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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渝巫地1井生产套管完井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3700044

    项目名称:渝巫地1井生产套管完井工程

    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300万元

    采购需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2024年3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3020609800306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北京奥运大厦

    联系方式:姜老师  010-64697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方式:辛颖、韩博\010-88354433转368、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颖

    电     话:13720096233

    招标公告-渝巫地1井生产套管完井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新疆部分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中央直属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受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负责组织新疆境内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及昌吉均衡试验场维护改建工作。2016-2017年度,在新疆境内建设地下水监测站点410个,其中新建253个,改建157个;维护改建昌吉均衡试验场。根据新疆实际情况,将2016-2017年度任务划分为4个标段

    标段Ⅰ:共建设新建地下水监测站点102个,改建地下水监测66,钻探总进尺9620m其中2016年度建设110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45个钻探进尺4700米65个;2017年度建设58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57个钻探进尺4920米1个。

    标段Ⅱ:共建设新建地下水监测站点39个,改建地下水监测88,钻探总进尺4380m其中2016年度建设71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39个钻探进尺4380米32个;2017年度改建56个地下水监测站点

    标段Ⅲ:共建设新建地下水监测站点112个,改建地下水监测3,钻探总进尺12600m。其中2016年度建设53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50个钻探进尺6150米3个;2017年度建设62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其中新建62个钻探进尺6450米

    标段Ⅳ:2016年完成昌吉均衡试验场维护改建工作。包括自动气象站的安装、将地中渗透仪和负压计实施自动化监测、购置土壤含水率测试仪器、建设地下咸水蒸发蒸腾试验区、建设地下微咸水水盐运移试验区、建设灌溉水入渗试验区、清洗各观测孔开展潜水和承压水水质弥散试验研究工作、建设咸水水面蒸发试验场、建设土壤水盐运移参数实验室、建设地下水浅埋区(地下水埋深2—3m)土壤水盐监测典型区、试验场内布设灌溉试验区初步开展劣质水灌溉对土壤盐碱化、地下水污染及作物产量的影响研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参与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资质或液体矿产勘查乙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钻探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参与Ⅳ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资质或液体矿产勘查乙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标段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建过至少3个类似性质、规模和复杂性的工程(即同类工程),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验收后成功使用12个月以上,并附相关合同、验收证书、用户证明等文件;Ⅳ标段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建过至少3个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类项目,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验收后成功使用12个月以上,并附相关合同、验收证书、用户证明等文件。

    3.3 本次招标各标段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Ⅰ、Ⅱ、Ⅲ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某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标段评标结果均排名第一,则由该投标人自行决定其为某一标段的中标人,而其他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上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上升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各投标人同时参加Ⅳ标段投标的,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Ⅰ、Ⅱ、Ⅲ标段中的1个标段和Ⅳ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03 21日至2016年 03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相关资质文件副本(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地点: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酒店17楼。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151100分,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门户网站媒体发布。

    7. 联系方式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新疆部分)(0677-Z160327-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