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 未依照本规定要求制发的各类文件,不认定为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管理行政相对人的依据。 第三条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发布和清理等,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 规范性......