要的地震遗址,建设充分体现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的纪念设施。对在恢复重建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国内外机构或个人,通过颁发荣誉证书、冠名给予鼓励。
专栏29 精神家园 
  
心理康复工程  在中小学校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在医院设置心理门诊,在新闻媒体开办专栏节目,组织专业人员和志愿者进社区(村庄),开设心理咨询热线,培训心理疏导专业人员,编写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手册和心理辅导手册 
羌族文化抢救工程  建立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修复严重受损的羌族文物、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抢救灾区文物、文化典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民间文化数据库,编写羌族文化普及读本 
汶川地震遗址保护和建设  保护北川县城、映秀镇、汉旺镇等地震遗址,建设博物馆及其他纪念地、纪念设施  
——抢救修复灾区文物、文化典籍及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抢救和保护具有历史价值、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
第十三章 政策措施 
坚持特事特办,根据恢复重建需要,制订实施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为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完成重建任务提供政策支撑。
第一节 财政政策 
——建立恢复重建基金。中央财政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灾区省级财政比照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
第二节 税费政策 
——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扩大规划区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灾区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进口国内不能满足供应并直接用于恢复重建的大宗物资、设备等给予进口税收优惠。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新购的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第三节 金融政策 
——恢复金融服务功能。全国性金融机构对口支持受损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对灾区受损严重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兼并重组。支持适当减免金融机构交易费用、客户查询等收费。
第四节 土地政策 
——调整用地计划。调整灾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核定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适当增加适宜重建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范围。对恢复重建项目,先行安排使用土地,简化审批程序,边建设边报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第五节 产业政策 
——重振旅游经济。把旅游业作为恢复重建的先导产业,优先安排恢复重建基金和鼓励各类投资基金等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企业的恢复重建,尽快全面恢复旅游业的发展。
第六节 对口支援 
——明确支援任务。19个支援省(市)按每年不低于本省(市)上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的实物工作量,对口支援四川、甘肃、陕西省的24个县(市、区)⑦ 。
第七节 援助政策 
——开展教育援助。鼓励各地区吸收灾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本地就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尽快落实将灾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的政策。加大对中小学教师特别是特殊教育师资配置和培训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扩大高校在灾区的招生计划。
第八节 其他政策 
——开展社会募集。倡导社会各界继续捐赠款物。鼓励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在恢复重建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提供技术援助和赠款。对单位、个体经营者和财产所有人无偿捐赠物资、资金、财产的,给予税收优惠。
第十四章 重建资金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积极创新筹资方式和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为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完成重建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第一节 资金需求和筹措 
——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建任务,恢复重建资金总需求经测算约为1万亿元。
第二节 创新融资 
——采取多种方式,增强省级地方政府筹措资金能力。
第三节 资金配置 
——财政性资金,主要是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包干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城乡居民住房补助,人口安置、公共服务、公益性市政公用设施和基础设施、农业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流通基础设施、防灾减灾、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精神家园等领域的恢复重建,以及中央国有重点骨干企业资本金补充和贷款贴息。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把握重建时序,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有效推进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恢复重建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
第二节 规划管理 
——本规划是制订恢复重建专项规划、政策措施和恢复重建实施规划的基本依据,是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恢复重建中都要遵守并执行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三节 分类实施 
——可以分解落实到县级行政区的重建任务,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统筹组织实施。主要是农村住房、城镇住房、城镇建设、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县域工业、商贸以及其他可以分解落实到县的防灾减灾、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和土地整理复垦等。
第四节 物资保障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好恢复重建物资的生产和调运。国家对恢复重建物资的货源组织、运输保障等给予必要支持,做好统筹协调。
第五节 监督检查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项目和重要物资的跟踪与管理,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范围,根据民政部等部门《汶川地震灾害范围评估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