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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6日,《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以国家安全部令的形式公布施行。《规定》作为国家安全部首个部门规章,立足构建反间谍安全防范体系,明确了不同主体的防范责任和义务、国家安全机关防范指导和检查职能及相应法律责任,从法律制度层面系统回答了“防什么、谁来防、怎么防”的问题,充分体现了积极防御、标本兼治的反间谍工作原则,不仅要“治已病”,也要“治未病”。

    一图读懂《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

    中国网10月15日讯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我国油气和非油气矿产地质勘查投资均连续三年实现正增长,2023年新发现矿产地124处。

    《报告》着重介绍了2023年以来我国在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矿产资源政策法规新变化,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新举措,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新动态,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地质矿产合作的新成果。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发现173种矿产,其中能源矿产13种、金属矿产59种、非金属矿产95种、水气矿产6种。2023年,我国油气勘查在塔里木、准噶尔、渤海湾等大型含油气盆地的新层系、新类型和新区带获得重大突破,非油气矿产勘查中煤、铜、金、锂、磷等取得重大进展。

    2023年,我国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取得新进展。1∶5 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提高到46.1%,1∶5万矿产地质调查圈定找矿靶区96处,完成全国地下水资源年度评价和储存变化量调查,持续推进海域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以及大洋地质调查等工作。

    采矿业固定资产投资连续三年正增长,主要矿产品供给稳中有升,能源产量创历史新高。我国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13年~2023 年,我国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从67.4%下降至55.3%,清洁能源占比从10.2%提高到17.9%;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稳步推进。

    矿山生态修复统筹实施,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我国完善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以示范工程为引领推动“十四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统筹实施重点工程;加强矿山生态修复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发布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加强绿色勘查装备应用示范,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应用。

    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自然资源部完善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规范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我国完成“十四五”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强化地质勘查安全生产;持续加强质量监控,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持续推进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和信用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地质资料集成研究与共享利用,全面开展地质资料网络订单服务,持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古生物化石监管合力,完成国家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评估。

    矿产资源领域科技成果显著,产出了一批重要成果。我国积极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区域成矿找矿理论及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不断取得新突破,新发布实施了地质矿产领域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59项。

    同时,我国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矿产资源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积极保持与有关能源资源国家、国际组织的联系,通过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等国际交流平台,推进地质矿产领域务实合作,进一步夯实友好合作关系。

     
    中国网:《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4)》发布 我国矿产...

    10月15日,2024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在天津开幕。会上,自然资源部对外发布《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发现173种矿产,去年新发现矿产地124处。

    《报告》着重介绍了2023年以来中国在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矿产资源政策法规新变化、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新举措,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新动态,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地质矿产合作的新成果。

    《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4)》 。新京报记者 张建林 摄

    截至去年底,我国金矿储量增长2.4%

    数据显示,在我国已发现的173种矿产中,能源矿产有13种,金属矿产有59种,非金属矿产有95种,水气矿产有6种。2023年,我国油气勘查在塔里木、准噶尔、渤海湾等大型含油气盆地的新层系、新类型和新区带获得重大突破,非油气矿产勘查中,煤、铜、金、锂、磷等取得重大进展。

    在能源矿产方面,截至2023年底,中国煤炭储量较2022年底增长5.6%,石油、天然气剩余探明技术可采储量分别增长1.2%和2.6%。

    在金属矿产方面,截至2023年底,中国铁矿储量较2022年底增长4.1%,钒矿储量增长40.2%,铅矿储量增长13.8%,锌矿储量增长30.1%,铝土矿储量增长4.7%,锡矿储量增长16.9%,钼矿储量增长32.3%,锑矿储量增长24.1%,金矿储量增长2.4%。

    在非金属矿产方面,截至2023年底,中国菱镁矿储量较2022年底增长2.2%,萤石储量增长24.4%,钾盐储量增长15.3%,钠盐储量增长8.7%,重晶石储量增长12.4%,高岭土储量增长4.0%,晶质石墨储量增长23.9%。

    此外,《报告》提到,全国新发现矿产地124处,其中,大型44处、中型52处、小型28处。新发现矿产地数量排名前5位的矿产分别是建筑用灰岩(16处)、石墨(10处)、水泥用灰岩(9处)、建筑用花岗岩(7处)、普通萤石(6处)。

    我国矿产地质勘查投资实现三连增

    2023年,中国地质勘查投资1138.20亿元,较上年增长12.7%。其中,油气地质勘查投资937.48亿元,增长13.8% ;非油气地质勘查投资200.72 亿元,增长7.7%,连续第三年实现正增长。

    非油气矿产勘查中以煤炭(19.72 亿元)、金矿(14.04 亿元)、铜矿(8.71 亿元)、铅锌矿(8.63 亿元)、铁矿(5.52 亿元)为主。与2022年相比,投入增长的矿产主要有镍矿、铅锌矿、铜矿、钼矿、金矿、铁矿等,投入减少的矿产主要有石墨、磷矿等。

    《报告》指出,省级地质勘查基金投入38.74 亿元,其中矿产勘查投入25.95亿元。实施矿产勘查项目563个,投入资金较多的是金矿、铜矿、煤炭、铁矿和地热。

    在采矿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除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少以外,其他皆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比上年增长12.1%,石油与天然气开采业增长15.2%,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下降6.8%,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大幅增长42.7%,非金属矿采选业增长16.2%。

    2023年,我国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也进一步得到提高,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取得新进展。例如,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提高到46.1%,1:5万矿产地质调查圈定找矿靶区96处,完成全国地下水资源年度评价和储存变化量调查,持续推进海域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以及大洋地质调查等工作。

    去年能源矿产产量创历史新高

    在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能力上,2023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48.3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2%。能源生产结构中,煤炭占 66.6%,石油占6.2%,天然气占6.0%,水电、核电、风电、光电等非化石能源占21.2%。能源消费总量为57.2亿吨标准煤,增长5.7%,能源自给率为84.4%。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13年至2023 年,我国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从67.4%下降至55.3%,清洁能源占比从10.2%提高到17.9%;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稳步推进。

    此外,能源矿产产量创历史新高。2023年,煤炭产量为47.1亿吨,比上年增长3.4%,消费量增长5.6%。原油产量2.09亿吨,增长2.1%,连续5年保持正增长,消费量增长9.1%。天然气产量2324.3亿立方米,增长5.6%,连续7年增产超100亿立方米,消费量增长7.2%。

    《报告》也提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自然资源部完善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规范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同时,矿产资源领域也产出了一批重要成果。我国积极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区域成矿找矿理论及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不断取得新突破,新发布实施了地质矿产领域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59项。

    新京报:去年我国新发现矿产地124处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电梯购置及安装项目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名称及预算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电梯购置及安装。

    预算金额:人民币49.6万元
    二、竞争性谈判内容简要说明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电梯购置及安装。

    电梯基本参数要求:

     


     三、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是取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三)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技监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许可证;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安装、维修 A 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供应商驻当地维保单位证明材料等证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信息发布

    (一)公告发布

    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网站(http://www.yichang.cgs.gov.cn/ )发布。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

    领取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东湖高新区光谷大道69号511室。

    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上午8:00—2016年10月18日下午17:00。

    登记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授权委托书。

    3.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的其他潜在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无权参加本项目谈判。
    五、保证金与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任何不实材料以及违规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解除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参加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竞价文件接收信息

    竞价文件接收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

    竞价文件递交时间:截至时间2016年10月20日17:00。(节假日除外)

    竞价文件递交方式与地点:由申请人自行递交到武汉地质调查中心。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按上述规定委派专人递交竞价文件。以其他方式(例如: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递交的竞价文件将被拒收并视为无效。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和地点:2016年10月21日上午9:00,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

    采购人与联系方式:   李鑫鑫   027-81381860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
    2016年10月13日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电梯购置及安装采购...

    今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主题确定

    6月8日是第12个“世界海洋日”和第13个“全国海洋宣传日”。记者日前从自然资源部获悉,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保护红树林保护海洋生态”。

    宣传活动期间,自然资源部将围绕红树林的海洋生态功能、当前的问题及近年来的保护措施等内容,组织开展系列线上活动。

    自然资源部要求,部北海局、东海局、南海局要积极发挥海区内的组织协调作用,督促支持有关单位开展各具特色的海洋日活动。各单位要加强与宣传、网信、教育、文旅、广电、文物等部门以及共青团、科协等团体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学术团体、社会组织和有关企业的作用,多用新媒体方式,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此外,为深入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引导社会公众学习海洋知识、增强海洋意识、建设生态文明,自然资源部、共青团中央、海军政治工作部决定共同主办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竞赛以“保护海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时间为今年6月~12月。(自然资源报 邵思跃)

     

    2020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海报使用说明

    为便于各地区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海洋日宣传活动,今年部统一设计了宣传海报并提供免费下载。本海报仅限于非商业、公益性使用,如用于其他途径,使用者自负法律责任。

    一、设计规格

    1. 设计点数:300点。

    2. 设计尺寸:531mm×766mm,其中四边出血各3mm。

    3. 文件格式:PNG格式。

    二、参考图样

    (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

    附件 :  

    1. 印刷版01-01 

    2. 印刷版02-01

     
    保护红树林 保护海洋生态——2020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

    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普及消防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6月25日,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和实操技能专题培训。培训由所党委书记赵洪伟主持,全所职工参加培训。

    培训活动中,首先由后勤管理处对新基地办公园区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布局等情况进行了讲解,随后由青岛都市消防中心佟雪林老师讲授消防专业知识。佟老师结合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为参训人员重点讲解了消防安全法律责任,工作场所、日常生活、交通车辆防火灭火要求,日常用电安全规范,灭火器种类和使用方法,火场逃生和应急处置等消防安全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培训结束后,佟老师组织所有参训人员疏散至指定紧急集合点,开展了灭火器使用方法和灭火实操技能培训,参训人员在培训老师指导下逐一进行了灭火实操演练。

    此次培训是青岛海洋所第一次在蓝谷园区组织的专业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有助于使全所职工快速熟悉新办公场所消防器材和逃生通道布设,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提升日常防火灭火与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有助于进一步夯实单位安全发展基础。

     

    开展消防专业知识培训

     

    灭火实操技能培训

     
    青岛海洋所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实操技能专题培训

    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笔试已结束,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电传电控技术岗:么天舜、于躍、李柯乐、崔灿灿、黄雅婷

    钻井液技术岗1:程焱

    钻井液技术岗2:于博洋

    信息技术岗:马啟程、张津豪

    二、面试时间  

    2021年6月7日(星期一)8:30-12:00

    三、面试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探工楼301会议室

     

    四、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基础知识能力、专业水平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环节可根据需要增设专业知识或技能测试。

    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考官提问,共计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5分钟,请自行准备PPT。

    五、相关要求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术成果、户籍证明及获奖荣誉证明等材料原件。

    3.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应聘人员需遵守北京市和我单位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单位时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查验,北京市“健康宝”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37.3℃,方可面试。应聘人员应自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4.请面试人员于6月4日10:00前,将6月4日当天的健康码截图、国务院大数据行程截图,发至我单位邮箱hrbjiee@163.com,邮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邮件附件文件名为“姓名+健康宝截图、姓名+行程截图”。面试当天,可刷身份证进入学校。

    5.考生在面试前如出现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有密接或密接接触等情况的,应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并如实告知。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达到疫情防控标准而错过面试时间的,视为自我放弃面试资格。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以及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010-82321072

    电子邮箱:hrbjiee@163.com

     

    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

    2021年6月3日

    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面试公...

    照上级统一部署与要求,现将我所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 

    笔试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电传电控技术岗 

    么天舜、于征洋、于躍、王彦杰、李柯乐、侯凯旋、徐敏、崔灿灿、黄雅婷 

    钻井液技术岗1 

    陈华夏、赵莉、郭瑞、程焱、裴亚东 

    钻井液技术岗2 

    于博洋、张雨萌 

    信息技术岗 

    马啟程、王亚飞、冯源、刘欣、张津豪、 

    杜瑞、查伟、赵睿、高尚瑞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52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探工楼,具体考场及座位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考生可于20215228:00-9:30在探工楼门口经身份核验无误后,领取准考证。请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认真阅读背面考生须知。 

    五、相关要求 

    1.考生入场时间为5228:00;开始考试30分钟后即5229:30后,不得领取准考证及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等文具。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在探工楼门口接受体温检测、核验北京健康码及国务院大数据行程记录,提交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纸质版)及《考生健康登记表》(纸质版)。《考生健康登记表》可点击附件下载。排队时须保持1米间隔。考试结束后,考生沿原路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园内逗留。 

    4.考生须于5211000前,将5月21日当天的健康码截图、国务院大数据行程截图,发至我单位邮箱hrbjiee@163.com,邮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邮件附件文件名为“姓名+健康宝截图、姓名+行程截图”。考试当天,可刷身份证进入考点。 

    5.考生在考前如出现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有密接或密接接触等情况的,应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并如实告知。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达到疫情防控标准而错过笔试时间的,视为自我放弃笔试资格。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以及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笔试或面试资格,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黄老师  010-82321072 

    电子邮箱:hrbjiee@163.com 

      

    附件:考生健康登记表 

      

    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 

    2021519 

      

      

     

    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

    第30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海报使用说明:

    为便于各地区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今年部统一设计了主题宣传海报并提供免费下载。本海报仅限于非商业、公益性使用,如用于其他途径,使用者自负法律责任。

    1. 设计点数:300点。

    2. 设计尺寸:531mm×766mm,其中四边出血各3mm。

    3. 文件格式:PNG格式。

     

     

    附件:第30个全国“土地日”系列宣传海报.zip

    第30个全国“土地日”系列宣传海报

    为便于各地区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今年部统一设计了宣传海报并提供免费下载。本海报仅限于非商业、公益性使用,如用于其他途径,使用者自负法律责任。 

    一、设计规格 

    1. 设计点数:300点。 

    2. 设计尺寸:531mm×766mm,其中四边出血各3mm。 

    3. 文件格式:PNG格式。 

    二、参考图样 

     

    附件: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海报制作文件

    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海报

    10月16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组织开展了消防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特邀青岛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副校长、原青岛市公安消防局转业警官刁廷飞授课。 

    培训课上,刁廷飞老师结合20余年的消防一线灭火救援及监督管理从业经历,以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为基点,通过深入剖析,为参训学员深刻讲解了消防安全职责及法律责任追究、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基础知识,以及日常工作、生活中防火灭火与火灾事故初期应急处置等内容。

    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青岛海洋所消防重点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了消防重点岗位人员防火灭火与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本次培训是青岛海洋所落实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2018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所提问题整改要求的措施之一。 

     

    青岛海洋所组织开展消防重点岗位人员培训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统一部署安排,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土资源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5〕164号)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6〕8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对2017年地质调查委托业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委托业务和标段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殊资格要求:

    标段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区域地质调查甲级、地球物理勘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标段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区域地质调查甲级、地球物理勘查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特别说明

    1.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中地调函【2016】87号)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不得以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2.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A卷)60分,商务部分(B卷)40分。

    四、招标书发放

    1. 招标公告的发布

    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网站(http://www.bjiee.cgs.gov.cn/)发布。

    2. 招标文件的发放

    符合投标人要求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联系采购单位免费领取招标书。

    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探工楼204室。

    领取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3月24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书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如提交扫描件,需在提交标书时提供原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的纸质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纸质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4)领取人身份证纸质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纸质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书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任何不实材料、违规投标,以及中标后的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解除投标人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投标书接收

    投标书接收单位: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

    投标书递交方式与地点:由投标人于2017年3月31日下午17时之前(以递达时间为准)密封后自行递交到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科技处。

    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委派专人递交投标书。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书。

    七、开标

    2017年4月7日上午9时,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探工楼三楼会议室。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探工楼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卢彤 010-82321876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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