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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北海仲裁委员会、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天津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矿业法治暨矿业仲裁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院长张洪涛出席论坛并致辞

    著名矿床地质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毓川以《中国矿业健康发展中产业政策问题探讨》为题,围绕我国矿业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尤其在全球疫情背景下,我国矿业产业政策如何调整阐述观点。他认为,我国经济发展离不开矿产资源,应当鼓励勘探,调整矿业产业政策,应当从战略角度保障矿产资源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

    原地质矿产部副总工程师李裕伟就中外矿业税费征收事宜,发表题为《中外矿业税费对比》的演讲。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特聘教授李显冬以《矿业权出让与估值调整协议》为题,就矿业权出让的法律性质作了分析。

    自然资源部地质矿产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付英就各种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退出补偿问题阐述自己观点。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研究员陈从喜就砂石价格暴涨事宜,作了题为《关于砂石粘土类矿产单独立法的思考》的报告。《国际矿业风云》作者薄少川就我国矿业走出去如何国际化运作事宜,发表了《矿业走出去与矿业国际化》的演讲。自然资源部油气中心开发室主任许书平就矿政改革事宜,发表了《矿业权管理改革前后政策对比》的演讲。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律师就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事宜,发表了题为《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改革建议》的演讲,并发布了《全球疫情背景下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研究结题报告》。天津大学法院院院长孙佑海就矿业仲裁事宜,发表了《建立符合矿业特点的争议解决机制》的演讲,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孟磊副教授就矿业仲裁人才培养事宜,发表了《矿业仲裁人才培养》的演讲。

    多位供职于矿法领域的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所面临的法律问题给出专业解析。

    论坛还同期举行了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矿产能源法律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法治周末》“矿法之声”专栏和《中国企业报》“矿业法治”专栏的开栏仪式也同时举行。

    北海仲裁委员会为矿业调解专家、矿业专业委员会、矿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颁发了聘书。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被北海仲裁委员会聘为终身名誉主任。矿床地质与矿产勘查地质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裴荣富,矿床地质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毓川分别被北海仲裁委员会聘任为北海仲裁委员会矿业仲裁专家咨询委员会终身顾问。

    与会专家表示,2020年是我国矿政改革的重要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已于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为配合矿产资源法的修改,一系列涉矿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将开始实施。目前,全球疫情导致全球经济衰退,国内经济大循环对我国矿产资源的供需平衡将带来新的挑战。面对美国脱钩、全球疫情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及时对我国矿业法治进程如何推进作出战略思考。

    首届中国矿业法治暨矿业仲裁高峰论坛召开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显冬教授向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学文献中心(中国地质图书馆)捐赠了《晋杨绍买地莂》、《天成三年买地碑》原拓片复制装裱件等珍贵的文献资料。

    李显冬教授师从法学大家张晋藩教授,与地质图书馆有很深的渊源,参与过地质矿产部、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等单位委托的《采矿权法律制度研究》、《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和其它转让形式的界定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矿业权立法及其市场运作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等项目的研究工作,在矿业法、土地法、农业法等专业领域有很深的造诣。本次在文献中心情报室王淑玲研究员的牵线帮助下,李显冬教授与采编室进行了接洽,并将可以全面反映中国土地制度变迁及国内矿业权立法工作的《中国土地立法研究》、《中国矿业立法研究》等11册书籍以及可以证明我国古代土地买卖已有明确契约的《晋杨绍买地莂》、《天成三年买地碑》原拓片复制装裱件赠予中国地质图书馆。

    “民有私约如律令”这一合同习语,公元284年即刻于《晋杨绍买地莂》上,比西方的民事契约出现还早了三百年。1918年﹐罗振玉将他所收集到的19种地券汇编成《地券征存》,其中也包括了《晋杨绍买地莂》,是中国民间契约与土地买卖合同研究最重要的历史文献之一,除此之外《晋杨绍买地莂》在书法艺术上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是西晋隶书碑刻的代表作。《天成三年买地碑》亦属具有特殊历史价值的重要碑刻作品。

    地学文献中心馆藏建设是部、局科研工作的重要文献支撑,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采编室加大了资源的收集、收捐、采购力度,满足了部局在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地学文献中心主要负责人提出“馆藏丰富、资料搜集不能仅靠采编室”,通过各处室的协助与支持,进一步丰富了馆藏文献资源,提升了地学文献中心的资源保障能力。

     
     
    加大资源收集力度 提升地学文献保障能力

    1211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学文献中心(中国地质图书馆)加大资源收集、收捐、采购力度,满足部局工作需求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显冬教授捐赠了《晋杨绍买地莂》、《天成三年买地碑》原拓片复制装裱件等珍贵的文献资料。李显冬教授师从法学大家张晋藩教授,与地质图书馆有很深的渊源,其参与过地质矿产部、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等单位委托的《采矿权法律制度研究》、《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和其它转让形式的界定及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矿业权立法及其市场运作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等项目的研究工作,在矿业法、土地法、农业法等专业领域有很深的造诣,本次在文献中心情报室王淑玲研究员的牵线帮助下,李显冬教授与采编室进行了接洽,并将可以全面反映中国土地制度变迁及国内矿业权立法工作的《中国土地立法研究》、《中国矿业立法研究》等11册书籍以及可以证明我国古代土地买卖已有明确契约的《晋杨绍买地莂》、《天成三年买地碑》原拓片复制装裱件赠予中国地质图书馆。 

    “民有私约如律令”这一合同习语,公元284年即刻于《晋杨绍买地莂》)上,比西方的民事契约出现还早了三百年。1918年﹐罗振玉将他所收集到的19种地券汇编成《地券征存》,其中也包括了《晋杨绍买地莂》,是中国民间契约与土地买卖合同研究最重要的历史文献之一,除此之外《晋杨绍买地莂》在书法艺术上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是西晋隶书碑刻的代表作。《天成三年买地碑》亦属具有特殊历史价值的重要碑刻作品。 

    文献中心馆藏建设是部、局科研工作的重要文献支撑,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采编室加大了资源的收集、收捐、采购力度,满足了部局在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刘延明同志提出“馆藏丰富、资料搜集不能仅靠采编室”,通过全中心各处室的协助与支持,进一步丰富了馆藏文献资源,提升了文献中心的资源保障能力。 

     

    《晋杨绍买地莂》、《天成三年买地碑》拓片

     

     
     
    加大资源收集和捐赠力度 提升文献中心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